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要求
㈠ 我国治安管理的特点
治安管理的特点
• 社会性
所谓治安管理的社会性,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治安管理工作的客体主要是社会化的人,而对人的管理又分为个体管理和特定对象的整体管理,管理的目的是使人们遵守社会规范。二是治安管理的任务内容有广泛的社会性。三是治安管理的效益有着强烈的社会性。
• 相关性
相关性即治安管理工作与社会其他领域某些方面存在互相关联、共同变化的关系。治安管理成效的高低,治安问题的增多或减少,违法犯罪的上升和下降,治安管理手段的先进和落后,治安管理工作的发展趋势等等,都要受到社会诸因素的制约和影响。
• 区域性
区域性特点是指不同的行政区域在人口密度、人口素质、职业结构、生活方式、居住条件、地理位置、地理环境、生产布局、商业分布、交通运输、民风民俗等方面的差异。由于治安管理是按行政区域来实施的,这就使治安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区域性。
• 系统性
• 治安管理是一个开放系统,是社会管理整体中的一个要素。
• 治安管理工作自身是一个组织系统。
• 治安管理中任何一项工作都可视为一个独立的系统。
• 群众性
治安管理具有很强的群众性,从整体来说,群众是治安管理的客体,又是治安管理的主体。
• 群众中蕴藏着参加治安管理的愿望和要求。
• 群众性治安组织是治安管理主体构成的一部分。
• 治安管理效能很大程度取决于群众的支持各帮助。
• 法治性
治安管理的法治性是指治安管理活动是一种行政执法活动。
• 治安管理的职权是国家赋予并以法律规定和确认的。
• 治安管理活动的实质是执法即对法律、法规铁贯彻、执行和运用。
• 治安管理的主体也要用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行为。
• 治安管理的执法活动必须受党、政府和人民发行人民群众的监督。
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治安管理要求扩展阅读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经2005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20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8号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决定》修正。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国人大网
㈢ 如何提高治安管理警察的素质和能力
一、公安民警职业素质的特点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公安民警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担负着保卫国家和人民的职责,其特殊性,决定了公安民警职业素质有其自身特点:
1.政治素质是前提
政治素质是人民警察必备的首要素质,是警察素质的核心。政治素质指警察的政治态度、政治倾向、政治觉悟与政治信念的总和。人民警察作为保卫国家和人民的重要力量,其政治性是十分重要的。人民警察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人民警察要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坚持党的路线、方针不动摇,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一切从实际出发。新时期的人民警察,政治素质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完善和发展之中的。人民警察应当坚决拥护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措施,坚决执行上级的命令。
2.业务素质是基础
业务素质是警察完成本职工作的根本,合格的素质有助于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1)具有专业化、全面型的知识结构。在21世纪,我国将与国际接轨,形成“信息化社会”模式,公安民警必须具备专业化、全面型的知识结构,以及与社会同步的知识更新能力。信息化社会形势下的公安机关,必然要建立起完善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公安民警必须掌握利用在网络上完成收集、储存、使用、交流社会治安信息的技能,进而能够在网络上完成多项治安管理工作任务。 由此可见,公安民警应当掌握运用公安信息网络的技能,还应熟悉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信息网络,并对易受侵害的网络系统采取监控和保护措施。
(2)熟练运用法律的能力。民警一般应掌握包括宪法知识、法学理论知识、刑事法律知识、民事法律知识,行政法一般原理及相关知识。掌握上述法律的一般原理,精通有关法律规定,并熟悉各法律部门的有机联系和相互制约关系,这是民警执法为民能力的基础。现在违法者的知识技能比以前有所增强,其犯罪的隐蔽性、技能性与危害性将使执法工作更加艰巨。现代警察必须具有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警惕性与敏锐性,运用法律的合理性与准确性,执法行为的公正性与合法性,以及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3)语言表达能力。语言是表达思想和感情的最重要工具,也是检验素质水平的最直接标准。警察工作时常要面对群众,在为群众解决问题时,如何正确运用语言,使人民群众能够满意、接受,是十分重要的。民警说话时要讲究技巧,要根据不同的对象,使用适当的语言。对群众讲话时要使用温和的语言、说理的语气,需要群众配合办案时,要使用法律、专业性语言并采用劝告的方式;在需要群众帮助时,态度要诚恳,说明办事目的;面对群众请求办事时,不要把话说的太肯定、太绝对,要留有余地,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4)涉外警务能力。中国加入WTO后,与世界的交流日益深化。随着全球一体化的发展,涉外案件越来越多,为了应对这种趋势,警察必须具备处理涉外事件的能力,需要学习第二语言,了解基本的外国文化,具有较强的对外实际应用能力,掌握公安学和治安学等理论知识和公安实践技能,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武警边防检查机构、涉外警务部门从事出入境管理、国际警务合作、联合国维和警务、边防检查、涉外案件处置、跨国罪犯追捕与遣返、国际执法联络、国际警务合作、司法协助、中国驻外使领馆警务联络工作以及从事涉外警务教学和科研工作,在处理对外事物或涉外案件时才能够得心应手。
3.心理素质是支柱
心理素质在警察素质中具有重要地位。警察心理素质包括心理健康、心理压力承受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基本心理素质等方面。警察是一个“社会刺激多元化”的职业,随着现代治安问题的日益复杂化和治安任务的日益繁重、警务工作的超负荷、工作对象的危险性,工作时间的不稳定性,使警察处于极度疲劳和高度紧张的高压环境之中。这对民警的心理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而,公安民警除了应具备一般人所应具备的心理素质外,还应具备一些特殊的心理素质,如不怕流血牺牲、自信、勇敢、宽容、顽强等。 同时要有调节和控制自身情绪的能力,而且要学会用自己的镇定情绪去感染他人,从而缓和紧张的局面。自信是成功的源泉,有自信才能充满活力地进行工作,合理有效的运用自信,不仅能正确引导警察的自我发展,使警察树立正确的自信心,而且能有效地调动全警的积极性。作为一名警察,你可以没有优雅的气质,也可以不具备完美的性格,但是,你不能没有坚定的生活信念和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因为它们是你战胜挫折、超越自我、冲破心理障碍的永不折断的翅膀。
4.身体素质是关键
民警的身体素质与执法工作紧密相连,是执行警务活动的基本保障,需要长期自觉刻苦地锻炼。作为人民警察,在工作中要养成锻炼身体的习惯,这样才能不断增强体能,更好地为社会服务。特别是新形势下,对警察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连续工作的耐力、体力等都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倘若一名民警身体素质差,“说不赢、打不过、追不上”,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那就更谈不上打击犯罪、保卫人民了。 因此要求人民警察具有一副强健的体魄和良好的身体素质,要提倡“终身体育”,不断地提高民警身体素质。
以上的这些是作为人民警察的职业素质特点,突出表现了人民警察的特殊性,是人民警察特有的素质基础。
二、当前民警职业素质的现状
人民警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其职业素质有其独特表现形式。当前民警职业素质现状:
1.少数民警宗旨意识淡薄
广大公安民警围绕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运用法律,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共安全等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与此同时,每一位民警都处于社会巨变的洪流中,受到各种各样的思想文化、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的强烈冲击,社会文化向多元化发展,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对警察队伍不时产生着一系列影响,个别信念不强的民警的心态正发生着微妙的变化,一些传统的美德、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也在这些思潮的冲击下表现为个别民警宗旨意识淡薄,往往把自己摆在了高高在上的位置,对待群众冷漠、生硬、蛮横、耍特权,警民关系出现一些不和谐因素。
2.一些民警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在公安机关,大多数民警都勤勤恳恳,认真工作,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学习业务知识,不断充实自己,这一方面是好的。从另一方面来看,一些基层单位民警素质参差不齐,据抽样调查,个别单位存在“三分之一能干,三分之一跟着干,三分之一不能干”(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00.459.)的现象;处置复杂或突发事件能力不强,某些民警调查访问案件线索,遇到困难时总是抱怨群众不配合,却不知从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作风上找问题。
目前我国民警的来源主要包括公安院校毕业生、军队转业干部、普通大学选调生等。对于非正规院校毕业出来的民警由于其原来所学专业与公安业务无关,所以从事公安工作时,运用专业知识的自如程度,以及处理具体公安业务的方法比不上正规公安院校的毕业生。另外,专业知识也是在不断变化的,少部分在职民警不能紧跟公安工作的动态发展趋势,不注重专业知识的学习更新,有跟不上公安工作需要的现象。
3.个别民警心理素质不稳定
我国大多数民警的心理素质都是合格的,通过选拔才能从事公安工作的。但也有一些民警心理因素不稳定,随着新的犯罪类型和罪种出现,治安形势严峻、复杂。警力虽有所增加,但适应不了犯罪持续增长的需要,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造成民警压力增大,工作的积极性受到影响。有的民警不安全感增加。对突如其来的一些恶性案件缺乏精神上的准备,不知所措。有的民警由于惯性思维作怪,存在麻痹大意的心理,过高估计自己,以为只要表明身份,亮出武器,犯罪分子就会俯首就擒,结果失去先发制人的大好时机。有的警察自我意识与社会期望矛盾,往往群众对警察的期望过高,认为什么事情都可以找警察,觉得警察就是应该有求必应,如果警察不能完成其期许,就觉得警察办事不力,这对警察心理造成不利影响,打击了工作积极性。有的警察认为艰苦的工作与福利待遇不相称,产生一些失落感,觉得自己干的多拿的却没有别人多。加之少数民警流动少,长期固守一地一岗,素质逐渐退化。
4.部分民警体能锻炼重视不够
在全国公安机关推动公安民警“大练兵”的形势下,大部分的民警能够投入到训练当中,积极锻炼,提高身体素质。但仍有部分民警,疏于锻炼,身体素质较差,跑不动,跳不高。有时,在追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跑不过犯罪嫌疑人,甚至有的警察由于体力不支反遭罪犯迫害。再加上公安工作繁忙,遇到重要的任务或是影响重大的案件,要向上级立军令状,部分警察不愿、不会抓紧时间休息,只想着在保证的时间内破案,反而影响了身体又不能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公安民警的健康及身体素质状况确实令人担忧。据调查,影响民警身体健康的主要有四种病症:高血压、高血脂、心脏异常和脂肪肝。形成的原因是工作劳累、身心疲惫、生活规律紊乱、饮食结构不合理等。
三、提高民警职业素质的途径
在当前形势下,必须找到提高民警职业素质的有效途径,使人民警察真正成为一支保卫祖国和人民的有力力量。提高民警素质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点:
1.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提高民警政治素质
理想信念是人们的世界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有了理想信念,就有了立身之本。良好的精神状态又是理想信念在工作生活中的体现。民警工作十分辛苦,有时还不被人理解,能不能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是对民警政治素质的现实考验。因此,首先要教育民警筑牢坚强的精神支柱。一个人失去精神支柱,就失去了前进的方向和动力,正确对待深化改革中的利益关系调整,正确看待社会上存在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坚定对马克思主义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从而增强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自觉性。其次,要教育民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追求,牢固确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在实际工作中不能以“知足常乐”为借口而贪图享受,得过且过,失去奋发进取的精神,要始终把自己看成人民的勤务员,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崇高的人生的追求,把本职工作作为干事业的平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
2.重视业务素质教育,提高民警业务能力
要求警察广泛阅读有关书籍,拓宽自己的知识面。要学习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一整套公开、秘密的专门知识和方法。巧妙运用各种知识和技能来武装头脑。
(1)重视对民警进行现代信息技术使用的教育,提高民警运用现代计算机技术的技能。
在把现代信息技术引进公安工作的同时,必须加强对民警掌握该技术的培训,充分发挥和利用新技术的优势。其中最关键的一个环节就是加强民警运用计算机技术的能力,当前公安工作正走向信息化和网络化,信息的收集、传输、存储和处理都依赖于计算机,如何较好的掌握和利用计算机技术决定了公安工作的效率。作为现代人民警察,必须具有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能力,因此,加强在岗人民警察计算机运用能力的培训势在必行。
(2)抓好民警法律知识的教育。宪法和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国人民都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奋斗。公安部决定2007年至2008年在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以“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执法办案卷宗考评、信访工作考查”为主要内容的“三考”活动,进一步推动公安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通过法律素质教育,增强民警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掌握法律武器,提高执法水平,为有效地行使警察职能打下良好的基础。
3.开展生理心理素质的训练,提高民警的综合执法能力
提高人民警察生理心理的素质,建立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和谐的人际关系、良好的家庭成员关系、亲密的同事关系和部门良好的合作关系,是提高综合执法能力的重要条件。首先,注意生理健康,加强身体的锻炼,开展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或组织集体旅游等,对工作艰苦、任务繁重的治安、刑侦等部门的民警,有助于缓解精神和体力上的疲劳,增强体质。其次,良好的心理素质能提高应急能力,在选拔新警时应增加心理测试,选拔具有良好心理素质的人才入警,并且根据各自的心理素质特点,分配到不同的警种中。另外,让民警了解心理素质的重要性,从内心出发,自觉锻炼心理素质。第三,把心理医生的咨询和治疗作为补充,靠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在情感层面上、态度层面上,甚至行为训练上,与他们沟通情感,矫正行为,为正确履行职责提供有力保障。当然,提高民警的生理心理素质不仅要从外力着手,还要调动民警在提高生理心理素质方面的自觉性。
4.完善培训体系,提高民警队伍培训力度
发挥警察院校的作用,培养公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意识。运用“gengral ecation”的教育理念,“全面培养人,培养全面人”。矫正教育体制中的弊端,积极培养学员的创造性思维,为可持续发展培养创新型人才。公安院校在保证为公安机关培养输送较高素质人才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教学资源优势,注重对在职警察的素质培训。比如建立所长、队长、局长学校等;在培训内容方面,在加强民警理论教育的同时,要注重警体素质训练,包括:擒拿格斗技术技能培养、枪类射击技术技能培养、车辆驾驶技术技能培养、警械具使用技术技能的培养、智救人质实战技能的培养等;在培训方式上,可以采用虚拟教学法、综合演练法和网上教学法等。建立现代电子训练系统,建设模拟城市电子对抗系统、侦查组织与指挥对抗训练系统、大型实战指挥与监控能力训练系统、大型保卫指挥能力训练等。
5.健全监督机制,提高警察队伍领导素质
公安机关领导的素质,直接影响了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
大量调查表明,一个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决策能力、工作作风都属上乘的领导班子,一定能够带出一支素质优良的公安队伍。领导的作风、好恶、直接影响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风气,领导干部应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处理好组织内部关系,帮助民警解决实际困难,消除民警的后顾之忧。领导者一定要自尊、自爱、自重、要把握自己,廉洁公正,坚持任人唯贤,在组织中展开有效的沟通,了解民警的需要,指明工作方向,激发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以此带动民警整体素质的提高。要强化公安队伍的监督机制,民警应时刻警惕,严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纪律、遵守法律纪律、严整警容风纪。要接受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审计监督,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未来社会是以个人素质全面发展为基础的社会。随着科技的日益更新,面对现代化的犯罪,要求公安民警掌握足够的技能和知识来应对、打击犯罪。这就迫切地要求提高民警的素质,寻找有效途径,从可持续发展观点出发,提高民警素质,构建和谐社会。相信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与公安机关的努力下,民警一定能够努力提升自身素质,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在新时期发挥新的作用
㈣ 社会如何加强治安管理工作
本报16日讯全省市地公安局长会议16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对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公安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提出,我省各级公安机关要致力于社会和谐,加强和改进社会治安和社会管理服务等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 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王东华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以“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侦破命案工作为龙头,以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工作为重点,严密防范、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活动。要建立完善“打黑除恶”、侦破命案和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工作机制。在治安防范上,要突出抓好社会面巡逻控制和对群防群治力量的组织发动。要大力发展保安服务业,大力推广普及电子视频监控系统等技术防范措施。要严密防范、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加大对经济犯罪积案的侦办力度。要以遏制毒品来源、毒品危害和新吸毒人员滋生为目标,以禁种铲毒为重点,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保持毒品原植物的“零产量”。要切实抓好戒毒工作,提高戒毒技术水平。要加强禁毒国际合作,打击跨国毒品犯罪活动。 各级公安机关要紧紧抓住人口管理这一核心,大力开展对实有人口的调查工作,抓好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要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强对枪支弹药、民爆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努力减少案件和事故的发生。要加强互联网管理,积极探索虚拟社会现实化管理的有效办法。要加强行业场所管理和阵地控制,对重点地区、部位、场所和行业实行有效管控
㈤ 治安管理日常工作要求是什么
一,在保卫科的领导下搞好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治安秩序,执行公司政策和指示和决议,文明值勤,热情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二、负责管区内的治安防范和巡查、情报信息、人口管理、治安纠纷调处和治安案件的查处,维护管区安全稳定。
三、负责管理公司秩序,积极引导人流,及时公司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确保车辆行驶、停放规范和有序。
四、协助做好刑事案件的侦破和大型活动、集会的保卫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五、负责收集、掌握和统计各类治安信息做出正确分析并及时上报。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㈥ 治安管理(特警方向)的身体要求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一)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最后这一项,现在已经把身高取消了,不要求身高了
㈦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什么年龄需要有监护人
治安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赔偿损失不属于处罚,在实际处理这样的案件中,对在此阶段的人给人违反治安法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监护人适当赔偿。
㈧ 公安局办理行政治安案件需要些程序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三十八条 当场处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向违法行为人表明执法身份;
(二)收集证据;
(三)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违法行为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四)充分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五)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六)当场收缴罚款的,同时填写罚款收据,交付被处罚人;未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告知被处罚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第四十条 对不适用简易程序,但事实清楚,违法嫌疑人自愿认错认罚,且对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异议的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简化取证方式和审核审批手续等措施快速办理。
(8)治安管理要求扩展阅读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 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一)责令停产停业;
(二)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三)较大数额罚款;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违法嫌疑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三项所称“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罚款,对违反边防出境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个人处以六千元以上罚款。对依据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作出的罚款处罚,适用听证的罚款数额按照地方规定执行。
第一百二十四条 听证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组织实施。
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业务部门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其非本案调查人员组织听证。
㈨ 报考公安系统的“治安管理大队办事员”有无体能和视力要求
1、报考非人民警察职位视力要求为: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2、报考人民警察职位视力要求: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
3、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视力要求: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为了顺利通过视力体检,让视力尽快恢复到最佳状态,近视需求者最好提前做近视眼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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