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督导室工作职责
㈠ 教育督导室的督导的实施
教育督来导分综合督导、专源项督导和经常性检查,由教育督导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督导机构的决定组织实施。对违反方针、政策、法规的行为,督导机构或督学有权予以制止。督导机构或督学完成督导任务后,应向被督导单位通报督导结果。督导机构或督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被督导单位如无正当理由,应当接受,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必要时督导机构可进行复查。督导机构定成督导任务后,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上级督导机构报告督导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可向社会公布。
㈡ 教育督导室的教育督导室的主要职责
(一)制抄定教育督导工作的方针、袭政策、规章;
(二)制定教育督导工作的计划和指导方案;
(三)组织实施的教育督导工作;
(四)指导下级教育督导工作;
(五)组织培训督导人员;
(六)总结推广教育督导工作经验,组织教育督导的科学研究。
㈢ 新泰市教育局督导室主要负责哪方面的工作
1、代表市复级人民政府对市级人民政府有制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估
2、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帮助和指导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
3、对教育事业发展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㈣ 教育督导室应从事哪些方面的工作
教育督导室工作职责: (一)制定教育督导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版 (二)制定教育督导工作权的计划和指导方案; (三)组织实施的教育督导工作; (四)指导下级教育督导工作; (五)组织培训督导人员; (六)总结推广教育督导工作经验,组织教育督导的科学研究。
㈤ 乌兰察布市教育局的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和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
2、对全市内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容、法规情况进行督导。
3、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4、按照督政为重,督学为主的原则,开展对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综合评估和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监测与评估。
5、对全市“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及“双高”普九进行督导。
6、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管理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和检查。
7、对教育工作中带有方向性、全局性的问题及时进行调研,写出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8、督导结果向被督导单位和市人民政府、市教育局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向社会公布。
9、承办市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授权或委托的其他教育督导工作。
10、组织市督学和督导工作人员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开展教育督导科学研究,对旗县教育督导队伍进行业务培训及指导。
11、总结教育督导工作经验,积累督导资料,建立督导档案。
㈥ 教育督导职责是什么
教育督导的职责是执行监督、指导、评估、反馈。具体如下:
1、监督职能。
监督检查贯彻版执行国家、省权、市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等情况,组织实施教育系统督导工作。
2、指导职能。
负责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指导队伍建设与培训。
3、评估职能。
依据一定的教育目标,利用相应的、现代化的教育统计和教育测量手段,对教育对象进行价值判断的过程
4、反馈功能
向教育督导委员会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负责教育行政检查、行政执法工作。
(6)教育局督导室工作职责扩展阅读:
确立正确的教育督导评估目的,一般从两个角度人手:
1、教育督导评估功能的内容,即考虑检查、鉴定、评比及指导、改进、发展两个功能的处理问题。
2、教育督导评估功能的作用领域。目前,教育诸领域的督导评估的具体目的包括四方面:为指导教育教学服务;为学生学习服务;为教育管理活动服务;为调查研究服务。
教育督导是根据本国的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和帮助,旨在加强国家对教育事业发展的全面管理,以保障教育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㈦ 教育局的监察室和督导室有什么不同
简单的说就是工作重点不同:教育局的监察室工作重点是法规纪律,督导室工作回重点是教育管理和教学答业务。
教育局的监察室和督导室都是对教育系统进行监督指导,但是各有侧重:
监察室负责局机关考勤考核工作,研究拟定贯彻执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行政监察规定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软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县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职工的纪律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负责全县教育部门贯彻执行国家行政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政策的监督检查,对干部选拔任用、基础建设、经费开支、案件查处等重要决策事项进行监督等。
而督导室主要负责对下级(乡镇)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乡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㈧ 太谷教育局督导室的职责是什么学校在使用政策时才临时修改政策可以吗
1.为加强教育督导,《教育督导暂行规定》1991年4月26日国家教育委员会第15号令发布 ,省、专市县各级政属府纷纷成立教育督导室,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国家教育委员会设置教育督导机构,负责教育督导的具体工作。地方县以上均设教育督导机构。地方县以上教育督导的组织形式及其机构的职责,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地方县经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教育事业的规模及其他实际情况,确定教育督导机构的编制。
2.当然不可以政策规定不是那个学校或下级单位说改就改的 它本身就一项严肃的东西 如果你觉得学校在执行这些规定的时候处理不当,可以向更高级的教育监督部门举报。
㈨ 慈溪市教育督导科工作职责
教育督导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
(二)贯内彻实施教育法律、法容规、规章和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履行教育职责、加强教育领导和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对办学效益等进行评估;
(五)对教育工作中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