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人员职责
A. 放射科是做什么工作的
放射科是医院重要的辅助检查科室,在现代医院建设中,放射科是一个集检查、诊断、治疗于一体的科室,临床各科许多疾病都须通过放射科设备检查达到明确诊断和辅助诊断。
放射诊断的方法是医学影像分析。放射科的设备一般有普通X线拍片机、计算机X线摄影系统(CR)、直接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DR)、计算机X线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MRI)、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等。
随着放射设备的不断更新和检查内容的扩展,医学影像(放射)科必须实施整体管理,统一管理各种影像设备和诊疗业务内容,即:传统X线、CT、MR、介入,均在科主任统一领导和管理下进行工作。 不同业务技术可分成三个组,即:诊断组;技术组;医辅组。做到医、技、辅分工明确,职责分明。
诊断组由各级诊断人员组成;技术组由各级技术和物理机械人员组成;医辅组由护士、登记和影像资料保管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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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的主要职责:
1、承担门诊、住院的常规X线、造影特殊检查及CT、MR检查;开展介入放射诊疗工作,满足临床请检要求并确保检查和诊疗的准确性。
2、承担保健、体检和抢救的放射检查任务。
3、承担院内外临床诊断会诊和接受下级医院要求的技术检查和会诊。
4、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开发新技术、新检查项目。
5、承担临床放射学的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带教培训工作,指导下级医院的业务开展和提高。
6、开展新的影像技术和诊断的方法学研究及设备的技术革新。
7、引进国内外的最先进技术,配合临床进行专项研究。
B. 放射科的医生职责
1.诊断人员
(1)根据临床请检要求从事透视、造影、CT、MR检查和介入治疗操作,规范地书写诊断报告,定期进行诊断符合率的查对。
(2)及时报告急症放射检查诊断,承担特殊造影和放射检查中的抢救工作。
(3)遵守各种检查操作规程,正确操作机器,并负有对机器的维护保养责任,接受专机负责人员对使用操作上的指导和监督。
(4)进行放射诊断专业的带教培训工作及参加科研工作。
2.技术人员
(1)根据临床请检进行常规和特殊摄影,配合诊断人员进行特殊造影、CT、MR检查和介入治疗的机器操作,确保摄影质量。配合诊断人员共同完成应急抢救工作。
(2)负有对机器正常运转所需的经常性保养及辅导和监督非专机操作人员使用机器的责任。
(3)负责放射技术专业带教、培训工作,进行科研和技术革新。
(4)物理机械人员负有全面机器设备的安装、故障检修、定期维护保养和稳定性检测工作;并负有全面对机器使用指导和监督之责任。
3.医辅人员
(1)护士
①在科主任领导下配合医师进行各项检查(造影、CT、MR、介入)和灭菌操作技术,做好敷料、器械消毒和检查造影前的准备工作。
②在医师指导下做好病人术前、术中、术后的护理及抢救工作。
③负责所用器械、药品、物品的请领、管理工作。
(2)登记和保管员
①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门诊、住院患者各项检查的登记、预约、划价、编号、索引和住院记帐工作。
②负责向患者说明检查前的准备要求和注意事项,指导患者做好检查前准备。
③负责各种摄片报告的登记、报送、归档工作。
④负责全科医疗、工作室的统计工作,按月制成报表。
⑤负责影像片的归档保管工作,严格执行影像片借阅制度。
C. 放射科医生的工作内容
对影来像资料进行分析对比,自得出诊断意见或进一步检查的建议;
进行介入性放射学的检查和治疗,术中、术后与临床医师共同处理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并观察术后反应和疗效;
医嘱或建议进行某种影像学检查;
了解病史及相关资料,必要时检查病人的身体状况。职业要求
教育培训: 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证。大型设备(CT,MRI)要有医用大型设备上岗证。
工作经验: 熟悉各器官的解剖结构,尤其断层解剖结构,熟练掌握X线透视、拍片,电子计算机体层摄影(CT)与磁共振成像(MRI)等医学影像操作技巧以及阅片技术;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敏锐的洞察力。
D. 放射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包括哪些
根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规定,上岗前检查项目,必检项目;医学史,职业史调查,内科,皮肤科常规检查,眼科检查(色觉,视力,晶体裂隙灯检查,玻璃体,眼底),血常规和白细胞分类,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检查,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胸部 X 线检查,心电图,腹部 B 超。
选检项目;耳鼻喉科,视野( 核电厂放射工作人员),心理测试(核电厂操纵员和高级操纵员), 甲状腺功能,肺功能(放射性矿山工作人员,接受内照射需要穿戴呼吸防护装置的人员)。
在岗期间检查项目;必检项目,医学史,职业史调查,内科,皮肤科常规检查,眼科检查(色觉,视力,晶体裂隙灯检查,玻璃体,眼底), 血常规和白细胞分类,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检查,外周血淋巴细胞微核试验,胸部 X 线检查
选检项目;心电图,腹部 B 超,甲状腺功能,血清睾丸酮,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痰细胞学检查和/或肺功能检查(放射性矿山工作人员,接受内照射,需要穿戴呼吸防护装置的人员),使用全身计数器进行体内放射性核素滞留量的检测(从事非密封源操作的人员)。
(4)放射科人员职责扩展阅读
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要求,人体外形正常,不影响正常操作。正常的精神状态和稳定的情绪,以及正常的语言表达和书写能力,正常的神经系统功能,内科外科和皮肤科检查正常,不影响正常操作,正常的听觉功能,正常的视力,矫正视力不应低于5.0,无红绿色盲。
正常的造血功能,血细胞分析(静脉血仪器检测)各指标均在参考区间内,甲状腺功能正常,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率和微核率在本实验室正常参考值范围,放射工作人员应具备在正常、异常或紧急情况下,都能准确无误地履行其职责的健康条件。
不应从事放射工作的指征,严重的视觉和(或)听力障碍,严重和反复发作的疾病,使之丧失部分工作能力,例如:严重造血器官疾病,失代偿功能的慢性肺部疾患,未能控制的糖尿病,未能控制的癫痫和暴露部位的严重皮肤疾病等。
可以由有授权资格的医师根据相应的健康标准进行工作适任性评价,并签发证书。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被检查的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阻碍,隐瞒。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医疗救治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应当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参考资料中国人民共和国政策法规司--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