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违反治安管理
① 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如何认定的问题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是指行为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第一次被公安机关发现或者查处。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
② 违反治安管理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罚的情节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四条: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一条(不属于减轻或不予处罚,只是不予执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③ 未满十八第一次违反治安管理法有案底吗。有行政拘留吗
遵纪守法,没有案底,不拘留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④ 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一些不解
意思是公安机关发现了这次,同时发现以前也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⑤ 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根据《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的规定:“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是指行为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第一次被公安机关发现或者查处。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
(一)曾违反治安管理,虽未被公安机关发现或者查处,但仍在法定追究时效内的;
(二)曾因不满十六周岁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行政拘留的;
(三)曾违反治安管理,经公安机关调解结案的;
(四)曾被收容教养、劳动教养的;
(五)曾因实施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
⑥ 违反治安管理的哪些情形要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较严重后果的”、“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等四种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增加了两项从重处罚情形: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三年内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此外,还将“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放宽到“一年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6)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扩展阅读:
如果违反治安管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行政拘留,不过,若是已满14周岁但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但不到18周岁,且是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不过修订意见稿将此修改为“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不执行行拘。这意味着未满16周岁不再是免行拘的条件了。
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老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应当行拘的,也可以不予执行行拘。而修订意见稿增加规定“但是二年内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受过行政拘留处罚或者曾受过刑事处罚、免予刑事处罚的除外”。
此外,修订意见稿还放宽了哺乳期妇女的不予行拘条件,将“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修改为“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
⑦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之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答案:ABCD(全选)
A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B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专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属
C七十周岁以上的
D怀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修正版)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⑧ 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和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未成年可以调解么
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不属于人民调解的范畴。如果是未成年,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未成年多次违反治安条例的行为进行帮教。供参考。
⑨ 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怎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属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五种情形:根据《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的规定:“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是指行为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第一次被公安机关发现或者查处。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 (一)曾违反治安管理,虽未被公安机关发现或者查处,但仍在法定追究时效内的; (二)曾因不满十六周岁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行政拘留的; (三)曾违反治安管理,经公安机关调解结案的; (四)曾被收容教养、劳动教养的; (五)曾因实施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延伸阅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