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耳目种类
1. 河南专升本。
专升本考试内容:治安管理手段概述
一、治安管理手段的涵义
二、治安管理手段的特征
(一)权威性
(二)强制性
(三)目的性
(四)预防性
(五)多样性
(六)互补性
三、治安管理手段的分类
第二节 专升本考试内容:治安管理的行政手段
一、行政指令
二、行政审批
三、监督检查
第三节 专升本考试内容:治安行政强制措施
一、对人身的强制措施
二、对财物的强制措施
三、对证件的强制措施
四、对经营权利的强制措施
治安勤务
第一节 专升本考试内容:巡逻
一、巡逻勤务的历史沿革
(一)国外警察巡逻的由来
(二)中国警察巡逻的历史
二、巡逻勤务的概念和种类
(一)巡逻勤务的概念
(二)巡逻勤务的种类
三、巡逻勤务的意义和作用
四、专升本考试内容:巡逻勤务的职责和权限
(一)巡逻勤务的职责
(二)巡逻勤务的权限
五、专升本考试内容:巡逻警区的划分
(一)巡逻警区的概念
巡逻警区是巡逻执行机构为了便于巡逻,依照一定的原则和方式,将其辖区划分为若干个小的执勤区
(二)巡逻警区的划分方法
(三)巡逻警区的种类与巡逻方式的选择
六、专升本考试内容:巡逻勤务的实施
(一)巡逻勤务的实施原则
(二)巡逻人员的选定
(三)巡逻路线的选择
(四)巡逻勤务的制度
第二节 专升本考试内容:盘查
一、盘查的概念和性质
二、盘查与讯问、询问的区别
三、盘查的实施
(一)盘查对象的确定
(二)盘查时机、地点的选择
(三)盘查的站位
(四)盘查的策略
(五)盘查的法律后果
四、专升本考试内容:有关继续盘问的若干规定
(一) 有关时限的规定
(二) 有关四种人的特殊规定
(三)有关被盘问人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属规定
第三节 专升本考试内容:堵截
一、堵截的概念和种类
(一)堵截的概念
(二)堵截的种类
二、堵截的职责
三、堵截的实施
(一)实施堵截的前提条件
(二)堵截的策略
第四节 专升本考试内容:备勤
一、备勤的概念和法律依据
二、备勤的作用和要求
(一)备勤的作用
(二)备勤的要求
三、派出所备勤人员的具体任务及要求
第七章 治安管控措施
第一节 专升本考试内容:治安教育
一、治安教育的作用
(一)治安教育的概念
(二)治安教育的作用
二、治安教育的基本内容
(一)治安管理的制度、规则
(二)有利于维护治安的情感、道德
(三)维护社会治安所需要的知识、技能
(四)有利于维护治安的行为、习惯
三、治安教育的主要方式
(一)系统训练
(二)广泛传播
(三)专题对策
(四)具体指导
四、治安教育的方法要点
(一)情理并重,攻心为上
(二)贴近生活,注重实用
(三)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四)持之以恒,常讲常新
第二节 专升本考试内容:治安调查
一、治安调查的作用
(一)治安调查的概念
(二)治安调查的作用
二、治安调查的基本内容
(一)治安管理的常态与异常情况
(二)公众的安全感受与安全要求
(三)治安管理的新问题、新领域
(四)违法犯罪与灾害事故的特点与规律
(五)重大变动的社会动态与公众心态
三、治安调查应当注意的问题
第三节 专升本考试内容:安全检查
一、安全检查的作用
(一)安全检查的概念
(二)安全检查的作用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与方式
(一)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二)安全检查的基本方式
三、安全检查的组织实施
(一)安全检查的常用方法
(二)安全检查中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第四节 专升本考试内容:秘密控制
一、秘密控制概述
(一)秘密控制的概念
(二)秘密控制的作用
(三)秘密控制的条件
二、治安耳目的特点与作用
(一)治安耳目的概念
(二)治安耳目的特点
(三)治安耳目的类型
(四)治安耳目的作用
三、治安耳目的物建
(一)治安耳目的物建原则
(二)治安耳目的基本条件
四、治安耳目的使用与管理
(一)治安耳目使用与管理的一般要求
(二)治安耳目工作纪律
第五节 专升本考试内容:治理整顿
一、治理整顿的作用
(一)治理整顿的概念
(二)治理整顿的作用
二、治理整顿的基本步骤
(一)调查研究,确定目标,制定计划
(二)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动员力量
(三)精心组织,有效协调,严密实施
(四)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
第六节 专升本考试内容:区域治安管控
一、区域治安管控的概念
二、区域治安管控的基本框架
(一)区域治安管控的基本目标
(二)区域治安管控的整体思路
(三)区域治安管控的基本途径
三、区域治安管控的基本做法
(一)构建四张网络,全面覆盖区域
(二)完善三个机制,优化管控效能
(三)强化两类管理,抓住关键环节
(四)形成一个体系,有机整合力量
四、专升本考试内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概念
(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基本特征
(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
(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主体构建
(五)社会治安防控的具体指标
2. 变色龙的道理
它是一种“善变”的爬行动物,在大自然中是“伪装高手”,为了逃避天敌和侵犯和接近自己的猎物,这种爬行动物,这种爬行动物常在人们不经意的时候改变自己的颜色,然后一动不动的把自己融入周围的环境中!
3. 法律常识试题及答案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属于共同犯罪的是:
A 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甲与丙构成共同犯罪
B 赵某之妻提出离婚,赵坚决反对,并与其好友高某商量对策。高某说,想办法把她脸弄伤,让她不能再嫁人。于是两人合谋买了一瓶强酸装入喷雾器内,并约定某晚一起去赵妻娘家,毁其妻的容貌。当晚,高某的小孩患急性痢疾,高失约未去,赵独自一人毁了其妻的容貌。赵某与高某构成共同犯罪
C 甲将其依法持有的猎枪寄存乙处,某日甲至乙处。对乙讲明,要用该猎枪杀丙,请乙交还猎枪,甲遂持枪杀丙。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D 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蒙面携带管制刀具进入一狭窄街巷抢劫。张叫李把住街口,防止他人进来,自己深入街巷,持刀抢劫了一妇女现金3000元。张欲独吞此款,对李讲该妇女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李信以为真。张、李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中,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A.甲、乙、丙、丁四人预谋某晚去某超市盗窃,由甲提供一辆三轮车。届时甲因害未去,由乙、丙、丁三人用甲提供的三轮车盗走超市的大批名贵手表。
B.乙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甲得知乙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只得返回家中
C.于某日携带匕首前往乙家,准备杀乙泄愤,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甲深感害怕,折返家中
D.甲在树丛中向仇人乙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乙,乙因害怕而求饶,甲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不再开枪
这两道题是公务员考试的真题,当时给的答案是:
第一题D 【解析】由定义可知共同犯罪必须是二人(或二人以上)在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在客观上有共同的犯罪行为。A项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B、C项没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故答案为D。
第二题A 【解析】由定义可知犯罪预备的特征是犯罪行为尚未实施。B、C、D项全为已经着手实施的犯罪,故可排除。而A项中的犯罪虽然也已经实施,但甲在其中只是起到了准备的作用,并没有参与犯罪的实施过程。由此可知正确答案为A。
但是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个答案有待商榷。
个人认为应该是:
第一题:BD
第二题:C
A项中四人构成共同犯罪,因乙、丙、丁三人构成犯罪既遂,甲不单独成立其他犯罪形态,即甲与其他三人一起构成犯罪既遂;B项中,甲是因其意志以外的因素而中止了犯罪,所以构成犯罪未遂;C项中,甲中止犯罪的主要原因是“深感害怕”,而不是“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即“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并不足以阻止其继续犯罪,所以,甲不构成犯罪未遂,而是构成犯罪预备,或者说是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D项中甲已实施了犯罪行为,构成犯罪过程中的犯罪中止。
4. 公安耳目有几种及分类
1、治安耳目有几点不可分割的属性:
(1)治安管理性
(2)信息活动性
(3)活动区域性
(4)不可暴露性
(5)非职业性
2、治安耳目的含义:治安耳目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在治安管理工作中专门建立和使用的一支能够搜集并反映社会治安信息的秘密力量。
3、治安耳目的作用
(1)秘密协助
(2)掌握社会面上的治安信息
4、治安耳目的类型
(1)依据治安耳目的性质来分,分为红色和灰色两种。红色是具备一定工作条件的治安积极分子;灰色是具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有一定的悔改表现愿意为我工作的人。
(2)依据步建的部位、任务来分,分为控制耳目、情报耳目、专门耳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