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服务科工作职责
❶ 纳税服务的主要内容
应从以前的重形式轻实质误区中走出来,
一是由形象服务向实效服务转变。税务机关应针对纳税人对税收专业性知识与技能、程序、权益的需要,提供实实在在的纳税服务。
二是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税务机关除了接待好上门来的纳税人外,应主动出去,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纳税人存在的问题。
三是由一刀切服务向分类服务转变。纳税人素质有高有低,涉税业务也有繁有简,在具体的工作中应区别对待,有针对性地做好服务工作。
继续深化服务内涵,提高纳税服务的档次。纳税人最希望得到的是税收的公平、效率的实现。我国税收法制不断的完善,人情税、关系税行为大大减少,再加上现代化、信息化的征管手段的应用,偷漏税行为也越来越少,一个公平的税收环境已基本建立。但是在许多征管环节仍然存在弱项,一些纳税人利用这种手段进行偷漏税的行为仍无法杜绝,这就人为导致了纳税人之间的税负不公,背离了税收的基本原则,对那些老老实实履行义务的纳税人来说很不公平。因此应该加强征管,加大对偷漏税行为的打击力度。 通过加快税务信息化建设,构建纳税服务信息化平台,降低税收成本,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在信息化建设方面:
一是完善纳税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以12366服务热线、电子税务网络为载体,运用网上电子申报系统、网上税务局信息管理等系统,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功能强大的多元化、个性化、开放式的纳税服务。
二是完善税收管理平台,推广运用纳税申报电子信息采集系统、发票管理系统、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系统、增值税纳税评估管理、计算机稽核、协查等管理系统,实现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体化,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纳税人纳税成本。
三是完善信息交换平台,推进税库银企的一体化建设,拓宽申报缴税渠道,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提高管理和服务效率。 1.加强纳税服务的制度建设
应尽快建立一套完善的服务制度体系,形成一个全国统一的纳税服务的基本准则,使纳税服务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各地也应在基本准则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相应符合地方特色的实施细则。这不仅可以规范纳税服务,同时还有利于考核监督,形成自觉提供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在规范服务制度体系建设的同时,还应该对现有的征管制度、优惠政策等进行调整。征管方面,该精简的办税环节一定要尽可能的减少,减少纳税人不必要的负担,在优惠政策方面,应在兼顾税负公平的基础上让纳税人充分享受应有的待遇。
2.完善纳税服务的考核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平和可操作性的纳税服务监督、评价机制,从投诉、受理、调查、检查、处理等环节加以规范,对纳税服务工作评定奖励和惩戒,量化考核指标,并将纳税人的评价列入考核指标,让全体干部都要溶入服务意识,把是否对纳税人合法权益造成侵犯作为衡量标准,坚持以纳税人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摆正征纳角色的位置,确保纳税服务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相衔接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纳税服务评议评价机制和服务质量、效果的保障制度,建立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的长效机制,将纳税服务工作质量作为考核税收工作的主干线。
❷ 求"纳税服务岗责体系"
3 部门管理的界限,统一各项税收业务的操作要求、操作流程、操作时限等基本事项,以求从细节着手进行规范;三是在坚持规范执法的前提下,对可以简化的办税程序坚决简化、对无须审批的事项取消审批制、对需要审批的简化审批程序,以求从提高效率的角度进行规范。 (二)以“流程再造”思想为指导优化岗责体系 2011年,晋中市国税局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了新一轮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征管改革,税源专业化管理是在信息技术的支撑下转变管理思路,提高管理效率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在税源专业化管理使得信息管理、集中管理成为可能的情况下,借鉴“流程再造”的管理理念,调整部门职能、重组税收业务、优化业务流程,以流程为导向定岗定责,强调岗位的合理设臵、强调职责的明确界定、强调流程的简明流畅,实现税收管理形态由传统职能导向型向现代流程导向型的逐步转变,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的质效,降低纳税人的办税成本。 一是分解业务,优化岗责。对原来贯穿在咨询受理、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各环节中的业务流程,进行整理归并、优化简化,忽略一些不常发生的管理活动,把税收业务流程抽象为受理、调查、核批、评估、检查、执行等几个基本单元,组成受理-调查-核批由纳税服务科来完成,对评估-检查-执行由纳税评估部门 4 和稽查部门来完成。在每个环节设立一个或多个岗位,将类似的业务处理环节归并到一个岗位或几个不同的岗位,通过岗位之间的合理衔接完成业务处理的全过程。 二是整合窗口,统一受理。将纳税人需要找税务机关办理的全部事项集中到办税服务厅进行受理核批,将办税服务厅从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管理、税务文书的受理,扩充到及文书的受理、调查、核批全程办理,使办税服务厅既是受理纳税人申请启动的税收业务流程的起点,也是纳税人办理各项税收业务流程的终点。凡纳税人提出申请、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办税服务厅均应受理,所有后续的调查、审核、审批事项通过岗责设定,在办税服务厅内部进行流转,消除纳税人找税务机关办事多头跑、资料反复报、办事难、办事慢的弊端。 在办税服务厅归并窗口职能,撤消原来按业务设臵的专业窗口,设立全功能的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大一窗”管理,取消按业务设臵的窗口,同时在岗责的设臵上建立统一的办税服务岗,各岗位人员均可以受理所有办税事项。在需要调查审批的后续环节上,明确各岗位各环节业务办理的时限、要求,确保窗口受理的事项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对需要核批的事项,统一转调查岗进行调查审批,在内部审批环节严格按受理、调查、审批三个层次进行处理。 三是一次调查,数据共享。在税收调查环节将原来根据 5 不同业务展开的调查全部归并到一起进行,这主要是指对从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环节传递过来的,依纳税人申请事项展开的调查,同时,依基层税务机关本身行政职能展开的日常催报催缴也归并到该环节。 各调查事项凡能一次调查完毕的,决不分开进行;凡已有调查数据的,决不重复调查。对设立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资格认定等需要在事后进行的调查,将纳税人的税种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供票资格认定、个体定额核定等基础信息一并采集,尽量减少下户调查的次数,彻底解决多头进户、重复检查的问题。 四是单项业务,独立设岗。在当前基层税务机关内部机构设臵不能完全按“流程再造”进行调整的情况下,“流程再造”的思想并不能适用于所有的税收业务。对一些必须按部门职能设臵、无需流转的业务工作,如税收会计、重点税源分析等,或者业务性强、需要专职进行的重要工作,如出口退税业务受理、征管质量考核等可以考虑设臵单独岗位进行处理,以确保岗责体系在专业化管理的前提下有所创新,又不脱离当前的税收管理实际情况。 三、落实税收岗责体系的配套措施 岗责体系最终要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并与税收管理中客观存在的不足发生碰撞,为确保岗责体系的顺利实施,并按数据大集中的要求对税收管理工作有所促进,我们必须在 6 同时建立实施岗责体系的良好内部环境。 (一)要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管理的本质是人的素质问题,在当前的税收管理中,突出表现在税收信息化对人员素质的要求总是与实际情况存在着差距,这种差距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业务的管理已经在随着信息化的要求不断调整,而部分人员仍在坚守过去税收管理的老思维、老方法、老套路,对新的管理方式不信任、不理解、不接受;二是信息系统严格的业务流程和数据逻辑与税务人员偏低的计算机操作水平之间的差距,导致在应用中错误数据、垃圾数据等问题层出不穷;三是信息系统没有被得到充分的运用,对税收管理的支持作用发挥有限,信息化建设的高投入与低产出不成比例。 在新形势下,为建立一支适应税收信息化发展需要,素质过硬的人才队伍,我们必须加强培训工作:一是在税收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形势下,对税务人员开展岗前培训,使其适应不断变化的管理模式;二是对税务人员开展信息系统的操作培训,细致地讲解各税收业务的操作流程,操作要求,并根据软件的升级换版及时开展升级培训,使其能熟练地操作信息系统,能充分地运用信息系统来辅助业务处理;三是有意识的培养大量及通业务又懂操作的中间型人才,满足不同岗位对人员综合素质的要求。 (二)要强调岗位考核确保落实 7 实行岗位考核是落实岗责体系的重要形式。岗责不能落到实处,原因无非是两个方面,一是岗责的设定脱离实际情况,难以执行;二是缺乏有效监督考核,岗责体系流于形式。后者是我们在落实岗责体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加强对岗责的考核,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在岗责体系中,我们除了要详细说明各岗的职责、规程,同时也应对工作要求、工作时限等重要考核因素进行说明;二是在岗责体系中加入岗位考核部分,引入考核机制,将考核从业务考核细化部门考核,从部门考核细化到岗位考核,从岗位考核落实到对责任人的考核;三是将岗位考核与征管质量考核、执法责任考核有机的结合起来,实行全面考核、综合考核,减少考核的次数,强调考核的质量;四是将岗位考核与工作绩效挂钩,实施奖惩,杜绝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端正岗位人员的工作态度,加强岗位人员的工作责任感。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❸ 税务部门职责
数据不详,无法解答
❹ 税务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具体工作内容
税务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是该收的睁眼闭眼!能少收或能避税的挖地三尺
❺ 国税纳税服务厅咨询台的工作职责有哪些
你肯定是有部分货物销售业务,所以才在国税交纳增值税,不过你没有取消国税的必要,要取消就要全部按5%交税了。
❻ 税务部门的机构职责
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营业税、城建税、契税、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前设立的内资企业)、代收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
具体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订地方各税、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细则和规定。
(二)检查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和全省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负责全省地方税务局征收的税种和地方国有企业所得税及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集体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汇总编报全省地税系统税收计划以及税收会计、统计报表工作。
(五)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征收和票证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
(六)管理地方税务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系统内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
(七)负责地方税务系统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
(八)组织税收理论研究和税收政策、法规宣传。
(九)办理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❼ 国税局纳服科是干什么的
国税局纳服科,就是国家税务局的纳税人服务科,主要工作内容是做好沟通纳税人、以及税务人员与纳税人的服务工作。
纳税服务科的主要功能集中体现是税务大厅,就是我们平时交纳去的税务窗口。
❽ 纳税服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税法宣传
税法宣传是纳税服务的重要内容,税务机关广泛、及时、准确、有针对性地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纳税知识,是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重要措施。
二、纳税咨询
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是税务机关的职责,《税收徵管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应当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做好日常咨询。税务机关坚持依法、无偿、准确、规范、便捷的原则,扎实做好日常纳税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和税收管理人员是进行纳税咨询辅导的直接责任人员,负责面对面地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并加强与纳税人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进行办税辅导。在接受纳税咨询时,税务人员努力自觉做到语言文明、举止庄重、讲普通话。回答问题时,力求做到准确、及时,减少和避免纳税人由于了解政策不及时、不全面或不熟知程序而出现的问题。税务机关定期收集和了解不同规模和类型纳税人的需求,积极开展个性化的纳税咨询。
三、办税服务
办税服务是税务机关为方便纳税人准确、及时办理涉税事项、履行纳税义务的重要措施,办税服务质量和效率是检验纳税人满意度的重要标准。税务机关一直致力于通过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推行多元办税、优化办税流程、精简涉税资料等手段,帮助纳税人更便捷高效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优化办税流程。税务机关对实际操作中复杂的办税流程依法简并,对税收业务流程进行集中梳理,对能够下放的审批权限和前移的审批事项予以下放和前移。不断优化办税流程,切实解决纳税人办税“多头找、多次跑”和税务机关“重复找纳税人”等突出问题。加强国、地税局合作,降低税收成本,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切实方便纳税人。
四、权益保护
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权利是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近年来,税务机关积极响应纳税人诉求,妥善解决税收争议,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及时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为纳税人营造了公平、公正、和谐的税收环境。
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的制度建设。税务机关认真落实各项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有关纳税人权益保护规定,积极推动保护纳税人权益的法律制度建设。在税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通过广泛徵求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了纳税人权益保护沟通制度,充分利用纳税服务窗口、定点联系制度和第三方调查等渠道收集纳税人对税收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纳税服务措施。建立健全对纳税人意见和投诉的快速处理机制,努力做到向纳税人及时反馈。加大纳税人民主听证、监督评议等工作力度,充分体现纳税人的权益。
五、信用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于2003年制定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全面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内容涉及纳税人遵从税法情况和接受税务机关管理情况,具体包括税务登记情况、纳税申报情况、账簿凭证管理情况、税款缴纳情况、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处理情况等,根据这些情况划分的标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设置A、B、C、D四级。税务机关积极建立纳税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纳税信用的动态管理。
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坚持依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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