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倒查
⑴ 多年前已被处罚的治安案多年后还是否要双重追究
多年前处罚的治安案件,是符合当时的治安管理条例的,所以多年后不会双重追究责任的,所以我们做事冷静,要合规合法,做一个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⑵ 重大治安案件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重大治安案件一般没有,或定性不准确,你所说的应该是重大群体性事件,责任追究多是各个地方自己制定的,原则是因自己的过失或错误的决定,造成巨大损失或严重的影响,而被追究自己的责任,多以渎职,或失职行为为主
⑶ 治安案件2年没结案,是不是就过了追究期了
是的,过了追诉期了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
从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
⑷ 治安案件超过六个月还可以继续追究嘛
治安案件超过六个月不可以继续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4)治安案件倒查扩展阅读: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治安案件即使是超过办案期限,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都应当给予处罚。
理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公安机关办案期限最长六十日的规定是公安机关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的体现,该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安机关依法及时打击违法行为,防止公安机关滥用治安管理职权,从而维护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根据《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因客观原因造成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的,公安机关不能因已超过法定办案期限就不再调查取证和作出处理决定。
而超过追究时效的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如果处罚了,就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因此引起的行政诉讼,诉讼的结果势必被依法撤销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因此,两者明显的区别是:超过办案期限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仍应当追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而超过追究时效的则不能追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⑸ 派出所刑事案件转为治安案件进行调解还能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吗
都转为治安案件了,那怎么还能追究刑事责任?除非还是按刑事案件立案,否则,就是按治安案件处理。
⑹ 警察确定了是治安案件,追究时效多久后会失效
如果已经有人报案,不管警方是否立案以及如何定性,案件都不再受追诉时效限制。日后发现错误的话随时可以修正。但是为了以防万一,最好保存一些已经报案的证据。
⑺ 公安机关治安大队关于涉访涉诉案件倒查问责警示教育的心得体会
就是实践呀
⑻ 治安案件追诉期有多长
六个月。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8)治安案件倒查扩展阅读:
违反治安管理情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⑼ 公安派出所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怎么追究
你不能保留**权利。你先找律师咨询一下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向派出所了解一下是否有你不了解的情况。如果别的情况都排除了,你应先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积极反应,如果仍然不行,就向检察机关或纪委实名举报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