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职责
㈠ 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权力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选举和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3、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4、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继续筹集计划,并监督实施;
5、制定和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公共部位设施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的规章制度;
6、法律、法规或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与物业管理有关的职责。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会议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五项职责:
1、召开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与业主大会代表业主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和物业用户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业主公约的执行;
5、业主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1)业主委员会职责扩展阅读;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会议选举产生,成员5人至11人。业主委员会成员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定,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有必要的工作时间。
业主委员会成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
2、能够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规定、业主会议议事规则和业主委员会章程;
3、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能够更好地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4、行为正确,无瑕疵;
5、热心公益事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业主委员会
㈡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这是2007年修改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
㈢ 物权法业主委员会有哪些职能
1.《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比如原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颁布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沪房地资物[2008]389号】规定:
业主委员会除依法履行职责外,同时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
(二)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三)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四)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五)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六)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七)拟订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八)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3.《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
业主大会可以制订《业主委员会章程》或者《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对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作出更具体的规定,比如成都市房产管理局颁布的《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示范文本)【成房发[2007]87号】规定:
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方案、选聘实施人以及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五)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六)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七)根据业主的提议,拟订本建筑区划的划分、调整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八)初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制订的年度服务计划,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九)提请业主大会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
(十)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每半年对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十一)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十二)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十三)督促未按照管理规约的约定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业主,限期交纳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十四)对有关档案资料、会议记录、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的财物进行妥善保管;
(十五)及时了解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十六)协调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关系,调处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
(十七)加强对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业主自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十八)建立业主委员会接待制度,接受业主、使用人的咨询、投诉和监督,并定期将工作情况以公告等形式向全体业主报告;
(十九)依法忠实履行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
(二十)定期参加房产管理部门组织的物业管理培训,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二十一)按规定建立业主委员会信用信息;
(二十二)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犬只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十三)不得以业主委员会名义从事与本建筑区划内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不得组织、参与任何经营性活动,其委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在为本建筑区划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机构中任职;
㈣ 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大会和业抄主委员会袭指导规则
住建部[2009]274号
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六)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七)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八)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㈤ 业主委员会工作如何分工 业委会职责有哪些
一般的,业主委员会构成包括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类人。根据各个小区的具体情况进行分配。以一般的小区为例,常设的职位有主任一人,副主任两名,委员若干。
业委会主任:
首先主任应该是主持全面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社区、业委会事务工作;负责召集业委会会议;组织以及其他有益小区活动开展。
在业委会这个体系中,主任相当于领导人,应该把握好整个组织的方向,做到想业主所想,为业主办事,促进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业委会副主任:
对于副主任来说首先是协助主任主持业主委员会全面工作;负责业委会财务收支工作;负责协助业主与业主、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关系,调解邻里关系,防止各类矛盾激化,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对物业服务公司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可行性意见,在听取业主的意见基础上综合平衡,解决日常管理中的一些具体事务。
(5)业主委员会职责扩展阅读:
职责
1.《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比如原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颁布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沪房地资物[2008]389号】规定:
业主委员会除依法履行职责外,同时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二)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㈥ 业主委员会需要履行什么职责
现实问题
刘某得知自己的小区在选举业主委员会,他也想参加,但是他不知道业主委员会究竟是做什么的,有哪些职责?
律师解答
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从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经政府批准成立的代表物业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业主委员会的宗旨是代表本物业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
法条链接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