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治安
㈠ 建立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 (计生局)
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服务管理工作联合督查的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中央关于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流动人口管理“一盘棋”精神,结合省、市计划生育2011年目标责任考核要求,经县人口计划生育领导组研究决定,对我县各相关联合部门、驻地企业单位和流动人口密集的乡(镇)、村(社区)、商贸市场、沿街门面以及重点工程建设工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进行督查评估,真正将我县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服务管理全国“一盘棋”,切实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和服务纳入到各级政府和部门单位的工作目标任务考核之中,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的服务管理工作体系。为完成我县2011年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督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创建宜居城市的要求,以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为核心,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权利和发展权益。促进流动人口和阳曲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促进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和睦相处,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任务
以全面落实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全国“一盘棋”为目标,以建立和实施联席会议、信息共建共享、联合执法管理和计划生育免费服务等四项制度为基本内容,积极构建高效、及时、便捷、有序的适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新体制,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和生育秩序,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努力遏制出生性别比偏高的问题,切实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实现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
1.广泛宣传动员
各乡镇(社区办)要利用广播、宣传车、宣传品、人口学校等,大力宣传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营造舆论氛围。在宣传过程中,各乡镇悬挂横幅不少于5条,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强流动人口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2.全面清查登记
从4月10日开始,各乡镇(社区办)要以联合清查小组名义联合公安、工商、住建等相关部门实行“六同时”(即同摸底、同登记、同验证、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逐门逐户摸清辖区流动人口的总数、分布、持证、婚育、节育以及户籍地、现居住地、流动时间等基本情况,做到不漏一人,不少一户,确保外来一人,登记申报一人,离开一人,注销一人,并认真登记建卡
3.解决重点问题
各乡镇(社区办)在联合清查中,特别要对怀孕、近10年有生育现象的育龄妇女,坚持做详细的调查,登记孩子的出生时间、孩次、性别、政策内外等情况,查看相关证件。对联合清查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要一追到底,及时查询处理。对在联合清查过程中不配合调查的流动人口,由计生、公安、工商、住建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处理,确保联合清查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县、乡、村(社区)、市场网络体系,健全人口计划生育长效管理机制。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按有关政策处理到位。
4.建立规范档案
(1)规范整理档案资料。清查结束后,各乡镇(社区办)要安排人员做好数据汇总,逐村、逐社区、逐小区建立规范统一的档案,并将联合清查结果报县联合清查办公室。
(2)各乡镇(社区办)要按照“完整、真实、规范、一致”的原则,对流动人口的持证、婚姻、生育、节育、普查、微机信息个案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对,做到一村一册,一人一卡,逐级上报,避免空白。对应纳入管理服务范围而未纳入的要进行弥补,确保档案资料齐全、规范。
(3)依托平台加强两地协作。对联合清查中发现新流动、未持证、有生育节育变化,未“三查”等情况的对象,要及时录入全员信息平台并提交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通过平台与其户籍地互通信息,及时催要相关资料,掌握其外出前的计划生育基本信息。
5.汇总上报阶段
各乡镇(社区办)统一进行安排部署,依托村(社区)服务员,组织辖区派出所、计生办、工商所等工作人员重新入户核实调查,落实婚育证明的登记、补办,避孕节育措施的实施以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等工作。在清底的基础上,各乡镇(社区办)对本辖区流动人口进行登记建档后,5月20日前按要求汇总报县联合清查办公室。
6、总结评估阶段
各乡镇(社区办)联合清查工作组及成员单位于5月25日前将联合清查工作报告报县流动人口联合清查办公室。县流动人口联合清查领导组于5月10日至20日对各乡镇(社区办)及成员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本次联合清查工作列为2011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纳入对各乡镇(社区办)、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的考核内容。
四、清查验证的对象、范围和内容
清查登记对象:离开户籍所在地15日以上,来我县务工经商年满18周岁的人员。不包括出差、探亲、访友、就医、上学等原因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异地居住的人员。跨乡镇(社区办)临时居住人员不视为非本地户籍人口。
清查范围:以出租屋、集贸市场、住宅小区、宾馆、饭店、商场、沿街门店、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自建房等流动人口居住和从业的地点场所为重点。
清查内容:流动人口的姓名、性别、户籍地、现居住地、从业性质、流入(出)时间、婚姻状况、生育节育情况及持(发)证等项目。对清查中发现的政策外怀孕以及其它应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而未落实的人员,要采取措施督促其及时落实。对流动人口的生育、节育情况,要进行详细登记,并及时通报其户籍地。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生育的,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五、督查内容要求
1、完善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全面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和相关信息,做到底清数明,结合实际构建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流动人口暂住登记、计划生育情况、劳动就业培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传染病疫情以及房屋租赁等登记信息备案,实现信息资源跨部门、跨系统共享,充分提高综合管理效能。
2、严格落实用工单位、经营业主的计划生育管理责任。
3、加强以出租屋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健全以房管人,严格出租房屋管理措施。
4、认真落实流动人口管理责任制,对于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要建档登记、发证、办证,明确流向和联系方式。孕情反馈及时,而且签订管理协议,加大跟踪服务和监管力度。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必须做好查证、验证、崔办证工作,按时提供各项免费服务,并签订管理协议书。
5、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便民维权服务工作。依法打击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挥乡镇(社区办)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6、积极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药具和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服务,及时变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积极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7、坚持工作例会制度。要求每月乡镇(社区办)组织召开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工作例会,听取有关汇报、解决问题,安排当前工作,对工作中有新突破和典型事例,每半年小结一次。
8、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凡属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山西省暂住人口治安管理条例》规定的对象均为乡(镇、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对象。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辖区内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各类企业的流动人口均属乡(镇、社区)综合管理范畴。要健全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的工作机制,严格出租房屋管理措施,加强对中小旅馆和公共场所等流动人口落脚地和活动场所的管理。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聚集区域进行检查,专项清理整治违法生育。
9、落实基本台帐制度。对流入、流出30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建立完善的入户登记、信息核实、信息录入和统计上报工作制度,为各项服务和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10、落实首问责任制。对流动人口政策咨询、查证验证、寻求帮助、办理各类证照的,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来访流动人口提出的问题或要求都要予以接待登记,并严格按照规定期限和程序办理。
11、健全相关部门信息共享通报制度。乡镇(社区办)综合办采取“一卡通”服务模式,信息共同采集,共同使用。
全县各有关部门、乡镇(社区办)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一盘棋”模式,坚决实行按时通报、信息互通实现资源共享。
保障措施
加强领导,落实保障。
各乡镇(社区办)、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清查验证工作,切实做到“三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各乡镇(社区办)书记、部门一把手要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抓,负总责,具体协调解决联合清查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一周召开一次协调会,及时掌握动态情况。抽调人员到位,县综治委要抽调公安、工商、计生等部门精兵强将,组成联合清查领导组和办公室。进一步细化职责,明确分工,共同做好调查清底验证工作。财力到位,县财政及各乡镇(社区办)、单位要列出专项经费,切实解决清查验证工作需要的人、财、物等方面的资金,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把握重点,查建结合。在联合清查工作中,要将登记、验证、催办、签定合同、建档、规范管理、落实避孕节育和征收社会抚养费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对没有《暂住证》的流动人口督促其回原籍尽快办理;对未办理《婚育证明》的,了解情况后或落实了避孕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为其办理临时证明或补办《婚育证明》。对没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违纪超生的应作为重点管理对象。各乡镇(社区办)要按要求做好信息收集、交换、汇总、上报,信息上报要做到及时准确。
考核督查,强化责任。县流动人口联合清查领导组将对各乡镇(社区办)、各成员单位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各乡镇(社区办)和相关单位要明确责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清查期间,数据情况要做到摸底准确,不漏报一户,不错填一人;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工作差距大,未按时完成任务的,相关人员要在全县通报批评,年终考核部门不能评先、个人不能评优。
㈡ 报警诈骗是分区域吗 跨区域是不是不可以
一,警察是分区域的,所在区域范围发生的治安案件就归所在区的派出所管理,如果超过了版他们的区域权,他们是不会受理的,因为超出了他们的区域了。
二,打个比方,你家在河东区,你在河西工被人骗了,那么,你只能在河西区区那一块所管辖的派出所报案,如果你去河东区的话,报了案也没有用,超过了他们的权力范围了。
㈢ 路口的公共安全区域监控视频是公安的还是交警的
路口的公共安全区域监控视频是公安的。
公路上有一种版是治安卡口监权控,另一种是交通卡口监控;所以公共安全区域监控,应该属于治安卡口监控。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是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预防和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重要手段,对于提升城乡管理水平、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地大力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打击犯罪、治安防范、社会管理、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3)跨区域治安扩展阅读: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是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预防和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重要手段。
公共安全行业视频监控应用建设已经从简单的将楼宇监控报警应用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发展成为我国公安机关处置各类社会突发事件、打击暴力恐怖犯罪、预防可防性案件发生的必备手段。
视频监控应用早已突破了报警监控体系,由下级应用为主发展到上下级协同联动应用,由区域性应用发展到跨区域应用,由大规模应用建设发展到体系化应用建设,成为平安城市建设的主体应用。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
㈣ 报警是拨打110,在不同的区域仍然还是拨打110吗
答:
如果人在当地,需要紧急求助或者是报警时,无论是手机还是固定电话直接拔打"110"号码即可。拔打"110"电话,电信部门免收报警人的电话费。如果是投币、磁卡电话,则不用投币或插磁卡,直接拿起话筒即可拔打110报警电话。一般会自动转接到距离你最近的110指挥中心。如果是拨打异地"110",就要加拨区号,接警电话会显示电话号码。拨打“110”,会被电话录音,不要报假警或恶意骚扰,否则要追究法律责任。
(4)跨区域治安扩展阅读:
许多人都知道在遇到危险或紧急情况时要拨打报警电话110,但是,当困难真正降临的时候许多人并不知道如何正确拨打110。
110报警服务台以维护治安与服务群众并重为宗旨,除负责受理刑事、治安案件外,还接受群众突遇的、个人无力解决的紧急危难求助。因此在以下情况下都可以拨打110:
正在进行的或可能发生的各类刑事案件。如: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伤害、盗窃、贩毒、偷窃等;
正在进行的或可能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或紧急治安事件。如:扰乱商店、市场、车站、体育文化娱乐场所公共秩序、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结伙斗殴等;
火灾、交通事故;
自然灾害和各种意外事故;
举报各种犯罪行为及犯罪嫌疑人;
需要有人民警察到现场才能处置的事件;
人民群众的各种求助;
发生微小责任事故时;
突遇危难无力解决时;
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时;
遇到人身攻击时可以求助。
㈤ 警察可以跨省抓人吗
警察可以跨省抓人,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当地公安部门回应当答予以配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第八十四条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5)跨区域治安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㈥ 跨区域执法是否违法。
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般是由治安民警即派出所民警、巡警等警种处理的。回虽然人答民警察法规定警察在遇到职责范围内的紧急事件可以执行职务,但是一般应移交给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2.我国的法律规定,涉案人员是无权不回答公安机关提出的有关案件的问题的,也即不能沉默。但是与案件无关的,可以拒绝回答。
3.传唤违法嫌疑人,应该由公安机关在12小时内通知当事人的亲属或单位。
4.盘问笔录是由公安机关制作的,制作完成后应交由当事人签字确认是否和事实相符,并捺手印。
㈦ 在异地受到治安处罚户口所在地能查到吗
能查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七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7)跨区域治安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法条:
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处5日以下拘留;故意隐瞒不报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㈧ 派出所可以跨区抓人吗为什么不说哪里的
派出所可以跨区抓人,需应依法制作办案协作函件,由协作地公安机关配合。回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答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应当加强协作和配合,依法履行协查、协办职责。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加强监督、协调和指导。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九条规定:
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对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8)跨区域治安扩展阅读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第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和公安部签订的双边、多边合作协议,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公安机关可以和外国警察机关开展刑事司法协助和警务合作。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民航公安机关管辖民航系统的机关、厂、段、院、校、所、队、工区等单位、机场工作区域内、民航飞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
重大飞行事故刑事案件由犯罪结果发生地机场公安机关管辖。犯罪结果发生地未设机场公安机关或者不在机场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由地方公安机关管辖,有关机场公安机关予以协助。
㈨ 异地报警怎么报
如果向异地公安机关报案,可以查证具体的电话号码,也可以在110前加上报案地的区号。
相关规定:按照公安部下发的《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第十四条规定,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有:
(一)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事)件;
(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第二十九条规定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求助的范围:
(一)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
(二)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
(三)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
(四)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
(五)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