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办的职责
A. 老龄办属于什么部门管理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1999年10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在北京成立,办公室设在民政部,日常工作由中国老龄协会承担。是独立的部门,办公室设在民政部,但不属于民政部管辖。
职能
1、办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2、研究提出全国老龄工作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拟订实施办法;
3、督促、检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在有关部门和各地的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
4、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5、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承办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1)老龄办的职责扩展阅读
内设机构
1、综合部
协助老龄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组织综合性材料起草工作;承担重要会议组织工作;负责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承担全国老龄办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文电、机要、值班、档案、信访、信息、统计、安全保密等工作;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复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政策研究部
负责老龄工作综合性政策调查研究;研究老龄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推动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实施;研究起草有关老年法律、法规等重大政策文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3、事业发展部
承担为老服务体系建设和老龄产业发展的调查研究;协同有关部门研究为老服务和老龄产业规划、政策建议及相关规范;协调有关部门研究为老服务和老龄产业发展及其市场监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为老服务活动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4、宣传部
组织开展老龄工作理论研究;负责有关老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敬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引导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组织开展老年教育、文化、体育活动;指导有关涉老团体和基层老年人协会工作;指导和管理直属单位新闻出版工作;承担全国老龄办新闻办
5、国际部
开展国外养老保障制度和政策法规的研究;开展老龄工作对外宣传;参与联合国及国际组织的会议和活动;组织实施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全国老龄办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职能。
6、人事部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承担老龄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网络-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B. 老龄委的职责
协调和推动有来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自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县(市)区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老龄工作;推动和指导老年福利设施及老年产业的发展,组织协调有关老龄事务的对外交流和有关重大活动。
C. 国家老龄委是什么级别
国家老龄委是副国家级。国家老龄委主任一般由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兼任专。
国家老龄委也属就是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是国务院主管全国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1999年10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成立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保留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
(3)老龄办的职责扩展阅读;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及重大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2、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
3、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
4、指导、督促和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老龄工作。
5、组织、协调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有关老龄事务在国内的重大活动
D.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
1、办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2、研究提出全国老龄工作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拟订实施办法;
3、督促、检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在有关部门和各地的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
4、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5、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承办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 老龄办是什么
一般是指各地方老龄办(委)及中国老年服务网网络。
具体说是老龄办或老龄委,全称为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一个地方、部门、组织、单位为了领导、管理、推动老年人群的全面工作的。
F. 老龄办是属于什么单位国家的事业单位吗待遇如何,有没有希望转正呢
老龄委下设来的办公室。应自该在当地老干部局,多数的是事业单位。但各地也不完全一致。要检验是不是国家正式事业单位,就看入职时是否参加国考了。待遇上一般就和行政单位差不多,但是工作肯定比较清闲。如果你不是参加人社局组织的正式国考进去的,或者招聘的话,一般要变为正式事业编,是必须参加考录的。
G. 山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成员职责
一、省委办公厅
了解掌握老龄工作情况,及时反馈有关工作信息,为省委领导决策老龄工作当好参谋;协调安排省委领导研究解决老龄工作重大问题和参与重大老年活动。
二、省委组织部
贯彻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和完善干部离退休制度;负责全省老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督促检查离退休干部各项待遇的落实;组织引导老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省委老干部局
检查督促协调有关部门按规定落实离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负责离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组织离休干部开展健康科学的文体活动;组织引导离休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
四、省政府办公厅
了解掌握老龄工作情况,及时反馈有关工作信息,为省政府领导决策老龄工作当好参谋;协调老龄工作的重大事项,安排省政府研究解决老龄工作的会议和重大活动。
五、省民政厅
负责老年人社会福利工作,制定老年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老年福利设施标准和服务规范,对各类老年福利机构进行宏观管理、行业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管理,拟定安置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老复员军人等重点老龄优抚对象优抚政策的制定和落实;研究制定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农村敬老院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和完善救助老年人制度,组织开展助老帮困活动;将为老年人提供寄养、医疗保健和生活照料服务项目列入社区服务规划,优先发展。
六、省人事厅
负责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办法,指导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参与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老年人才资源开发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拟定具体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拟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管理和支付政策并组织实施;检查、监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确保基金安全;拟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发展规划并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拟定老龄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和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八、省委宣传部
组织宣传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掌握、引导各新闻单位宣传老龄工作的舆论导向;将敬老爱老和保护老年人权益纳入普法教育宣传规划,列入创建文明单位、评选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的条件和内容;加强对老年人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宣传老年人和老龄工作的先进典型。
九、省委省直机关工委
督促指导省直各单位加强离退休干部职工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参与指导省直机关开展尊老敬老活动和省直离退休干部职工“两个文明”建设。
十、省总工会
参与有关老年职工政策的研究制定;了解离退休职工的生活情况和要求,积极向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离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各种助老服务活动,教育在职职工切实履行家庭赡养义务;加强离退休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协助有关部门推动离退休职工的社会化管理工作;组织离退休职工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
十一、团省委
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和老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青少年树立敬老养老意识,履行赡养老人义务;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助老服务活动;组织老红军、老干部、老英雄、老劳模对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十二、省妇联
参与有关老年妇女权益政策的研究制定,依法维护老年妇女的合法权益;组织妇女开展尊老敬老教育和各种助老服务活动,教育妇女切实履行赡养老人义务;加强老年妇女的思想政治工作,丰富老年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组织老年妇女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
十三、大众报业集团(大众日报社)
组织指导所属报刊积极宣传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和老年法律法规,及时报道全省老龄工作和老年活动的重要信息,大力宣传尊老敬老和“老有所为”的先进典型,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事例予以曝光,运用新闻舆论的力量促进老龄事业的发展。
十四、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指导和组织起草、修改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支持和参与老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对实施老年法律法规情况和老年工作实施监督。
十五、省高级人民法院
组织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开展老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涉老案件审判中,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提起诉讼有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帮助和照顾;结合涉老审判工作,主动为老龄工作提出司法建议。
十六、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把老龄事业发展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老龄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参与老龄工作宏观政策研究制定工作,组织协调检查全省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落实;按规定程序安排养老设施基本建设和利用外资;参与研究全省人口老龄化问题。
十七、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参与研究拟定老龄事业发展的有关法规、政策,从政策上支持和引导老龄事业向产业化发展;加强有关企业发展的信息交流,引导企业生产老年人需要的产品,提供有关服务,并帮助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实际困难,提高其经济和社会效益。
十八、省教育厅
将老年教育纳入全民教育计划,加强老年大学(老年学校)等各类老年教育机构的教学业务指导;将敬老爱老教育列入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计划和行为规范守则,提高学生尊老爱老观念;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助老活动;组织引导教育系统老知识分子、老教育工作者开展教育研讨咨询、文化交流等活动。
十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配合有关部门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少数民族的老龄工作;调查了解少数民族中老年人的生活、学习、健康等情况,研究提出有关维护少数民族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对策建议;组织开展适合少数民族老年人特点的活动。
二十、省公安厅
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及时预防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对老年人进行自防自护教育,提高老年人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热情为老年人提供治安、户籍、交通等服务,为老年人排忧解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组织调处涉老纠纷,维护老年人的权益,促进家庭和社会稳定。
二十一、省司法厅
组织指导开展涉及老年人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敬老意识和法制观念;协调做好老年人的法制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老年人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和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依法调处各种涉老纠纷,为老年人排忧解难;指导律师事务所依法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指导各级司法公证机构做好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公证工作。
二十二、省财政厅
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老龄工作的政策、法规;根据老龄工作发展的需要和省财力的可能,有计划地增加对老龄事业的资金投入,为老龄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加强对老龄工作各项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二十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将老年福利和服务设施的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指导、监督在居住小区、市政工程及公共场所设计、建设中,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方便老年人使用的设施,并严格检查验收;会同省民政厅贯彻实施《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CJ22--1999);组织指导城市供水、燃气、公共客运交通、市政设施、园林、房管等部门,认真执行优待老年人规定,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优质、方便的服务。
二十四、省农业厅
参与研究制定农村老龄工作政策法规;负责减免农村老年人社会经济和劳务负担政策的贯彻落实;指导农村老年人搞好生产经营,提高自养能力。
二十五、省文化厅
负责全省老龄文化工作,研究拟定老年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老年文化活动,创作老年文艺作品,丰富、活跃老年人的文化生活;组织指导各种文化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
二十六、省卫生厅
负责全省老年卫生保健工作,研究拟定老年医疗保健政策法规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老年医疗保健服务设施、网络建设;组织指导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做好老年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工作,为老年病人提供优质、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组织开展老年健康教育,普及老年保健知识,提高老年人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社区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建立健全适应老年人需要的医疗康复、疾病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设施和网点;加强老年医学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提高老年病的预防、治疗、科研水平;积极发挥老年医务工作者的作用。
二十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老龄人口问题研究;将老龄人口问题纳入人口问题综合治理计划;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老龄人口知识教育。
二十八、省外办
推动我省老龄事业国际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国际老龄事务,了解国外老龄事业发展有益经验和做法,展示我省社会发展和老龄工作成就,促进我省老龄事业发展。
二十九、省国税局
参与研究制定全省有关老龄工作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各项税收政策。
三十、省地方税务局
参与研究制定全省有关老龄工作的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各项税收政策。
三十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协调指导各级广播电视机构宣传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指示,宣传反映老年人的生活特别是他们开展的各种健康文体活动,宣传社会上敬老爱老的典型,对贯彻执行老年法律法规政策情况进行舆论监督;指导地级市以上广播电视机构办好老年节目、栏目。
三十二、省体育局
研究拟定全省老年人体育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宣传和普及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知识和方法;指导和推动老年人体育组织开展健身活动;加强对老年人科学健身的指导,创编并推广优秀的老年人健身项目;组织开展老年人体质测试工作;加强对老年人健身组织的管理。
三十三、省统计局
负责组织协调老龄人口统计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老龄人口数量、结构和特征的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指导有关部门和机构开展老龄人口统计工作;为研究、制定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统计信息;向社会发布老龄人口统计信息;参与老龄问题的科学研究。
三十四、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参与制定、贯彻落实发展老龄产业的优惠政策;监督检查工商企业提高老年产品和服务质量;指导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为老年人兴办经济实体开展政策、技术咨询和优先优惠服务;监督检查工商企业执行有关优待老年人规定的情况。
三十五、省新闻出版局
组织全省出版单位制定老龄出版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老龄报刊、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和发行工作。
三十六、省旅游局
将老年旅游纳入全省旅游业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指导旅游机构整合旅游资源,开发老年旅游市场,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旅游消费项目;制定服务标准和优待政策,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和加强老年旅游服务业的发展与管理。
三十七、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将拟定老龄工作政策法规列入省政府立法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有关部门做好老年政策法规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行政法规咨询和执法解释工作。
三十八、省军区政治部
指导所属部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老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协调驻鲁部队参加省组织的老龄活动。
三十九、省社会科学院
加强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和对策研究,为老龄工作提供理论依据。
H. 全国管理老龄事务的相关机构及其职责
不是有老龄委和老干部局吗
I. 老干部局与老龄委的职责有什么区别
所谓的职能,从来字面上讲,就是职自务能力。就是做职务行为的资格。通俗讲,就是说哪些事你可以管,可以做。职责,从字面上讲,就是职务责任。是从事职务行为应该承担的责任。也就是说,哪些事是你必须做的,不做就要受到处罚的。通常来讲,对于行政机关和社会公共事业管理部门,职能也就是职责。因为有权力必有义务,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
J. 如何做好老龄工作
(一)加强调研,建立健全新余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指导思想:以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立足市情实际,加快体制创新,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的作用,以居家养老为主体,以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辅助,以政府兴办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全面提高我市养老事业发展水平。达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总体要求,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为重点,
1、加快公办养老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新余市社会福利中心,扩建县(区)福利院、乡镇敬老院,在满足“三无”和“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的前提下,积极为社区老人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目前省还有优惠政策。我们要引导,公办最大的特点是国有资产不会流失,以前的星光计划等,现在看不到什么了。
2、加快国有养老福利机构的改革。引导福利院、敬老院从单纯为“三无”和“五保”对象服务向社会公众服务的转变,从服务项目上从单纯生活供养向供养、教育、医疗、康复等服务一体化转变,发挥国有养老机构的示范作用;国有养老机构在经营上实行市场化运做,积极探索合资、合作、参股等多种经营形式;在用人、分配方式上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竞聘上岗。
将来是民政一项创收点。
3、以各项优惠政策,积极鼓励社会各届兴办民办养老福利机构。第四医院开办的银河园老年福利中心因大力推广。
4、大力培育老年人服务中介组织。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建立老年服务中介机构,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逐步建立与全市各主要养老机构相联系的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多渠道、多形式地收集养老服务信息,为老年人服务市场的发展搭建社会平台。
5、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以老年服务中介组织和社区志愿者队伍相结合、长期性与临时性相结合、上门服务与社区参与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通过居民建立“小型家庭养老院”、创办社区日托服务中心(所、站)等形式,使老人就地得到照料和服务。政府提供必要的资金为老人购买服务,对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支持社区建立“义工银行”,鼓励行动方便的中老年人“服务今天,享受明天”,积极参与为老服务。马洪华老板
6、妥善用好80岁老人的高龄补贴。
7、广泛开展老年医疗保健服务。支持兴办老年护理、医疗保健、临终关怀性质的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开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服务,对开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服务的机构给予政策扶持。在市、县(区)人民医院医院等其他有条件的医院要开设老年病房、临终关怀病房。
让西阳红真正成为人生最美好的温馨。
8、探讨多种养老途径。如:以房养老,美国老太。
鼓励子女与老人住在一起,房价优惠
9、对政府相关职能的考评:养老一个系统工程,涉及许多部门,我们怎么样去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