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法律坚守底线
1. 谈谈你对讲规矩守纪律坚守底线的认识
首先,严格遵守党章。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在各级党组织的全部活动中,都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其次,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必须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确保党规党纪刚性约束,决不能成为"稻草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第三,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
第四,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对上对下讲真话、实话;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严肃纲纪、疾恶如仇,对一切不正之风敢于亮剑。
第五,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正确行使权力,在各种诱惑面前经得起考验;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最后,严格遵守本地本部门规章制度。"细节决定成败,小事考量大德。"从落实《旬阳县科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和"执行24小时两名干部值班和一名实职领导带班制度"等细节着手,从严格遵守本单位、本部门既定的规章制度开始,"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2. 监狱民警如何坚守法律底线,不触廉政红线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关的教育,培养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严守中央8项规定,但关键还是在个人。
3. 关于坚守底线的名言
1、古代大名士对自己的要求就是,在外面要铁骨铮铮,有气节,跟皇帝死谏;外族来就是留取丹心照汗青;到了青楼里,就是喝酒、吟诗等,各种风流倜傥的一面都出来了。
大家觉得这是大名士应该做的,就是在这儿自由奔放,在那儿坚守自己的气节和底线。
——作者:高晓松出处:《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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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线是事物质变的分界线、做人做事的警戒线,不可踩、更不可越。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意识,时刻牢记越过底线的严重后果,始终警醒自己坚守底线。习近平在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中强调,要“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要坚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和道德底线。
“底线”,就是最低的约束、最低的准则,对于党员干部来讲,“底线”就是老实做官的本色,就是要坚持真实、真切的人生准则,就是在法律和纪律的范围内活动。作为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党纪党规,坚持守住自己的“底线”,坚决不碰“红线”。
4. 违背三个敬畏精神典型作风问题,或按照什么和什么标准进行处罚
你说的证券市场吗?
2019年,证监会主席对上市公司提出:“明确“四个敬畏专” 坚守属“四条底线”
明确“四个敬畏”
——敬畏市场,尊重规律,走稳健合规的发展之路。希望大股东和上市公司将尊重市场、尊重规律贯穿始终,将稳健经营、审慎经营贯穿始终,做到发展与风控能力相匹配,有所为有所不为,避免发生大的战略失误和偏差。
——敬畏法治,遵守规则,强化诚信契约精神。希望大股东和上市公司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认真学习《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到敬畏法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诚信合规。
——敬畏专业,突出主业,自觉远离市场乱象。希望大股东和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做精专业,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促进市场正本清源。
——敬畏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积极践行股权文化。希望大股东和上市公司持续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做守底线、负责任、有担当、受尊敬的企业。
坚守“四条底线”
一是不披露虚假信息,
二是不从事内幕交易,
三是不操纵股票价格,
四是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处罚:
对于问题严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证监会将综合运用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移送等手段,追究公司特别是大股东、上市公司董监高、实控人的责任。
5. 敬畏自然要遵从,法律底线不触碰政治辨析
你说的对,敬畏自然要遵从法律底线,不突破政治,这个对这个观点很对。
6. 心存敬畏,守住底线800字作文
我们要敬畏生命。敬畏生命,就是要尊重、珍惜、爱护每一个人的生命、每一个动植物的生命、每一件物品。我们在履行职责时要多做换位思考,悉心体察民情,急百姓之所急,忧百姓之所忧,想百姓之所想,排百姓之所难,解百姓之所困,解决百姓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而不断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戴和信任,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赞誉。我们只有敬畏每一个生命,才能用好手中的权,尽好自己的职,守住做官、做人、做事的底线。
我们要敬畏法律。干任何工作、做任何事情,都要有法律观念,始终做到敬畏法律的严肃性。法律既是对个人的约束,又是对个人的保护。进一步转化为自身的信念、信仰,始终做到在法律的框架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对党纪国法心怀敬畏,就能时时处处知道什么是高压线,就能时时处处有原则、有底线,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面对诱惑不动心,面对利益不贪心。时时事事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约束自己,把遵纪守法作为自己安身立命的基本要求。在任何情况下坚持做到不越界、越轨,“拒腐蚀,永不沾”。心存敬畏身自安,敬畏道德规范是自律的最高境界。我们要有“不畏人知畏己知”的自律境界,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保持内心纯净,始终做到以无愧无悔守望美好心灵和人生。
敬畏舆论。不管是谁,都要面对社会的舆论与别人的评价。我们应该把社会舆论和别人的评价当作一面镜子,经常照照自己,看看脸上有没有污点、品行上有没有不足,以便及时改正。
对责任心存敬畏,就是要时刻不忘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检验的业绩。面对责任,我们要有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既对自己负责、也对他人负责,既对今天负责、也对将来负责。
只有心存敬畏,才会知道什么是“高压线”,遵循规矩、守住底线,才能从容生活、坦然做事,以健康的心态做好工作,更好地服务群众。心存敬畏,是人生的大智慧。无论做官为民、做人做事,都要始终保持敬畏之心,从而使个人更加完善,社会更加和谐,世界更加美好。
7. 我们新时代大学生应该如何培养敬畏法律的良好品质,努力成为尊重法律权威信仰法律的先锋
1、健全的法治意识,是新时代大学生法治素养的精神要素
一要增强尊崇宪法、尊崇法律专的法治意识,树属立宪法至上的法治观念;
二要增强规则意识,明确守法守规是每一个法治国家中公民的基本意识,坚持依法办事,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当代大学生应当做到懂规矩、守规则、依规范,坚守规则红线、明确法律底线。
2、完善的社会主义法治知识,是新时代大学生法治素养的重要内容
法治知识概念比法律知识概念的内涵更深刻、外延更广泛。因此,要培育和养成新时代大学生核心法治素养,就要对大学生进行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使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不断更新,还要扩展其法治知识储备、丰富其法治知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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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素养,不仅是当代大学生思想道德素养的重要内容,也是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社会交往的现实需要,更是其面对新时代走上工作岗位必需的核心素质和基本能力。
当代大学生要培养法治素养,就要不断加强法治知识的学习,包括关于法治和法律规定方面的知识和法治原理方面的知识。除了在大学课堂获得相应的法治知识之外,收听收看法治方面的广播电视节目、阅读法律类的报纸杂志等都是较好的获取法治知识的途径。
8. 三严三实严于律己组织纪律观念强不强专题研讨会发言材料
落实“三严三实”既能秉承优良传统、不忘本色,又能弘扬时代精神、不断开拓创新,领导干部要时时心存敬畏,切实做到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群众。坚持廉洁从政,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做到经常“照镜子”,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于律己的核心是自重、自警、自醒,为政清廉。加强自我约束,切实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有没有监督一个样。因此,践行“三严三实,首先应从严于律己开始。常怀律己之心,方能做到事前事后都能守住规矩、何时何地都能挡得住诱惑。对照检查,自己在工作上思想上、生活上还没有完全做到严于律己,工作上要求缺乏高标准、思想上放松要世界观改造,行动上将自己混同于普通百姓要求不严。为此,通过学习和检查今后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要求自己,真正做到“三严三实”,从严于律己入手:
一、时刻清醒,坚守思想底线。政治品行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之本,党员干部要始终做到在政治上清醒坚定,要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议决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恪守廉洁自律的政德,不为金钱所诱,不为美色所迷,不为享受所惑,以实绩求进步、以品行树威信、以作为得地位。要遵守道德底线和红线,加强道德修养,以律促德、严格自律,主动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中。在工作中、思想上和生活中,首先从注意“三慎”,把住“三关”上要求自己。
1、注意“三慎”。一慎嗜好。个人有嗜好无可厚非,但个人嗜好有高低良莠之别,做为领导干部不能把自己的嗜好视作是个人行为,而应从社会影响和个人形象的角度考虑,作出正确的选择和节制。对影响秉公用权,有损个人形象的嗜好,要认真克制和加以戒除,把个人嗜好控制在适当范围内,谨防沉醉于个人嗜好而不能自拔。二慎习惯。培养良好的个人习惯,防止沾染不良习惯,也是保持清廉的客观要求。 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三慎交友。每个人身边都会有许多朋友,但朋友有好坏之分,好朋友可以带来许多帮助,助人事业成功。交错了朋友就会带来许多麻烦,甚至引人走向邪路。要把诚实正直、重义轻利、志同道合的人作为朋友交往,对那些献媚拍马、口是心非、重利轻义的人保持距离。决不能因为朋友的关系而放弃原则,违反法纪,破坏规矩。
2、把好“三关”。一要把住金钱关。“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金钱就不能有非分之想,看钱要恰当,来钱要正当,用钱要适当,决不能在钱的问题上犯糊涂。把住金钱关最核心的就是不要有攀比心理、失衡心理、侥幸心理,心理健康才不会成为金钱的奴隶。二要把住人情关。在这个人情社会中,人情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做为领导干部在人情方面一定要把握一个度,把不住人情关,损害的是事业,吃亏的是自己。对于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来说,在人情面前更要谨小慎微,稍不注意就会被人利用,因人情而误入歧途。三要把住诱惑关。在市场经济下,我们面临的诱惑越来越多,稍有不慎都有可能在诱惑面前缴械投降,做出有损党格、人格的事情。面对各种各样的诱惑,我们要在三方面特别注意。一是在履行职权的时候,要抵住权力的诱惑,用权之时要“三思”,谨慎用权,正确履职,公正用权。二是在外出活动的时候要抵住色情的诱惑,要有清醒的头脑和坚定地意志抵制来自这方面的诱惑,在单独活动时一定要自我克制,扎紧篱笆,决不能放纵自己。三是在人事变动时要抵得住名利的诱惑,要看得透、放得下,面对诱惑要学会放手,学会控制自己的欲望。
二、心存敬畏,坚守法治底线。一要敬畏法律。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自觉把个人行为、行政行为等严格约束在法律框架内,按程序办事、按规定办事、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处事。二要忠于法律。对法律不仅要发自内心的信任、信服、信仰和敬畏,用实际行动践行,做到不徇私情、不畏权势、不枉不纵。三要捍卫法律。在自己模范遵守法律的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和尊严。四要遵纪守规。强化纪律姓“铁”的意识,强化按制度按规矩办事的意识,常怀如履薄冰、时刻警示和告诫自己,国有国法,党有党规,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要把严守政治纪律贯穿于履行职责的全过程,使其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切实提高执行力,在工作中做到不踩“黄线”、不越“红线”,按规矩办事情,以过硬的纪律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防微杜渐,坚守生活底线。严于律己更要从小事做起,从衣食住行做起,切实防微杜渐。要管住自己的嘴、腿、手,做到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破标准,事事简朴、处处节约,为全社会清廉节俭风气的培育树立表率。要常思贪欲之害,不断增强抵御各种诱惑的自觉性,绷紧抵御贪欲诱惑这根弦,用道德规范、党纪国法约束自己的言行。要慎重交友、择善交友。要着力培养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远离“酒局”、“牌局”,减少不必要的应酬交往,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作为领导干部不仅要在大是大非面前把握住自己,更要在每一件小事上严格要求自己。始终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腿、管住自己的嘴,自觉做到不仁之事不为,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在工作上要迈开腿,在生活上要管住嘴。要多下基层,多到第一线,联系群众联系代表,了解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帮助他们反映和解决实际困难。要克服坐在房子听汇报,看材料,要走到代表群众之中,了解民情民意,反映真实情况。管住嘴,就是不用公款吃喝,不铺张浪费,不该吃的,做到吃请不到,不该收的礼,做到送礼不要。永远牢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短。“迈开腿管住嘴”是相辅相成的。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就是要自觉抵制无聊无谓、逢场作戏、献媚攀附的交往,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不贪嘴,不伸手。注意品行和形象,不以物惑,不以情移,抑制灵魂的浮躁,保持理性的人生,管得住小节。始终保持艰苦奋斗作风,防止腐朽思想的侵蚀,抵制不正之风的诱惑。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正派人”,以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堂堂正正做人,公公正正用权,扎扎实实干事。认真践行“三严三实”从严于律己做起,做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
9. 法院工作为什么要守住法律底线
中华民族是讲底线的民族,上至政治的大是大非,下至做人的原则气节,都有一个底线不可破的前提。对法律的忠诚是法官的底线,坚守法律底线,捍卫司法公正,应融入法官的血脉,成为法院文化的内核,成为法官最根本的职业认同。
一、法治逐渐成为中国共产党人坚守底线的客观标准
无论是中华浩瀚的历史进程,或者是党领导人民推动的革命、建设及发展事业的每个进步,都离不开对底线的坚守和对规律的捍卫。党带领人民推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过程,正是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坚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不断探索、捍卫党的建设规律的过程。事实上,共产党人坚持实事求是,就是坚守底线。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明确提出依法执政理念,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法治,逐渐成为中国共产党人坚守底线的客观标准。法治之所以能够成为党坚守底线的客观标准,是因为法律是党的意志和人民利益的集中体现,坚守法律底线,捍卫法治尊严,就是在维护党的权威,就是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是因为法律是人类行为和社会道德的最低标准,而不是最高要求,法治既是治国理政的最佳形式,也是社会治理的底线。触碰法律底线,就是在挑战党的依法执政,就是在背离社会公共道德;是因为这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法治化,法治的客观性、规范性、稳定性及可预测性,与实事求是有着深刻渊源,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治原则更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在法的领域的直接体现,可以说,强调实事求是,就是强调法治。
二、对法律的忠诚是法官的底线
法官对党、国家和人民的忠诚,落脚于对法律的忠诚。对法律忠诚,就是对党、国家和人民忠诚。法官对法律的忠诚体现为信仰法律、敬畏法律、坚守法律。信仰法律是精神灵魂,敬畏法律是内心准则,坚守法律是客观实践。只有真正信仰法律、敬畏法律,才能真正地坚守法律。只有在司法审判活动中实实在在地坚守法律,才是真信法、真敬法。
(一)信仰法律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如果法律不被信仰而只是僵死的法条,秩序、理性和正义就会荡然无存。对法院和法官而言,对法律的信仰,就是在审案做事过程中,心里时刻装着法律,以法律为做人、做事、做官的底线。
第一,法律应成为做人的准则。法律的本质天然蕴含了公正与善良的成分,暗合了人性善与美的本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公民,任何人都不能享有法外特权,这是大是大非的法律底线问题。
第二,法律应成为做事的规则。法官、法院领导干部做事首先要守法,在业内外活动中做守法的楷模,心怀法度,善守其本,不做违法之事。在办案过程中更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始终保持高度的司法理性。法官不依法,天地难容。
第三,法律应成为做官的法则。法官不是官,与普通法官和行政官员相比,法院领导更应做信仰法律的典范。法院领导尤其是院长要做法律的坚强捍卫者,拥有更坚定的崇法精神和更纯粹的护法品格,敢于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的宪法原则,善于以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为武器抵制践踏法律、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错误行为,勇于支持法官依法履行职权,院长不能让法官个人或者是庭长、法院副职个人承受独守底线的压力,而应以院长之职集法院之力共守底线。
第四,法律应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信仰。法律不仅应在法律职业共同体内形成职业信仰、职业认同,还应被社会所信仰。在法律信仰相对缺失的社会环境中,法官不仅应带头尊崇和信仰法律,还要在实践中传播法治精神。
(二)敬畏法律
有敬畏才能善守信仰。对法律无所敬畏,不把党纪国法当回事,甚至违法乱纪,只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作为法官,只有对法律心存敬畏,才能有底气、有勇气、有力量同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现象和行为作斗争。
第一,敬畏法治精神。法治精神在司法领域主要体现为:司法公正的价值追求、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宪法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要求、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的指导思想、三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刑事诉讼基本架构等。这些法治精神,对法官来说就是金科玉律,就是精神和行为的双重底线。法治精神是永恒的、最有威慑力的,最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个人意志一时可以遮天蔽日,个人权力一时可以无边无际,但迟早会被国法钉在历史耻辱柱上,这是历史无数次应验的真理。到头来,底线失守的人才会真正体会到法治精神的无限力量。唯有坚定对法治精神的敬畏之心,才能勇于抵制无良之人、无良之事,才不会玩法弄法,背离法律公义,司法事业才能坚守正确方向。
第二,敬畏司法程序。法律程序、诉讼程序的设置,既是对权力的约束,也是对人权的保障。马克思认为,“审判程序和法有同样的精神,审判程序不仅是法律的生命形式,也是法律的内部生命的表现”。当前忽视程序正义现象仍然存在,有的视诉讼程序为走形式,认为审判是“演木偶戏”,忽视三机关相互监督制约的制度安排与程序设置;甚至把法律严格规定的诉讼程序视为障碍,利用怂恿领导干预、煽动民意围攻、非法人身攻击等不良手段,想方设法干扰正常审判活动。程序失守就是底线失守,不制约、制约不到位必然产生冤假错案,无原则的退让不仅亵渎法律,也会使工作更加被动,还会使当事人和社会对程序公正甚至民主法治失去信心。务必严格履行审判把关职责,恪守程序正义,反对一味迁就,将错就错就会酿成大错。
第三,敬畏法律后果。法律之所以威严,是因为法律精神正义,法律程序严谨,法律后果严肃。法官敬畏法律威严,尤其应对法律后果心存敬畏。清醒认识法院作为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终责任,如果因为没有坚守底线、坚持原则导致冤假错案,法院难辞其咎,必然承担审查不严、把关不力的责任,最终的批评和质疑依然集中在法院。法院和法官底线失守,自身腰板不硬,最终还是会自食其果。
(三)坚守法律
信仰法律、敬畏法律最终落脚于坚守法律。对法律的坚守是法院的立院之基、法官的立身之本。法院、法官办案要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但前提必须依法。
首先,坚守法律体现在关键时刻、特殊环境及重点案件上。在日常工作、通常情况及一般案件审理中严格依法办案,是基本功;在关键时刻、特殊环境对重点案件的处理,才见真本事。坚守底线的底色纯不纯,底气足不足,底蕴够不够,这个时候就会一清二楚。具体来说,就是敢于坚持原则,始终保持高度司法理性,以极大的勇气和智慧,敢于对明显有问题的案件说不,对违法的行为说不。这样的法官才有底气、有骨气,法院也才能健康持续发展。
其二,坚守法律体现在实事求是上。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是人民法院严格依法办案,坚守法律底线的精神支柱和理论武器。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要求是司法公正,司法公正要通过实事求是的办案来实现。严格定案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不管什么案件,定案的标准只能是“国标”,依据是事实,形式是法定程序,而不是“地标”、“土政策”,更不是长官意志,否则就乱了法度。办案坚持实事求是就是要善于发现事实、发现真相、去伪存真。一个案件可以调解解决,也可以依法判决,主要是根据当时当地具体情况,前提是标准不能乱,证据不能虚构,不能根据人为需要预设判决结果。
其三,坚守法律体现在依法独立审判上。从党的十四大至十七大报告,均明确提出“依法保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存在两个逻辑层次,一是审判权只能由法院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组织或个人不能也无法代替,否则就没有设立法院的必要。二是审判权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否则法院将不成其为法院。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不是为了实现法院自己的利益,而是在为党、为国家、为人民尽责。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是在捍卫党的权威尤其是中央权威。我国是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国家,地方法院是国家统一司法体系中的组成部分,地方法院不是“地方化”的法院,应从维护中央权威和国家法制统一的高度捍卫宪法法律权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是在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宪法赋予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地位,是为了保障在审判中独立判断、独立思考,敢于对违法、失范和不道德行为作出否定性评价。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是在最大限度实现群众利益。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法律是最大的民意。如果法院在敏感重点案件处置中不负责任、不敢担当,既伤害司法本身,也不能实现民意。一方面尊重和合理吸纳民意,遵循社会公认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一方面保持高度司法理性,在公众意见面前敢于独立行使职权依法裁决。
其四,坚守法律体现在自身廉洁上。知廉耻才会知边界知底线、知善恶知美丑、知责任知正义。突破底线和底线失守的人是廉耻泯灭的人。只有自身廉洁、无懈可击,才有和不良之人、邪恶之事作斗争的底气和底色;如果自身不正,连自身廉洁的底线都守不住,坚守法律底线只能是一种奢谈和妄想,最终只能是同流合污。法官自身廉洁的底线是“不贪赃、不枉法”,这是最基本的底线,也是一种很高的要求。
三、坚守法律底线需要司法勇气和智慧
坚守是一种信仰、一种境界、一种能力,是成就事业的基础。坚守法律是法官最大的美德,是法官永恒的事业。
坚守法律底线需要讲气节。首先坚定。在事关全局、事关根本的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毫不含糊,最重要的是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任何时候都不摇摆、不刮风、不跟风,不投机取巧、阳奉阴违。其次明断。对中央政策的了解和实践做到全局于胸,做到明察。在此基础上周密思考,英明决策,做到明断。然后就是把握机遇,大胆实践,做到明决。再次正派。坚信邪不压正,敢于坚守真理、维护正义,勇于并善于排除不当干扰和阻力。
坚守法律底线需要讲方法。有了气节,就有了坚守底线的底气,但最终效果还与方法密切相关。首先,该碰硬时必须坚决碰硬。对于罪与非罪、未审先定、违反基本诉讼程序、突破法律原则等涉及到法律底线的重大原则性问题,没有任何商量余地,没有任何回旋空间,应坚决依法抵制,坚持依法办理。其次,善于以柔克刚。法院、法官坚守法律底线,不仅要敢于碰硬,也要善于以柔克刚,需要刚柔相济。公开是“以柔克刚”抵制不当干预的最佳方式。对于重大敏感案件的审判,越公开越有利于公正。将庭审尽可能的公开,让媒体记者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同时让被告人和辩护人充分发表意见,让一切道理在阳光下说透、说清、说明,广泛接受本地甚至全国方方面面的监督,这是挑战法律底线的人最忌惮的,也是对其最大的制约和限制。最后,善于运用法律技术。法律底线坚守得好不好,还取决于法院对法律理解得准不准。对于破坏法律底线的人和事,找准法律硬伤并一击到底,让其在法律适用上无话可说、无理可占,同时灵活运用法律解释方法,阐明坚守法律底线的依据和理由,争取使其改变观点。
坚守法律底线应当成为法院文化的核心内容。坚守法律底线的历程,建立法治国家的道路,注定是充满荆棘和坎坷不平的。当坚守底线却遭受质疑、遇到打压乃至基本权益受到侵害之际,甚至遭遇困难和暂时挫折的时候,依靠个人意志的坚忍不拔个人品格的独善其身是不够的,更需要在法院文化的滋养中获取力量。文化最能凝聚共识,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提升战斗力。对法律的信仰和忠诚,是法院文化的精神核心。可传承的文化积淀的形成,在于突出司法的公平正义价值,提升法官的法律信仰,铸造法官对法律的忠诚,培育坚强的守法精神和勇敢的护法品格,形成以高尚法官人品为内涵,以良好司法技能为手段,以严谨司法程序为保障的司法职业文化并代代薪火相传,真正实现对司法职业的理性认同和全心投入。
10. 朋友圈中如何坚守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
看自己的意志力了,你只要想坚持,有足够的毅力就可以。
道德作为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起着引导、促进人们向善的功能。正是因为有了道德的力量,我们的社会才变得温馨和谐。一个道德沦丧的社会是没有希望可言的,也不会走的长久。法治作为强制性的惩罚手段是对道德约束的补充,但最终目的还是要实现道德约束人的作用。道德能使人们主动去遵守行为规范,法律永远只能是使人们被动的接受。因此,道德在规范人们行为和实现社会和谐中的作用是无法取代的。人才与道德应该是相对应的两个范畴,有德才有才。道德的培养应该与知识的培养、能力的塑造同步进行,而其中若是出现道德的滞后,最终的结果可能会给社会、国家带来严重的损失。
首先,重塑道德不能自下而上,只能自上而下。作为上层建筑的
道德表现,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在立法与执法上要做到公平正义,二是上层人物的思想要高尚,道德操守要规范。假如我们的执法人员克己奉公,政治官员恪尽职守,就不可能出现民怨沸腾、道德沦丧的状况。而现在的问题是,上层建筑改革滞后恰恰为有些人提供了可乘之机,而现在,在一个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社会,在一个体制改革尚不完善、执法环境尚存问题,媒体导向崇尚媚俗的时代,并且可怕的政治\\\"双重人格\\\"又流行于世,这样的社会环境道德的滑坡在所难免。
其次,可以通过道德立法来解决。道德立法的实质是通过法律手段来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是法律成为道德建设的权力支柱。通过法律规范来强化道德约束的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思想的混乱、理想失落、信念动摇、信仰迷失等现象,能够促使人们普遍的建立正确的社会价值导向。面对如今现实社会遭遇的道德困境,道德立法显得尤为迫切。
单靠某个人某个群体的道德自省是不可能有什么效果的,必须把这个当做一个全民的工作来做才会有效果。真心希望,以后我们的的国民素质会提高,道德的力量会战胜人们心中的贪欲,那样,中国才真正是一个强大的国家,一个真正让人尊敬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