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坚守职责 » 农民职责化

农民职责化

发布时间: 2021-02-21 18:26:52

1. 新型职业农民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农业部办公厅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以来,各地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进行了有效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性、紧迫性
(一)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放在三农工作突出位置加以落实。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是伴随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必然趋势。目前我国农业劳动力供求关系已进入总量过剩与结构性、区域性短缺并存新阶段,关键农时缺人手、现代农业缺人才、新农村建设缺人力问题日显普遍。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农业科技,着力解决农业生产力发展问题,明确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突出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完善农业生产关系,进一步强调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力量,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关键在于激发农民自身活力。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有利于农民逐渐淡出身份属性,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必须同步推进农民职业化进程。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重要职责,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将其放在三农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需求导向、综合配套”的原则,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推动落实,培养和稳定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壮大新型生产经营主体。
(二)准确把握新型职业农民主要类型及内涵特征。从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农业生产经营现状及发展趋势看,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占有一定的资源、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有一定的资金投入能力、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农业劳动力,主要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等。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是指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中较为稳定地从事农业劳动作业,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农业劳动力,主要是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是指在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或个体直接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主要是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
(三)进一步明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一项关系三农发展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结合实际做好顶层设计,并大胆试验,积极探索路径和方法。试点工作主要包括三项基本任务。一是探索构建一套制度体系,包括教育培训制度、认定管理制度和扶持政策体系。通过试点,提出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和具体内容,力争在制度上有所创新,在政策上取得突破。二是培养认定一批新型职业农民。以“让更多的农民成为新型职业农民”为目标,以“生产更多更好更安全的农产品供给社会”为方向,针对重点对象开展系统教育培训,结合认定和扶持,加快培养一批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各试点县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为重点,确保试点期间每县培养认定500-1000名。三是建立一套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是实施动态管理、开展经常性培训、提供生产经营服务、落实扶持政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试点县要结合实际,具体提出信息采集类别,并据此建立健全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档案。
二、积极探索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
(四)建立农民教育培训制度。各试点县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当地农业劳动力状况,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作为重点对象,根据不同类型新型职业农民从业特点及能力素质要求,科学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要坚持生产经营型分产业、专业技能型按工种、社会服务型按岗位开展农业系统培训或实施农科职业教育,不能代之以一般的普及性培训或简单的“一事一训”。要尊重农民意愿、顺应务农农民的学习规律,采取“就地就近”和“农学结合”等灵活的方式开展教育培训。要围绕增强教育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课程体系和师资队伍建设,创新教学方法,改进考核评价办法。要建立经常性培训制度,各地要着眼帮助新型职业农民适应农业产业政策调整、农业科技进步、农产品市场变化和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水平,明确经常性培训的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培训机构、经费投入和保障措施,建立与干部继续教育、工人岗位培训相类似的新型职业农民全员经常性培训制度。
(五)积极探索农业后继者培养途径。在做好对现有务农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各地还要以保证农业后继有人为目标,开展农业后继者培养,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吸引农业院校特别是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毕业生回乡务农创业,支持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招录农村有志青年特别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的“农二代”,培养爱农、懂农、务农的农业后继者。各试点县要把回乡务农创业的大学生、青壮年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作为当前农业后继者培养重点,纳入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计划。
(六)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各地要切实加强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专业化、标准化水平。要统筹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加快构建和完善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等农民教育培训专门机构为主体,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农业科研院所、农业大学、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广泛参与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经常性、制度化的教育培训需求。
三、加强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管理
(七)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必要性的认识。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建立完整的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有利于统筹培养和稳定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落实支持扶持政策;有利于实施动态管理,开展经常性培训和跟踪服务,帮助其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引导其更好地履行责任义务。各试点县要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为重点,研究制定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开展认定管理和信息档案建立工作。
(八)明确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的基本原则。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政府主导原则。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发布认定管理办法,明确认定管理的职能部门。二是农民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制和限制符合条件的农民参加认定,主要通过政策和宣传引导,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三是动态管理原则。要建立新型职业农民退出机制,对已不再符合条件的,应按规定及程序予以退出,并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四是与扶持政策挂钩原则。现有或即将出台的扶持政策必须向经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并增强政策的吸引力和针对性。
(九)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主要内容。认定管理办法中应明确认定条件、认定标准、认定程序、认定主体、承办机构、相关责任,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是认定管理的重点,主要依据“五个基本特征”,充分考虑不同产业、不同地域、不同生产力水平等因素,分产业确定认定条件和标准。重点考虑三个因素:一是以农业为职业,主要从职业道德、农业劳动时间和主要收入来源等方面考虑;二是教育培训情况,根据我国国情农情和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应考虑把接受过农业系统培训、农业职业技能鉴定或中等及以上农科教育作为基本认定条件;三是生产经营规模,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且不低于外出务工收入水平确定生产经营规模,并与当地扶持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确定的生产经营规模相衔接。
四、制定和落实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
(十)加强扶持政策研究。主要研究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土地流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农业补贴、农业保险、社会保障等。要将现有的特别是新增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形成清晰完整的扶持政策体系,涉及宏观或需要更高层次出台的扶持政策,应提出具体政策建议。
(十一)落实扶持政策。各试点县要将扶持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特别是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的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社会化服务人员、农村实用人才的政策措施,细化落实到经过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使种粮务农不吃亏、得实惠。要通过设立教育培训专项或争取农科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等,落实教育培训经费,试点县阳光工程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主要转向培训新型职业农民。
五、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各项工作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县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目标、任务、阶段进展、政策措施和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设计和整体规划。建立有农业、财政、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融、保险等部门参加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试点工作季度调度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协调推进试点各项工作。要细化试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并争取纳入相关职能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十三)加快试点进度。要加快推进试点各项工作,尽快选定一批教育培训对象,结合阳光工程等培训项目开展农业系统培训。按照认定标准,加快认定新型职业农民,落实相应的扶持政策,逐步发展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十四)加强总结宣传。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好的典型,营造新型职业农民成长的良好环境,加快形成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各具特色、稳步推进的良好格局。

2.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农业合作化前 的农民个体经济有何不同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农业合作化前的农民个体经济的区别如下:

1、包括范围不同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包括20款,即电力建设基金收入、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收入、养路费收入、车辆购置附加费收入、铁路建设基金收入、公路建设基金收入、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收入、邮电附加费基金收入、港口建设费收入。

而农民个体经济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2、计算方法不同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计算公式为:

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

而农民个体经济计算公式表示为: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率= (报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

3、性质范围不同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般指工业企业,生产的全部数量金额,包括未销售、尚未形成收入的库存;

而农民个体经济为主营业务收入、和营业收入、还有其他业务收入的总和,有的流通企业总收入核算的是差价收入、即毛利。

4、核算基础单位不同

核算基础不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以产业活动单位为基本核算单位,而农民个体经济是以独立核算单位作为基本核算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小农经济

网络-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3. 农民组织化的定义

组织作为一种社会集合体,为了满足自身运作的要求,必须有共同的目标、共同的行为准则。组织是人类社会整合度较高的一类群体。农民组织化中的组织主要是指经济组织,是一种集功能性团体和制度安排于一体的静态实体与动态实体活动过程统一的经济组织。
农民组织化是组织主体依据一定的原则,采取不同方式将具有生产经营规模狭小、经营分散、经济实力较弱、科技水平滞后等传统职业特征的农民转变为有组织进入市场与社会,并且能够获得与其他阶层同等待遇的现代农民的过程。农民组织化的内涵有四个方面。
首先,农民组织化是传统农民转变为现代农民的过程。传统农民具有生产经营规模狭小、经营分散、经济实力较弱、科技水平滞后等职业特征,这些特征的形成是与一个国家社会生产方式所处的阶段密切相关的。在现代化进程中,农民受生产经营环境、技术、政策和管理理念等因素的影响逐渐走向生产机械化、科学化和社会化的道路,同时,农民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也有争取与其他阶层同等的权益的要求。农民组织化就是农民由传统走向现代的逐步高级化的过程。
其次,农民组织化是一定的组织主体从事农业生产与经营活动的状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农民组织化程度较高,即农民进入市场是依托一定的组织的,而这种组织又能够增加其成员的收益,农民组织化程度已经成为西方国家农村现代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而在我国,农民从事生产与经营呈现出分散化、低效率的特征;现代农业科技成果并未大面积地用于农产品分级、包装、仓储、加工、运输和销售;电力在农业和农村并未得到广泛的应用;现代农田水利工程、公路网络并未充分发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和区域化、社会化水平较低。在我国,这种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的现实严重影响了农民收入的持续性增加。将农民组织起来,使之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已经成为提高农民比较收益、增强农业竞争力和全面实现农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再次,农民组织化是在一定原则指导下而进行的组织创新。提高农民组织化生产与经营的主体遵循的原则有所差异。企业以追逐盈利最大化为组织原则,采取不同形式的联合方式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关系。在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龙头企业起到了连接大市场与农民的作用,但是总体而言,尚未与农民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未能向农民提供及时、廉价、有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特别是很难成为能够开拓国际市场的跨国公司,牵动力还不强。这与企业以盈利最大化为目的的价值趋向不无关系。
而政府是以提供公共产品为原则与农民进行合作的,政府构建对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防范机制来强化“合同意识”,减少违约现象,有效降低农村市场的交易费用,从而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政府的这种防范机制的构建措施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提供纯粹的公共服务产品,包括动植物检疫、基础科研、气象预报、信息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二是制定市场准入制度规则;三是支持准公共服务主体为农民提供良好的服务;四是合理调控市场主体的服务行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坚持合作社原则,通过成员之间的互助合作,为成员提供各类产销和技术服务,维护农民社员的利益,增加农民社员的收入。各级政府经济技术部门,是组织农民进入更大市场的重要力量。但是,目前政府所属农业企业的创新能力较弱。创新产品产值占企业总产值的比重仅为20 9%(王凯伦,1997)。农业技术服务部门、农业银行、农业教育部门由于来自自身运行机制和外部环境 的压力较大,所以,尽管政府经济技术部门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引导农民拓展更大的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领域仍有“政府失灵”现象的发生。特别是行业分割、贸工农脱节、产加销分离的农业管理体制不适应结构调整、组织化发展农业和农业国际化的需要。这种体制的弊端主要是:职能、资金、项目分散,形不成组织合力;决策随意性大,法制化、规范化程度低。
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表现出来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涉农主体的相互依存度都呈现出递增趋势。农民在开放的环境中预期收益的取得大多数是通过构建自组织创新网络来实现的。比较典型的农民自组织创新网络又多出现在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因为那里密集的社会网络、开放的劳动力市场、比较激烈的竞争、不确定的高收益的诱惑弘扬了不断试验探索和开拓进取的创业精神。于是各合作组织之间展开了激烈的竞争,与此同时,又通过交流与合作学习了发展自组织的技能,整个农业与其他产业构成了一种能够带来高收益的“团队”结构。实践中这种合作组织不仅提高了农民在市场活动中的谈判地位、保护了自己的利益,同时也成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大生产的一种组织形式。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时,与政府、企业、市场这些外在组织主体不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组织原则、管理等方面都具有明显的内在性,所以,由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带领农民闯市场具有比其他主体更为明显的组织意义。通过不同市场主体的努力形成农民组织多元化发展的局面。
农民主要借助于以上组织改变了单一化进入市场的格局,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民组织化是农业经济组织创新。
最后,农民组织化是农民争取与其他阶层同等待遇的一场经济社会革命。农民在市场上面临的激烈竞争传导到农业经营策略选择的结果是农民愿意为获得更高收益而提高组织化程度。特别是当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成本在农业总成本中所占比重较高或者农产品销售渠道不畅,总体效益低下时,农民将更加急切地表现出参与合作组织创新网络的偏好。通过与具有互补性、潜在高收益性的市场主体合作,加快农业科技成果应用和农业商品化速度,抓住市场机会而避免被国内外激烈的农业竞争所淘汰。
基于国民经济发展和消费需求考虑的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为农民获取非传统农业收益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但是单个农民在非农化过程中遇到的被歧视、被剥夺问题难以有效解决,其应得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农民组织化不仅有利于农民增加农业收入,也有利于农民在非农产业中增加收益,同时,也有利于农民争得与其他阶层同等的待遇。

4. 什么是农民非农化

农民非农化也不单单是引发一场农民就业革命,而是推动了并必将继续推动我国整专个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属和巨大变迁。农民非农化问题不单单是农民就业问题,它与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和国际化进程紧密相连并将贯穿于这一进程的始终。

中国农民非农化问题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又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同时,它也既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又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

(4)农民职责化扩展阅读:

农民非农化首先引发农业内部的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与优化,进而带动农业内部就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农民的就地非农化转移,优化了农民的收入结构,提高了工资收入的比重,促进了农民的兼业生产和持续的增产增收。

农民的跨地区转移推动了城市经济中产业的分化和重组,推动了城市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如生产服务业的兴起和比重增加),进而推动了城市就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5. 农民的责任是什么

农民的责任是更重土地,提供好的粮食和蔬菜。
农民的责任是遵守法律,做一个合法公民。
农民的责任是家庭繁衍,维系家族的繁衍生存。

6. 农民职业化是什么意思

农民职业化是指“农民”由一种身份象征向职业标识的转化,它不同于农民非农专化和农民市民属化。职业化的农民将专职从事农业生产,其来源不再受行业限制,既可源自传统农民,也可源自非农产业中有志于从事农业的人。农民职业化的实质,是传统农民的终结和职业农民的生成。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必然产生大量剩余劳动力。这些剩余劳动力的大部分将逐渐离开土地和农业,转变为工人和城市非农劳动者,其余的小部分则转化为新型职业农民。这样的职业农民将保持较低的数量规模,并逐步脱离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状态下的生产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转而构建现代化、产业化、商品化的生产方式和城市化、时代化的生活方式。

7. 农民的定义是什么

解释1:
占有或部分占有生产资料,靠从事农业劳动为生的人。是在原始社会瓦解的基础上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而出现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农民的经济性质不同。在奴隶社会,有自耕农和隶农。前者是以小块土地所有制为基础,从事个体劳动的自由农民;后者是向大土地所有者租种小块土地、地位介于自由农民和奴隶之间的佃耕者。在封建社会,除了自耕农以外,中国大量存在的是租种地主土地的佃农。随着封建社会的瓦解和资本主义的发展,农民的分化加剧,形成了雇农、贫农、中农和富农等阶层。通常所说的农民是指生产资料的私有者和劳动者,即贫农和中农。
清朝及其以前直至国民政府迁台以前,其时由于工业经济的落后,农民为中国社会劳动力人口主要力量,主要依靠自然经济生活,多为佃农、自耕农(包括以农业种植、养殖为主的土地主);这期间除了随着一部分迁入城镇进行工商业经营或成为产业工人以外,绝大多数受当时国家工业发展水平的制约滞留在原有出生地,而没有土地的农村居民很多依靠给土地主打工生活,根据工期的长短这些人多被称为“长工”和“短工”,长工和短工应该属于职业,长工指常年被雇佣,短工则属于季节雇佣工。
解释2:
农民(农户),对应的英语词语有peasantry比较合适,中文多指农村以种植业、畜牧养殖业为生社会人群集合,也可以泛指农村劳动力(人力资源);farmer一般作“农场工人”(包括农场主),属于一种职业;peasant指贫苦农民。农户指中国农村地区以农业、林业、渔业或畜牧业(自然经济)为主的家庭。中文的“农民”在中国各个时期,伴随经济的发展水平,人们对其理解不完全相同。

8. 欲"农民化",必先"化农民"什么意思

就是说要想跟农民

打成一片

你就必须找融化他们

然后才能做到你想要的

9. 农民兼业化的定义

身兼农民和工人等多种职业
现在的农民为了改善生活,大都不只种田,还要外出务工,或者在当地找点其它工作,所以兼业化是农民同胞发展的一个重大趋势

10. 农民的劳动职责是什么

农民的职责是劳动,空闲时候就出来打工。

热点内容
影视转载限制分钟 发布:2024-08-19 09:13:14 浏览:319
韩国电影伤口上纹身找心里辅导 发布:2024-08-19 09:07:27 浏览:156
韩国电影集合3小时 发布:2024-08-19 08:36:11 浏览:783
有母乳场景的电影 发布:2024-08-19 08:32:55 浏览:451
我准备再看一场电影英语 发布:2024-08-19 08:14:08 浏览:996
奥迪a8电影叫什么三个女救人 发布:2024-08-19 07:56:14 浏览:513
邱淑芬风月片全部 发布:2024-08-19 07:53:22 浏览:341
善良妈妈的朋友李采潭 发布:2024-08-19 07:33:09 浏览:760
哪里还可以看查理九世 发布:2024-08-19 07:29:07 浏览:143
看电影需要多少帧数 发布:2024-08-19 07:23:14 浏览: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