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安办职责
① 试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交通案件时使用的各类期限有哪些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说通俗点就是公安机关的交警部门和车管所,其职责各有不同。
主要职责: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拓展资料:
承担 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维护疏导路面交通秩序;依法纠正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办理各类机动车通行证件;
(二)负责重大国事外事活动、重要首脑外宾的交通安全保卫;
(三)负责全市地方(含外事机构、外籍人员)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
(四)负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社会各单位履行交通安全责任情况;
(五)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查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六)负责起草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监督、检查交通民警执法行为;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诉讼工作;
(七)负责开发应用智能交通科学技术,规划设置和维护管理城市道路交通标志设施;
(八)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公安部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掌握全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情况;草拟并审核领导讲话,审核局机关文件;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办重要议定事项;负责局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保密、外事、网站管理和行政事务;联系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
政治处负责本局人事、党务、纪检等工作。
(二)秩序管理处。
拟订道路交通管理政策、法规; 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指导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与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划;指导城市道路交通组织、指挥和疏堵工作;指导大型活动的交通保卫
② 交通协警工作职责
公安部《关于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规定,交通协警的职责为:
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重要情况;
接受群众求助。
交通协管员不得从事其他执法行为,不得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拓展资料:
交通协管员,就是在交通繁忙的路段或路口,协助交警人员管好交通的人员,主要负责行人及车辆的秩序。但没有处罚权,他们的存在,能更好的配合交警的工作,因为一般路口或路段只配一到两名交警,不能方方面面照顾到,他们就起到了这个作用。
③ 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履行什么职责(责任和权利是什么依据是什么)
你好
交通安全事故应该由交警负责,街道办一般就是协助。
④ 详细说说我国的对交通管理部门的机构和职责
一、办公厅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值班、政务协调、政务督查、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部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
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和部重大政策研究,组织开展行业有关宏观政策研究工作;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体制改革;负责新闻宣传和重要文件、综合性报告起草等工作。
三、法制司
负责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草案,统筹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相关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负责立法规划和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公路、水路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四、综合规划司
负责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负责拟订铁路、公路、水路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统筹衔接平衡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负责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负责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负责提出铁路、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组织编制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审查工作;负责有关环境保护、利用外资工作;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国防动员、交通战备工作。
五、财务审计司
负责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拟订工作,参与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有关政策拟订工作;负责专项资金、交通规费、预决算、政府采购、外汇、信贷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国家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
六、人事教育司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保护和卫生监督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公路、水路行业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智力引进和对外劳务合作工作;负责部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相关事务。
七、公路局
负责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拟订公路建设、维护、路政、运营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国家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负责国家重点公路工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负责起草公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
八、水运局
负责水路建设和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拟订水路工程建设、维护、运营和水路运输、航政、港政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国家重点水路工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港口、航道及设施、通航建筑物、引航管理工作;负责船舶代理、理货、港口设施保安、无船承运、船舶交易等管理工作;负责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负责起草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台运输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水路运输;负责起草港口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九、运输司
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协调与衔接工作;负责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管理;负责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城乡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负责运输线路、营运车辆、枢纽、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城市客运管理,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公共汽车、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工作;负责拟订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指导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负责跨省客运、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按规定负责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道路运输;负责起草有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有关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负责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政策、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有关安全生产体系建设,负责有关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按部规定组织协调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有关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部安全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部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科技司
负责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负责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行业科技、信息化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负责有关标准、产品质量和计量工作。
十二、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负责拟订公路、水路国际合作交流政策和相关事务,承担有关外事工作;负责组织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和协定的执行工作;负责对港澳台合作交流相关事务;统筹协调交通运输国际合作与交流有关事项。
十三、公安局
负责指导航运、海事、港口公安工作,管理交通直属公安队伍。公安局列入公安部序列,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双重领导,党政工作以交通运输部领导为主,公安业务工作以公安部领导为主。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党的工作;负责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机关党的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中国海上溢油应急中心)。与交通运输部应急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国家海上搜救、重大海上溢油部际联系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重大海上人命搜救、船舶污染事故和重要通航水域清障等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国家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有关具体工作;负责防抗海盗有关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公路、水路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负责部应急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
⑤ 农村道路安保计划材料怎么写
农村是国家最重要的粮食基地,是广大人们生活的地方,在农村,有了公路就等于有了活路奔头,有了方便和便利,但与此同时,道路的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那么,这方面的安全工作计划该怎么写呢?下面不妨来参考下范文吧~!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一):
各村(社区)、乡直各部门、驻乡各单位:
为有序开展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岳池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岳池县2014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绩效考评办法》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东板乡2014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
一、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措施。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机构,制定本单位2014年道路交通管理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及考评办法。
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非法客运查处。
1、组织辖区公安派出所交管中队、"道安办"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600起,其中,行政拘留3人。
2、制定打击非法客运工作方案,组织辖区公安派出所、"打非办"查获非法客运行为,移交县运管所处理。全年查获从事非法客运的面包车(或小车)2起(注:2辆摩托车折抵1辆面包车),并妥善处理因"打非"工作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三、"重管"工作。
1、对多次严重交通违法的车辆及驾驶人落实每半月约谈1次。
2、每周向辖区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逐车逐人通报交通违法、事故、年检、保险、记分、GPS监控等情况,由派出所负责。
3、跟踪督促1周内落实违法驾驶人的教育、处罚措施。
4、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客运市场秩序、学校周边通行秩序集中整治。
5、每学期开学前组织相关单位对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
6、禁止客运车辆在不适宜夜间山区三级以下公路通行,设警示标志。
四、基础工作。
1、2月底前将上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资料按规定归档。
2、办公室规范:"道安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办"有办公室、专职人员。配备必要的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摩托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公开栏》、《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农村道路交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农村道路交通信息采集上报制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制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广播站工作制度》上墙公开。
3、台账建立:按要求建立《村(社区)交通管理服务站信息登记簿》、村(社区)义务交通协管员信息登记簿》、交通广播站安全宣传登记簿》、机动车驾驶人安全联系登记簿》、道路基础信息登记簿》、驾驶员信息登记簿》、交通违法劝导登记簿》、《安全目标责任书》、《义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辅导员信息登记簿》、安全风险抵压金收取台账》、安全教育学习记录本》、安全例会记录簿》、道路交通矛盾纠纷化解登记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登记簿》、道路巡查登记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薄》、非法客运摸排登记簿》、非法客运查处登记簿》等台帐,要求记录详实。
4、工作开展
(1)按相关要求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相关内容录入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2)按照客运车、货运车、校车、二轮摩托车、其他车等车辆使用性质分类,逐车逐人建立5个基础工作台账,基本情况详实。
(3)督促辖区车辆年检年审,年检年审率不低于80%。
(4)对辖区驾驶员摸排登记,基本情况详实。
(5)与所属单位少签订1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6)与车主、驾驶人签订1份安全目标责任书。
(7)3月底前与涉嫌非法客运者全面签订《不从事道路非法客运承诺书》。
(8)每月摸排辖区非法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并对已摸排出的涉嫌非法客运者进行劝诫谈话1次。
(9)落实干部包车主、驾驶员、路段管理责任(见附件1)。
(10)在每个学校确定至少1名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辅导员,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辅导员每月对学生进行2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11)每月组织召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12)每月组织对村(社区)义务交通协管员、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辅导员召开1次培训会。
(13)每月召开1次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等不安定因素分析研究会。
五、宣传教育
1、3月前,在辖区张贴《岳池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客运的通告》100份以上。
2、组织开展《岳池县群众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宣传。
3、每月在场镇开展集中宣传1次。
4、每月到辖区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1次。
5、新增永久性标语6幅。
6、每月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黑板或板报1期。
7、全年在县级以上电(视)台、报纸、网络媒体宣传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2次以上。
8、每月召开辖区7座或7座以上车主及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会1次,由派出所、道安办负责落实。
9、每季度开展道路交通"五进"宣传活动1次,由派出所负责完成。
10、各行政村开通文明交通广播站,每周交通广播站播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节目2次。
六、村(社区)交通管理服务站工作。
1、制定村(社区)交通管理服务站考核标准,实行每月考核。
2、交通管理服务站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
3、督促交通管理服务站工作人员按交通管理服务站职责履职。
七、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完成2条村级公路安保设施建设。
2、按照道路交通安全"三包"责任制的要求,由联系片领导牵头,组织驻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干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辖区道路无明显隐患,对隐患一时不能整治要设立警示标志,落实专人监控。每月上报隐患排查及整治情况。
八、设点巡查。
按照安排计划(见附件2),在逢场天、节假日等重要时段,由乡领导带队,组织道安办、派出所上路巡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设点检查交通安全,管控交通安全秩序,确保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二):
为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围绕和谐、平安主题,为贯彻落实全国应急管理工作精神,加强我辖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结合我辖区实际,现将 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减少安全事故为目标,加强机构队伍和法制建设,突出执法监督,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为我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每季度召开一次防范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由办事处主任或者主任委托分管领导召集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辖区内防范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严格落实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每季度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等方面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管理和重点检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开展以《安全生产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对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其立即排除。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全年不突破区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求,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安全生产各个环节;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坚持求真务实,研究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工作措施,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推进安全发展,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一是深化完善片长负责制,各村、居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责任人、责任岗位的直接监督,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村、居安全管理的全覆盖。
二是推广实行企业安全承诺,开展企业安全诚信评价试点。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监管机制,完善对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办法,完善监管机构与企业负责人之间的沟通机制。
三是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做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落实工作。
(三)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加强应急求援和事故防范工作。
从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在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向村、居延伸,促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继续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建档、分类实行动态监控和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应急信息报告工作制度,规范信息管理、处置程序和考核机制;优化、整合现在的应急求援队伍和装备等各种应急资源;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对事故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四)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根据我处实际,要突出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针对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
深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和定点销售制度,继续开展严打非法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和反"三违"活动。
消防:继续以"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及大型集贸市场、宾馆、公众娱乐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改变传统模式,创新宣传手段,拓展宣传范围,促进安全文化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社,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文化氛围。进一步规范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加强对中小企业安全培训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抓好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各级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增强安全监管的有效性。
(六)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察执法。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以创新的精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安监队伍的综合素质,逐步形成高效务实、依法行政、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七)积极努力探索安全社区建设。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我处安全社区建设所需硬件设施和人员配置已基本到位,为了把两个国家"安全社区建设"试点做好,经过办事处领导班子协商,已经抽调出两名专门人员负责安全社区建设的全部事宜,另外我处人员通过书本、报刊、实地考察等方式,积极探索安全社区建设新模式,势必把两个试点在全国打出名声。
⑥ 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交通安全委员会职责怎么划分
1、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在国务院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国安全生产工作。
(二)研究提出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
(三)分析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必要时,协调总参谋部和武警总部调集部队参加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2、交通安全委员会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重要指示。
(二)指导、督促各区县、各系统制定道路交通事故防范措施,开展交通安全工作,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
(三)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四)开展调查研究,对本市交通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总结推广区县、系统交通安全工作先进经验。
(五)制定下达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控制指标,组织实施对区县、系统交通安全责任制目标管理的考核、评定。
(六)监督、检查区县、系统安委会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消除安全隐患。
(七)落实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通安全形势,通报交通安全情况。
(八)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督促、协调监察、安监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提高交通文明素质。
(十)对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⑦ 重点车隐患清理专项工作200字总结材料
重点车隐患清理专项工程200字总结,其实这个您可以到网上去查一下相关内容,然后把自己的。自己的信息套进去就行了。
⑧ 求:《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1年1号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 知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随着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我省机动车数量和道路里程不断增加,人员和物资流动日渐频繁,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压力日趋增大,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呈上升趋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为积极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严格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研究解决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度,检查各职能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的落实情况。结合工作需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量,充分优化监管队伍结构。逐步增加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投入,保障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隐患点段整改、交通安全宣传等所必需的资金。建立严格的督办奖惩制度,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订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规划,明确任务和目标并组织实施。根据本地城市总体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县城、县级城市建成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二、加快实施道路安全保障工程,努力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省有关规定,每年确保按规定数量完成波形护栏或防撞墙、标志标牌的安装任务。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和事故多发点段为重点,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不断完善标志标线、防撞护栏护墩等安全设施。对已通行的城市快速通道,要制订规划,分步设置中心隔离设施;对在建的城市快速通道,要将中心隔离等安全设施一并纳入建设内容;对拟建的城市快速通道,要将中心隔离等安全设施纳入规划并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和城市道路时,应进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评审,工程竣工后进行安全设施验收,公安、安监部门要参与项目评审和验收。交通运输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道路施工报备制度,落实施工作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施工作业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布设施工作业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根据道路安全隐患严重程度制订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划,实行定期排查、公告公示,安监部门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部门或单位要予以曝光。 三、强化运输企业及重点车辆管理,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控能力 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运输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按照公司化、集约化思路,引导企业实行公司化经营管理,认真做好运输企业承包经营、目标经营中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解决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对所有营运客货车辆要严格执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技术等级评定和车辆二级维护制度。认真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不得安排运营任务。加强车辆日常检验、维护、检测,确保技术状况良好。 公安部门要严把驾驶人考试关,对营运车辆注册要严格登记、严格查验,督促运输企业及基层交通安全组织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严格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管理。建立驾驶人、车辆基础档案,把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抄告相关部门和单位。 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要建立道路运输企业、客运驾驶人评优竞赛以及重点客运企业车辆驾驶人监控制度。对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成绩突出的客运企业和客运驾驶人进行表扬;对评定为不合格或在重特大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客运企业进行挂牌整治。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监管职责,落实日常监管责任人,特别要加强对旅游车辆、校车、单位接送车和租用车的管理。2011 年底前,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按规定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对不按规定使用、故意损毁卫星定位装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的值守人员,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加大执法和宣传力度,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建立健全
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制度,依托社会资源建立教育基地。以机动车
驾驶人、农民、中小学生为重点,认真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新闻媒体要坚持形式多样化、工作常态化,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公益性宣传内容,开辟交通安全政策法规、出行常识、路况信息、事故警示等服务窗口,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机关、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落实专人对本单位职工及社会车辆驾驶人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级公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超员、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行超车会车、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落实严查、严管、严纠、严处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高速公路和农村道路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公安厅、交通运输厅要认真分析我省高速公路管理现状和存
在的突出问题,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科学设置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机构,合理配置警力。在建和拟建高速公路路面监控设施建设、公安交警和交通执法机构办公用房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要按照批复的规模和资金安排与高速公路建设同步实施,确保高速公路投入使用时,相应的公安交警和交通执法安全设施配备到位。公安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以科技装备、信息通信为支撑的现代化高速公路管理模式,加快推进高速公路超速抓拍、卡口监控拦截等系统的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进
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1〕1 号)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平安畅通县市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1〕18 号) 精神,加大农村道路安全监管力度,重点整治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加快农村公路标志、标线建设,完善安全防护设施,落实管理养护责任,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加大对农村客运服务业的扶持力度,解决农村居民出行难问题。强化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县、乡、村道路交通管理,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村委会工作职责。 六、建立协同配合管理机制,形成高效工作合力 各级公安、交通运输、安监、农业(农机)、质监、监察、住房城乡建设、工商、旅游、教育、卫生、宣传、气象、保监等部门要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为平台,定期召开会议,共同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和应对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机制、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实施部门联动。各级公安、交通运输、卫生等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缓解事故处置带来的长时间交通拥堵压力。各级财政、保监、公安、卫生、农业等部门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协作配合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协调配合,增强救助基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信息报告制度,交通事故处置主体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a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强道路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力度,把任
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层层签定责任书,督促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 伤亡的,按照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 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主管部门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因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对事故负有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一年内发生3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市(州)人民政府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实行问责;对一年内发生3起一次死亡5人或1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省人民政府对市(州)人民政府实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