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立治安案件
Ⅰ 已经立治安案件还需要调查处理吗
立案就是为了要处理!立案是案件处理的程序之一,一般是接到报案~立案~调查~处理!ok!
Ⅱ 治安案件的立案标准是如何的
按相关法律规定,立为治安案件也属于立案,公安机关会按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Ⅲ 立为治安案件属于立案嘛
按相关法律规定,立为治安案件也属于立案,公安机关会按实际专情况及相关法律属规定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Ⅳ 产权不明的情况下,能立治安案件吗
可以先打确权复官司
按照确权之诉提起制诉讼。
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
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契税证明等可以证明产权的资料或产权分割协议、产权公证资料等;原、被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在房产地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根据要求缴费 会得到一个立案通知书,在举证期把证据递交补充齐全。等开庭审理。
如果最终得到确权判决,要及时申请法院给房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产权。
Ⅳ 我被人殴打派出所立治安案件,我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吗如果可以民事诉...
完全可以,去法院立案庭立案,如果不想请律师直接自己走法律程序,可以去立案庭问一下,需要什么资料。然后再根据他们的要求去做吧。
Ⅵ 治安案件卷宗里的各种文字材料是什么顺序
冶安案件装订顺序
(一)卷宗封面。
(二)卷内文件目录。
(三)受案文书材料:
1、受案登记表(刑事案件作
行政处理的为立案文书);
2、移送案件通知书;
3、指定管辖决定书。
(四)决定文书材料:
1、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2、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
3、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
4、延长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
5、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
6、责令社区康复决定书;
7、收容教育决定书;
8、延长收容教育决定书;
9、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决定书;
10、不予或免于劳动教养通知书;
11、劳动教养决定书;
12、少年收容教养决定书;
13、治安调解协议书;
14、现场治安调解协议书;
15、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
(五)内部审批文书材料:
1、行政案件内部审批表
(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2、劳动教养呈批报告;
3、劳动教养呈报单位法制部门审核报告及审核笔录;
4、劳动教养案件补充调查通知书;
5、劳动教养审批部门合议笔录;
6、律师代理劳动教养案件告知书;
7、劳动教养聆询告知书;
8、劳动教养聆询申请;
9、劳动教养聆询通知书;
10、劳动教养不聆询通知书;
11、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劳动教
养聆询邀请文书;
12、劳动教养聆询笔录 ;
13、劳动教养聆询报告;
14、劳动教养审批委员会审议纪要;
15、劳动教养所外执行呈批表;
16、撤销所外执行、减少或者提前
解除劳动教养呈批表;
17、少年收容教养呈批表。
(六)执行文书材料:
1、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
2、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3、罚款收据;
4、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
5、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证明书;
6、解除社区康复通知书;
7、解除收容教育证明书;
8、责令限期——通知书;
9、责令停止——通知书;
10、——执行回执;
11、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
12、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13、存入银行的保证金金融单据;
14、担保人保证书;
15、退还保证金通知书;
16、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17、劳动教养决定书送达回执
18、劳动教养通知书;
19、被劳动教养人员送交执行回执;
20、劳动教养所外执行或
予所外执行决定书;
21、劳动教养所外执行通知书;
22、撤销所外执行投送场所执行决定书;
23、撤销所外执行投送场所执行通知书;
24、解除劳动教养鉴定表;
25、减少劳动教养期限或解除劳动教养决定书;
26、减少劳动教养期限或解除劳动教养通知书;
27、少年收容教养通知书;
28、送达回执。
(七)调查取证文书材料:
1、传唤证;
2、违法嫌疑人的询(讯)问笔录:
(1)第一次询(讯)问笔录;
(2)询(讯)问笔录(按时间顺序排列);
(3)违法嫌疑人的亲笔陈述和申辩。
3、被侵害人询问笔录:
(1)第一次询问笔录;
(2)询问笔录(按时间顺序排列);
(3)被侵害人的亲笔陈述。
4、证人证言;
5、勘验笔录;
6、物证、书证、电子数据、实物照片、现场照片及视听资料的情况说明;
7、检查证;
8、检查笔录;
9、鉴定意见;
10、检测结论;
11、辨认笔录;
12、抽样取证证据清单;
13、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14、扣押物品清单;
15、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16、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
17、举行听证通知书;
18、听证笔录;
19、听证报告书;
20、其他调查取证材料:
(1)案件来源材料;
(2)继续盘问审批表;
(3)延长继续盘问时限审批表;
(4)违法嫌疑人抓获经过;
(5)违法嫌疑人户籍证明或者单位主体资格证明;
(6)违法嫌疑人前科材料;
(7)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情形的证明材料;
(8)不够刑事处罚需要行政处理的刑事案件强制措施文书;
(9)涉案财物所有权、估价的证明材料;
(10)被侵害人户籍证明。
(八)其他相关案件材料:
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回避申请;
2、医院诊断证明;
3、医疗费用凭证;
4、电话查询记录;
5、其他需要归档的材料。
Ⅶ 治安案件立案问题
治安案件可以而且应当立案,“老师说立案的要求是要有犯罪事实以及要追究刑事责内任”,这是指刑事案件立案容,两种立案不是一回事。前者立案后查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事实,依法处以治安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拘留等),后者立案后查清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事实,依法处以刑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
Ⅷ 什么是治安案件
治安案件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构成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回罚条例》之规答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须是:(1)情节轻微,尚不构成刑事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已经触犯了刑事法律并够刑事处罚的,则按刑法处理;(2)依照条例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
Ⅸ 核价后发现价值不够改立治安案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刑法是最严格的法律.也是对违法行为人处罚最严重的法律.
因此,司法机关都十分谨慎.
法律本身,对犯罪的构成,有些十分明确的规定.
比如涉及案件里面的价值,即使差一分钱,也不能作为刑事案件追究.
因此,发现价值不够,改为治安案件的做法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