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坚守职责 » 地坪施工职责

地坪施工职责

发布时间: 2021-03-14 19:22:25

『壹』 地面找平是铺地板的责任,还是地面施工的责任

地面找平不是铺地板的责任也不是地面施工的责任,你要铺木地板就需要找平,自己找人做找平或者让铺木地板的给你找人,你出钱。你要是贴瓷砖就不需要找平,直接贴砖就好

『贰』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责任构成要件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指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时,施工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根据本条的规定,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必须是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施工
公共场所,是指公民共同的活动场所,如公共道路、广场、影视剧场、体育馆(场)、商店营业场所、集贸市场等。在公共场所施工,因行人较多,故危险性大,必须设置明显标志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道旁与公共道路相连,也是公共危险场所。通道指一般行人通过的地方,是公路之外的道路,亦为常人通行之处,也是公共危险场所。在道旁或通道上施工,施工人同样应负有较重的预防危害发生的义务。非在上述场所施工,如在野外,在商店仓库内施工,造成他人损害应按一般侵权行为处理。
(二)必须是从事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作业
因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在施工现场存在造成他人跌落的危险,法律才作出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要求。如非属地面上下施工,或仅为地上,或仅为地下,其公共危险程度相对较低,发生损害,按一般侵权行为处理即可。而地面上下施工致人损害,属特别侵权行为,须按法律的特别规定处理。
(三)必须是没有设置明显标志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如果施工人已设置了明显的标志或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因受害人过失造成损害的,施工人不负责任。一般而言,采取的安全措施包括:圈定施工现场、设横栏、挂红灯或按行业施工惯例设置其他标志或采取其他措施,如设专人指挥避开施工重地通行等。施工人必须尽到善良管理人的足够谨慎的注意义务,设置的标志或采取的措施必须达到足以防止事故发生的程度。其应达到的程度不仅一般正常行人、车辆足以识别并采取预防措施,而且应保证通行的盲人等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的安全。凡未采取安全措施或设置明显标志或采取的措施、设置的标志没有达到预防损害发生的程度,因而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均应负赔偿责任。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并应承担刑事责任。
(四)必须造成他人损害
他人损害,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他人不包括施工单位的成员。施工单位的成员因安全措施不当、标志不明显受到损害,属劳动保险赔偿问题,非侵权行为责任。
(五)必须有因果关系
即受害人的损害必须是因施工人设置标志不明显或没有设置标志,或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造成的。此种因果关系,为相当因果关系,即依社会公众的一般观念认为有因果关系为设定标准。如无因果关系,施工人不承担损害的赔偿责任。
(六)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并采取推定过错的方式。即受害人无须证明施工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只须证明施工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并造成损害即可。当然,这里的推定过错具有其特殊性,施工人不能以证明其主观上没有过错而主张免责,而只能以其设置了明显标志或采取了安全措施作为抗辩事由。

『叁』 什么是地面施工侵害人身权责任

一、什么是地面施工侵害地面施工,施工人应承担适当的警示路人的义务,如果发生侵权行为,对人身造成损害,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地面施工侵害人身权,其责任适用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责任方式,一般是赔偿损失和消除危险。我国《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按照这一法律规定,地面施工侵害人身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在地面施工过程中没有迟到注意义务,造成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的损害而且生产的民事责任。二、地面施工侵害人身权的责任有哪些(一)地面施工中,施工现场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施工人应承担适当的警示路人的义务。因为公共场所、道路这类地方是人群也入比较多的地方,如果在这些地方施工而造成一定的危险性,施工人自然负有警示路人小心危险的义务。如果施工人没有尽到这种义务,施工人的这种不作为行为就可以构成侵权。例如,自来水公司在维修地下管道时,打开铺设在道路上的井盖,应在井盖四周摆放护栏或者摆放特殊的标志物,以警示路人注意安全。如果施工人不作任何防护措施,致使路人失足掉进该井中,施工人的行为就构成侵害他人的人身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地面施工侵害人身权责任适用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在地面施工中,法律规定施工人只有在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才对造成的他人人身伤害承担责任。而施工人在地面施工中,有提醒路人注意的义务,以防止损害的发生。如果施工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也没有采取安全措施,则视为施工人没有尽到上述注意义务,推定其主观上存在过错。除非施工人举证证明他主观上没有过错,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三)地面施工侵害人身权,一般是对自然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的损害。地面施工侵害人身权的责任方式,一般是赔偿损失和消除危险。在施工人既没有设置明显标志也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有侵害不特定的路人之危险时,施工人应负责消除危险,在施工地点设置明显的标志或采取其它措施。如果施工人没有履行该义务,导致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施工人应赔偿受害人所蒙受的损失。损失主要包括医疗费用、误工损失或者丧葬费用等等。

『肆』 固安环氧地坪/环氧地坪施工合同

环氧地坪施工合同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现行)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使用单位的实际要求,为了明确界定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充分协商意见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涂装颜色:
3、工程地点:
4、工程面积:
5、施工工艺:
6、程单价及总造价: 单价:
总造价:
工程结算以实际收方面积为准。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合同工期暂定为 天,从实际开工之日算起;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日,根据甲方通知进场时间次日起计算有效工作日,并以一次性施工面积为准,阴雨天除外;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①因气候或其他意外原因,地面出现受潮;
②因甲方原因不能如期腾出施工场地;
③施工中因停电、停水连续影响24小时以上,或间歇停电三天以上;
④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项而影响施工进度;
⑤人为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施工。
第三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合同签订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负责施工区的卫生清洁;
②施工前,保证接通电源到施工现场,并且承担水电费用;
③施工期间不安排交叉施工;即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竣工验收;
④工程完工七天内,组织工程验收,如果甲方在七天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同本工程验收合格。
2、乙方责任:
①必须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②施工中安全责任事故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③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④保证工程质量与交期:A根据水泥基础的情况涂装表面颜色均匀、无裂缝、无分层、无底色泛出,附着力强,耐磨性好。B涂后固化无味、无毒、无放射性、防腐。C地坪的平整度是随着原地面顺平D、如地面是分期分块施工,则容许每期之间允许有少许色差。E如原水泥基础留有伸缩缝则施工好的面层会随原缝自动形成伸缩缝。F涂膜外观平整,无刷痕、折皱、针孔、气泡等缺陷。
第四条、工程款项结算及支付:
1、自材料、设备、人员进场后,甲方应主动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即总造价的 40 %( 元)。
2、当工程完成 90 %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总额的 70 %( 元)。
3、当工程验收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总额的 100 %,( 元)。
4、结算方式:现金结算或转帐。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本工程免费保修期为 12 个月,(自然磨损除外)期间因施工品质的原因出现的起壳.剥落,乙方无偿进行维护、修补、但如甲方使用不当,及地面基础本身存在的问题,如:砂化、空鼓、下沉、防水不理想等所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甲方负责。保修期外只收材料成本费。
2、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到工程竣工验收及结清所有工程款项之日自然失效。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争论,可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公司电话: 公司电话:

热点内容
影视转载限制分钟 发布:2024-08-19 09:13:14 浏览:319
韩国电影伤口上纹身找心里辅导 发布:2024-08-19 09:07:27 浏览:156
韩国电影集合3小时 发布:2024-08-19 08:36:11 浏览:783
有母乳场景的电影 发布:2024-08-19 08:32:55 浏览:451
我准备再看一场电影英语 发布:2024-08-19 08:14:08 浏览:996
奥迪a8电影叫什么三个女救人 发布:2024-08-19 07:56:14 浏览:513
邱淑芬风月片全部 发布:2024-08-19 07:53:22 浏览:341
善良妈妈的朋友李采潭 发布:2024-08-19 07:33:09 浏览:760
哪里还可以看查理九世 发布:2024-08-19 07:29:07 浏览:143
看电影需要多少帧数 发布:2024-08-19 07:23:14 浏览: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