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部门职责
A.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这个部门的职能有哪些
大体上主要管本地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推进全市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负责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信息引导,调节日常经济运行;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全市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负责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工作,核准节能产品认定;负责全市电力运行管理;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企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和管理市国防科技工业;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经销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
B. 请问政府的信息化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所要负责哪些工作啊
你是要报相关的公务员职位吧;或者要在此行业就业;请往下看:
1、类似部门的岗位配置:组长(通常是兼职挂衔)、若干副组长、调研员、科员等;
2、分工:组长能有关系或职权协调统筹进行某一方面信息化工作的人力资源,说白了就是能找人、找钱、拉项目(经常会是行政同级一把手兼任,权力很大滴哦~_~);副组长通常各自分工不同领域,如有的负责企业信息化、有的负责行政事业单位信息化、有的负责整体指标的统计分析(通常是兼职其他的团队带头人),其他人员分工配合组长工作,需要调研就去做行业调查、安排事项等等;
3、具体工作:以调研员或科员为例
A、组织行业信息化会议,根据领导指示配合行业特点,拟定议题,组织人员上会;
B、招投标,拟定信息化项目标书、组织发标、安排投标事项、组织专家评审(标),定标公布等等;
C、参与信息化标准制定工作,组织专家研讨,定期跟踪讨论结果,对标准草案进行文字处理等;
D、组织信息化产品或服务供应商,进行项目相关的协调工作;(很碎的工作,但能长不少学问)
E、给各种领导汇报工作,当然也包括给领导当秘,整理汇报材料;很诡异的说,妹子的话呵呵你懂的,当然好处就是各种旅游,说是外出开会、参观、考察,其实就是各种...
好啦说不少啦,其实吧目前形势,此行业还是很好的说,尤其对懂某一行业专业技能,然后又懂信息化,或者有一定信息素养,对信息技术有一定认识的人,还是很吃香滴。
C. 工信部是干什么的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为: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回运行;推动答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是根据2008年3月11日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的国务院直属部门。
(3)信息化部门职责扩展阅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在2008年中国“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
是根据十一届人大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而组建的。
中央将国家发改委的工业管理有关职责、国防科工委除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以及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加以整合,并且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
另外组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此外,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国防科工委、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信息办。
D.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有哪些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1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2条 副总经理(生产)安全职责: 1、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特殊动火、特级高处作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并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组织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组织各类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第3条 副总经理(其他)安全职责: 1、 负责各自主管(专业)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定期检查各自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各自主管部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5、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4条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专责高级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对公司生产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专责高级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技术问题负责;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并组织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3、按照“三同时”原则在组织新、改、扩建项目时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审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使之完善可靠,技术上切实可行; 5、负责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6、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演。
第5条 生产处安全环保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2、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生产)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按照“三同时”原则,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投产工作; 8、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等的安全监察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工作; 10、负责汇总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11、制定劳保用品、保健费用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使用劳保用品情况; 12、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企业事故档案; 13、负责审批一级用火,二、三级高处作业等作业的审批; 1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15、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16、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17、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搞好工业卫生工作,实现文明生产; 18、制定“三废"治理和尘、毒、噪声防治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6条 生产处设备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负责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工艺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组织对工业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装置、热力管道、采暖、制冷、通排风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检测工作; 3、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制造、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编制装置大检修安全组织措施计划和下达安全检修任务书; 4、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并对采购的设备、配件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5、新增、改造、超期运行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时应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组织机动设备专业检查,对机动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组织力量整改; 7、负责机动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和基建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参加 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并按期完成;负责本部门外雇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按合同协议办理; 9、参加基建项目的审查和施工,并使其符合国家关于安全、防火、工业卫生要求,并保证其同时施工、竣工、验收; 10、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必须按国家规定和交接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11、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规定; 12、制定审查各项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 13、负责对外来的基建施工队伍、民工等的安全教育,督促施工队伍签订《外来施工安全合同》。
第7条 生产处生产运行和计量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标准; 2、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生产,以确保安全; 3、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负责本单位计量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4、汇总技术措施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内容列入项目; 5、负责生产操作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6、编制新装置开工方案,审查技术操作规程,下达工艺技术指标,并检查执行情况; 7、在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和变动操作条件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应考核安全技术及改善劳动条件等项目; 8、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要及时制止,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9、负责水、电、汽、风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紧急状态下处理的安全措施; 10、生产中发生险情或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防事态扩大,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11、负责调查处理跑、冒、串油或其他物料等生产事故,并统计上报;参加重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2、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有关单位表扬或批评。
第8条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编制、平衡生产计划时,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来源,确保“三同时”的顺利实施; 2、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保健费用的开支情况,保证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要; 3、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第9条 企管部门安全职责: 1、在企业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 2、在对各单位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安全工作。在编制经济责任制时,把安全内容纳入责任制内容,坚持安全否决权; 3、加强“三基”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素质。 4、组织职工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其技术业务素质,保证安全生产; 5、办理用工手续(含农工、临时工、外包工等),应在合同内有安全内容,会同有关单位执行; 6、组织对特殊工种:电焊工、气焊工、起重工、电工、锅炉司炉工等的技术培训,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技术考核,并办理操作证; 7、负责工伤上报,组织工伤鉴定,并负责组织工伤人员费用核销工作; 8、根据国家劳动部门规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9、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对有毒、有害工种实行定期轮换制度; 10、把安全工作纳入晋级考核内容; 11、负责组织新入厂职工的入厂教育工作; 12、负责ERP信息化管理,保证ERP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好ERP系统信息数据的保密,公司内部局域网的网络安全和病毒入侵的防范工作; 13、负责计算机设备日常病毒检测工作,监督检查各处室因特网和各应用软件的使用情况,防止计算机设备受到病毒侵害和攻击。
第10条 化验部门安全职责: 1、组织编写企业产品、半成品、原料分析化验的安全技术规程; 2、负责动火分析和设备容器内有害物质的检测和分析,并向用火单位提出分析报告; 3、协助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11条 科技部门安全职责: 1、在进行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时,保证有关安全、环保、工业卫生等技术措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严格执行各专业的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2、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计工作; 3、组织设计审查时,应有主管安全技术、消防、工业卫生、环保等管理部门参加; 4、加强防火、防潮、防虫害等工作,做好档案管理,确保各方面资料的完好。
第12条 保卫(消防)部门安全职责: l、负责企业内炸药、雷管、剧毒物品的检查、管理和审批工作; 2、健全保卫制度,做好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 3、加强管理,依靠和发动群众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加强生产要害部位的巡逻,以维护正常生产秩序;负责偷盗、破坏等治安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4、负责门卫的警卫任务,严格检查入厂的各种车辆的安全防护设施的配戴,查堵进厂人员携带烟、火种情况; 5、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负责扑救厂区一切火灾; 6、加强战备训练,确保灭火车辆、器材、用具等齐全、完好;负责监督检查灭火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畅通; 7、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以提高素质; 8、对特殊危险动火进行现场备战; 9、负责对职工加强劳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和检查,协助抓好安全生产。
第13条 仓储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物资仓库的安全防火工作; 2、对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按有关安全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保管工作; 3、贯彻《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气瓶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 4、负责报废物资的回收、处理、变卖工作,在降低库存、盘活资金的同时,执行相应的安全规定。
第14条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认真做好公司级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并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机关干部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公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 4、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5、对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6、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7、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8、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9、深入生产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10、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第15条 供销部门安全职责: 1、按“安措计划”、“劳保计划”做好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对订购的设备、配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2、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销售过程中安全措施的监督和落实工作; 3、负责辖区内铁路专用线和机车的维护保养,确保物资、产品运输渠道畅通无阻; 4、负责调车作业,做到安全、快速、准确。
第16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研究安全生产技术,模范地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三违”,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全面负责; 2、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保证教育时间,组织定期安全考核,对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分配工作。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3、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管线、安全装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5、计划、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工作的同时,把安全防火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6、负责申请一级用火,审批二级用火,并组织落实用火必需的安全措施; 7、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8、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9、经常布置、检查本单位安全员工作,支持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10、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的发放标准,并抓好上岗职工劳动保护穿戴,保证上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11、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第17条 车间副主任安全职责: 1、在组织生产的同时.必须考虑和安排安全防火、劳动保护问题,并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2、在讨论技术问题和做技术决定时,同时提出安全技术措施; 3、在进行各种技术改造、技术革新研究试验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4、定期组织工人学习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和防护知识教育,取缔各种违章违纪行为。
第18条 专责工程师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 2、审查本专业(工艺、设备、计量等)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教育大纲。 3、在审查装置开、停工、设备检修、改造、变更工艺方案前,必须同时考虑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4、在规划、设计、改造、检修时必须考虑安全技术措施; 5、参加本专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19条 技术员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 2、编制本专业(工艺、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教育大纲,并担任讲课任务; 3、在编制装置开、停工、设备检修、改造、变更工艺方案前,必须拟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组织职工熟悉掌握并检查执行情况; 4、在规划、设计、改造、检修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 5、经常深入现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装置安全生产; 6、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20条 车间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规定; 2、负责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车间科室领导组织好每周一的安全日活动; 3、参加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4、编写二级安全教育大纲,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5、经常深入各岗位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重大险情果断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力量限期整改; 6、参加本单位扩建、改建工程设计的审查,验收工作; 7、负责管理本单位安全、。防火设施、检查监督本单位人员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 8、协助车间领导审批二级用火,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使动火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9、定期向安全部门汇报工作,按时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10、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上报协助车间主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21条 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3、组织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 6、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领导, 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第22条 班组安全员职责: 1、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徽度和规程;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现违章操作者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负责对新到本班组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坚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安全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 4、负责本班组的机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防火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5、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消除,发生事故时首先全力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作好记录,并立即报告; 6、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器材的正确使用。
第23条 工人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酶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并立即越级向上级汇报;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6、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 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第24条 公司安全机构: 1、公司设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由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专责高级工程师及生产、保卫、企管、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车间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车间主任担任;3、易燃、易爆、尘毒危害严重的车间设专职安全员,其他一百人以上的车间设专职安全员,一百人以下的车间设兼职安全员,班组设不脱产的班组安全员。
E.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信息化发展和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和信息化发展重大布局、优先领域的政策性建议,编制和实施全市中长期科技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信息化专项工作,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
(三)推进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系建设和区域信息一体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拟订促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制定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并提出相关政策,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会同有关部门认定创新型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四)推进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实施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专项计划;监测分析高新技术产业运行态势并预测预警,指导和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各类科技、信息化示范基地的建设,组织指导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和转化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信息化专项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和信息化投入及优化资源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
(六)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和信息化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并推进相关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培育发展民办科研机构;推进民营科技工作,促进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
(七)拟订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促进技术市场、信息服务市场、科技与信息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技术市场、信息服务市场、科技与信息中介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科技和信息化评估管理以及统计管理;协调全市科普工作,拟订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推动科普工作发展;参与组织指导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八)组织拟订科技与信息化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科学技术奖评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和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九)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资源开发共享、电子政务建设、电子商务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及社会和经济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广信息化领域的新技术、新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十)协助推进国家、省、市重点信息化工程。负责综合汇总全市信息系统年度投资计划,审核市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平衡、协调信息化建设和发展资金并监督使用。推进全市电信网、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促进网络互通,资源共享。负责信息安全的统筹规划,组织推动和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审批无线电频率、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和使用,指配无线电台呼号,负责组织本市辖区内的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二)拟订科技、信息化交流与合作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政府间及有关国际间的科技、信息化合作项目,承办涉港澳台地区的科技、信息化合作与交流事项。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F. 国家信息产业部的职责
(一)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通信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通信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工业、通信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九)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统筹推进国家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一)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依法监督管理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通信资源的分配管理及国际协调,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
(十二)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卫星轨道位置的协调和管理,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三)承担通信网络安全及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和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四)开展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代表国家参加相关国际组织。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G. 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职能是什么
经济信息化局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主要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经济运行和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工业方面的行业发展管理政策和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订本区工业经济行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态势;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二)宏观管理和指导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规范企业行为规则;负责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企业改革方针、政策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指导国有企业的管理、扭亏,协调国有企业减轻负担;协调指导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运营。
(三)指导企业技术工作,协助编制企业技术进步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和实施年度技术改造投资和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以及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推广工作;负责工业企业科技开发和对外科技交流合作工作,指导工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和企业设备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
(四)负责统筹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经济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组织协调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统筹推进电子政务;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五)指导工业、商贸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指导工业、相关生产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煤炭、电力、油品等重要物资供应,负责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物资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营管理。
(六)检查督促有关单位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做好服务基层和联系点工作。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数据技术标准;协调经济社会数据资源的组织管理;指导推进社会经济各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肇庆市有关科学技术工作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我区科技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区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级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九)组织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及实施;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类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组织实施深化产学研合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区、镇(街道)、企业党政领导推动科技进步的实绩考核工作。
(十)负责本级科技经费及上级下拨我区各项科技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
(十一)负责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拟订科技服务业规划,促进科技咨询、科技评估等科技服务机构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负责促进民营科技工作;制订负责科技宣传和科技统计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制订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参与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问题的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专利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专利优惠政策和措施;指导专利中介机构工作,指导企业专利工作;组织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负责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区直各部门和各镇(街道)、企业的科技与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