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职责
㈠ 法制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法制办主要职责是:
统筹考虑、统一规划国务院的立法工作,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安排,报经国务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指导。
审查修改各部门报送国务院的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从法律角度审查部门报送国务院审核的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起草或者组织起草若干重要的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
承办行政法规的立法解释工作。
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国务院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订有关配套的行政法规、文件和答复意见。
协调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
办理地方性法规、地方人民政府规章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审查其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是否抵触以及它们之间是否矛盾,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清理、编纂行政法规,编辑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
组织翻译、审定国家出版的行政法规外文文本和民族语言文本。
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交流,开展对外法制业务交流。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㈡ 县法制办是什么单位主要负责什么
政府法制办公室(简称法制办)是由一级政府设立的负责本级政府法制工作的办事机构。从上至下,分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正部级),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绝大多数为正厅级),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正处级),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正科级)。
主要职能是:
(一)组织实施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争议和矛盾。
(二)提出县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计划建议,并组织计划的实施。
(三)起草或组织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办理上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并提出修改意见。
(四)定期清理编纂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并及时提出废止、修改意见。
(五)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和县政府行政诉讼案件的代理、应诉及行政赔偿事项。
(六)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向上级政府备案工作;审查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委托执法,并提出审查意见。
(2)法制办职责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是协助总理办理法制工作事项的办事机构, 其前身是国务院法制局。
195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设置国务院法制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1959年6月撤销。1980年5月和1981年7月,国务院先后设立了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和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
1986年4月,为了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国务院决定,将原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和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合并,重新成立了国务院法制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1988年10月,国务院法制局被确定为国务院的办事机构。1994年3月又被确定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1998年3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作为国务院办事机构。
参考资料:
网络-政府法治办公室
㈢ 国务院法制办都是负责什么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正部级),为国务院办事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中紧迫性、重要性问题涉及的政府法制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协助总理办理法制工作事项。
(二)承担统筹规划国务院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安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指导。
(三)承担审查各部门报送国务院的法律法规草案,以及需要由国务院批准的重要涉外规章、部门联合规章的责任。负责从法律角度审查部门报送国务院审核的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四)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五)承担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国务院部门规章的备案审查责任,审查其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是否抵触以及它们相互之间是否矛盾,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六)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国务院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订有关配套的行政法规、文件和答复意见。
(七)负责承办行政法规的立法解释工作。承担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承办申请国务院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国的行政复议工作。
(八)负责及时清理、编纂行政法规,编辑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指导规章清理工作。负责组织翻译、审定国家出版的行政法规外文文本和民族语言文本。
(九)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开展对外法制业务交流。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㈣ 法制办是什么单位职能作用是什么
法制办的全称一般为政府法制办,作为政府法制机构,个别地区为法制局,各地基本一致。
单位职能作用:
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立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为国务院办事机构。
二、省、市、县法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主要负责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备案
2、政府合同的把关
3、对常务会提案以及重大决策出具审查意见
4、监督行政机关执法依法行政
5、配合省法制办处理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
6、清理规范性文件
7、承接行政复议案件8
8、承办行政应诉案件及信访复查等。
总体上法制办的工作内容主要以政府法制为主,归政府办管理。
(4)法制办职责扩展阅读:
政府法制办公室(简称法制办)是由一级政府设立的负责本级政府法制工作的办事机构。
从上至下,分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正部级),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绝大多数为正厅级),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正处级),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正科级)。
㈤ 公安局中的法制办部门是负责什么工作的
法制部门是公安机关重要的业务部门,主要职责1、各类案件的审核把关,2、负责公安机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3、执法检查等内部监督,4、起草公安内部规范性文件,5、组织法制培训,6、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研究等等。
㈥ 公安局法制科是干什么的
公安局法制处来(科)是公安机自关的综合性职能部门,是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行政诉讼以及国家赔偿案件的办案部门。
通常公安局法制处承担以下职责:
1、公安机关内部执法检查监督,考核评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2、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取保候审等案件办理环节的审核;
3、民警的法制培训,为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和执法民警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参与公安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修改、会签;
5、指导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听证、赔偿案件的办理;
6、法制宣传;
7、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处理。
㈦ 政府各职能部门办事主要依据和适用的法律,有哪位在政府法制办工作的朋友知道的,请帮忙回答一下。
你的问题确实太大了。可以进入当地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政府网站,进行具体下载和查询。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法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办公室负责汇总各职能部门法律法规依据。据我了解各省级人民政府网站有相当全面的内容。
㈧ 我想知道公安局分局的法制处的职责是什么
1、公安机关内部执法检查监督,考核评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2、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内起诉、容取保候审等案件办理环节的审核;
3、民警的法制培训,为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和执法民警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参与公安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修改、会签;
5、指导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听证、赔偿案件的办理;
6、劳教案件审批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
7、法制宣传;
8、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处理。
㈨ 浅谈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县级政府法制工作
甘南县政府法制办 马 驰 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在新的时期,新的形势下,各级政府法制机构面临着历史的机遇,也迎来了时代的挑战。面对新任务、新要求,政府法制机构必须适应形式发展需要,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将政府法制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一、准确把握法制机构定位,明确县级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能 政府法制工作是政府的一项基础性、综合性、全局性工作,在贯彻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实际上要求政府法制机构发挥牵头作用。为此,作为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人员应当认真研究 “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内涵,并由此准确把握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能定位和工作任务。要善于从党委、政府的全局工作中考虑问题,注意把政府法制的每一项工作都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研究、把握,努力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县级政府法制机构应当树立全局观念,增强大局意识,通过在党委、政府的全局性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扩大对外影响,提升社会地位,从而创造政府法制工作发展的良好机遇,整体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为政府法制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健全的政府法制机构是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保障。但从目前的现状来看,任务重、人手少、经费缺、待遇条件差、机构不健全是一部分县级政府法制机构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县级政府法制机构人员多的有四五人,少的只有一二人;办公场所只有几十平方米;办公条件又比较简陋。这种状况很难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对此,必须进一步重视抓好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并继续为之创造条件。在机构建设方面,建议法制办没有与政府办分开的要分开,并按上级机构设置要求升格。根据法制办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还必须增加人员编制,确保法制机构人数,并配备足够的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为综合股、行政复议股和行政执法监督股。政府常务副县(区)长分管法制工作。在人员选配方面,要以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熟、作风硬的法制工作队伍为目标,建立准入制度,坚持“凡进必考”,尽可能将达到国民教育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并通过司法考试的优秀专业人才吸收进来,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在创造条件方面,重点解决法制工作经费,并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在办公用房、交通工具、互联网设施、法律资料等方面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法制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三、营造良好外部环境,扩大政府法制机构的影响力 当前正处在转轨时期,法制还不健全,法治环境还需要不断改善。有些地方的政府法制工作,党委、政府领导不重视,部门不理解,社会不了解,开展工作面临许多困难。面对困难,一定要有一种好的精神状态,主动争取,积极作为,努力创造一个好的外部环境。一是要确信和践行“有为才有位”,也即要通过努力工作,干出实实在在的成绩来赢得重视,争取地位。二是要主动汇报、积极宣传。工作要多请示,情况要多汇报,难处要多反映。为了工作,多找几次领导,多找几次部门,多反映一些实实在在的情况,没有什么可胆怯的。不论领导还是部门,只有了解了,才能理解;只有理解了,才能重视;只有重视了,才能支持。三是敢于处理问题,争取社会地位。在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是政府法制工作的同时,敢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单位及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主动介入调查处理,积极履行职责,做到既让行政机关信服,又让群众满意,从而使政府法制机构在实实在在的工作中扩大社会影响面。 四、突出法制工作重点,提供高质量的职能服务 县级政府法制机构履行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职能,是服务性工作。工作中重点应突出四个方面:一是认真履行职责,当好参谋助手。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必须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切实担负起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突出抓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调查研究和情况交流等工作,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二是强化宣传培训,注重营造法治氛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干部是关键。要从加强法制宣传着手,继续实施好各级行政机关的学法制度,形成“领导抓,抓领导”的学法氛围,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推行业务骨干轮训制度,并进行年度法律知识考核,不断提高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三是严把文件审核关,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县级政府实施决策和指导工作的重要载体,从某种意义上讲,文件质量的优劣决定着政府法制机构参谋服务水平的高低。因此,凡是政府各部门认为需要制定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在请示政府领导同意后,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并由县政府法制办审核把关。凡未经法制办审核的文件,建议政府领导一律不予签发。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按要求向市政府报送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四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抓好协调落实工作。抓好执法监督检查是县级政府法制机构极其重要的职能和工作任务。政府法制机构要从维护法律权威、提高行政机关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的高度,把行政执法活动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加强法制监督。发挥行政复议作为政府层级监督手段的积极作用,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化解行政争议。抓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评议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抓好领导批办件的落实,对群众反映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等问题,都应当及时协助领导依法依规妥善处理,让领导和群众满意。 五、创新工作思维方式,拓展政府法制工作新领域 政府法制工作已经进入一个全面发展的新时期,工作领域在不断拓展,工作内容在不断丰富,工作覆盖面越来越宽。我们不能停留和满足于文件审核、行政执法矛盾协调、培训发证等传统工作的层面上。要增强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意识,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敏锐把握政府法制工作的发展趋势,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推进政府法制工作,不断拓展政府法制工作的新领域。对本县党委、政府及部门的中心工作,例如体制改革、制度建设、招商引资、发展环境等方面的问题,要积极参与,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对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的一些新领域,如相对集中处罚权、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要认真研究,积极出谋划策;对行政机关重大的行政决策要提前介入,主动把关,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对法制工作的一些新领域,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要认真研究,积极承担;对社会关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要主动介入,发挥综合协调和法律把关作用,从法律的角度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对行政执法中的一些重大矛盾纠纷,要敢于大胆协调,树立政府法制机构的权威;对法制工作中的一些带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以及老大难问题,要及时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六、强化队伍自身建设,提高政府法制干部整体素质 目前,县级政府法制机构不但普遍人手少、任务重,而且工作面宽,涉及的法律事务纷繁复杂,人手少与工作任务重的矛盾比较突出,而且人员素质与工作质量要求的矛盾也比较突出,即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这种队伍状况应当尽快改变。因此,县级政府法制机构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一方面,要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切实抓好政治理论和政策的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搞好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增强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同时,加大干部的培训力度,鼓励干部刻苦学习,攻读法律书本,熟悉多方面的行政管理业务;在工作中交任务、压担子,锻炼培育干部,使之真正成为既有较高法律素质,又有较强工作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加强法制机构内部管理。通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严格奖惩,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总之,通过多方面的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形象良好的基层政府法制干部队伍,以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