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工作职责
⑴ 密码工作的薄弱环节
一、做好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
要想做好保密工作,首先要让职工充分认识到保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在企业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保密知识,让员工明确知道哪些是属保密范围,包括国家秘密及企业的商务、技术、管理等秘密。经常性地组织员工观看保密案例,让员工知道保密的重要性以及泄密行为的危害,如何堵住泄密的渠道。各部门教育和要求员工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不该说的不说,不该传的不传。让自觉遵守国家和企业的保密制度,履行保密职责成为企业的一种良好风气。
二、加强保密工作的硬件设施建设。
做好涉密计算机管理。一是做好涉密计算机的管理,做到涉密文件必须在涉密计算机上操作,非涉密人员不得操作涉密计算机;二是做好涉密计算机操作登记工作,凡是操作人员一律按照规定进行登记;三是做好可移动U的保密管理,实行专人管理,保密办不定期对涉密计算机和可移动U盘的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考核,保证不出现涉密事件。四是做好涉密会议召开时的保密工作,确保保密机的正常使用。
三、加强保密工作的软件建设。
完善保密管理及制度建设。根据企业生产、发展情况,及时做好保密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从管理制度上保证保密各项工作的开展,保密办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及分厂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即时发现保密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隐患,要求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整改,防患于未然。加强对网吧的管理,做好员工上网登记,不定期对员工的上网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秘密文件不从网上传出,同时做好企业局域网的保密管理,对于企业商务秘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泄漏。做好涉密人员的资格认证和确认工作。
保密工作是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保密工作的好坏关系到国家利益和企业的利益,泄密行为是一种犯罪行为。要求企业全体员工强化保密意识,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保证国家和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
⑵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旨在规范密码应用和管理,促进密码事业发展,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提升密码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是我国密码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密码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密码法是总体国家安全观框架下,国家安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颁布实施将极大提升密码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有力促进密码技术进步、产业发展和规范应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将为密码部门提高“三服务”能力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2)密码工作职责扩展阅读
密码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命门”、“命脉”,是国家重要战略资源。密码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项特殊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信息安全,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进入新时代,密码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担负着更加繁重的保障和管理任务,制定一部密码领域综合性、基础性法律十分必要。
在核心密码、普通密码方面,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将现行有效的基本制度、特殊管理政策及保障措施法治化;在商用密码方面,充分体现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依法使用。
⑶ 保密单位负责人保密职责是什么
保密单位负责人保抄密职责:
1、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
2、组织研究和部署落实保密工作,实施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保密工作规划、规章和标准。
3、协调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解决本单位安全保密工作的重要问题,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卫保密检查。
4、监督、检查保密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本单位各部门建立健全保密工作机构,为保密工作机构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3)密码工作职责扩展阅读:
保密单位领导岗位工作职责,为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保障机关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保密岗位工作职责如下: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要害部位管理负全面责任。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要害部位,因工作关系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借阅有关资料和进行公务活动。
建立各要害岗位保密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卫保密检查,针对存在隐患及时整改不留后患。要害部位管理责任人或单位因失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究。
采取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及经济处罚等方式对责任人及单位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泄密刑事责任。
⑷ 涉密人员的职责是什么
涉密人员:一般情况下,凡因工作需要,合法接触和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都应属于涉密人员。
由于涉密人员所在岗位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特殊性,对他们在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方面的要求,较其他人员更加严格。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概况起来包括以下方面:
(一)制作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和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及产品(以下简称密件、密品)时,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制作密件、密品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必须在有保密保障的地方进行,严禁将密件、密品委托给私营企业、外国企业、外资企业和个体户制作;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不得多制、私留;必须按照相关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保密期限、密级标志的规定,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并做出标识,报有关领导审批;制作过程中形成的中间材料和残次品。如草稿、修改稿、签发稿、清样或半成品、底片、废品等,凡需保存的,必须按正式密件、密品同样的保密措施予以管理,不需要保存的,按密件、密品销毁规定及时销毁。
(二)收发、传递密件、密品时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收发密件、密品必须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签收时必须逐件清点、核对;分发时必须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分发,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传递、运输密件、密品时,必须交由机要通信、机要交通等专门部门办理,不得通过普通邮政邮寄或交给无关人员捎带;自己传递、运输时,要选择安全的交通线路和交通工具,采取严密的保密措施;向境外邮寄、携运密件、密品时必须通过外交信使传递或按有关密件、密品出境管理规定办理。
(三)使用密件、密品时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使用密件、密品要严格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办理,不得擅自扩大。阅读密件必须在办公室或阅文室等有保密保障的地方进行,传阅密件应有登记手续,不得由阅件人直接横传给他人,不得擅自留存传阅的密件。传达密件内容时,不得使用无线话筒等无保密保障的设备。必须对听传达的人员规定保密纪律,对是否可以记录、录音、录像应事先申明。借用密件、密品时,应当持有效证件,履行借用手续,用毕后及时归还。
(四)复制、摘抄、汇编密件时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复制密件必须经制发机关批准。非机要部门不得复印密码电报。禁止在无《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的营业单位复制密件。复印密件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复制密件或者摘录、引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汇编国家秘密文件,需经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
(五)携带密件、密品外出时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涉密人员确因工作需要随身携带密件、密品外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使密件、密品处于有效的安全保障之下。携带密件、密品外出期间,不得办理无关事宜,不得进入商店、娱乐等不利于保密管理的公共场所。参加外事活动,不得携带密件、密品,确需携带的,须经本单位的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严禁擅自携带密件、密品出境,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采取周密的安全保护措施。
(六)保存密件、密品时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严禁个人私自保存密件、密品。保存密件、密品必须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场所及设备。应当归档的密件要按照档案法规定及时立卷归档或移交档案部门保存。
(七)销毁密件、密品时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销毁密件、密品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经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人批准,严禁私自销毁密件、密品;销毁时应确保密件、密品的内容无法还原。以电磁方式记录国家秘密内容的密件、密品,应当彻底销磁,必在时应采取覆盖、粉碎、烧毁或化学腐蚀等方式销毁。销毁密件、密品时应有有关人员在场监销,并由监销人员和销毁人员共同签名。禁止将密件、密品作为废品出售。销毁大宗密件、密品必须送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单位销毁。
(八)组织、参加涉密会议时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涉密人员不得引带无关人员进入涉密会场。会议文件的分发必须登记。会议结束时,要对与会人员住所进行清查,以防文件丢失。会议允许与会者带回的密件,必须及时交单位保管。
(九)对外提供信息、投寄稿件、著书时,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承办机关、单位交办的对外提供秘密信息及涉密载体时,应当严格执行相关的保密管理制度。严禁私自向境外的新闻出版单位投寄未经保密审查的稿件。向国内新闻出版部门投寄的稿件,不得引用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发布新闻和接受记者采访,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无法回避时,应向新闻出版单位采编人员申明,要求不得将涉密内容编入新闻稿内。不得擅自将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写入自己的著作中。
(十)在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涉密人员不得在私人交往、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不准在无保密保障的电话中谈论国家秘密,不准引带无关人员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军事禁区。
(十一)出境和在境外活动期间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涉密人员未经机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私自出境,经批准因公或因私出境的,要严格遵守保密法纪,不得向境外组织机构、人员泄露自己的工作性质及工作内容;不得在有境外人员在场时或者在境外的驻地、车辆中谈论国家秘密。
(十二)涉密人员离职时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涉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职,经批准离职的,仍应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且在脱密期内不准私自应聘到境外驻华机构、外国企业任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境。
(十三)涉密人员自己发生泄密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所在机关、单位报告,不得隐瞒。发现他人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时,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和有关机关。
(十四)涉密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
⑸ 坚持什么对密码工作的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第四条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密码工作的领导。中央密码工作领导机构对全国密码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制定国家密码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密码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进国家密码法治建设。
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密码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密码工作;国家机关和涉及密码工作的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机关、本单位或者本系统的密码工作。
(5)密码工作职责扩展阅读:
国家鼓励和支持密码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依法保护密码领域的知识产权,促进密码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国家加强密码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对在密码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国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密码安全教育,将密码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密码安全意识。
⑹ 我国密码工作领导体制坚持什么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第四条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密码工作的领导。中央密码工作领导机构对全国密码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制定国家密码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密码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进国家密码法治建设。
国家密码学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密码学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密码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密码管理工作;涉及密码工作的国家机关和单位,负责本机关、单位和系统在职责范围内的密码工作。
(6)密码工作职责扩展阅读:
国家鼓励和支持密码学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依法保护密码学领域的知识产权,促进密码学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创新;国家加强密码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密码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国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密码安全教育,将密码安全教育纳入国家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密码安全意识。
⑺ 星密码的企业文化
正直以实事求是为原则,打造信赖产品;以坚守承诺为准绳,建立诚信团队。
责任以尽职尽责的态度,担当工作职责;以乐于奉献的精神,承担公司责任。
合作以尊重他人为起点,发挥团队优势;以求同存异为基石,促进共同成长。
创新以不断改进的思想,作为自我要求;以持续迭代的方式,始终追求卓越。
⑻ 世上较经典的密码编制系统
中央情报局
总统府幕僚机构之一。1947年9月成立。美国最重要和最庞大的国外情报机构,在建制上直属国家安全委员会领导。主要职责是制订收集情报资料计划,部署间谍活动,招募、派遣和指挥情报、间谍人员的工作。总部设在弗吉尼亚州北部距华盛顿不远的兰利,是一个全球性情报网的中心。它不仅有遍及全世界的监听站,还有自己的广播设施、航空线、卫星、印刷机构、密码编制系统以及进行活动训练的人员,多年来负责收集的秘密与公开见报以及对情报所作的分析估计,为美国执行对外政策,包括干预别国的内政、颠覆别国政府、制造动乱发挥过重要的作用。随着冷战结束,美国政府近年来大大加强了中央情报局的国际经济情报工作和关于跨国界和国际性问题如缉毒、恐怖活动等方面的情报工作。负责人是中央情报局局长。
⑼ 涉密网络"三员"的基本职责包括哪些
"三员"指: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和安全审计员。
1、系统管理员主要负责涉密网络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2、安全保密管理员主要负责涉密网络的日常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包括用户账号管理以及安全保密设备和系统所产生日志的审查分析;
3、安全审计员主要负责对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的操作行为进行审计、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以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并定期向涉密网络安全保密管理机构汇报相关情况。
(9)密码工作职责扩展阅读:
1、使用涉密单机的保密资格单位,“三员”配备人数
仅使用单台涉密计算机的单位,应当配备安全保密管理员,负责涉密计算机的运行维护和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审计,实际人数依据单位涉密业务开展情况、涉密计算机量、“三员”的业务能力等具体情况由单位自行决定。
2、“三员”应参加的培训
应当通过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或者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部门或单位组织的专业培训具备上岗能力。
3、“三员”属于运维机构。单位应当对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和涉密存储设备运行维护的工作任务进行分析,按照最大化原则为运行维护机构配备“三员”。
网络管理员——网络
系统管理员——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