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银监会职责
① 什么是银监会提出的“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
1、三违反:违反金融法律、违反监管规则、违反内部规章;
2、三套利: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
3、四不当: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
所谓“三三四”专项治理是银监会2017年提出的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的简称。专项治理,同时实施治乱象、防风险的综合治理方案,坚决整治市场乱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督导金融机构严守市场秩序、依法合规经营。
(1)3银监会职责扩展阅读
2017年8月18日,银监会审慎规制局局长肖远企在“银监会近期重点工作通报”通气会上表示,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三三四”专项治理已经完成自查,将对屡查屡犯的机构依法从严、从重采取监管措施。
银监会现场检查局副局长李琳介绍称,下一步,银监会将按照工作部署,从多方面推进专项治理工作:首先是开展问题整改。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立查立改、边查边改、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全方位“查漏补缺”,切实增强遵纪守法意识,着力构建内控合规文化。
其次依法从严监管。坚持违法必究、纠查必严,坚持没收违法所得与罚款并重,坚持机构处罚与人员处罚并举,重拳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治理各种银行业乱象。
同时还要弥补监管短板。针对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加强顶层设计,缺什么补什么,完善法规制度。同时,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全面提升监管有效性,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② 中国银监“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是什么
银监会最近出台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见稿和《银行业金融机构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即“三个办法一个指引”。
③ 银监会三个不低于
三个不低于是银监会制定的考核银行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三个考核指标
④ 银监会(2008)3号令全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许昌监管分局政务公开事项
银行业机构的设立审批
(一)办理程序
1.申请受理;
2.审查;
3.决定与送达;
4.颁发金融许可证;
5.公告。
(二)申报材料
1.对设立柜台式的营业机构,申请单位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五份)。
(1)设立单位的请示及筹建方案;
(2)《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申请表》;
(3)筹建人员的名单及简历;
(4)可行性分析报告;
(5)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2.对设立离行式自助银行,申请单位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五份)。
(1)设立单位的请示及筹建方案、市场分析;
(2)上级部门的批准文件;
(3)拟设置的机型、数量及提供服务的种类;
(4)《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申请表》;
(5)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三)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银监会2006年第1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3.银监会2006年第2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4.银监会2006年第3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5.《河南银监局监管工作简易程序(试行)》(豫银监办通〔2005〕139号)。
(四)承诺时限
6个月内。
(五)办理单位
1.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的机构设立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一科受理;
2.邮政储蓄机构、城市信用社的机构设立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二科受理;
3.农村信用社的机构设立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三科受理。
(六)咨询电话
监管一科:2668409,监管二科:2663578,监管三科:2668777
银行业机构的变更审批
(一)变更种类
1.变更名称;
2.变更营业地址;
3.变更注册资本;
4.变更持股股东或持有股本;
5.变更业务范围;
6.修改章程;
7.金融机构的升格、降格与合并、分设、重组;
8.变更法定代表人;
9.监管部门认定的其它变更事项。
(二)办理程序
1.申请受理;
2.审查;
3.决定与送达;
4.换发金融许可证;
5.公告。
(三)申报材料
银行业机构变更事项时,申请单位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五份)。
1.有权变更该机构的变更事项请示;
2.《银行业金融机构变更申请表》;
3.变更事项的有关许可文件;
4.变更事项的工作方案;
5.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四)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银监会2006年第1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3.银监会2006年第2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4.银监会2006年第3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5.《河南银监局监管工作简易程序(试行)》(豫银监办通〔2005〕139号)。
(五)承诺时限
3个月内。
(六)办理单位
1.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的机构变更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一科受理;
2.邮政储蓄机构、城市信用社的机构变更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二科受理;
3.农村信用社的机构变更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三科受理。
(七)咨询电话
监管一科:2668409,监管二科:2663578,监管三科:2668777
银行业机构自行市场退出的审批
(一)办理程序
1.申请受理;
2.审查;
3.决定与送达;
4.缴回金融许可证;
5.公告。
(二)申报材料
银行业机构自行市场退出,要求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五份)。
1.退出机构的上级机构的请示;
2.《银行业金融机构撤销登记表》;
3.退出机构的业务处置和人员安置方案;
4.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银监会2006年第1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3.银监会2006年第2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4.银监会2006年第3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5.《河南银监局监管工作简易程序(试行)》(豫银监办通〔2005〕139号)。
(四)承诺时限
3个月内。
(五)办理单位
1.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机构的自行市场退出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一科受理;
2.邮政储蓄机构、城市信用社机构的自行市场退出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二科受理;
3.农村信用社机构的自行市场退出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三科受理。
(六)咨询电话
监管一科:2668409,监管二科:2663578,监管三科:2668777
银行业机构新业务准入的审批
(一)办理程序
1.审批权限内的:
(1)申请受理;
(2)审查;
(3)决定与送达;
(4)换发金融许可证;
(5)公告。
2.审批权限外的
(1)受理报备;
(2)换发金融许可证;
(3)公告。
(二)申报材料
金融机构开展新业务,要求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五份)。
1.开展新业务的请示;
2.填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变更申请表》;
3.有关部门对开展此项业务的规定;
4.开展此业务的工作规程及控制制度;
5.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三)受理权限
1.许昌银监分局不受理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开办新业务的申请。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机构的业务准入由银监会按法人审批,其分支机构开展新业务需经其法人授权,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许昌银监分局报备。
2.许昌银监分局受理城市信用社法人机构开办新业务的申请,报河南银监局审批。其分支机构开展新业务需经法人授权,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许昌银监分局报备。
3.许昌银监分局不受理基层农村信用社及联社开办新业务的申请。河南银监局负责受理河南省农村信用联合社开展新业务的申请。各基层农村信用社及联社收到省联社对开展新业务的转批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许昌监管分局报备。
4.许昌银监分局不受理省邮政储汇管理局在许昌辖区分支机构开展新业务的申请。其开展新业务,由省邮政储汇管理部门向河南银监局提出申请,河南银监局审批。许昌辖区各级邮政储汇管理部门及邮政储蓄网点获准上级部门开办新业务的授权后,要在10个工作日内向许昌银监分局报备。
(四)承诺时限
1.审批权限内的,3个月内。
2.审批权限外的,报备即办。
(五)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银监会2006年第1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3.银监会2006年第2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4.银监会2006年第3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5.《河南银监局监管工作简易程序(试行)》(豫银监办通〔2005〕139号)。
(六)办理单位
1.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机构的新业务报备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一科受理;
2.邮政储蓄机构的新业务报备及城市信用社机构新业务准入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二科受理;
3农村信用社机构的新业务报备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三科受理。
(七)咨询电话
监管一科:2668409,监管二科:2663578,监管三科:2668777
银行业机构董(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批
(一)办理程序
1.申请受理;
2.审查;
3.决定与送达。
(二)申报材料
金融机构申请核准董(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求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五份)。
1.具有任命或聘任权机构的请示;
2.《银行业金融机构董(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准(备案)登记表》;
3.对申请核准人的考核鉴定及推荐意见;
4.申请核准人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证书、身份证原件(与《登记表》上粘贴的复印件核对后当即退回);
5.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银监会2006年第1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3.银监会2006年第2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4.银监会2006年第3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5.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1号《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6.《河南银监局监管工作简易程序(试行)》(豫银监办通〔2005〕139号)。
(四)承诺时限
30日内。
(五)办理单位
1.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核准申请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一科受理;
2.城市信用社机构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核准申请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二科受理;
3.农村信用社机构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核准申请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三科受理。
(六)咨询电话
监管一科:2668409,监管二科:2663578,监管三科:2668777
六、其他
(一)以上各种行政许可承诺时限均为工作日;
(二)以上各种行政许可属许昌银监分局初审,需报上级审查批准的,上级审查批准承诺时限由其确定。
⑤ 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
要什么就搜什么,不要老是伸手要。
网络自己的文专库也有答案属http://ke..com/view/3277348.htm
⑥ 中国银监会的三个方法和一个指引是什么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有关指标口径及流贷受托支付标准的通知。主要包括:
三法是指:《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三种管理暂行办法。
一指引是指:《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三法一指引”倡导贷款的精细化管理,强化贷款风险管控,对贷款流程进一步明确,对合理测算借款人资金需求、贷款资金的支付和贷后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与传统的信贷管理制度相比,有深刻变化。原则是贯穿“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核心理念,也是贷款业务发放与支付方式变革性的举措。
⑦ 什么是银监会的"三三四"专项治理
银监会的"三三四"专项治理:
“三三四”特殊治理是中国银监会今年提出的一系列特殊治理行动的简称。
中国银监会组织了“三违规”(违反金融法规、违反规章制度、违反内部法规)、“三套利”(监管套利、闲置套利、关联套利)、并“四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不当)专项治理,同时实施综合治理方案,治理混乱、防范风险,坚决整顿市场混乱,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监督金融机构严格遵守市场秩序和法律。
”三三四十“:
针对银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在2015年“两强两压”的基础上,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初先后启动了“三三四十”(“三违规”指违法行为);“三套利”指监管套利、闲置套利、相关套利;“四不当”指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不当;“十乱”是指股权与外资、机构与高管、规章制度、业务、产品、人员行为、行业诚信风险、监管、内外勾结与非法市场混乱等)治理行动。
特别治理取得分阶段成果:
2017年,中国银监会大力开展一系列治理行动,其中中国银监会发布了“3340”政策,针对当前银行业混乱较为突出的领域。其中,“三违规”是指违法、违规、违规;“三套利”是指监管套利、闲置套利和相关套利;“四不当”是指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以及不当收费;“十乱”是指股权与外资、机构与高管、规章制度、业务、产品、人员行为、行业诚信风险、监管、内外串通、非法金融活动等十方面的市场混乱.
目前,专项治理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数据显示,“30340次”检查发现约6万个问题,涉及金额17.65亿元。其中,各级监察机关在“三通”专项治理中共发现问题11534个,涉及资金415万元;在“三通”专项治理中发现问题4060个,涉及3.78万亿元;在“四大不当”专项治理中,发现各类问题1.28万个,业务616万亿元;在“十大干扰象”治理中,发现问题(次)31300个,涉及资金3560亿元。
从中国银监会对“三违规”的整顿来看,信用、票据、同行、财务管理等具体业务领域的问题最为突出,内部控制和管理也存在诸多问题。同时,也发现了许多问题,如处理不当、设立机构、利益传递、信息披露、报告等,其中有些是典型的。
资料参考:央视新闻网
⑧ 银监会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分别是指哪些办法和规定
三法是指:来
《固定资产贷款管自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三种管理暂行办法。
一指引是指: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三法一指引”倡导贷款的精细化管理,强化贷款风险管控,对贷款流程进一步明确,对合理测算借款人资金需求、贷款资金的支付和贷后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与
传统的信贷管理制度相比,有深刻变化。原则是贯穿“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核心理念,也是贷款业务发放与支付方式变革性的举措。
⑨ 银监会的主要职权
监督管理职权
制定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
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紧急风险处置意见和建议;
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它事项。
⑩ 中国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有哪些
中国现行金融监管架构是“一行三会”。“一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三版会”是中国银监权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分别负责银行、证券、保险三大市场的监管
1、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货币政策。
2、银监会,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
3、证监会,负责对全国证券、期货业进行集中统一监管。
4、保监会,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
(10)3银监会职责扩展阅读:
金融监管体制是金融监管的职责划分和权力分配的方式和组织制度。国际上主要的金融监管体制可分为双线多头监管体制、一线多头监管体制和单一监管体制。
金融监管体制是各国历史和国情的产物。确立监管体制模式的基本原则是,既要提高监管的效率,避免过分的职责交叉和相互掣肘,又要注意权力的相互制约,避免权力过度集中。
在监管权力相对集中于一个监管主体的情况下,必须实行科学合理的内部权力划分和职责分工,以保证监管权力的正确行使。
参考资料:
网络-中国金融机构监管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