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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业主职责

发布时间: 2021-02-25 17:29:25

❶ 护林员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护林员是指巡护森林的人员。其职责是加强对林区火源的管理,及时报告火情专,制止破坏森林资源属的行为;对造成森林资源损失的,护林员有权建议有关部门处理;发生森林火灾,协助办案机关查处火灾案件。
护林员基本要求和标准有:
1.
要身体健康。
2.
要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
3.
有一定农村工作基础和管理经验,因为护林员负有向群众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政策、及时阻止破坏森林资源等责任。
4.
要有相当的护林防火、安全防范专业技术。
5.
有一定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因为护林员工作直接关系到其所管护范围内森林资源的安全。
森林资源是林地及其所生长的森林有机体的总称。这里以林木资源为主,还包括林中和林下植物、野生动物、土壤微生物及其他自然环境因子等资源。林地包括乔木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林中空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苗圃地和国家规划宜林地。

❷ 各地的林业局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机构职责

一、负责全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制定部门规章、参与拟订有关国家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国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国家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国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国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承担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批工作。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国性、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拟订湿地保护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国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拟订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

六、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及调整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国务院批准后发布,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国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批工作。

七、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八、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九、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林业产业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赴境外森林资源开发的有关工作。指导山区综合开发。

十、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武装森林警察部队和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国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国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中央级林业资金,管理中央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十二、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国林业队伍的建设。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2)林地业主职责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街18号 ,是主管林业工作的国务院直属机构。其前身是1949年10月1日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林垦部。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林业局。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将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管理;不再保留国家林业局。

参考资料: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

❸ 林业干部职工的职责是什么

林业干部职工主要负责所属辖区的林业生产、管理、森林保护、森林防火防火等方面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林业工作政策规定,并组织、监督实施。
2、拟定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管理;组织指导林业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质量监督、检验及林业良种的审核、申报;协调、指导、参与生态示范市(县)创建工作。
4、组织森林调查、动态监测及统计;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林权变更登记、调处林权纠纷;办理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申报;指导、监督和管理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林政稽查;负责育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和森林生态补偿基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指导木材检查站的规划、报批和管理。
5、组织、指导陆生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林业种质资源、有关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的保护管理。
6、组织、指导、监督林业行政执法,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盗伐乱伐林木和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它涉林案件;办理、查验木材运输证、森林植物检疫证、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衍生物的凭证运输;指导森林公安、森警大队、林政管理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及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划定疫区和保护区。
7、指导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国有林场、苗圃设立、变更事项的审查和申报;负责森林公园的规划、审核、申报。
8、负责林业基本建设和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筹集和管理各项林业基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管国有林业资产。
9、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和林业科技开发;负责林业科研项目的组织、指导和申报工作;制定林业人才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及绿化示范村镇建设;指导、协调重点绿化工程的实施。
11、负责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的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防火规划并组织实施;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发布森林火灾信息。

❹ 林场管护站的职责是什么

1、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和企业的整体利益,对森林经营措施和生产经营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2、对责任区内的森林资源进行看管保护,制止乱砍滥伐、偷砍盗伐,制止一切危害林木生长的非法经营活动,防止林木资源遭受破坏。
3、保护责任区的林地资源不受破坏,及时发现和制止毁林开荒、滥占林地、私自改变林地用途、随意挖沙、采石、取土等现象,并迅速报告林场和资源林政部门。
4、熟悉掌握管护责任区内的森林资源现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培育、利用实行管理和监督。
5、及时发现、报告管护经营责任区内的森林病、虫、鼠害情况,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预防和治理
6、保护经营责任区内的野生动物资源和珍贵植物资源,对非法采伐、采集植物、采矿、狩猎、捕鱼及其它破坏森林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上报。对构成林政案件的移交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7、负责责任区内森林防火的巡查、管治工作。在防火期内,对重点部位、路段要死看死守,杜绝一切野外用火行为,盘查制止一切非林业生产作业人员进入林区从事各种经营活动,对责任区内森林防火实施全面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报告责任区内的森林火情,并采取措施迅速补救。
8、服从领导分配,严格执行管护员工作守则,每天认真填写巡护记录,按照巡护路线进行巡护。工作认真负责,遇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协助妥善处理。如隐瞒不报,严肃处理。
9、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10、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❺ 国家林业局的职责是什么,

1、研究拟定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组织专起草有关的法律属法规并监督实施。

2、监督全国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协调防治荒漠化方面的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4、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5、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批工作;

6、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国森林公安工作;组织、指导全国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承担武装森林警察办公室的工作。

❻ 永新县林业局的主要职责

(一)开展林业行政案件管理、查处和行政复议的应诉工作。
(二)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工作;组织管理国家、省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指导各类商品林和生态公益林的培育和发展;指导、监督林木种苗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四)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管理森林资源的有偿流转,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全县木竹的凭证采伐和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的管理,并依法对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和报批;
(五)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全县森林、野生动物和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工
(六)指导管理林业基本建设、多种经营和技术改造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全县国有林业资产;负责县级林业基金的筹集和管理;负责全县林业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对林业产业实行宏观管理;组织林业改革试点工作。
(七)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组织、协调、督促重大森林案件的查处工作。
(八)负责对内、对外林业科学技术交流和项目合作工作;负责林业科技和人才培训工作;管理林业科技项目,并督促实施。
(九)承办县绿化委员会和县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全县公民义务植树和部门造林绿化;指导森林防火工作。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❼ 国有林场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根据《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有林场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1、拟定、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

2、协调编制国有林场发展规划。

3、组织编制并会同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和国有林场森林采伐、抚育作业设计。

4、审核国有林场的设立、变更、分立、合并、和撤销等事项。

5、受委托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进行监管。

6、受委托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进行核准或备案。

7、指导和检查考核国有林场生产经营活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7)林地业主职责扩展阅读:

根据《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第五条:

国有林场实行“营林为本、生态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办场方针,主要任务是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开展科学试验和技术创新,推广先进技术;保护林业生态文化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第六条:

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的国有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有林场依法经营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收交、归并、侵占和平调,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破坏国有森林资源。

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集体林地、林木,应当明确权属关系,依法维护经营管理区的稳定和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组织编制所属国有林场发展规划,明确国有林场的发展方向、主要任务和建设目标。各项林业建设资金应当重点向国有林场倾斜,支持国有林场发展。

第八条:

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规划和相关行业发展规划。

❽ 基层林业站的职责

  1. 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 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订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 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4. 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5. 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6. 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7. 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8. 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边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9. 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10. 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1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12. 承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拓展资料:

林业站也称林业科技推广站,隶属地方乡镇人民政府人员一般配置3-5人,人员设置,站长一名,专职护林员一名或多名,防火员一名,档案监督管理员一名。

林业站长工作职责:

1、负责林业站的全面工作,保证全站工作的开展;

2、配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及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病虫害防治,掌握辖区内野生物种变化和辖区内林业资源消长;

3、制定林业上产规划,推广林业生产技术,知道全乡(镇)林业上产经营活动;

4、依法保护、管理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协助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查出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5、管理与搞好植树造林、森林资源调查、森林防火、退耕还林、林权制度;

6、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7、负责林业站自身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8、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9、承担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并认真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❾ 武汉市林业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森林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有关林业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监督实施。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制订全市林业和林业生态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市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市级林业基金;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生态项目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政府投资林业生态项目实施、管理、核查等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组织开展全市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防沙治沙、山体复绿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建设林业生态体系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果树、茶叶、药材等林产品的生产和经营;组织指导木本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利用、管理;依法加强林木种子种苗生产、经营管理和质量监督;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鼠害和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四)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调查、动态监测、评估和统计,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以及木材加工、经营管理;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相关工作;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负责编制森林生态项目经营方案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林业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配套政策的制定与管理;负责森林生态环境的监测工作。
(五)贯彻执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和监督、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和野生植物采集、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按分工指导、监督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制定养护技术标准,定期进行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调查、鉴定和确定。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管理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指导、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六)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指导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等类型自然保护区及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七)负责组织、指导推进林业改革。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制订全市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和森林旅游产业建设。
(八)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林业行政执法监管。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承办全市各类林业案件的查处。
(九)研究提出林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实施规划;指导木浆造纸、人造板加工、经济林、森林旅游、木本药材、苗木花卉、木本生物质能源、茶叶等林业重点产业建设;指导、扶持林业龙头企业发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丘陵、岗地综合开发和低产林改造。
(十)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外资工作;指导全市林业科技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林业科技推广、培训、教育工作;制订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统筹规划全市林业专业人才培训。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❿ 简述林地管理的原则

①我国耕地存在的问题:人均耕地少,可开垦的土地资源不多,工业内、交通和城镇的发展占容用了一部分耕地,加上使用不合理,乱占耕地的现象十分严重造成耕地面积日益减少;其解决措施是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②我国林地存在的问题:我国对林地管理与利用不尽合理,滥伐森林的问题仍然严重;其解决措施是大力植树造林;
③我国草地存在问题:长期以来靠天养畜,超载放牧或弃牧毁草开荒,再加上管理不善造成1/3的草地退化等;解决的措施是建设人工草场,加大宣传.
故答案为:①我国耕地存在的问题:人均耕地少,可开垦的土地资源不多,工业、交通和城镇的发展占用了一部分耕地,加上使用不合理,乱占耕地的现象十分严重造成耕地面积日益减少;其解决措施是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②我国林地存在的问题:我国对林地管理与利用不尽合理,滥伐森林的问题仍然严重;其解决措施是大力植树造林; ③我国草地存在问题:长期以来靠天养畜,超载放牧或弃牧毁草开荒,再加上管理不善造成1/3的草地退化等;解决的措施是建设人工草场,加大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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