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治安高危人员
A. "治安高危人员"是个什么定义
摘要:为确保大运会安全,深圳警方开展"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专。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介绍属,100天里共有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被清出深圳。他表示,这几类人员是指在深圳对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有现实或潜在危害的人群,包括群众举报有现实危险者、涉嫌吸毒者、涉嫌卖淫失足妇女、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员等。
B. 什么是治安高危人员
治安高危人员是指劳改、劳教释放人员、重点人口、监管对象等人群。
C. 你好,我被列为高危人员,怎么办
列入了重点人就会受到“重点保护”,而这种保护还一般不好撤销。专
只要你自已注属意,对于人家防犯的事不作、话不说就没事的,只要不被抓住把柄就没事。
还有手机、电话、网络的IP都有可以被监控了,更要小心才好。
D. 深圳赶走8万高危人员是真的吗
这些官员怎么不直接把人家杀了?跟希特勒学学吧,把那些你们所谓的高危人员版全部处决权,残疾人、老人、精神病人、瘦弱或肥胖的等等等等,划个地盘,人工圈养优秀人种,看看咱多和谐,中国人多优秀,全都是精英啊。zhong guo zheng fu jian jiu shi la ji。
E. 身份证被列为高危人员,怎么去除。去派出所问说很难办。又有说去不掉的。到底该怎么弄。求大神指点
跟一辈子的
邻居十几年了
去到哪里查到哪里
F. 深圳2011年的“治安高危人员”案件 运用宪法的相关理论对这个事件进行评价
近日,深圳市警方通报,为确保今年8月召开的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安全,1月1日至4月10日,该市开展了“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总计有八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被清理出深圳。
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申少保指出,深圳警方排查清理“治安高危人员”是深圳举办世界大运会的一项重要安保措施。目前,深圳户籍人口及办理居住证的人口总计超过1400万,实际居住人口可能已超过1500万,“治安高危人员”是人口管理的最大难题。
申少保解释称,所谓“治安高危人员”是指无正当理由长期滞留深圳、行踪可疑、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现实威胁的人员。具体人群包括:
有刑事犯罪前科,长期滞留且无正当职业及合法经济来源的人员;没有正当职业,生活规律异常或经济来源可疑的人员,特别是经常昼伏夜出,有群众举报,具有现实威胁的人员;涉嫌吸毒贩毒或有销赃嫌疑的人员;长期滞留深圳,靠非法收入维持生计的人员(如操纵儿童乞讨、扒窃人员);有报复社会的极端言行,可能危及他人或公共安全的人员;肇事惹祸、危及他人安全的精神病人;使用假身份证在旅馆居住或承租房屋的人员等。
深圳此番清理行动经媒体报道后,立即引发网友质疑。舆论大多认为,深圳警方清理所谓“治安高危人员”,实际上把在深圳生活、居住的人分为三六九等,损及公民基本权利,也有损深圳作为移民城市的形象。
那么,为确保大型体育赛事安全,是否一定要突击清理所谓“治安高危人员”?深圳警方此次大规模清理“治安高危人员”,对城市治理提出了哪些反思?
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研究员袁崇法认为,深圳此番清理行动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增加了社会成本,与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背道而驰,至为不妥。同时,深圳警方对“治安高危人员”的界定也存有人身歧视意味,是一种倒退。
在袁崇法看来,法治国家的基本原则是“罪刑法定”,任何人非经法律审判,不得定罪。所谓“治安高危人员”只应限于法律认定的罪犯或犯罪嫌疑人,除此而外的人群都应该视为普通公民,享有同等的政治和社会权利,可自由选择留居城市。
但是,深圳的清理行动却违背了法治的精神。举例而言,深圳警方把有刑事犯罪前科的人定为“治安高危人员”,就是因其过去的行为而推断其未来,人为把普通公民划分成不同等级。“这种界定不但是不允许改正错误,甚至是不相信人能改正错误。”
同时,深圳警方把可能危及他人的精神病人也定为“治安高危人员”,充满了对这个弱势群体的歧视,有碍基本人权。可悲的是,这种通过行政手段清理精神病患者的做法,此前在其他城市举办国际赛事时也出现过,可谓“中国特色”。
袁崇法指出,在中国,举办大型赛事或活动,为确保安全,常常会清理流动人口。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就有大批人群离开首都,外籍人士的入境也受到一定限制。但这种做法的效果却令人怀疑。“所谓高危人群被驱逐后,压力并未消失,而是转移到其他地方。”
事实上,清理行动中被迫离开的人群,还会面临具体的困难。比如,这些人的房租合同可能尚未到期,容易发生经济纠纷。袁崇法警告,必须正视清理行动的巨大外部成本。目前,这些成本都是由外来人口承担的,城市政府并无考虑。
他最后指出,有两大问题值得深入讨论:一、城市管理中如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二、如何面对那些没有正常职业或生活在社会边缘的人群?对前者,政府必须依法办事,保障其基本人权。对后者,应把其视为正常人和普通公民,绝不能随意驱赶,打入另册。
G. 行政法学论文,以深圳将8万治安高危人员请出城市为话题结合行政法学的有关原理写一篇1500字左右的论文
我有
H. 深圳将8万“治安高危人员”清出城市,包括户籍人口吗
肯定不包括户籍人口
I. 什么叫治安高危人员
治安高危人员是指对社会治安有危害的人,一般都是有前科的。与失业、游民、散民无关。
治安高危人员,是指两劳释放人员、重点管理人口、监管对象和易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的人群。对“治安高危人员”的界定作出解释。具体就是:
1、同时满足“有前科、长期滞留深圳、又没有正当职业”等条件的;
2、同时满足“在应当就业的年龄无正当职业、昼伏夜出、群众举报有现实危险的”;
3、涉嫌吸毒、零星贩毒、涉嫌销赃的;
4、使用假身份证入住旅馆酒店、租房的;
5、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员,对他人有危害的;
6、扬言报复社会,有可能产生极端行为的;以及其他一些未列举的,对群众安居乐业有现在或潜在危险的。
(9)深圳治安高危人员扩展阅读:
对治安高危人员的管控措施:
人工干预是管控民警以系统积分为参考,对重点人员现实危害性综合评估确定积分。根据重点人口双向积分高低,将重点人口分为高危(一级)、关注(二级)、一般(三级),分别对应橙、黄、蓝三种颜色进行管控,分别实行每周、每月、每季见面考察,管控级别随时升降。
社区民警在开展重点人员管控中,重点围绕“查人”与“查物”相结合。通过查阅证照,从中掌握前科情况、活动轨迹、同住人和关系人,了解其思想状况、精神状态、经济收支情况。通过查物,采集交通工具、联系方式、虚拟财产等物品信息。
对于人户分离对象的管控,由户籍地社区民警进行列管,查明准确的现住地后,提交委托现住地社区民警管控,日常管控以现住地为主,户籍地为辅,双向结合管控,共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