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经理的职责
A. 分公司经理的岗位职责
自己定不就行了
B. 请问分公司总经理的岗位职责是什么
The top official of business execution in thecompany;
C. 分公司经理的职责有哪些
1、认真复贯彻企业的安全制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分公司所属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2、随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定期组织及配合上级各部门的安全
生产检查,督促安全事故隐患的消除及整改工作;
3、领导组织各施工项目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宣传教育工作,以及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标准化的强制性要求的宣传、督促及落实工作;
4、配合公司及各有关部门,对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工作;
5、督促、检查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的执行情况,考核各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目标;
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应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及时上报,并认真落实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D. 总经理岗位职责
总经理岗位职责包括:
一、总经理应向公司董事会负责,全面组织实施董事会的有关决议和规定,全面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指标,并将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二、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三、根据董事会的要求确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建立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和改进,为经营管理体系运行提供足够的资源。
四、主持公司的日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负责召集和主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协调、检查和督促各部的工作。
六、根据市场变化,不断调整公司的经营方向,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七、负责倡导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塑造企业形象。
八、负责代表公司对外处理业务,开展公关活动。
九、负责公司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及信息资源的配置。
十、签署日常行政、业务文件,保证公司经营运作的合法性。
十一、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管理和提高。
十二、负责公司安全工作。
十三、负责确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十四、负责公司组织结构的调整。
十五、负责组织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其它临时性、阶段性工作和任务。
以上是总经理岗位的一些常见的职责,不同公司对于该岗位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因司而异。
E. 分公司负责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对外承担责任,只是相当于总公司一个部门。
分公司是企业主体形式中一个特别的存在,其虽无独立法人资格,但是对外却往往有独立经营资格,须领取营业执照方可对外经营,而分公司的负责人,相应亦是属于法定登记的内容,
但由于现行公司法对分公司负责人的法律地位及具体权利义务并无具体规定,导致实务中对于分公司负责人的具体权限及相关问题,难以有明确法律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相对于总公司而言,分公司在法律地位上相当于公司的一个职能部门,分公司的负责人则相当于部门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不得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故法律上,分公司的负责人的权限亦受总公司的章程的约束,负责人亦需要遵守公司治理结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
(5)分公司经理的职责扩展阅读: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为:
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F. 分公司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分公司负责人可以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兼任。
分公司负责人的权利义务一般都约定在公司章程里,受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约束。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因此申请设立分公司是用总公司章程报备即可。
但一般需要提交股东会设立分公司的决议或者总公司章程修正案。
对总公司章程修正时可以添加对分公司及其负责人调整的具体条款,一般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6)分公司经理的职责扩展阅读:
指公民依法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或者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满足其特定的利益而自主享有的权能和利益。
权利是一个法律概念,一般指了赋予人们的权力和利益,即自身拥有的维护利益之权。
它表现为享有权利的公民有权作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作出相应的行为。
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
与义务相对应,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人权概念的核心词,法律规范的关键词。
在家庭、社会、国家、国际关系中隐含或明示的最广泛、最实际的一个内容。
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
权利通常包含权能和利益的两个方面。
权能是指权利能够得以实现的可能性,它并不要求权利的绝对实现,只是表明权利具有实现的现实可能;利益则是权利的另一主要表现形式,是权能现实化的结果。
权能具有可能性,利益具有现实性。
也可以说权能是可以实现但未实现的利益;利益是被实现了的权能。
因此,权利有着应然权利和实然权利之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