领队的职责
Ⅰ 群众演员领队的职责
就是负责找群演 之后再现场管理群演
Ⅱ 旅行社领队是干什么的
类似导游的工作,可是领队都是带国外旅游队的。所以相对要求也高一些,比如语言、人文、地理、法律、领导能力、协调能力都比国内导游要求高很多。
Ⅲ 国足领队,有哪些职责
主教练--指挥训练球员上场比赛
助理教练--主教练的副手,管理青年队,预备队
领队--带领球员外出比赛
作为领队,首先应该具备足够的足球理论知识,不仅仅是足球战术方面的,还必须包括人体运动学的相关知识。因为要管理球员,所以在人事管理方面的经验和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要懂得处理和球员、媒体、俱乐部的关系,也要知道激励或者批评球员的正确手段。
在体育领域,领队则是一个有较明确权力和职责的职位。领队一般主要负责队伍的人员管理、纪律作风、出行住宿等问题,而一般不涉及该体育团队的专业训练、竞技比赛准备等,与主教练、助理教练、教练等专业相关职位有明显的不同。
因为这样的特殊性,所以领队经常由有一定名声威望的人士担任,却并不一定是该运动的专业人士,甚至不一定是体育界人士。比如中国的各个职业足球俱乐部的领队中有不少是从商界甚至政界选聘的专业管理人士
足球总监--监管教练,财政和俱乐部
Ⅳ 国足领队,有哪些职责
主教练——指挥训练球员上场比赛
助理教练——主教练的副手,管理青年队,预备队回
领队答——带领球员外出比赛
作为领队,首先应该具备足够的足球理论知识,不仅仅是足球战术方面的,还必须包括人体运动学的相关知识。因为要管理球员,所以在人事管理方面的经验和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要懂得处理和球员、媒体、俱乐部的关系,也要知道激励或者批评球员的正确手段。
在体育领域,领队则是一个有较明确权力和职责的职位。领队一般主要负责队伍的人员管理、纪律作风、出行住宿等问题,而一般不涉及该体育团队的专业训练、竞技比赛准备等,与主教练、助理教练、教练等专业相关职位有明显的不同。
因为这样的特殊性,所以领队经常由有一定名声威望的人士担任,却并不一定是该运动的专业人士,甚至不一定是体育界人士。比如中国的各个职业足球俱乐部的领队中有不少是从商界甚至政界选聘的专业管理人士
足球总监——监管教练,财政和俱乐部
Ⅳ 当一名领队(导游)的职责
领队的责任非常重大,你一个领队的好坏完全能控制着一个团的开心与否,领队的工作性质就是跟督察是一样的,只不过是领队有的事情还得自己动手,想要干好一个领队就得从导游开始做起,领队只不过是把导游该做的事情给进化了,做到了更加完美,这也是导游证的升级版,所以领队也就是升级后的导游,责任和导游一样,你要是个领队,那我只能让你自己好好加油了,因为这件事情是无法让别人传授的,你必须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过程,嘿嘿~~
Ⅵ 体育比赛领队负责什么事
对球队全面负责。
对球队的日常管理工作直接负责,包括联系比赛、队员登记、队纪版考核、后勤保障、权经费管理。
参与赛前的教练领队会议,平常则是监督教练练球是否确实、担任教练和球队老板的沟通桥梁、协助管理球员、协和球员、审核教练所列的训练计划表与执行、决定移地训练事项、球队经费伸请与发放、球队各项行政业务协助处理、裁决奖金多寡与发放与否、考核教练与助理教练还有球队管理等。
Ⅶ 小学生领队职责
1.要确保整个行程的安全,绝不冒险。 2.文明用语,平等待人;领队绝不允许与队员发生感情纠葛。 3.责任心:要注意观察每位队员的具体情况
Ⅷ 领队及送关是干什么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领队是出境旅游团队的灵魂,主要职责是为旅游者办理出入国境,酒店入住、机内票等各种手续;与地容接社、地陪及相关人员接洽,安排旅游行程,并代表组团社监督地接社在旅行中的服务质量,维护组团社及客人的利益,负责处理团队在境外所遇到的各种紧急事宜(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汇报)。
送关是地陪的其中一项工作,不过有时候在出入境口岸,为了方便旅游团进出,旅行社会派人在关口专门负责接送关,主要职责是为旅游者在关口办理出入国境手续。
Ⅸ 领队是干什么的(如比埃尔霍夫)
中国队的领队就是一群垃圾。
Ⅹ 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规定领队人员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的管理,规范其从业行为,维护出境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境旅游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出境旅游领队人员(以下简称“领队人员”),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取得出境旅游领队证(以下简称“领队证”),接受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组团社”)的委派,从事出境旅游领队业务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领队业务,是指为出境旅游团提供旅途全程陪同和有关服务;作为组团社的代表,协同境外接待旅行社(以下简称“接待社”)完成旅游计划安排;以及协调处理旅游过程中相关事务等活动。
第三条
申请领队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三)可切实负起领队责任的旅行社人员;
(四)掌握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有关情况。
第四条
组团社要负责做好申请领队证人员的资格审查和业务培训。
业务培训的内容包括:思想道德教育;涉外纪律教育;旅游政策法规;旅游目的地国家的基本情况;领队人员的义务与职责。
对已经领取领队证的人员,组团社要继续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第五条
领队证由组团社向所在地的省级或经授权的地市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并提交下列材料:申请领队证人员登记表;组团社出具的胜任领队工作的证明;申请领队证人员业务培训证明。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领队证人员颁发领队证,并予以登记备案。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组团社的正当业务需求合理发放领队证。
第六条
领队证由国家旅游局统一样式并制作,由组团社所在地的省级或经授权的地市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发放。
领队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借或转让。
领队证的有效期为三年。凡需要在领队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从事领队业务的,应当在届满前半年由组团社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换发领队证。
领队人员遗失领队证的,应当及时报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并声明作废,然后申请补发;领队证损坏的,应及时申请换发。
被取消领队人员资格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领队登记。
第七条
领队人员从事领队业务,必须经组团社正式委派。
领队人员从事领队业务时,必须佩带领队证。
未取得领队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出境旅游领队业务。
第八条
领队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遵守《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二)协同接待社实施旅游行程计划,协助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突发事件、纠纷及其它问题;
(三)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服务;
(四)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并提醒旅游者抵制任何有损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第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对申请领队证人员不进行资格审查或业务培训,或审查不严,或对领队人员、领队业务疏于管理,造成领队人员或领队业务发生问题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组团社警告、取消申领领队证资格、取消组团社资格等处罚。
第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未取得领队证从事领队业务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人民币1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和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领队人员伪造、涂改、出借或转让领队证,或者在从事领队业务时未佩带领队证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人民币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暂扣领队证3个月至1年,并不得重新换发领队证。
第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按《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三、四项规定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暂扣领队证3个月至1年;造成重大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撤消其领队登记,并不得再次申请领队登记,同时要追究组团社责任。
第十四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