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卫队治安
1. 急求“高校校卫队训练计划”,我们学校的校卫队不是学生,是聘用人员,最好能详细点的。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山东省教育委员会 山东省公安厅
关于加强高等院校
校卫队建设的意见
1998年1月4日·鲁高工委[1998]1号
各高等院校,各市地教委、公安局、处,胜利油田公安处:
为加强我省高等院校校卫队建设,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根据国家教委、公安部[97]教政字4号文件《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的通知》和《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的要求,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等院校校卫队是学校保卫部门直接领导和管理的,履行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任务的自防自卫组织。其主要任务是:守卫校门、校园巡逻、守护重点要害部位,维护校园秩序,参与治安管理,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的安全服务。
二、校卫队在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的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好下列职责。
⒈守卫校门。依照学校校门出入管理制度,查验出入校园的人员、车辆及其证件和手续,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
⒉校园巡逻。及时发现和制止校园内的违法犯罪行为,抓获和扭送各类犯罪分子;
⒊守护重点要害部位,防盗窃、防破坏、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事故、犯罪现场;
⒋协助有关部门维护学校内部大型集会和文体娱乐活动的治安秩序,参与处置突发事件;
⒌承担义务消防工作;
⒍完成学校保卫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校卫队在履行职责时,学校应赋予其以下权利:
⒈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规定,对出入校园和重点要害部位的人员、车辆、物资有权询问和查验;对可疑人员、车辆、物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⒉对校园内发现的可疑人员有权询问;对违法行为有权制止;对现行犯罪嫌疑人员有权扭送公安机关。
校卫队员在履行校园治安秩序的工作中,必须努力做到:
⒈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⒉遵守法纪,严格纪律;
⒊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⒋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⒌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⒍救助危难,热情服务。
三、校卫队可按校(院)常住人口(教职工、学生、离退休人员、住校区内其他城镇居民、暂住人员)的千分之三至六的比例配备。校园规模较小、区域分散、治安情况复杂的,还可适当增加。
选用校卫队员必须严格审查,择优录用,保证质量。选用校卫队员的条件是:
⒈十八岁以上的青壮年,身体健康;
⒉身份、户口证件齐全,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
⒊政治思想好,作风品德端正;
⒋工作认真负责,敢于坚持原则;
⒌自愿从事校卫队队员工作。
校卫队员被选用后,可按劳动部门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校卫队要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可根据情况设队长、指导员,校卫队人数较多的还可配备副职,人员由保卫部门在学校干部中选拔,经人事部门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或聘任。班(组)长由保卫部门和校卫队负责人在队员中选任。
校卫队应建立党团组织,坚持党团生活制度,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四、校卫队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日常生活管理制度,实行正规化、规范化管理。要制定政治学习、业务训练计划,由保卫处(科)组织实施。对新招收的校卫队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业务培训后方可上岗值勤。
校卫队员值勤时,着全省统一的制式服装,佩戴校卫队标志。服装颜色、式样、标志必须区别于人民警察及其他国家机关依照国家规定统一配发的制式服装。服装、标志由省公安厅文保处监制,所需经费由学校自行解决。
校卫队员应集中住宿,并经常保持一定的备勤力量,以应付各种突发事件。
五、校卫队员中聘用的临时工,考虑其工作的艰苦性、危险性,其工资可高于本校同类临时工工资的百分之十至二十。为适应工作需要,校卫队可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防卫器材和办公室,应有训练场地和训练器材等基础设施。一时难以配齐的应列入学校总体规划,逐步配齐,直至完善。
六、校卫队员个人或集体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工作失职者,应视情节轻重按校规、校纪予以处罚;对违法违纪情节严重者,学校应与其终止聘用合同,并移交有关方面依法依纪处理。
加强高校校卫队的建设和管理,是维护高校治安秩序,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措施,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提高。对上述意见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告诉我们。
中共山东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山 东 省 教 育 委 员 会
山 东 省 公 安 厅
2. 学生打架斗殴怎么处理,有哪些规定
一、处理方法:
1、学生受伤需住院治疗的需通知学生家长。若事态严重的,可由学生工作处、总务处协调处理。
2、处理该事件产生的相关费用及赔偿,可由公安机关、学生工作处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告知当事人通过法律仲裁进行解决。
3、学校内发生的此类事件,由学生工作部依据调查结果,按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的处分等级、程序进行处理。
4、校卫队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处理后,应由校卫队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处理结论或材料复印件,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学生工作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中学生打架斗殴法律上提供了依据
1、打架后没造成严重后果,或是对方没有被司法鉴定伤情为轻伤以上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如果后果比较严重或是将对方打成轻伤以上的,就要适用《刑法》。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 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校卫队治安扩展阅读:
案例:
云南曲靖两名学生起口角多人校内打群架
9月23日晚间,网络贴吧及曲靖一些微信朋友圈盛传,位于曲靖沿江的麒麟职教集团发生学生群殴事件,打架场面吓人,上传视频及多组图片。事件是否真实?具体情况如何?昨日,麒麟区委宣传部就此事向社会进行了通报。
据调查了解,9月23日12点43分,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沿江派出所接到麒麟区职中报警:学校内有人打群架。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时,学校领导、安全处工作人员正在组织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检查治疗。派出所民警在协助受伤学生的同时,迅速控制事态并立即展开调查。
据悉,9月23日10时45分许,麒麟区职中建筑专业学生刘某与省体专业学生秦某发生口角,中午放学后,建筑专业5名学生与省体专业的学生相遇时发生斗殴。学校安全处工作人员王某见状上前制止时被省体专业学生殴打。
之后,军事班的学生到来,又与省体专业的学生斗殴,随后被校方工作人员制止,并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检查治疗。
截至9月23日23时,有3名学生在医院观察治疗,学校秩序恢复平稳。
麒麟区教育局、麒麟区职业学校也及时对受伤学生及学生家长进行了安抚,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深入调查。
3. 争取校卫队队长一职该怎么写
想建设好大学生校卫队,可按以下具体章程实施:
第一章总则大学生校卫队章程
第一条大学生校卫队是由校保卫处武装部直接领导的校园治安保卫工作和学生勤工助学相结合的群众性治保组织。
第二条学生校卫队以“从严治队,服务师生”和“按照准军事化要求规范队伍,建设全省高校一流的学生自治组织”为宗旨和目标。
第三条学生校卫队同时又是学生民兵应急分队和学生义务消防队。
第四条新队员加入校卫队必须先学习本《章程》,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予以聘任。
第五条学生校卫队员一旦正式应聘,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表现优秀,享受副部长级以上待遇,颁发聘任证书。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负责校区(主要是教学区、家属区和宿舍区)的巡逻值勤,做好防盗、防火、防不稳定因素的工作,制止涉及学生打架斗殴事件,控制突发事件发生,维护学校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全。
第七条对学生中带有倾向性的思想动态和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对集体性违纪事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
第八条负责全校性重大事项、大型活动的公共场所秩序维持,或由保卫处组织集中行动维护学校治安安全。
第九条学习消防安全与灭火知识,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参加扑灭初始火灾行动,积极开展义务消防队工作。
第十条协助保卫处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学生宿舍区的正常秩序维持,严格治安巡查管理,预防和控制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第十一条参加抗灾抢险的突击任务,完成上级军事机关和有关部门布置的工作。
第十二条加强队伍自身素质建设,定期进行政治理论学习、治安业务知识学习和军事体能、技能训练。
第十三条学生校卫队队员的权利和义务:
1、有对本队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的权利;
2、在本队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表现突出者,有受表彰和奖励的权利;
4、队员对队务委员会成员有监督其工作的权利;
5、有维护校园安全保卫和提供稳定工作信息的义务;
6、有遵守本《章程》的义务。
第三章机构职能
第一节学生校卫队机构设置
第十四条学生校卫队机构设置为:队务委员会、办公室、中队、防暴队、预备队。
第十五条本队设队务委员会,由大队长1名、政委1名、大队办公室主任1名、大队办公室副主任1名、中队长5名、防暴队长1名、中队书记6名、中队办公室主任6名、中队办公室副主任6名组成。
队务委员会职能:校卫队日常管理工作、重大事情的决策和处理、奖励与处惩、训练与教学、聘用和解聘校卫队队员。
第十六条学生校卫队各职能机构参照本《章程》,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第十七条队务委员会负责新一届校卫队的组建工作。
第二节校卫队大队长
第十八条学生校卫队大队长由上届队务委员会提名候选人后,在全体队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由保卫处审批同意并发文任命。
第十九条学生校卫队大队长职能:
1、全面主持学生校卫队日常管理(如值班、训练、队员管理等)工作及队伍业务素质的提高;
2、负责防暴中队组建工作,监督、检查防暴中队工作,协调好防暴中队与五个中队的关系;
3、发挥联系上级与队员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传递信息,并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负责学生校卫队各类工作会议召开;
4、负责各项活动及重大事件的组织安排;
5、协调对外联络及宣传推广工作;
6、负责队伍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三节校卫队政委
第二十条学生校卫队政委由上届队务委员会提名候选人后,在全体队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由保卫处审批同意并发文任命。
第二十一条学生校卫队政委职能:
1、全面负责学生校卫队团支部建设,召开团工作会议,主持负责团支部工作;
2、全面负责学生校卫队思想政治工作和政治学习活动;
3、全面负责纪律建设、队员日常工作的监督、考核工作;
4、负责调查信息工作的督促、检查、统计工作;
5、领导校卫队的评优组织工作。
第四节校卫队大队办公室主任
第二十二条学生校卫队大队办公室主任由上届队务委员会提名候选人后,在全体队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由保卫处审批同意并发文任命。
第二十三条大队办公室主任职能:
1、起草与管理大队队内有关文件,负责文件资料的收集建档工作;
2、协助监督、检查、协调各职能机构和各中队工作,搞好办公督办工作;
3、队内财产和资料的统计与管理;
4、校卫队总办公室的管理和后勤装备及执勤用具、服装配备管理工作;
5、负责校卫队日常值班的规划安排;
6、全面协调各中队办公室。
第五节校卫队大队办公室副主任
第二十四条学生校卫队大队办公室副主任由上届队务委员会提名候选人后,在全体队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由保卫处审批同意并发文任命。
第二十五条学生校卫队大队办公室副主任职能:
1、全面负责校卫队对外办公的日常宣传、管理工作;
2、策划和组织大队活动等;
3、负责校卫队网站(网上留言)、微博、贴吧的维护与更新;
4、负责校卫队对外联络,宣传报道的具体组织工作,打造品牌效应;
5、负责与往届队员的联系,建立队友资源库并做好存档工作和队史建设;
6、全面负责学生校卫队失物招领工作开展;
7、全面协调各中队办公室。
第六节校卫队防暴中队
第二十六条校卫队防暴中队职能:
1、全面负责防暴队训练工作,协调好与各中队关系;
2、严格训练、创新训练,将防暴队打造成学生校卫队的旗帜;
3、全面负责安排校园安全防暴巡逻工作;
4、全面负责安排上级交办义务执勤任务;
5、主要负责校卫队对外宣传、对外表演工作;
6、须定期向队务委员会汇报工作,由办公室存档。
第七节校卫队中队长
第二十七条由5名中队长和1名防暴队长组成,由大队长和政委提名后,在全体队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由保卫处审批同意后发文任命。
第二十八条中队长职能:
1、全面负责中队日常工作;
2、协助大队长和政委监督、检查、协调本中队职能机构和各分队的工作;
3、提请队务委员会聘用和解聘本中队队员;
4、抓好本中队的学风建设;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八节校卫队中队书记
第二十九条由5名中队书记、1名防暴队书记和1名防暴队副书记组成,由大队长和政委提名后,在全体队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由保卫处审批同意后发文任命。
第三十条学生校卫队日常中队书记职能:
1、全面负责中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政治学习活动;
2、负责中队队员思想动态收集和汇总并定期向队务委员会汇报;
3、负责调研信息工作的督促、检查、统计工作;
4、全面负责纪律建设、队员日常工作及日常品行的监督、考核工作;
5、领导中队内的评优组织工作。
第三十一条学生校卫队防暴中队书记职能:
1、负责调研信息工作的督促、检查、统计工作;
2、全面负责纪律建设、队员日常工作及日常品行的监督、考核工作;
3、领导防暴中队内的评优组织工作。
第三十二条学生校卫队防暴中队副书记职能;
1、全面负责本中队的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本中队队员思想动态收集和汇总并定期向队务委员会汇报。
第九节校卫队中队办公室主任
第三十三条由5名中队办公室主任和1名防暴队办公室主任组成,由大队长和政委提名后,在全体队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由保卫处审批同意后发文任命。
第三十四条校卫队中队办公室主任职能:
1、起草与管理中队队内有关文件,负责文件资料的收集建档工作;
2、中队内财产和资料的统计与管理;
3、校卫队中队办公室的管理和后勤装备及执勤用具、服装配备管理工作;
4、负责本中队日常值班的规划安排。
第十节校卫队中队办公室副主任
第三十五条由5名日常中队办公室副主任和1名防暴中队办公室副主任组成,由大队长和政委提名后,在全体队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由保卫处审批同意后发文任命。
第三十六条校卫队中队办公室副主任职能:
1、策划和组织中队活动等;
2、负责校卫队网站(网上留言)、微博、贴吧的维护与更新;
3、负责校卫队对外联络,宣传报道的具体组织工作,打造品牌效应;
4、负责与往届队员(友)的联系,建立队友资源库并做好存档工作和队史建设;
5、协助大队副主任负责对学生校卫队失物招领工作的开展。
第十一节校卫队分队长
第三十七条分队长由队务委员会研究后,由大队长直接聘任,报办公室登记备案。
第三十八条分队长职能:
1、负责分队内信息收集和资料整理;
2、对分队队员进行监督、管理及考核,了解队员动态;
3、分队长须定期向队务委员会汇报工作,办公室将存档并作年终总结依据;
4、组织安排队伍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二节校卫队预备队
第三十九条设立学生校卫队预备队,由中队队务委员会直接管理。学生校卫队预备队由新近加入队伍或受处分队员组成,参加校卫队的日常训练和会议;进行少量义务值勤,服从值勤安排,实行择优上岗。
第四章管理办法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四十条组队条件:
1、不抽烟、不喝酒、未谈恋爱,仪表端庄、整洁;
2、身体素质好,不怕苦不怕累,具有奉献精神;
3、学习成绩良好;
4、思想素质较好,学生干部和党员优先;
5、新生军训时表现较好者、贫困生优先。
第四十一条治队办法:
1、全体队员必须遵守本《章程》,严格按照《章程》规范建设队伍;
2、每个队员原则上以一个年度为考核单元,未满一年的不发给聘书、不参与评先评优。
3、每年4月份、10月份为学生校卫队(包括预备队)调整换届时间,新老队员结合,实行竞争上岗,表现好者可以留任,差者必须离队,不以时间为限。
4、老队员有责任和义务把经验与心得传授给新队员。
第二节纪律要求
第四十二条每周三早上和周日下午为出操时间;以两周为周期,周日晚上召开校卫队例会,进行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第四十三条请假必须和中队长说明情况、必须有校卫队专用书面请假条,经大队长、中队长批准同意后方有效,否则以旷勤处理,请假情况由办公室存档,请假条交至中队书记和政委备案,至少提前半天请假。
第四十四条在执行任务期间要认真做好工作记录,遇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汇报。
第四十五条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1、批评教育包括口头批评、通报批评。
2、纪律处分包括记过、留队察看和开除队籍。
3、严重违反校卫队纪律的给予开除队籍处分,将以保卫处名义将通报送发学院。
第四十六条有以下行为者予以降级或者退队:
1、受学校、学院纪律处分者;
2、以公徇私、办事不公者;
3、破坏队伍团结,严重影响队伍形象者;
4、发现问题未及时报告和处理而造成较大影响者;
5、擅自利用校卫队或以校卫队名义进行谋利及损害校卫队形象和利益者;
6、请非校卫队队员替班,经教育仍不改正者;
7、一学期累计有两门或者两门以上科目不及格者。
第三节值勤要求
第四十七条全体队员必须有较强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以军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令行禁止,一切行动听指挥,树立良好的形象。
第四十八条值勤时必须着装整齐、带好值班用具,处事做到文明礼貌,大胆细心。
第四十九条值班必须做好值班记录及交接班手续,爱护好值勤用具。
第五十条值班期间严禁做其他与本职工作不相关的事情,遇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告。
第五十一条校卫队队员对制服、警械、对讲机等值班器具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外借、遗失。
第五十二条通过早操体能训练和政治学习,队员应基本达到军人素质标准。
第四节活动要求
第五十三条为了增强校卫队的凝聚力,树立良好的形象,调动全体队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校卫队的团结和稳定,可适时组织队员参加有益的活动,必要时须报请保卫处审批同意,方可组织进行。
第五十四条根据队员们的实际情况,可组建相应的学习、球类、武术等小组,开展强身健体的训练,组织友谊比赛。
第五十五条每学期组织进行一次大型的安全知识宣传活动等公益活动,或者每年组织一次学生校卫队队列会操比赛,展示校卫队风采。
第五十六条校卫队与其他团体组织进行联谊活动,或组织外出集体活动,必要时须经保卫处批准同意,严禁擅自集体外出。
第五章评优与奖励办法
第五十七条鼓励广大队员立志成才,调动队员的学习工作积极性,促进队员的德、智、体等多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由保卫处研究决定,对优秀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五十八条队员在校卫队各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者,根据学生奖励办法和评优办法的规定,按一定的要求比例进行评定。
第五十九条学生校卫队每年进行年度总评,根据工作实绩及平时表现评出学生校卫队年度优秀队员和优秀分队,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第六十条优秀学生校卫队员评定条件:
1、学习成绩较好。
2、思想品德优秀,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3、踏实肯干,认真负责,工作实绩突出;
4、学生校卫队任职时间较长,一般为一年以上(含一年);
第六十一条优秀学生校卫队员原则上按队伍总人数20﹪的比例推荐候选人。
第六十二条优秀学生校卫队员的审批程序:
1、由队务委员会讨论初选名单,推荐候选人;
2、由教导员提交,队员大会上投票表决通过;
3、评优审批表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六十三条在学生校卫队员中推荐优秀学生到学生工作处、团委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等的评比。
第六十四条设立学生校卫队单项奖:
1、现场抓获违反校园管理规定行为者给予一定精神或物质奖励;
2、现场抓获违法犯罪分子,视情况予以50~200元奖励或嘉奖;
3、处理突发事件或抗灾抢险成绩显著者,予以100~300元奖励或嘉奖;
4、维护学校公共财产安全或保护个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见义勇为做出突出贡献者,视情节予以100~500元的奖励和嘉奖;
第六十五条本章程经保卫处审核,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4. 如何加强高校安全保卫机构建设
高校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建议
1、组织保障建设。高校必须加强保卫组织建设,根据办学规模大小,按照精干高校,运转灵活的原则建立保卫工作机构。高校构建安全管理体系,关键在于因事设岗,设置保卫(部)处或保卫科,不仅考虑实现管理的基本功能,应更多考虑适合高校自身的运行机制。规模大设立保卫处的高校,保卫处原则上应内设办公室、政保、治安、消防、交通、户证和网络监察等职能科室,并根据校区多少分别在辅校区设立综合科,具体执行校区安全保卫工作职能。规模小设立保卫科的高校,应相应设置政保、治安、消防、交通、户证和网络监察等岗位。要建立和完善“严把入口、畅通出口,管理严格、充满生机”的人员良性管理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从复转军人、警校和高校毕业生中录用保卫工作人员。对优秀保卫人员,要及时提拔使用或向学校其他部门推荐交流;健全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采取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激励机制。各高校要充分考虑保卫工作的风险性,切实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标准将保卫人员风险津贴发放到位。
2、思想政治建设。保卫人员必须做到政治立场坚定,思想道德纯洁,同事之间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团队意识强,团结协作好。政治教育到位,注重对保卫人员进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坚持理想信念、廉洁自律和艰苦奋斗教育,经常进行时事形势和政策教育。教育形式多样,确保受教育率达到100%。落实教育登记考核制度,保证教育效果;思想工作经常化。通过个别交流、谈心及时掌握保卫人员的现实思想,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疏导,积极开展经常性思想工作。在组织实施安全保卫各项工作过程中,重视进行思想动员,开展多种形式的争先创优和竞赛活动,激发保卫人员的工作热情;要通过集中教育活动,大力加强保卫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纪律作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保卫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和责任意识,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联系群众、无私奉献的优良作风,不断提高高校保卫队伍的政治素质。
3、规章制度建设。高校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要认真抓好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落实三个环节:要认真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保卫部门建设制度。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包括:门卫、值班、巡逻、守护、登记、检查制度;重点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公寓、学生食堂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户籍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自身建设制度包括:业务工作制度;学习、考勤、例会制度;保卫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各类案件发案情况登记制度;信息沟通制度;请示报告制度;考核评比、奖惩制度。 要建立健全保卫部门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完善保卫人员守则、接待制度、文明用语制度、值班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行为规范、工作目标以及考核制度,有效地约束和规范保卫干部的行为;要不断完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制度建设不能一劳永逸,学校应坚持按照各项新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与时俱进,不断修订完善制度,使之具有时代性、合法性;针对学校治安保卫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制度,使之具有适应性;按照学校的治安秩序的状况,不断完善制度,使之具有严密性;按照制度的落实情况,不断完善制度,使之具有可行性。
4、安全防范建设。高校安全防范要立足“人防”,应设立值班、门卫、巡查、守护等看守力量,保证足够的安保力量处置各类问题,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能够机动、快速、有效地处置各种突发事件;要重视“物防”,对校内有关重点部位必须采取加强、加固等物防措施,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强化“技防”,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重点部位的需要,重视对安全保卫工作基础设施的投入,基本达到:按学校规模大小配足配够保卫工作所需的行政和专项经费,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保证有完成任务所必需的手机、照相机、摄象机、对讲机等基本械具和计算机、传真机、车辆、通讯等办公设备;有存放资料、档案的文件柜;在重点部位和内部复杂场所安装使用先进的防盗报警、防火报警、可视监控等技防设施,有效预防罪犯和灾害事故的发生。
5、工作职责和基础业务建设。高校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法律、法规;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制定并组织实施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预防和制止高校内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高校内部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调解、疏导高校内部纠纷,帮助、教育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管理高校内暂住人口和其他外来人员,参与所在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高校重点安全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落实到位,防火灾、防盗抢、防爆炸、防破坏、防事故、防诈骗、防失窃密事故的发生,确保高校教学、科研秩序正常进行;不断完善群防群治体系;重视高校以治保会为主体的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健全制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充分发挥高校治保会的作用;要建立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保卫人员培训工作,全面开展安全素养教育、法律知识教育、业务技能教育和知识更新教育。
保卫人员必须做到业务水平过硬,基本达到熟悉保卫职责,懂保卫业务,懂处置程序,会微机操作的要求;基础业务建设是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根基,保卫部门必须做好“一册”、“二档”、“三簿”即:安全管理制度合订册;文档档案和工作资料档案;值班登记簿、治安案件(事故)登记簿和安全检查整改登记簿;要主动与学生、人事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掌握广大师生思想动态,对现实表现不好和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要及早发现,纳入管理,并落实防范措施;要协助属地公安机关做好本校重点人口的管理和控制工作,实行定期不定期的考察,及时掌握其现实表现和思想动态;加强对大学生安全教育,各高校必须开设以防火安全、交通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课,并作为大学生必修课纳入学分考核。
6、信息情报与应急机制建设。要树立和强化信息情报工作意识,充分认识信息情报工作已经成为高校安全管理工作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情报工作在高校安全保卫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也越来越明显,信息情报作为重要的资源,已被广泛认同,有针对性地及时采集,特别是整理、加工信息,对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宏观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集中精力,加强研究,勤于实践,勇于探索,善于总结,不断创新和完善。要学会从头绪繁多、任务繁重的工作中抽出时间,以时不我待和只争朝夕的紧迫意识,脚踏实地地学习高校安全保卫工作信息化,聚精会神地研究高校安全保卫工作信息化建设,一心一意地搞好高校安全保卫工作信息化建设,在全面衡量、统筹分配的前提下,重点保障信息化建设。在集中资源时应形成整体性、突出针对性、体现策略性、讲求实效性,以形成整体合力和综合优势。在推动高校安全保卫工作信息化建设时,应针对现状,找准发展过渡的关节点,把它做好、做实。要充分利用自己有限的资源,在局部形成优势,产生突破。要重视和加强情报信息网络建设,多渠道、多层次地及时收集各类情报信息,了解和掌握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和深层次的预警情报信息;要树立共享意识,努力提高信息情报研究工作的效益。要加快改变目前高校各部门各单位信息情报相互封闭的状况,建立普遍、紧密的信息链路,有效实现各信息情报单元、要素间高质量的互联、互通和互动,以确保信息有序、合理、快速流动,实现信息流动“横向一体、纵向贯通”的目标,使高校安全信息情报形成一个有机整体,达到信息情报资源共享。要不断提高信息情报研究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探讨新的研究方式和方法,及时吸收其他有关学科的一些研究方法,努力提高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研究能力。
高校应坚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并作为创建安全文明高校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抓好落实。各高校要制定和完善《高校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实施办法》、《重大交通事故处置预案》、《重大火灾事故处置预案》、《大学生群体事件处置预案》、《大学生食物中毒处置预案》等一系列重大紧急事件处置预案。预案必须明确高校保卫部门应急处置职责:负责组织排查、调解高校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搜集、上报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组织协调校内的应急资源,做好群体性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大学生以理性方式表达诉求,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当高校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及一般和较大性群体性事件时,高校安全保卫部门具体负责现场处置的工作,值班保卫干部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组织力量开展处置工作,包括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的封锁、隔离、管制措施;紧急调配辖区应急资源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对现场实施动态监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向上级机关报告事发现场的动态信息,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动态信息。要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的演练,各高校要通过经常性的演练和应急实践,每年组织至少组织一次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演练,并针对演练情况,对应急管理预案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增强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高校应急处置能力。
5. 学校校卫队面试怎么说。加入校卫队的理由是什么。为什么要加入校卫队。面试时怎么说
写作思路及要点:围绕贡献,保持一定真实性。
正文:
尊敬的领导:
我是黄河科技学院**学院**系**班的一名学生,今天,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申请加入校卫队这个优秀组织。
校卫队主要任务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开拓、拼博、实干、奉献”的黄科大精神,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头作用,团结和凝聚广大学生;
在实践中锻炼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促进学风、校风建设,为党组织输送合格的发展对象,并使学生预备党员、正式党员受到进一步的教育和提高。
自从进入黄河科技学院以来,我严格要求自己,在军训中表现优异,被评为优秀学员。我担任班干部,积极申请加入学生会,受到领导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我认识到了校卫队的先进性,我要积极向这个优秀组织靠拢,向党组织靠拢,我渴望加入黄河科技学院校卫队,请组织接纳我。
如果我被接纳为校卫队员,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生活工作学习中,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热爱生活,热爱学校,向着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而努力。如果我没有加入校队,我也不会气馁,说明我还不够优秀,我会不断改正缺点,争取早日加入校卫队。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月x日
6. 大学校卫队面试会有什么问题面试应该注意一些什么问
1)面试前准备1-3分钟的自我介绍,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姓名,籍贯,学院,几年级,专业等),加入团队的原因及个人性格特点。
2)提前对这个团队做一个详细的了解,包括日常职能,最近在做哪些活动等。
3)对团队文化有一个个人的理解,比如团队文化是热情有朝气,可以表明个人具备此类特质。
(6)校卫队治安扩展阅读:
1、学校校卫队在保卫处领导下主要担负门卫管理、校内巡逻等任务。同时协助治安科室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确保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校卫队又是义务消防队的组成部分,承担学校的义务消防。
2、其中包括校卫一队、校卫二队,队员七十余人,分别设队长、副队长各一人。担负着明伦校区、金明校区两个校区的门卫管理和治安巡逻任务。
3、一般由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学校,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能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承认校卫队章程,履行校卫队员职责,经个人书面申请,校卫队小队推荐、中队审核、大队批准,报支队备案,即可成为校卫队员。
7. 怎样建设好大学生校卫队
既然是校卫队的,纪律应该要求严格,自律性要求比较强,做出团队的特色,发挥校卫队的自我风采
8. 拜托你们给我说学生会和校卫队的随便打人属于什么情况
殴打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承担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你学校校卫队和学生会的行为属于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的情形:(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应当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打人者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治安拘留处罚,只对其监护人(父母)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但是,如果他们被罚款后不思悔改,继续殴打他人,就可以执行治安拘留的处罚了,法律只给未成年的他们一次免于治安拘留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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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http://news.sina.com.cn/c/2006-02-20/15109152700.shtml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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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果殴打的行为很严重构成轻伤(刑法上的轻伤与一般人理解的轻伤不同,不是满身是血就构成轻伤,需要经过报警后法医鉴定)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如果构成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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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二:刑法
http://www.people.com.cn/item/faguiku/xingf/R1010.html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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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最后的方式就是报警,让他们知道法律的严肃性,侵犯他人身体权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同时要承担赔偿的民事责任。
9. 在大学里的校卫队有什么用
1、执行学校颁布的有关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和校园安全保卫的各项规章制度;
2、检查教学区内商贩遵守学校规定的执行情况,对违反学校规定的进行制止、教育,按规定处理;
3、担任校内昼夜巡逻,制止违法、违纪、违章行为,清查、清理进入校内各类商贩、闲杂人员;
4、担任校门警卫和传达室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的管理规定,查验携物出校手续,登记 携物品名、数量等事项;
5、办理外来人员进入教学区的登记手续,接待入校和来访客人,查验有效证件;
6、维护学校重大活动的治安秩序,维护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维护教学区、学生生活区的治安秩 序。协助居民委员会、管片民警及城管部门维护家属区治安秩序;
7、担任校内义务消防队任务,开展简单防火、灭火技术训练,发生火情、火灾参加现场行救,维护 现场秩序;
8、管理校内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存车棚;
9、配合其它科室、岗位工作,共同完成校内安全保卫任务;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十一、承担保卫处值班任务。
(9)校卫队治安扩展阅读:
1、学校校卫队在保卫处领导下主要担负门卫管理、校内巡逻等任务。同时协助治安科室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确保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校卫队又是义务消防队的组成部分,承担学校的义务消防。
2、其中包括校卫一队、校卫二队,队员七十余人,分别设队长、副队长各一人。担负着明伦校区、金明校区两个校区的门卫管理和治安巡逻任务。
3、一般由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学校,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能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承认校卫队章程,履行校卫队员职责,经个人书面申请,校卫队小队推荐、中队审核、大队批准,报支队备案,即可成为校卫队员。
4、校卫队员有退队的自由(党员除外)。校卫队员要求退队,须个人书面申请,经校卫队中队报大队讨论后宣布退队,并报校卫队支队备案。同时,建议党组织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5、队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校卫队的组织活动,或不做所分配的工作,就视为自行退队(党员除外)。对自行退队的队员,由校卫队中队写出意见,经校卫队大队讨论决定后报支队备案。同时,建议党组织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一、队员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政治觉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专业水平,争做适应时代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3、顾全大局,乐于吃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
4、密切联系同学,团结帮助同学,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头作用,协助党组织和班主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树立大局观念,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并能及时向党组织和校卫队反映不安全、不稳定信息,自觉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局面。
6、积极参加校卫队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能够正视缺点和错误,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于律己,秉公办事,维护学校和师生的正当权益。
10. 校卫队期末总结
校卫队期末总结
本学期已接近尾声,在保卫科领导的带领下,校卫队顺利完成在学校开展的工作。整体来说,效果可观。学生校卫队始终秉承着“文理校卫,无惧无畏,职责所在,永不言退”的口号,时刻保持为学校治安管理奉献的精神。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和响应学院号召。
创建之初,我们在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的时候就把“加强组织纪律性,提高队伍建设”作为我们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我们招聘了数位新队员。在招聘新队员时,我们组织了队长、组长以及部分队员进行公开面试,给面试者强调了我们学生校卫队严明的纪律,在他们走进我们队伍第一步的时候,就让他们知道严明纪律是我们学生校卫队永葆生机的根本。为了加强纪律,我们时刻抓纪律,在队员中反复强调我们的规章制度,经过努力,我们的队员纪律性强了,他们用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言行,服从指挥,服从管理,服从安排,一切听从指挥,这为我们进一步开展工作打下了基础。我们校卫队这支队伍是越来越壮大,我们每个星期实行上九个班的制度,同时在曾队长的安排和指导下,我们加强门卫及各个岗位的管理,同时门卫实行了发牌制度。大大加强了校园的各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