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组长职责
⑴ 公卫是什么意思
公共卫生是关系到一国或一个地区人民大众健康的公共事业。公共卫生的具体内容包括对重大疾病尤其是传染病(如结核、艾滋病、SARS等)的预防、监控和医治;对食品、药品、公共环境卫生的监督管制,以及相关的卫生宣传、健康教育、免疫接种等。例如对SARS的控制预防治疗属于典型的公共卫生职能范畴。
公共卫生服务是一种成本低、效果好的服务,但又是一种社会效益回报周期相对较长的服务。在国外,各国政府在公共卫生服务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且政府的干预作用在公共卫生工作中是不可替代的。许多国家对各级政府在公共卫生中的责任都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以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各级政府的作用,并有利于监督和评估。
(1)公卫组长职责扩展阅读
目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14项内容。即: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 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 2 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我国13亿人口,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健康息息相关。实施项目可促进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逐步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应急应对能力,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提高居民健康素质有重要促进作用。
⑵ 谁有公卫科,项目办的工作制度和职责
项目办工作职责与工作范围:
1、贯彻、执行建设方有关该项目的方针、政策和指令,部署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2、项目办应对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和廉政建设负责。负责现场文明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负责施工资料和档案的归集保管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和公安、交警、规划、建设、公用事业、城管、消防、质监、安监、检测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和施工现场审计、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协调工作。项目办应对项目的质量、安全、造价和进度目标全面负责。
3、协助建设方做好工程检查验收等工作;协助建设方管理好有关工程的索赔、纠纷、诉讼等工作;施工现场发生的小额变更,会同审计、监理等部门进行现场确认签证;对施工中遇到的问题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按照建设程序和建设方的有关规定,帮助办理工程建设各种证照,协助组织施工图会审,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问题;结合工程项目的进展,同步协调各种规划管线的实施。
4、负责重大质量、技术问题处理,负责项目技术管理的过程控制与监督考核。
5、每月编制上报建设进度月报表,及时办理工程计量支付的签批预审手续;协助编制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项目完工后,协助组织交、竣工验收。负责工程结算及结算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6、协助建设方做好工程的招投标、设备、材料采购、设计中重大变更等重要事项。
7、项目办要自觉接受市纪委、市审计局等派驻甲方的工作小组的监督,并与建设方签署廉政协议,严格遵守建设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建设方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发扬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协助建设方做好工程的质量监督、造价控制、进度保证、安全文明等管理工作。
⑶ 公共卫生科得主要职责是什么
1、在院长的领导下,承担医院公共卫生行政管理与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对内、对外涉及公共卫生的协调联络和信息收发工作;
参与涉及公共卫生工作队伍建设、医院院区规划、房屋建设、公共场所及设施配置、饮食饮水等工作的开展。
2、承担医院公共卫生规划、计划、工作方案和制度起草工作,负责医院公共卫生管理制度、规划、计划、方案和上级检查及活动的组织、落实、督查、考核与总结汇报工作,
3、承担各种涉及公共卫生的法律法规和各种规范要求、制度、技能的组织、培训指导和考核工作。
4、承担医院传染病管理、传染病上报流程指导和传染病信息规范收集、上报工作;承担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建设指导与督查工作;
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信息上报工作,参与医院应急预案制(修)订和风险评估,负责医院突发事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涉及公共卫生处理工作,参与协调与联络。
5、承担医院放射卫生、职业防护及职业暴露管理与指导工作。
承担医院职工健康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院区居民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重发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
与相关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联络、对接健康管理信息,参与义诊、转诊事务。
6、承担医院新生儿预防接种组织、指导和管理与考核工作,负责相关疫苗的规范领取工作。规划医院接种门诊的建设(可纳入工作计划或规划)。
7、承担医院健康教育计划起草、组织和实施工作,负责与卫生管理部门和相关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健康教育方案的对接工作。规划医院健康教育学校建设(可纳入工作计划或规划)。
8、承担《医学出生证明》与《死亡证明》管理、审核盖章工作。承担医院公共卫生监测信息(死亡、慢性病、肿瘤病例报告,围产儿、出生缺陷及各种妇幼信息)汇总和网络直报工作。
9、承担卫生管理部门要求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完成各种涉及公共卫生指令性工作。
(3)公卫组长职责扩展阅读:
公共卫生科相关人员职责:
A、公卫科科长职责
1、负责医院公共卫生工作方案的制定与落实;
2、负责医院疫情报告、传染病监测报告工作;
3、负责医院门诊、住院患者传染疾病的监测上报工作;
4、负责职工的预防保健工作,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开展职业危害的防护工作;
5、协助卫生疾控部门开展相关流行病学调查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
6、开展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妇幼保健、免疫预防工作;
7、督导进行消毒质量监测、病区空气细菌监测、抗菌素使用监测,做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8、负责医护人员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
B、公卫科副科长职责
1、在医院分管院长和科长的领导下,协助科长完成科室的各项工作。科长不在时负责全科工作。
2、协助科长完成科室的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规划安排,并组织实施。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妇保院沟通协调,做好传染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4、做好院内感染管理、传染病培训工作及相关的健康教育。
5、做好院内职工职业暴露监管工作。
6、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C、公卫科科员职责
1、在公共卫生科科长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2、负责传染病报卡、死亡医学证明的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工作。
3、督导新生儿乙肝疫苗工作的完成,疫苗领用记录完整。
4、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5、完成日常传染病专病报表的统计及上报工作。
6、定期参加传染病知识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7、参与院内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
8、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⑷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科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有谁知道呀急急急
十七、妇幼保健人员工作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指导下,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定期汇报工作。
2.负责本乡镇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对高危孕产妇实行专案管理。
3.定期督促检查和了解村级妇幼保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指导和帮助村妇幼保健员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和高危孕产妇筛查。
4.掌握本乡镇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和妇幼保健工作的基数和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主要因素。
5.定期组织乡村医生和妇幼保健员召开例会,做好妇幼保健培训,不断提高村妇幼保健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6.负责做好本乡镇村妇幼保健人员的思想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责、权、利结合,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八、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工作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在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定期汇报工作。
2.负责本乡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地方病防治工作。
3.负责疫情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做好传染病管理、隔离、消毒工作。
4、负责本乡镇儿童计划免疫和免疫生物制品以及冷链设备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乡村医生做好免疫接种,掌握全乡人群免疫水平。
5.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全乡地方病(寄生虫病)的发病情况,进行病源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流行规律,提出防治措施。
4.了解和掌握全乡食品卫生管理状况和人群营养状况,做好监督工作。
5.开展农药中毒的防治和其它农业劳动卫生,对中毒者组织抢救,并调查中毒原因。
6.负责本乡学校的教学卫生、体育卫生。积极开展对学生的健康教育。
7.在全乡积极开展初级保健卫生工作,提高全乡居民的健康素质。
妇幼专干职责
1、在公卫院长的领导下和县妇幼保健站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辖区妇幼保健工作,制定妇幼保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进行半年小结、年终总结。
2、经常下村入户,督促、指导村保健员落实妇幼保健服务措施和解决村级疑难问题。
3、定期召开村妇幼保健员例会,有计划地开展村妇幼保健员和村医的妇幼保健业务培训。
4、按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规范,做好妇幼资料收集、整理、统计与分析,并及时准确做好妇幼卫生报表。
5、组织推广妇幼保健新技术。
6、配合上级开展妇幼卫生专题调查和妇幼卫生科研工作。
7、开展妇幼卫生健康教育,建立和定期更换妇幼卫生宣传窗,发放宣传册、开展健康咨询等健教活动。
8、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督促和落实早孕检查、产前检查、产后健康检查等孕产期保健服务,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负责《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发放和回收。
9、承担高危妊娠管理,负责高危妊娠建卡、报告、追踪和指导分娩地点。
10、组织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儿童体检和体弱儿管理工作。
11、定期组织开展已婚妇女的妇科防癌普查。
12、按时参加各类妇幼保健会议和培训班,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汇报或传达上级精神,提出实施计划、接受有关检查、督导和考核。
卫生监督员职责
1、在公卫院长的领导下和县卫生监督所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辖区卫生监督工作,承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卫生条件卫生行政许可前现场审查。
2、承担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前现场审查。
3、督促食品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到有体检资质的县疾控中心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4、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对辖区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5、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人员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6、对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7、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8、对医疗单位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
9、对辖区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10、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
防疫专干职责
1、在公卫院长的领导下和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辖区疾控工作,收集掌握本地与计划免疫有关的基本资料;
2、及时准确地掌握本地常住、暂住和流动人口中的接种对象;
3、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疾病预防和控制、计划免疫工作;
4、负责乡村计划免疫冷链设备管理,正确使用、保养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材;
5、做好疫苗的计划、接收、贮存、分发工作;
6、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接种和疫苗使用情况;
7、定期召开村卫生室工作例会,培训乡村医生;
8、监督、管理、指导村级乡村医生各项工作;
9、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各项爱国卫生运动,改善环境,提高健康意识;
10、及时准确收集、整理、上报辖区疾病控制工作信息;
11、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管理工作;
12、及时报告、处理或协助上报、处理异常接种反应、疫情及突发卫生事件;
13、完成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单位交办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