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运部职责
1. 营运部的职责是
营运部部门职责
一、营运部的定位
营运部作为一个综合职能部门,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进行计划执行和控制。
二、营运部的职责:
营运部对公司的各个门店日常经营行为及业务、财务等运营流程和相互衔接执行具体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
在操作过程中,应做到指导有方、协调有度、监督有力。
三、营运部行使职权的工作步骤:
1、提出具体工作目标。(包括公司长期发展目标的制订,战略方向的确定和短期目标的制订)。
2、制订实现目标的具体手段和办法。
3、明确实现分目标的实施计划。确定实现分目标的具体负责人,并共同商讨,列出目标实现时间表,明确实施步骤及实施人、实现时间段等。
4、实施跟踪。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应由该分目标的具体负责人提出,交营运部分管人共同商讨,确定最终解决问题的手段。
5、过程监督。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该分目标的具体负责人不能执行或偏差较大而不主动反映的,营运部可行使其监督权力,指出存在的具体问题,督促并协助解决该项目的具体问题。
6、总结改进。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具体目标后,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分析其间出现的问题,商讨改进办法,并作进一步完善。
四、营运部职能权限
1、对普通管理人员有调整的权力;
2、对副经理级别有推荐、处罚的权力;
3、行政处罚额度在50-200元内的处罚权;
4、对操作失误的损失进行评估,明确赔偿责任。
可以参考以下
2. 运营部的职责是什么
转载
营运部部门职责
一、营运部的定位
营运部作为一个综合职能部门,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进行计划执行和控制。
二、营运部的职责:
营运部对公司的各个门店日常经营行为及业务、财务等运营流程和相互衔接执行具体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
在操作过程中,应做到指导有方、协调有度、监督有力。
三、营运部行使职权的工作步骤:
1、提出具体工作目标。(包括公司长期发展目标的制订,战略方向的确定和短期目标的制订)。
2、制订实现目标的具体手段和办法。
3、明确实现分目标的实施计划。确定实现分目标的具体负责人,并共同商讨,列出目标实现时间表,明确实施步骤及实施人、实现时间段等。
4、实施跟踪。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应由该分目标的具体负责人提出,交营运部分管人共同商讨,确定最终解决问题的手段。
5、过程监督。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该分目标的具体负责人不能执行或偏差较大而不主动反映的,营运部可行使其监督权力,指出存在的具体问题,督促并协助解决该项目的具体问题。
6、总结改进。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具体目标后,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分析其间出现的问题,商讨改进办法,并作进一步完善。
四、营运部职能权限
1、对普通管理人员有调整的权力;
2、对副经理级别有推荐、处罚的权力;
3、行政处罚额度在50-200元内的处罚权;
4、对操作失误的损失进行评估,明确赔偿责任。
3. 交通运输部职责
交通运输部主要职责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www.gov.cn 2016-04-18 14:36 来源: 交通运输部网站
主要职责
(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民航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海保障、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中央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国家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公路、水路国际合作与外事工作, 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十)指导航运、海事、港口公安工作,管理交通直属公安队伍。
(十一)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