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裁判的职责
㈠ 篮球临场裁判的主要职责和权利是什么
第46条 主裁判员的职责和权力
主裁判员应:
46.1 检查和批准在比赛中使用的所有器材。
46.2 指定正式的比赛计时钟、24秒钟装置、计秒表并确认记录台人员。
46.3 从主队提供的至少2个用过的球中挑选比赛球。如果2个球中没有一个适宜作为比赛球,他可挑选最好质量的合用的球。
46.4 不允许任何队员佩戴可能对其他队员造成伤害的物品。
46.5 执行跳球开始第1节和管理掷球入界开始所有其它节。
46.6 当情况需要时有权停止比赛。
46.7 有权判定某队弃权。
46.8 在比赛时间结束时,或在任何他认为有必要的时候,仔细地审查记录表。
46.9 在比赛时间结束时认可和在记录表上签字,终止裁判员对比赛的管理和联系。裁判员应在预定的比赛开始时间前2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此时他们的权力应开始,当裁判员批准比赛时间结束时他们的权力应结束。
46.10 在早于预定的比赛开始前20分钟或在比赛时间结束和核查及在记录表上签字之间发生了任何弃权或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主裁判员必须在签字之前在记录表的反面记录该事件。在这种情况下,主裁判员(技术代表,如果到场)必须向竞赛的组织部门送交详细的报告。
46.11 每当有必要或裁判员的意见不一致时做出最终的决定。为做出最终的决定,他可与副裁判员、技术代表和/或记录台人员商量。
46.12 在他在记录表上签字之前,有权运用技术设备决定每一节或任一决胜期结束时的最后一投是否在比赛时间内。
46.13 有权对本规则中未明确规定的任何事项做出决定。
第47条 裁判员:职责和权力
47.1 裁判员有权对不论发生在界线内或界线外包括记录台、球队席以及紧靠线后的区域所发生的对规则的违犯作出宣判。
47.2 当发生一起违犯规则、一节结束或裁判员发现有必要中断比赛时,裁判员应鸣哨。在一次成功的投篮、一次成功的罚球之后或当球成活球时,裁判员不应鸣哨。
47.3 当判定身体接触或违例时,裁判员应在每一个实例中注重和考虑下列基本原则:
·规则的精神和意图以及坚持比赛完整的需要。
·运用“有利/无利”概念中的一致性,裁判员不应企图靠不必要地打断比赛的流畅来处罚附带的身体接触,况且这样的接触没有给有责任的队员以利益,也未置他的对方队员于不利。
·在每场比赛中运用常识的一致性,要记住有关队员的能力以及他们在比赛中的态度和行为。
·在比赛控制和比赛流畅之间保持平衡的一致性,对于参与者们正想做什么以及宣判什么对比赛时正确的,要有一种“感觉”。
47.4 如果其中一队提出抗议,主裁判员(技术代表,如果到场)应在比赛时间结束后的1小时内向竞赛的组织部门报告该抗议。
47.5 如果一位裁判员受伤或因任何其它原因,在事故发生的5分钟内还不能继续执行职责,比赛应继续。除有可能以有资格的替补队员更换受伤的裁判员外,另一位裁判员应单独执裁直到比赛结束。在与技术代表商议之后,另一裁判员将决定此可能的更换。
47.6 对所有的国际比赛,如果有必要用口语使宣判清楚,则应适用英语处理。
47.7 每一裁判员有权在他的职责范围内做出宣判,但无权不顾或质问另一裁判员做出的宣判。
上述部分是规则中对裁判员的职责与权力做出的规定,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㈡ 篮球场上一般有两个裁判,那他们是怎么分工的呢
篮球裁判员应是一名主篮球裁判员和一名或两名副篮球裁判员。他们由记录台人员和技术代表协助。
以NBA为例:场上总共三个裁判,分工明确合理。
一个裁判放置在底线,一个在弱侧边线,一个在中线,如三角进攻一般基本站成一个等边三角形,当球在外线时,边线裁判就如图所示站在罚球线的延长上(foul-line extension),当球落入低位之后,他也要相应地向下站。
往往分工是,弱侧裁判重点看管无球人,底线看低位并数三秒,中线裁判看球和跟快攻。三个裁判的视野分部应该说已经是相当合理了,并且相对双裁判来说基本没有视线盲点。
(2)篮球裁判的职责扩展阅读:
篮球裁判员在一场激烈的篮球比赛中,不仅要跑4-5千米,而且,大脑皮层还要不断地接受来自各个不同地主,不同方向和不同对象的各种各样的突发性的信号刺激,然后根据规则中的复杂条款进行快速的思维,并要求在极短的时间内作出准确的应答活动。
因此,篮球裁判员的临场工作,是项复杂、细致和艰苦的工作,不仅是高强度的体力劳动;而且是高强度的脑力劳动。所以,篮球裁判员必须具有健康的体魄,特别要具有篮球裁判员需要的速度和速度耐力。要经常地进行身体锻炼,要在临赛前的15天,有计划和系统地进行身体训练。
只有这样,才能精神饱满,头脑清楚,反应迅速,思维敏捷,才能连续紧张地进行工作,才能跟上和适应篮球运动发展的需要。
㈢ 篮球临场裁判员的主要职责和权利是什么
看看裁判法!上边明确有写!
㈣ 两名副篮球裁判员的职责是
第一副裁职能:
看看主裁判抛球直不直 不直可以吹哨让主裁重新抛一次(那就太不给主裁面子了)
有跳球违例的鸣哨
第二副裁职能:
确定技术台准备好了没有 让替补队员都坐下 还有第一副裁的两个职能
㈤ 篮球比赛中追踪裁判的职责
一、篮球比赛中有三个裁判。
前导裁判:意为裁判员的位置在端线。
中央裁判:意为无球位置内的外侧裁判,站在罚球线延长线上步远和罚班干部圈顶部的中路上。中央裁判可站在记录台同侧或对侧。
追踪裁判:意为站在离中场线最近的外侧裁判,在28英尺线的附近。如果出现进攻转换,追踪裁判将成为新的前导裁判。追踪裁判可站在记录台的同侧或对侧。
二、基础知识
28英尺线:是从端线沿边线向中线量出28英尺(约8.5米)所得出的线,全场共有四条。
轮转:意为在活球的情况下,球的位置决定前导裁判发动轮转,前导裁判向球侧的移动命令追踪裁判和中央裁判改变位置。当球换边时完成此轮转。
交换:当一位裁判员宣判犯规或违例天成死球时出现。
球侧:从端线到端线,(以球篮为中心点)把球场划分为两部分,在进攻队的前场球所在的位置为球侧。
强侧:前导裁判的位置决定强侧。
弱侧:前财裁判的对侧。
记录台一侧:记录台所在位置一侧。
记录台对侧:记录台所在位置的对面。
三、基本原则
在任何情况下,三位裁判之间必须保持宽广的三角形,面向场内监控所有队员。
宣判犯规的裁判员向记录台报告犯规后,他必须移动到记录台对面的位置上,因此,前导裁判员和靠近记录台的裁判员不宣判犯规不换位,如宣判犯规则要和记录台对面的裁判员换位;而记录台对面的裁判员宣判了犯规不换位,不宣判犯规则要和宣判犯规的裁判员换位。
执行罚球的裁判必须面向记录台,他肯定是宣判犯规的裁判,也一定成为中央裁判。
裁判员宣判了犯规,他只要跑出人群就可以向记录台报告,而要换位的裁判员则要慢慢地移向新的校园并捡球,另一裁判员则应选择一合适位置,监控所有队员直到向记录台作出报告的裁判员转身观察队员为止。
掷前场时,前导裁判员应位于篮板与球之间;掷后场端线球时,追踪裁判则应位于边与球之间。
正常攻守转换时,三位裁判员的换位原则是,追踪 → 前导、中央 → 中央、前导→追踪。
裁判员们要始终知道:(1)球的位置;(2)其他裁判员的位置;(3) 队员们的位置。
四、裁判员的落位与移位
前导裁判
应落于端线外1-2米处,保持一宽广的视角;
一般情况下应在罚球线梯形线与端线的两交点之间(6米)移动,为了找到更好的观察角度,在特殊 情况下也可越出此范围;
当球罚球线以上,从强侧转移到弱侧时他则要快速移动到另一侧,以获取最佳的观察位置;
一般情况下,他应与追踪裁判在同一侧;
他应根据球的位置决定自己所处的位置,从而发动裁判员们的轮转;
正常的攻守转换时,他成为新的追踪裁判。
追踪裁判
一般情况下,他在有球一侧的28英尺线附近移动;
通常与前导裁判在一侧;
当中央裁判移动换位后,他移动到同侧中央裁判的位置上;
正常的攻守转换时,他成为新的前导裁判。
中央裁判员
通常在无球区;
移动范围在罚球线延长线与罚球区弧顶之间;
始终是罚球的执行者;
正常攻守转换时仍为中央裁判。
㈥ 篮球裁判关于场地区域的划分和负责
比赛过程中篮球裁判员名称:
1.前导裁判:比赛中位于进攻队攻势前方,并从该位置版观察比赛的裁判员权。
2.追踪裁判:位于进攻队后面并从该位置观察比赛的裁判员
场地责任划分:
1.前导裁判负责④区、⑤区和⑥区的2分区域
2.另外他负责端线和其右边的边线
追踪裁判
1.追踪裁判负责①区、②区、③区、⑤区和 ⑥区
2.另外他还负责中线和其左侧的边线、24秒装置和得分手势
3. ⑤区和 ⑥区2分深色区域是前导和追踪的共管区域
罚球时分工配合
1.执行裁判
(1)检查队员是否按规定在罚球区站位。
(2)进入限制区内用手势向队员表明罚球次数。
(3)将球递交给罚球队员并退出限制区。
2.前导裁判
(1)站在罚球线延长线上,注视对面罚球区站位的队员,同时做罚球次数手势。
㈦ 篮球裁判职责
篮球裁判员的职责和权力
1 篮球裁判员有权对不论发生在界线内或界线外包括记录台、球队席以及紧靠线后的区域所发生的对规则的违犯作出宣判。
2 当发生一起违犯规则、一节结束或篮球裁判员发现有必要中断比赛时,篮球裁判员应鸣哨。在一次成功的投篮、一次成功的罚球之后或当球成活球时,篮球裁判员不应鸣哨。
3 当判定身体接触或违例时,篮球裁判员应在每一个实例中注重和考虑下列基本原则:
·规则的精神和意图以及坚持比赛完整的需要。
·运用“有利/无利”概念中的一致性,篮球裁判员不应企图靠不必要地打断比赛的流畅来处罚附带的身体接触,况且这样的接触没有给有责任的队员以利益,也未置他的对方队员于不利。
·在每场比赛中运用常识的一致性,要记住有关队员的能力以及他们在比赛中的态度和行为。
·在比赛控制和比赛流畅之间保持平衡的一致性,对于参与者们正想做什么以及宣判什么对比赛时正确的,要有一种“感觉”。
4 如果其中一队提出抗议,主篮球裁判员(技术代表,如果到场)应在比赛时间结束后的1小时内向竞赛的组织部门报告该抗议。
5 如果一位篮球裁判员受伤或因任何其它原因,在事故发生的5分钟内还不能继续执行职责,比赛应继续。除有可能以有资格的替补队员更换受伤的篮球裁判员外,另一位篮球裁判员应单独执裁直到比赛结束。在与技术代表商议之后,另一篮球裁判员将决定此可能的更换。
6 对所有的国际比赛,如果有必要用口语使宣判清楚,则应适用英语处理。
7 每一篮球裁判员有权在他的职责范围内做出宣判,但无权不顾或质问另一篮球裁判员做出的宣判。
㈧ 篮球副裁判篮球场上的职责!请说明,谢谢!
相当于足球场上的边裁,其实也就是边裁,不过篮球叫底线裁判,两个半场的底线都有一个,和主裁一样都可以判罚
㈨ 篮球裁判
篮球裁判员的工作
篮球裁判1 篮球裁判员应是一名主篮球裁判员和一名或两名副篮球裁判员。他们由记录台人员和技术代表协助。
2 记录台人员应是一名记录员、一名助理记录员、一名计时员和一名24秒钟计时员。
3 一名技术代表应坐在记录员和计时员之间。比赛中他的主要职责是监督记录台人员的工作,并协助主篮球裁判员和副篮球裁判员使比赛顺利进行。
4 担任一场比赛的篮球裁判员不应与场上任一队有任何方式的联系。
5 篮球裁判员、记录台人员和技术代表应按照这些规则来指导比赛并无权改变这些规则。
6 篮球裁判员的服装应有裁判衫、黑色长裤、黑色袜子和黑色篮球鞋组成。
7 篮球裁判员和记录台人员应着装一致。
主裁判员的职责和权力
主裁判员应:
1 检查和批准在比赛中使用的所有器材。
2 指定正式的比赛计时钟、24秒钟装置、计秒表并确认记录台人员。
3 从主队提供的至少2个用过的球中挑选比赛球。如果2个球中没有一个适宜作为比赛球,他可挑选最好质量的合用的球。
4 不允许任何队员佩戴可能对其他队员造成伤害的物品。
5 执行跳球开始第1节和管理掷球入界开始所有其它节。
6 当情况需要时有权停止比赛。
7 有权判定某队弃权。
8 在比赛时间结束时,或在任何他认为有必要的时候,仔细地审查记录表。
9 在比赛时间结束时认可和在记录表上签字,终止篮球裁判员对比赛的管理和联系。篮球裁判员应在预定的比赛开始时间前2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此时他们的权力应开始,当篮球裁判员批准比赛时间结束时他们的权力应结束。
10 在早于预定的比赛开始前20分钟或在比赛时间结束和核查及在记录表上签字之间发生了任何弃权或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主篮球裁判员必须在签字之前在记录表的反面记录该事件。在这种情况下,主篮球裁判员(技术代表,如果到场)必须向竞赛的组织部门送交详细的报告。
11 每当有必要或篮球裁判员的意见不一致时做出最终的决定。为做出最终的决定,他可与副裁判员、技术代表和/或记录台人员商量。
12 在他在记录表上签字之前,有权运用技术设备决定每一节或任一决胜期结束时的最后一投是否在比赛时间内。
13 有权对本规则中未明确规定的任何事项做出决定。
篮球裁判员的职责和权力
1 篮球裁判员有权对不论发生在界线内或界线外包括记录台、球队席以及紧靠线后的区域所发生的对规则的违犯作出宣判。
2 当发生一起违犯规则、一节结束或篮球裁判员发现有必要中断比赛时,篮球裁判员应鸣哨。在一次成功的投篮、一次成功的罚球之后或当球成活球时,篮球裁判员不应鸣哨。
3 当判定身体接触或违例时,篮球裁判员应在每一个实例中注重和考虑下列基本原则:
·规则的精神和意图以及坚持比赛完整的需要。
·运用“有利/无利”概念中的一致性,篮球裁判员不应企图靠不必要地打断比赛的流畅来处罚附带的身体接触,况且这样的接触没有给有责任的队员以利益,也未置他的对方队员于不利。
·在每场比赛中运用常识的一致性,要记住有关队员的能力以及他们在比赛中的态度和行为。
·在比赛控制和比赛流畅之间保持平衡的一致性,对于参与者们正想做什么以及宣判什么对比赛时正确的,要有一种“感觉”。
4 如果其中一队提出抗议,主篮球裁判员(技术代表,如果到场)应在比赛时间结束后的1小时内向竞赛的组织部门报告该抗议。
5 如果一位篮球裁判员受伤或因任何其它原因,在事故发生的5分钟内还不能继续执行职责,比赛应继续。除有可能以有资格的替补队员更换受伤的篮球裁判员外,另一位篮球裁判员应单独执裁直到比赛结束。在与技术代表商议之后,另一篮球裁判员将决定此可能的更换。
6 对所有的国际比赛,如果有必要用口语使宣判清楚,则应适用英语处理。
7 每一篮球裁判员有权在他的职责范围内做出宣判,但无权不顾或质问另一篮球裁判员做出的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