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职责
㈠ 审计局的主要职务是什么
审计局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国家、省审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 (二)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市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使用效益; 3、市级各部门( 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外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和使用效益; 4、区、县(市)政府的财政收支; 5、市属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和信贷计划及执行结果; 6、市属企业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7、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民政部和投资效益,市重点建设项目瞀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8、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资金、社会捐增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 、资金的财政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市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 (四)根据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授权对有关金融、保险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在杭的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进行审计。 (五)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代拟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六)根据需要,对区、县(市)审计机关管辖范围的重大审计事项进行审计;必要时,对区、县(市)审计机关审计的单位进行抽审。 (七)处理区、县(市)被审计单位对区、县(市)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申诉和复议。 (八)负责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组织、指导下级审计机关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九)与区、县(市)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区、县(市)审计机关,对区、县(市)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及时提出意见。 (十)对审计中发现宏观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审计,对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审计调查结果,并向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一)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十二)对区、县(市)审计机关进行业务领导。 (十三)承办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承办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要求协助的经济案件审计事项。
㈡ 审计局的职能
(一)参与制定审计、财经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审计制度规范并监督执行;领导、协调、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
(二)向市人民政府、省审计厅报告以及向市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
2.市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
3.市辖市、区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4.市属地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5.市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及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
6.市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7.市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它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我市的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9.对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10.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事项。
(四)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组织和指导全市审计机关对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和开展全市审计机关计算机审计。
(六)管理市审计局下属审计机构。
(七)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市辖市、区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
(八)与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市辖市、区审计机关,协同办理市辖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
(九)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十)协助市人事局组织全市审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和评审推荐工作。
(十一)参与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活动。
(十二)协助查办经济案件。
(十三)办理市政府和省审计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㈢ 国家审计局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按照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审计署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审计署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审计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审计、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办理地方性审计法规和规章的备案审查;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
二、向国务院报告和向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一) 中央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二) 中央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三) 省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四)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和中央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
(五)国务院各部门管理的和受国务院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六)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审计署进行的审计。
四、向国务院总理提交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地方审计机关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
六、与省级人民政府共同领导省级审计机关,协同办理省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管理派驻地方的审计特派员办事处。
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配合稽察特派员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其他国有企业和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八、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九、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活动。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㈣ 审计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审计是指由专来设机关依照源法律对国家各级政府及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的重大项目和财务收支进行事前和事后的审查的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
审计员的工作内容:
1、审查企业各项财务制度的落实情况,协助审计主管拟订审计计划或方案 2、负责完成资产、负债、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单项业务的审计工作
3、按照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案,获得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发现和审计建议,为企业运营提供增长服务 4、审查财务收支项目、费用开支与报销等工作 5、审查发票、凭证、账册、报表的真实性以及其填制是否符合企业财务制度的要求
6、检查、复核审计证据,做出单项审计评价意见
7、针对所有涉及的审计事项,编写内部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8、进行企业保密工作,按规定使用所获取的财务资料 急速通关计划 ACCA全球私播课 大学生雇主直通车计划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冲刺班 其他课程
㈤ 一个县的审计局有职责是什么
一、审计局职责
(一)组织领导全区审计工作,编制全区审计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确定年度重点,研究制定地方性审计业务规定和规章制度,指导行业和专项资金审计。
(二)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区直各部门和区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区直各部门和区政府财政预算外财政资金的收支及使用效益。
3、区属经济实体和部、委、办、局归口管理,财务单列经济实体的盈亏真实和国有资产的保值。
4、区属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情况和投资效益。
5、对区以下各及内部审计部门审计的单位,必要时进行抽审,处理区属内审机构,所作审计决定的申诉。
6、对危害社会主义经济的严重贪污盗窃,侵占国家资产,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等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7、对审计中发现的宏观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审计或专题调查。并向区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8、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9、对社会中介组织执行有关财经法规情况实行监督。
10、承办区委、政府和省、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审计项目。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接待和局机关行政管理等工作;2、负责档案和信访工作;3、负责草似、修改有关文件,反映情况,及编报审计信息;4、承担文件和对外宣传工作;5、负责编制局机关的审计工作计划;6、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的考核,奖惩及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事项;7、汇编审计工作统计报表;8、编制拟定审计业务总结;9、汇总协调各业务殷室的审计事项;10、承办区人大、政协委员建仪和提案的工作。
(二)行政事业审计股
1、负责审计政府部门、政法、文教、卫生等业务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资金使用效益;2、负责审计区财政的预算收支和预算外资金管理和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3、对财税部门管理的某些专项资金进行审计 和专题审计调查;4、负责草拟区政府每年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6、对上述审计全面负责确保上述项目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确保审计质量;7、按照有关审计计划具体实施审计。
(三)企业审计股
1、负责审计区属工业、交通商贸及其所属经济实体,以及委、办局、处财务单列经济实体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的真实合法和资产的保值增值;2、根据计划安排具体组织对工业、商贸、交通、运输企业进行某些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专题审计调查;3、承担市审计局授权审计驻我辖区内的市属企业;4、负责审计区政府各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施工企业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5、根据区政府安排,具体落实对区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情况和经济效益进行开工前、施工中及竣工全过程审计;6、对上述审计全面负责,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7、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具体实施审计。
三、有权利审计本县的文化局,公安局,纪委和县政府。
㈥ 审计部门的职责是什么.一个县的审计局有职责是什么
审计岗位职责审计经理职责
1、 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制订审计工作制度和实施细则,并抓好审计资料的积累、归档和保管工作。
2、 负责人员配备,人员考核和审计人员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工作。
3、 编制年度审计计划。
4、 负责组织实施各项审计计划和其他审计事项。
5、 完成审计工作底稿的最后复核。
6、 评价审计结果,确定终审结论。
7、 完成审计报告的最终修改,签发审计报告。
审计主管职责
1、 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审计制度和实施细则,在审计经理的领导下,组织审计人员完成各项审计计划和其他审计事项。
2、 参与制订审计制度和实施细则。
3、 参与编制年度审计计划。
4、 编制审计项目的审计计划和审计实施方案。
5、 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完成审计底稿全面复核。
6、 初定审计结论,草拟审计报告。
审计员职责1、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审计制度和实施细则,在审计主管的指导下完成各项审计计任务和其他审计事项。
2、 参与制订项目审计计划和审计实施方案。
3、 客观、公正、准确地实施各项审计程序。
4、 编制、归类、整理审计资料,协助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5、 协助拟定初审结论,参与草拟审计报告。
6、 负责审计底稿的归档和保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