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行政诉讼
『壹』 治安案件的被侵害人是否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谢谢
治安案件的被侵害人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是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治安行政诉讼扩展阅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六条,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贰』 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怎么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怎么办理期限是多少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可以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治安行政诉讼扩展阅读: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它兼具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和属性。它对于监督和维护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章的相关规定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
它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叁』 对治安拘留不服的应该是提起,行政诉讼,还是行政起诉
《治安管理来处罚法》第自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上述规定,寝具处罚人对公安机关的处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是法院解决纠纷过程的总称;起诉单指立案,是诉讼的发起,是诉讼的起点。
『肆』 不服行政拘留提起行政诉讼可不可以
可以。
不服行政拘留的,一般是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通过行政方式专解决。如对行政属复议不服的再提起行政诉讼。但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伍』 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公民处以12日的行政拘留不服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什么时间内
2000年1月14日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应该在该处罚作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或者在在该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向市公安局或者县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隔十年之后,提起已丧失诉权。
『陆』 治安行政案件的审级适用
适用二审终审。
办理治安行政案件的程序
一、民警对有违反治安行政管理的行为,应及时进行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立案。
二、对接到不属于管辖范围的违反治安行政管理行为的报案,应作好登记,并将有关情况通知有权管辖的单位和部门。
三、立案后,办案单位应当指派专人负责查处,办案民警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和收集证据,调查取证的办案民警不得少于2人。
四、对违反治安行政管理人进行传唤,应当依法使用《传唤证》。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行政管理的人,民警亮明身份后。可以口头传唤。
五、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可以适用留置盘问。
六、留置盘问时间自带回之时起不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48小时,并立即通知其家属或其所在单位。
七、对于明显属于违反治安行政管理的人,不得适用留置盘问,严禁以留置盘问代替传唤,更不允许对违法人员实施传唤以后再适用留置盘问,以达到延长讯问时间的目的。
八、讯问违反治安行政管理人,不得少于2名民警,讯问不满18周岁的违反治安行政管理人应允许其监护人到场。
九、对违反治安行政管理人讯问时间一次不得超过24小时
十、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并向证人出示工作证件;对证人不得适用传唤、留置盘问。
十一、民警对有治安行政违法行为的个人或单位的人身、住址、物品或就地进行检查,应当出示表明本人执法身份的证件蔌检查证。检查时应有被检查人或者被检查人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遇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检查的,也可以不使用检查证,但必须出示人民警察证。
十二、执行扣押、查封,应当出示扣押、查封证和办案人员的身份证明、对扣押、查封的财物,应当会同被扣押、查封财物持(所)有人清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并双方签字。
十三、对被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一般情况下应当在案件办结后一周内作出处理决定。
十四、办案单位在调查取证结束后,送法制科审核前,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履行告知,不得提前或延后。
十五、办案单位履行告知程序时,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如实记录,并进行认真复核。必要时可以进行补充调查。
十六、罚款处罚的执行:
(一)受罚款处理的人应当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五日内将罚款交办案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的可以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二)办案单位收到罚款后,应开具罚没款收据,被罚款人是二人以上,应分别开具。
(三)罚款处罚被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撤销时,应将罚款退回本人。
十七、治安拘留处罚的执行:
(一)办案单位向被拘留人宣告拘留处罚后,被拘留人不申请复议的,应限其在24小时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并将《执行拘留通知书》交付被拘留人。
(二)办案单位向被拘留人宣告拘留处罚后,被拘留人在五日内提出申诉,按规定办理了担保手续的,申诉期间,拘留暂缓执行。
十八、决定收容教育的,办案单位向被收容教育人员宣告后,被收容教育人员不申诉的,应将被收容教育人员和案卷材料送收容教育所;被收容教育人员提出申诉的,应将案卷材料达复议机关,但不影响收容教育的执行。
十九、决定强制戒毒的,办案单位向戒毒人员宣告后,戒毒人员不申诉的,应将戒毒人员和案卷材料送戒毒所;戒毒人员提出申诉的,应将案卷材料送复议机关。
二十、保证金按裁决拘留期限计算,拘留一日交纳保证金20-50元。
『柒』 跟派出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问题
1、行政复议中的被申请人与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可能会有些区别,主要体现在派出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在法定授权范围内还是在超越了法定授权之外。
2、解决这个问题,不能光依据你提供的《治安处罚法》,还应依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解释。
3、关于你的问题:
(一)“如果甲对此决定不服,决定提起行政复议,那么被申请人是谁?(是该派出所还是设立该派出所的公安局?)复议机关是谁?”:
①被申请人应是:设立派出所的公安局
②复议机关应是:公安局或公安局所属的政府。
理由是: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派出所超越法定授权范围的行为应由公安局承担责任,行政相对人对派出所给予的“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的,应当以公安局为被申请人。
依据是:
(1)《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的规定:派出所作出行政拘留、罚款1000元的决定,没有《治安处罚法》的合法授权)。
(2)《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2、如果甲对此决定不服,决定提起行政诉讼,那么被告是谁?”: 行政诉讼的被告也应是公安局。
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捌』 公安行政案件与治安案件的区别。
1、行政案件: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提出起诉,由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案件。
执行根据: 一是当事人申请执行的; 二是上级法院交办的; 三是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
2、治安案件:
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应当受到治安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查处原则: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应当遵循“以事实为依据”、“错罚相当”、“公开”、“公正”、“保障人权”、“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一)治安管理处罚依据公开。就是公安机关据以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规范和依据,应当公之于众。
(二)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内容、结果公开:
第一、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身份要公开,即办理治安案件的人民警察在调查和实施处罚时,应当向相对人出示证件,以表明其执法人员的身份;
第二、 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要给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第三、 处罚决定公开,即决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应当制作处罚决定书并向被处罚人宣布、送达,同时抄告被侵害人。
(8)治安行政诉讼扩展阅读
一、行政案件
行政案件是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经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行政争议一经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受理,即变为行政案件。
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受理行政争议的前提是行政争议事实的存在和作为行政相对人一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起。根据对行政争议进行处理的机关的不同,行政案件可分为以下两类:
(1) 行政机关自行处理的行政案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向该行政机关或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法定机构提出申诉或控告,上述机关受理并予以解决的行政案件。
(2)行政诉讼案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判的行政案件。对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机关自行处理的行政案件,还可依法由人民法院予以审理和裁定。
二、执行根据
一是当事人申请执行的;
二是上级法院交办的;
三是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基本信息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经2005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20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8号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决定》,新法案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决定》,新法案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玖』 治安行政案件的审级适用几审终审制以及原因。
一般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如果受处罚人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两审终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