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办职责
⑴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内设机构职能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水利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办事机构,设在水利部。根据《水利部机关各司局职能配置、内设处室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内设8个处,各处主要职责如下:
(一)综合处
1、协助办领导对各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防办行政及日常事务,对防汛抗旱重大问题进行调研。
2、组织拟订防汛抗旱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3、归口管理水库防洪综合业务工作。
4、负责综合性重要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组织防汛抗旱宣传,负责《中国防汛抗旱》杂志管理工作。
5、组织指导全国防汛抗旱现代化建设和各级防办能力建设,负责防汛抗旱专项培训工作。
6、承担水利部反恐办的日常工作,承办水利部扶贫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7、承办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防汛一处
1、归口管理全国防汛和山洪灾害防御的综合业务工作,组织拟订有关防汛工作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等并监督实施,参与全国和流域的防洪规划工作。
2、组织、指导、协调、监督长江流域(片)的防汛工作,负责长江流域(片)河道、湖泊、堤防、闸坝、蓄滞洪区、水库、城市等与防汛有关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的防洪管理。
3、组织编制长江防御洪水方案和长江及其重要大型水库的洪水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和监督长江流域(片)及其水利、水电工程的防洪调度。
4、掌握长江流域(片)的汛情、工情和灾情,提出防汛决策部署和调度意见,指导、监督长江流域(片)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
5、承办国务院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三峡水库管理联系会议和水利部血防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
6、承办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防汛二处
1、组织、指导、协调、监督黄河、太湖流域(片)的防汛工作,负责黄河、太湖流域(片)河道、湖泊、堤防、闸坝、蓄滞洪区、水库、城市防洪等与防汛有关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的防洪管理。
2、组织指导蓄滞洪区、洪泛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归口管理全国江河湖泊清障和防御台风综合业务工作;参与黄河、太湖流域(片)防洪规划工作。
3、组织编制黄河、太湖防御洪水方案和黄河、太湖及其重要大型水库的洪水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
4、组织指导和监督黄河、太湖流域(片)及其水利、水电工程的防洪调度。
5、掌握黄河、太湖流域(片)的汛情、工情和灾情,提出防汛决策部署和调度意见,指导、监督黄河、太湖流域(片)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
6、承办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防汛三处
1、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淮河、松花江、辽河流域(片)的防汛工作,负责淮河、松花江、辽河流域(片)河道、湖泊、堤防、闸坝、蓄滞洪区、水库、城市防洪等与防汛有关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的防洪管理。
2、归口管理全国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等综合业务工作;参与淮河、松花江、辽河流域(片)防洪规划工作。
3、组织编制淮河、松花江、辽河防御洪水方案和淮河、松花江、辽河及其重要大型水库的洪水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
4、组织指导和监督淮河、松花江、辽河流域(片)及其水利、水电工程的防洪调度。
5、掌握淮河、松花江、辽河流域(片)的汛情、工情和灾情,提出防汛决策部署和调度意见,指导、监督淮河、松花江、辽河流域(片)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
6、承办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防汛四处
1、归口管理城市防洪综合业务工作。
2、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海河、珠江流域(片)的防汛工作,负责海河、珠江流域(片)河道、湖泊、堤防、闸坝、蓄滞洪区、水库、城市防洪等与防汛有关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的防洪管理。
3、组织编制海河、珠江防御洪水方案和海河、珠江及其重要大型水库的洪水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
4、组织指导和监督海河、珠江流域(片)及其水利、水电工程的防洪调度。
5、掌握海河、珠江流域(片)的汛情、工情和灾情,提出防汛决策部署和调度意见,指导、监督海河、珠江流域(片)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
6、参与海河、珠江流域(片)防洪规划工作;承办水利部援藏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
7、承办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抗旱一处
1、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国农村、农业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国重点干旱地区抗旱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2、组织拟订有关抗旱工作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等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抗旱规划工作。
3、组织指导全国干旱影响评价工作,归口管理全国抗旱综合业务工作。
4、掌握、分析全国旱情、灾情,提出抗旱决策部署和调度意见,指导、监督、落实抗旱救灾措施。
5、负责全国抗旱服务组织的行业管理。
6、承办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抗旱二处
1、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国城市和生态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国重点干旱缺水城市抗旱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2、组织编制全国大江大河大湖及重要大型水库的抗旱水量应急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
3、组织指导国家跨流域、跨省区的应急调水。
4、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国江河湖泊和水利、水电工程的抗旱应急调度。
5、掌握、分析全国重点城市、重点生态干旱监测区旱情、灾情,提出抗旱决策部署和调度意见,指导、监督、落实城市和生态抗旱措施。
6、承办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减灾处
1、掌握、汇总、核实、分析全国水旱灾情,与有关防总成员单位会商分析水旱灾情,提出灾情发布意见。
2、负责管理中央特大防汛抗旱经费和中央水利防洪建设资金的综合业务工作,组织编制汛前应急资金计划。
3、组织指导全国防汛物资的储备与管理,负责中央防汛物资的管理。
4、负责防汛机动抢险队和防汛专用车的行业管理,负责防汛抗旱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工作。
5、承担水利部抗震办的日常工作,承办中国减灾委、国家地震局联席会议的有关工作。
6、承办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⑵ 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协调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总、流域防总和省防指的指示、命令,指导全省防汛抗旱工作。
2、负责组织全省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督促检查;督促指导险工隐患处理、水毁工程修复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
3、参与防汛抗旱政策、法规的起草及全省防汛抗旱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参与全省江河、湖等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4、负责省级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和管理,指导全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工作、抗洪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防汛抗旱业务培训。
5、负责编制省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省内主要江河湖泊防御洪水预案和重要河流枯水期水量应急调度预案编制工作。
6、组织编制全省大型水库和重点防洪中型水库汛期运用方案,负责实施大型水库的防洪调度。
7、组织防汛抗旱会商和值班;负责水旱灾害的统计、核查和信息发布;组织落实防汛抗旱物资队伍、应急资金的征调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分蓄洪区安全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
8、指导全省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水旱灾情监测系统建设。
9、负责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经费、中央水利建设基金(防洪部分)的申报、并提出安排意见,负责提出省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
10、承担全省水利系统反恐和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11、负责管理湖南省省防汛机动抢险队。
12、承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⑶ 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职责和防汛小组职责
11.1.3.2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11.1.3.2.1项目经理部:负责环境管理制度和方案的实施工作;半月召开一次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情况,布置下一阶段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检查制度。每半月组织一次由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11.1.3.2.2安全环境管理部:项目经理部实施文明施工管理的主管部门。
11.1.3.2.3综合管理办公室:项目经理部实施文明施工管理的协助部门。
11.1.3.2.4工程技术管理部:项目经理部实施文明施工管理的执行部门。
11.1.3.2.5项目经理:对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的运行工作总负责。
11.1.3.2.6项目副经理:具体负责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方案和措施的落实工作。
11.1.3.2.7项目总工程师:负责根据项目部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文明施工管理方案和措施。
防汛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项目部成立防汛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处理工作指挥部(下下简称应急处理指挥部),应急处理指挥部总指挥由项目常务副经理朱见担任,副总指挥由项目副经理王凤忠担任,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为指挥部成员,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项目部综合办公室。
(二)应急处理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进行抢险救灾,统一指挥对险情水毁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险情蔓延和扩大。
2、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现场抢修施救、通讯联络、后勤保障、运行稳定、善后处理、原因调查等工作。
3、指导监督应急救援处理工作,协调解决应急救援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召开险情水毁现场会议。
(三)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指导各单位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展检查及演练。
2、险情事故发生接报后,立即向应急处理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并将应急处理指挥部领导的指示及时传达组有关单位,保持与施工现场各施工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保障整个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3、研究向上级报告险情事故应急处理的讯息,报应急处理指挥部领导审批后,按照事故报告程序上报。
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应急处理指挥部可根据情况需要,在现场附近设立现场指挥部。公路工程、驻地等水灾险情由项目部和施工处负责,水灾险情所辖路段的施工段由所属部门配合。
(五)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1、指挥协调水毁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
2、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应急处理指挥部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除情水毁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3、及时落实应急处理指挥部领导及上级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
4、安排上级领导视察险情事故现场的有关事宜。
(六)现场指挥部成立现场施工组,通讯联络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运行稳定组、原因调查组等险情水毁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明确责任人、联络人。
⑷ 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内设机构职能
(1)协助办领导组织办公室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各处室有关工作;
(2)归口防汛抗灾工作的对外宣传;
(3)承担公文收发、流转、归档;
(4)管理指挥部和办公室印章,负责保密、安全工作;
(5)组织、协调防汛、抗旱业务培训;
(6)承担办公室公务接待、会务组织工作;
(7)归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协调、衔接等工作;
(8)负责办公室财务管理和后勤服务;
(9)负责防汛抢险部队的调度联系;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编制全省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汛期运用方案;监督实施大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参与实施大型水库的抗旱调度、应急调水;
(2)组织制定、编发省内主要江河湖泊防御洪水预案;负责分蓄洪区安全设施的调度和运用,省内主要江河湖泊、防洪排涝工程实时防洪、排涝调度;
(3)负责各类防汛安全检查的组织发动,督促处理险工隐患;
(4)参与全省防洪规划的编制,全省河道、湖泊、河口、滩地等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防洪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和技术设计的审查工作;
(5)协调参与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负责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平台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6)负责防汛值班室和防汛会商室的管理;
(7)为主提出应急除险水利建设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监督使用落实情况;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城市防洪工作;
(2)负责重大险情的上报,督促重大险情的及时处理和重点水毁水利工程的及时修复;
(3)负责洪涝灾害统计、防洪效益分析、防汛工作评价及灾害评估工作;归口管理防汛抗旱报表系统的运用和更新;
(4)负责全省防汛物资器材调度;
(5)为主提出特大防汛经费分配建议方案,联系防汛抗旱各项经费的申报和下达并监督使用落实情况;
(6)负责防汛专用车辆申报、购置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抗旱准备的组织和督查;
(2)负责推广抗旱新技术、新措施以及抗旱先进经验;
(3)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旱情和灾情;负责督促和指导全省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管理工作;
(4)掌握、分析全省重点城市、重点生态干旱监测区旱情、灾情;提出抗旱决策部署和调度意见,指导、监督、落实城市和生态抗旱措施。
(5)负责全省干旱影响评价工作;
(6)为主提出特大抗旱经费安排建议方案,并监督使用落实情况;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全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督促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防汛责任制和抢险队伍;
(3)负责小型水库的防汛工作;
(4)负责省水利厅反恐办日常工作;
(5)负责省水利厅应急办日常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沅江基地管理工作;
(2)负责省级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3)组织所属专业抢险队伍的日常培训、管理,随时做好参与抢险的准备;
(4)负责所属抢险设备的日常管理;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⑸ 各级防汛机构的职责有哪些
防汛组织机来构与职责
防汛自工作是在各级政府领导下组织群众与洪水作斗争的一项社会活动。由于洪水
灾害危及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涉及到全社会,所以国家历来都把防 工作做为维护社会安定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法》中,专门设立了“防汛与抗洪”一章,该章中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 导;采取措施,做好防汛抢险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统一指挥防汛抗洪工作。”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 指挥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等,都做出了一些规定,为加强防汛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防
洪法》对防汛的组织、任务、职责等都做了更加具体的规定。通过实践证明,建立坚 强的防汛组织机构和制定严格的责任制度,是做好防汛和抢险工作的有力保证。
⑹ 防汛应急管理中心可以有哪些职能
应急管理是一来项重要的公共事务源,既是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也是社会公众的法定义务。
同时,应急管理活动又有法律的约束,具有与其他行政活动不同的特点。1、政府主导性。政府主导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政府主导性是由法律规定的。《突发事件
⑺ 乡镇防汛安全责任制
县、来乡镇政府的主要领导是自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的防汛工作负总责,主管领导对本行政区防汛工作负直接责任。
县、(乡)镇政府首长的防汛职责是:
1、负责组织制定本地区有关防汛工作的政策,做好防汛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水忧患意识。
2、根据流域总体规划,落实本地区的防洪规划和实施计划,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筹措资金,加快本地区防洪工程建设和非工程设施建设,组织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清除行洪障碍。
3、负责本地区防汛工作机构建设,协调解决防汛经费和物资问题,确保防汛工作顺利进展。
4、负责建立分级分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抗洪抢险责任制等制度,并逐级落实到位。
5、制定本地区的河流、水库、城镇、滑坡的防汛方案,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6、准确掌握本地区汛情,果断启动防洪预案,科学制订抢险方案,及时组织当地干部群众参加抗洪抢险,遇到重大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坚决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命令,千方百计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减少灾害损失。
7、洪灾过后,迅速组织各方面力量,搞好生产自救,安排好群众生活,修复水毁工程确保社会稳定。
⑻ 防汛值班的主要责任有哪些
一、防汛办公室值班人员责任制
1、防汛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
2、降专雨属日,须准确做好记录。
3、不得推诿或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
4、对险情、灾情较大并已激化的排水矛盾,要立即向领导成员报告,征求处理意见后,通知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通知有关领导到现场,来不及报告的边抢险边报告或先抢险再报告。
5、连续大雨天气,雨量达30毫米以上时,须了解记录指挥部人员汛位情况。
6、值班人员全天24小时开机联络,做好记录,发现故障或汛情及时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二、防汛工作责任制: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防洪法》,加大防汛执法力度,杜绝侵占、毁损防汛设施的现象。
2、落实防汛指挥系统,按职责分工、明确,落实防汛抢险队伍,物资储备,车辆和转移、疏散地点的准备工作,组建快速机动有效的抢险队伍及联络网,做好防汛演习。
3、防汛工作人员要做到认真负责,熟悉并深入工地,能及时了解情况并报告和处理险情。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及时准确。
5、凡未按规定采取度汛措施,汛期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⑼ 《防火办》和《防汛办》单位的神圣使命我国每个地区都有防火办和防汛办这样的单位吗
防火办,全称是:XXX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政府林业主管部门。防火办的职责比较简单,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
2、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实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
3、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实施森林消防监督;
4、领导地方护林扑火队,培训专业队伍;
5、组织制定本地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其实施,管理有关设施设备;
6、坚持防火值班,随时掌握火情动态,编制扑火预案和指挥方案,参与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7、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授权行使森林防火行政处罚权利;
8、负责森林火灾统计,管理森林火灾档案;
9、完成同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和上级森林防火办公室交办的工作。
防汛办,全称是:XXX人民政府防汛防(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防汛办的职责相对复杂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承担防汛防台抗旱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拟定防汛防台抗旱的有关行政措施及管理制度;
2、掌握雨情、水情和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情况,编制和发布汛情、旱情通告;
3、具体实施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
4、检查督促、联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程设施和毁损工程的修复及有关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5、总结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在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下,负责本地区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2、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开展本地区小型水库、山塘、堤防、水闸、堰坝和抗旱供水设施等的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3、编制防汛防台抗旱预案;
4、配合开展农村住房防灾能力调查;
5、按规定储备防汛防台抗旱物资;
6、组织、落实群众转移和安置工作;
7、统计、上报灾情;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有防汛防台抗旱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任务较重的应当设立办事机构。
村(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开展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2、开展防汛防台抗旱知识宣传;
3、传达转移、避灾等信息;
4、组织群众自救互救;
5、协助统计灾情、发放救灾物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在全面各个地区一般都设有防火办和防汛办,个别地方是与其行政主管部门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