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14周岁的治安处罚
1.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该怎么处理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予以行政处罚,但是,如果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则不执行所处的行政拘留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七十周岁以上的;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2.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法,不予行政处罚,如有违法所得都不用没收吗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之下是不可以没收违法所得的。这一规定本身就是有问题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目前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设立了“收缴”这一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一问题。
3. 《行政处罚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将给予什么样的处罚
《行政处罚来法》第二十五条源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
也即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只对自己实施的这八种严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
(3)不满14周岁的治安处罚扩展阅读
我国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见,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是减轻刑事责任能力年龄阶段。这是未成年人犯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表明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刑事政策精神。
我国刑法第17条第4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这里的收容教养是对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的一种保安处分措施。
4. 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怎么办
不满十四周岁的抄人有违法袭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受害人可以要求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或者报告相关单位处理。
如果给当事人造成民事损失,可以要求监护人赔偿。
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5. 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问题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复国治安管理制处罚法》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6. 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能不能治安处罚
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会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70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6)不满14周岁的治安处罚扩展阅读:
处罚种类及基本原则:
一、种类:警告;罚款1元以上,200元以下;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
二、基本原则:
1、《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这就是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的实质,涉及治安管理处罚,它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治安管理处罚应当由法律明文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能认定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不能适用治安管理处罚。
2、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也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3、公开、公正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也规定,“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坚持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开、公正原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规定: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所以,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是指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5、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这一原则的基本精神是指坚持处罚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教育也是一种手段,通过处罚和教育,使其不再危害社会,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治安处罚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7.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违反治安管理的,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违反治安管理的,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
《治版安管理处罚法》第权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