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勤岗位职责
A. 派出所工勤岗位职责
如果有,考公务员会体检不过关,那自然不可以去派出所上班了,如果是去派出所当协警,那有点可能,这要看当地的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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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工勤是干什么的
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指的是人事局统一组织考试招录在事业单位各岗位上的技术工或者辅助工,统称为工勤人员,他们不是聘用制工人,也不是雇佣工。工勤人员是工人身份的人员,以工人身份进入单位,而不是以干部身份进入单位。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主要服务于事业单位,可以通过竞争上岗获取干部身份。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这一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工勤技能岗位主要工作职责是:
1、工勤技能一、二级(技师)岗位的主要职责:
掌握和推广本工种的先进工艺、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解决本工种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中的工艺难题;
进行技术革新,积极参与新产品、新材料的开发、试制和新设备的使用;
负责指导本工种的技术操作培训、技艺传授、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等;
完成本职工作的各项任务。
2、工勤技能三级(高级工)岗位的主要职责:
掌握本工种(岗位)有关设备的操作程序,并能熟练操作;
积极参加改革生产(工作)工艺、操作方法,进行技术革新;
完成本职工作的各项任务。
3、工勤技能四级(中级工)、五级(初级工)岗位的主要职责:
熟悉本工种(岗位)有关设备的操作程序,并能熟练操作;
熟悉本工种(岗位)的相关业务知识,积极参与技术革新工作;
完成本职工作的各项任务。
C. 工勤编制的岗位
工勤岗位,又称工勤技能岗位。是指在岗位设置中的从事简单体力工作或一般技术工种的岗位。在这种岗位上的工作人员为工人编制。比如技术工人、水电工、司机、通讯员、打字员等。
1.工勤技能一级。除从事电子、设备维修工种可设工勤技能一级外,其余工种不设置工勤技能一级岗位。
2.工勤技能二级。除从事简单体力工作外的各工种均可设工勤技能二级岗位。
3.工勤技能三级。除从事简单体力工作外的各工种均可设工勤技能三级岗位。
4.工勤技能四级。除从事简单体力工作外的各工种均可设工勤技能四级岗位。
5.工勤技能五级。各工种均可设工勤技能五级岗位。
6.普通工。普通工仅限现有职工,以后不得新增岗位,应通过自然减员达到取消普通工岗位的目的。 1.从事电子、设备维修工种并取得高级技师证书的可受聘为工勤技能一级岗位。
2.取得技师证书的可受聘为工勤技能二级岗位。
3. 取得高级工证书的可受聘为工勤技能三级岗位。
4. 取得中级工证书的可受聘为工勤技能四级岗位。
5. 取得初级工证书的可受聘为工勤技能五级岗位。
6. 未取得证书的工人只能受聘为普通工。 1.一级岗位职责
(1)解决本工种(岗位)高难度的技术问题和工作难题;
(2)负责大型或高精尖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和保养方面的工作;
(3)指导、带领技术工和技师进行技术攻关和技术革新;
(4)参与所在部门的管理工作并提出合理的改进意见;
(5)传授技艺或绝招,培养和指导技术工和技师;
(6)完成本岗位的各项工作任务。
2.二级岗位职责
(1)解决本工种(岗位)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和工作难题;
(2)组织完成较大型项目和技术操作的现场实施;
(3)改革生产(工作)工艺、操作方法,组织并参加技术革新;
(4)承担技术工的技术培训工作;
(5)传授技艺和经验;
(6)完成本岗位的各项工作任务。
3. 三级岗位职责
(1)解决本工种(岗位)重要的技术问题;
(2)熟悉本工种(岗位)有关设备的操作程序,并能熟练地进行操作;
(3)参加改革生产(工作)工艺和操作方法,积极参加技术革新;
(4)承担中、初级工的技术培训工作;
(5)完成本岗位的各项工作任务。
4.四、五级岗位职责
(1)熟悉本工种(岗位)有关设备的操作程序,并能熟练操作;
(2)积极参加改革生产(工作)工艺和操作方法;
(3)完成本岗位的各项工作任务。
5.普通工的岗位职责
完成本岗位的各项工作任务。
事业单位非公务员的其他正式工作人员。
D. 工勤岗位是什么意思
工勤岗位,又称工勤技能岗位。是指在岗位设置中的从事简单体力工作或一般技术工种的岗位。比如技术工人、水电工、司机、通讯员、打字员等。
岗位部分设置举例:
1、工勤技能一级。除从事电子、设备维修工种可设工勤技能一级外,其余工种不设置工勤技能一级岗位。
2、工勤技能二级。除从事简单体力工作外的各工种均可设工勤技能二级岗位。
(4)工勤岗位职责扩展阅读:
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划分: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人事部公布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规定,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实施意见还规定,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
实施意见强调,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政策措施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
实施意见同时对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做出规定: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E. 事业单位岗位类别中的工勤是什么意思
事业单位的岗位类别分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
管理人员一般是指行政管理人员(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一般是指从事某种专业技术的人员(属于技术干部),工勤人员一般指工人。
工人分为: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两种。
“专技”指的是专业技术人员,而不是技术工人。
F. 事业单位的工勤技能岗位具体是做什么的谢谢
国家人事部规定,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这一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一、工勤技能岗位主要工作职责:
1、工勤技能一、二级(技师)岗位的主要职责:
①掌握和推广本工种的先进工艺、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解决本工种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中的工艺难题;
② 进行技术革新,积极参与新产品、新材料的开发、试制和新设备的使用;
③负责指导本工种的技术操作培训、技艺传授、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等;
④完成本职工作的各项任务。
2、工勤技能三级(高级工)岗位的主要职责:
①掌握本工种(岗位)有关设备的操作程序,并能熟练操作;
②积极参加改革生产(工作)工艺、操作方法,进行技术革新;
③完成本职工作的各项任务。
3、工勤技能四级(中级工)、五级(初级工)岗位的主要职责:
①熟悉本工种(岗位)有关设备的操作程序,并能熟练操作;
②熟悉本工种(岗位)的相关业务知识,积极参与技术革新工作;
③完成本职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等级划分: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人事部公布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规定,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实施意见还规定,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实施意见强调,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
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政策措施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 实施意见同时对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做出规定: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G. 内勤、工勤岗位职责做不好给公司带来什么后果
内勤的工作主要是为领导服务 ,你的成绩由领导在外表现,你干不好,领导丢脸
如果只是岗位职责做不好,只会让员工工作时偏离公司的方向 。
H. “工勤岗位”是指什么性质的工作
按照规定,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这一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这一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这一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试行办法同时规定,为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同时公布的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则明确规定了不同性质的事业单位,三种岗位人员所占的比例:
——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I. 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有什么区别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工勤技能岗位。
——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岗位设置上,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这一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管理岗位,从办事员到部级正职,共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存在高中初三个职称,三种岗位人员所占的比例,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
任务的工作岗位。所以走管理岗是不能评职称的,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共8级、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
——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专业技术岗位的高中初所占比例的确是有规定的,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省一级事业单位是343、提高工作效率。管理岗位是走职员级别。
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规定,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为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同时公布的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则明确规定了不同性质的事业单位、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这一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
按照规定、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不存在职称的问题,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专业技术岗位,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
——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设置,县里面肯定中高级比例要低一些。
试行办法同时规定,这一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岗位设置分三类
J. 什么是工商工勤人员职责
公务员法明确界定了公务员的范围。如果一个工作人员同时符合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个标准,就属于公务员的范围。此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根据该法的限定,公务员必须具备我国国籍,外籍人士无缘公务员职位。 按不同的标准可对公务员作不同的分类。 (一)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这是根据公务员的职务和职责不同而作的一种分类。《公务员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由此可把公务员分为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所谓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各类机关中,具有组织、管理、决策、指挥职能的公务员。具体包括: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所谓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各类机关中,不具有组织、管理、决策、指挥职能的公务员。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具体包括: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调研员、调研员、副巡视员、巡视员。综合管理类以外的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公务员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区分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其意义和价值在于明确领导职责,使担负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能认识到自己在工作中所处的地位和应负的主要责任。另外,还有利于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因为设置了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后,可以解决目前厅局级以下各级各类机关中一部分工作责任较大、专业性较强职位的设置问题,有利于减少领导职数,解决部分工作时间较长,并具有一定特长的公务员因领导职数的限制而不能在职务上晋升的问题。 (二)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和其他类公务员 这是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所作的一种分类。《公务员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据此可将我国的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和其他类公务员。 所谓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是指在机关中履行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以及内部管理职责的公务员。 所谓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是指在机关中承担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如公安机关中的法医,海关的商品归类、原产地管理专家等。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位具有纯技术性的特点,他们在自己的专业岗位上,只对专业技术业务本身负责,并不直接参与管理,不具备决策权和执法权;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的替代性低,专业技术知识水平的高低是此类公务员任职的主要根据,专业技术类职位与其他职位的替代性不强,应尽量避免跨类别的人员流动;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提供的技术结论具有技术权威性,不受机关领导的干预,也不因领导意志的改变而受影响。 所谓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指在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履行社会管理与市场监管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基层单位的公务员。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主要履行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不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只有对法律的执行权,而无解释权,出现纠纷时也不具备裁定权。 所谓其他类公务员是指国家根据实际需要在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以外单独设立的特殊职务类别的公务员。 区分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和其他类公务员的意义在于从实际管理需要出发,改变单一的职务设置,通过设立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执行的准确性,为公务员提供多样化的职业发展阶梯,吸引和稳定机关不可缺少的专业技术人才,通过设立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建立一线行政执法公务员的基本素质标准和长效约束机制,激励一线公务员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促进依法行政。 (三)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和考任制的公务员 这是根据公务员产生的方式不同而作的划分。 所谓选任制公务员,是指根据民意选举的方式而产生的公务员。国外许多国家的政府首脑和内阁成员都是选任制的公务员。我国公务员中的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也是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产生或决定任命的,因而也是选任制公务员。 所谓委任制公务员,是指由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直接确定并委派某人担任一定职务而产生的公务员。我国公务员中的非政府组成人员主要是委任制的公务员。 所谓聘任制公务员,是指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聘用而产生的公务员。 所谓考任制的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