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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信局职责

发布时间: 2021-03-05 23:23:59

A. 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有些什么职能

经济信息化职能:

(一)拟订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全省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及中长期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省经济运行态势,调节日常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原材料的产运需衔接和紧急调度;制定下达年度发用电量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相关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
(四)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省有关规定申报、核准、备案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依法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国内设备招标进行监督检查;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五)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指导制造业发展;按规定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
(六)研究制定多种所有制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和多种所有制大企业大集团发展;研究提出扶持和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七)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综合运输;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负责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成品油流通和全省煤炭经营监督管理。
(八)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指导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省级药品储备管理和中药材生产项目扶持管理;负责茧丝绸行业管理和协调;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负责全省油区管理和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等行政管理工作;承担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审核上报国家级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认定省级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组织培育区域品牌。
(十)统筹推进全省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协调全省电子政务建设;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共享;促进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推进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负责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备案。
(十二)研究拟订全省信息网络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面向社会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源标准体系。
(十三)组织协调全省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统筹规划信息系统数据库灾难备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安全应急支援服务体系;监督检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承担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拓市场。 (十五)负责全省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全省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利用各种再生资源,推行清洁生产,发展节能与环保产业;负责全省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全省国防科技工业管理、煤炭工业管理、无线电管理和中小企业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七)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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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的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科技发展吕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发展的科技产业;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
三、负责监督管理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完善科技风险投资体系和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多渠道增加科技收入。
四、牵头制定本区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的实施方案;监督执行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对全区科技型企业的宏观管理和协调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推动科技进步的相关政策,健全科技服务体系,推动企业和农村的科技进步。
五、负责监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知识产权、科技保密;负责监督管理科技普及和科技宣传工作。
六、指导协调好区级各部门和各乡镇的科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培训工作。
七、负责拟订本区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本区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协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负责辖区内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培训工作。
九、负责对市知识产权局管理的有关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的初审和对本区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的审查、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负责本区专利试点企业的认定、管理、培训等工作。
十一、负责本区专利信息网络平台建设。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B. 工信委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

一、职责调整
(一)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和信息化有关职责划给工业和信息化部,具体包括: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的拟订及组织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编制国家重大技术装备规划,协调相关政策;工业日常运行监测;工业、通信业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对中小企业的指导和扶持;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稀土行业发展、盐业行政管理、国家医药储备管理的工作,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职责。
(二)将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除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划给工业和信息化部。其中组织协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重大事项、保障军工核心能力建设等职责划给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三)将原信息产业部的职责划给工业和信息化部。其中军工电子管理职责划给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有关邮政管理职责划给国家邮政局,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四)将原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划给工业和信息化部。
(五)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促进工业由大变强,加快推进国家信息化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通信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通信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工业、通信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九)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统筹推进国家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一)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依法监督管理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通信资源的分配管理及国际协调,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
(十二)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卫星轨道位置的协调和管理,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三)承担通信网络安全及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和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四)开展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代表国家参加相关国际组织。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是管规划、管政策、管标准,指导行业发展。要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外保留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牌子,代表国家参加国际航天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及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和有关活动,履行有关职责。委托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承办国务院中央军委专门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三)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行业管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其他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业管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四)管理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烟草专卖局。
(五)原信息产业部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的通信管理局划给工业和信息化部,实行垂直管理,行政编制500名。
(六)原信息产业部所属事业单位和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7所直属高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国机电设备成套服务中心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其他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个别地、市、州的工信委还担负招商引资、拆迁等责任

C. 科技局是做什么的

科技局职责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科学技术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或拟定全市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 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推动我市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
(三)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科技兴市"战略及承办日常工作。指导县、区、市科技部门工作。负责县、区、市科技进步考核和科教兴市、依法行政责任制考核。
(四) 研究确定全市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和实施科技兴市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 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各类科技计划,组织实施市本级财政"科技三项费用"和科技发展基金支持的各类科技项目,负责管理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促进科技风险投资机制的形成。

(六) 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培育、认定、复审工作,负责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核准工作,加大对各类科技型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我市科技创新主体的建立。
(七) 会同民政部门负责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查工作,归口管理生产力服务中心、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工作,负责农村技术承包工作,培育科技中介组织,完善科技服务体系。
(八) 研究提出制定科技法规的建议;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档案、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研究科技人才的配置、作用发挥的措施。
(九) 负责全市科技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国际、国内科技交流;搞好科技信息的收集,搞好重大项目的科技咨询,组织重大项目的科技攻关;负责编制各类科技项目指南,指导科技成果的引进和转让。
(十) 扶持重点企业科技开发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
(十一) 负责科技统计、科技信息工作;搞好科技干部的教育、再教育工作和各级各类科技培训,制定科普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科普工作。
(十二) 承办晋中市委、市政府、省科技厅交办的有关工作;承办市科教兴市工作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D. 三亚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工业经济、信息化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发展政策;研究提出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信息产业和知识产权发展的规划,并确定发展的重点布局和优先领域;协调全社会科技进步、工业经济发展、城市信息化和科技普及工作。
(二)组织指导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扶植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管理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和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营造科技创新环境。
(三)研究提出科技体改、科技人才、科技创新、科技进步、科技中介服务、科技奖励、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的建议。
(四)编制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信息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科技专项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工业与信息产业专项和软科学等研究发展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五)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牵头组织实施产学研结合工作;负责科学事业费和科技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六)负责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工作;归口管理科技成果鉴定(评价)、登记和技术合同认定工作;负责技术出口及保密审查、科技成果保密工作;指导科技中介服务工作,负责有关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认定;指导科技交流与合作,促进南繁科技对地方经济的贡献作用。
(七)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工作;组织协调科技交流与合作,承办科技招商引资工作。
(八)归口管理科技信息工作,负责科技宣传、科技统计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
(九)研究拟定知识产权保护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政策性规定;拟定经济、科技、文化领域知识产权工作的办法,指导各行业(产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协调知识产权法律实施和执法中遇到的重大政策问题;依法调解处理专利纠纷案件和侵权案件;查处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
(十)负责组织国家及省级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信息产业项目或课题申报、实施和跟踪管理,对获得国家财政支持的项目加强监督、服务和配套支持。
(十一)研究分析提出优化工业和信息产业、所有制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重点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协调指导改善工业和信息产业投资环境,推进重点工业和信息产业链的构建。
(十二)指导工业和信息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协调落实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政策、措施;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十三)培育和促进工业和信息产业基地建设,协调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和产业基地,指导协调工业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负责高新技术企业、产品、成果和项目的认定初审。
(十四)负责信息产业的产品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和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服务信息化工作;依法对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保障公平竞争,维护国家和用户的利益;拟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五)组织指导科技、工业、信息产业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和企业管理方面人员培训工作。
(十六)统筹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资源开发共享、电子政务建设、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准。
(十七)负责全市信息网络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面向社会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
(十八)协助推进国家及省的重点信息化工程,负责信息安全的统筹规划、组织推动和协调管理,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九)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E.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信息化发展和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和信息化发展重大布局、优先领域的政策性建议,编制和实施全市中长期科技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信息化专项工作,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
(三)推进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系建设和区域信息一体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拟订促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制定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并提出相关政策,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会同有关部门认定创新型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四)推进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实施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专项计划;监测分析高新技术产业运行态势并预测预警,指导和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各类科技、信息化示范基地的建设,组织指导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和转化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信息化专项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和信息化投入及优化资源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
(六)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和信息化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并推进相关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培育发展民办科研机构;推进民营科技工作,促进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
(七)拟订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促进技术市场、信息服务市场、科技与信息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技术市场、信息服务市场、科技与信息中介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科技和信息化评估管理以及统计管理;协调全市科普工作,拟订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推动科普工作发展;参与组织指导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八)组织拟订科技与信息化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科学技术奖评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和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九)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资源开发共享、电子政务建设、电子商务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及社会和经济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广信息化领域的新技术、新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十)协助推进国家、省、市重点信息化工程。负责综合汇总全市信息系统年度投资计划,审核市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平衡、协调信息化建设和发展资金并监督使用。推进全市电信网、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促进网络互通,资源共享。负责信息安全的统筹规划,组织推动和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审批无线电频率、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和使用,指配无线电台呼号,负责组织本市辖区内的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二)拟订科技、信息化交流与合作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政府间及有关国际间的科技、信息化合作项目,承办涉港澳台地区的科技、信息化合作与交流事项。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F.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的职责调整

(一来)将原市科学技术局、源原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和原市信息化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二)取消和调整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全市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重大电子政务项目、社会保障卡信息系统建设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维护管理职责,科技和信息化行业规范、标准拟订以及行业统计分析、决策论证、科技人员继续教育的事务性工作,交给相关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四)增加推进科技创业投资体系建设的职责。
(五)加强推动产学研结合的职责。

G. 科工信局是做什么的

科工信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工业、知识产权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科技、工业、知识产权和信息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科技、工业、知识产权和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方案。

三、监测分析全市科技、工业、知识产权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措施,统筹协调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对工业、科技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实施行业管理,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五、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市审批、核准、备案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参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

六、指导工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和工业设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和产业集群发展;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有关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产业转移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推进工业、信息化领域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十、承担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拟订促进全市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制定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提出相关政策,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实验室体系、重点科研基地、产业创新平台、重大创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拟订科技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负责创新型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的申报工作,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推荐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指导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类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培育发展民办科研机构,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十三、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四、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信息网络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资源开发共享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准。

十五、协助推进国家、省、市的重点信息化工程,负责信息安全的统筹规划、组织推动和协调管理,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六、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七、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协调国防科技工业的军转民工作,协调民用部门军品配套工作。

十八、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指导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工作,牵头拟订并协调实施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

十九、负责全市专利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及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专利优惠、奖励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

二十、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制订科技政策、规划,参与地方性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工作;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二十一、开展科普工作,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承担科技项目评估、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二十二、指导协调科技、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以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知识产权局、省科学技术协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7)科信局职责扩展阅读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有关会议、文电、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访、信息、机要、保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内部审计以及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重要文稿及对外协议的起草或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对相关行业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经济运行科。

监测、分析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信息服务业经济运行态势;提出工业、高新技术产业、信息服务业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性指标和调控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重点企业监测、收集、整理、发布、分析工作;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和实施方案;拟订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方案。

(三)园区与技术创新科。

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创新能力建设;指导技术创新体系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企业质量管理;负责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工作。承担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推进工业园区合理布局、工业进园和产业集群发展,承担市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工业与技术改造科。

负责通用机械、汽车、民用飞机、民用船舶、钢铁、有色金属、稀土、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轻工、纺织服装、食品医药、家电等行业管理;拟订相关工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编制实施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计划,审查、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市审批、核准、备案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承担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

(五)能源与循环经济科。

指导节能降耗工作,制定节能降耗相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推动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推动企业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工作;牵头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节能监察和考核;推动循环经济系统工程建设;依法实施电力行业管理。

(六)高新技术与科技发展科。

会同有关部门认定创新型企业、自主创新产品;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申报认定工作;组织拟定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认定专业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负责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编制实施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组织实施高新技术领域科技攻关及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创新基金(资金)项目;负责科技统计和承担科技装备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产学研合作科(阳江国家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基地管委会办公室)。

编制产学研合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组织产学研创新联盟、示范基地、创新平台建设;推进企业科技特派员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年度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和重点新产品计划;负责阳江国家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基地的日常管理、发展规划、招商引资等工作;承担科学技术奖励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农村科技科。

研究提出促进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的战略和政策措施;研究制订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攻关计划、星火计划和科技扶贫计划;负责星火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考核工作,指导农业和农村科技产业示范、星火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建设;指导农业科技园区、产业基地建设的有关工作。

(九)知识产权科。

承担牵头拟定并协调实施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申报、管理和使用,承担专利优惠、奖励政策及措施的组织落实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全市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组织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及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提供知识产权政策法律咨询;指导和监督知识产权社团、专利中介机构;承担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十)信息产业科。

组织编制信息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信息产品及信息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各领域信息化建设;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实施电子信息技术领域各类别项目;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管理;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承担无线电频率的规划、分配与指配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承担无线电监测、检测及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设施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

(十二)科研条件与财务科。

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和基础研究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工业、知识产权和信息化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市科技三项经费安排、使用以及各项资金、有关经费的划拨和预、决算,监督经费的使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负责本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对本局所属和归口管理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

(十三)市中小企业局。

贯彻实施国家有关中小企业的政策、法规,协调相关部门对中小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创新,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担保体系建设;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指导中小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学研结合、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优化调整。下设2个职能科室:

1、改革发展科。

负责局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信息收集和对外宣传工作;制定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研究提出制定有关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2、技术进步科。

负责市发展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申报国家和省有关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研究制定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政策措施;指导中小企业产业转型、结构优化升级和与大企业配套发展等技术进步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技术支持服务平台建设和推动产学研合作;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担保体系建设。

(十四)学会与科普部。

负责科协常委会秘书处日常工作。负责所属市级学会、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学术期刊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国内学术交流、国际及港澳台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及举荐人才;负责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科协系统的科普工作;负责组织机关和市级学会开展“四大重点人群”的科普行动;组织开展“厂会协作”、“村会协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科技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科普资源共建共享、科普基础条件和科普组织队伍建设等工作。

H. 工信局的职责是什么

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意思,管工业园区啊,it信息化产业啊
下面还管了国防科工、烟草专卖、航天局、原子能机构等

I. 公安局科信科是干什么

公安复局科信支队主要职责:制

1、承担拟定全市公安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工作;

2、承担全市公安计算机通信网络建设和管理的有关工作;

3、承担组织公安科技立项、成果鉴定和技术申报及推广工作。

(9)科信局职责扩展阅读

公安局机构组织形式:

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分局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勤务机构。

执法勤务机构实行队建制,称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官职务由高至低为: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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