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gsp职责
A. 新版药店gsp认证现场提问质量负责人的职责有哪些
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负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负责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企业实现质量目标并按照本规范要求经营药品。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由高层管理人员担任,全面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独立履行职责,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管理具有裁决权。
企业从事药品经营和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规定的资格要求,不得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业的情形。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过基本的药学专业知识培训,熟悉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规范。
(1)新版gsp职责扩展阅读:
药店gsp认证要求规定:
1、企业应当按照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使相关人员能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培训工作应当做好记录并建立档案。
2、从事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运输等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质量管理、验收、养护、储存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身体条件不符合相应岗位特定要求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B. 新版gsp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上墙制度,职责,规程有哪些
新版GSP没有规定哪些制度必须上墙,意思就是上不上墙都可以。
C. 新版gsp规定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有哪些
新版GSP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回)药品采购、验收答、陈列、销售等环节的管理,设置库房的还应当包括储存、养护的管理;
(二)供货单位和采购品种的审核;
(三)处方药销售的管理;
(四)药品拆零的管理;
(五)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
(六)记录和凭证的管理;
(七)收集和查询质量信息的管理;
(八)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管理;
(九)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
(十)药品有效期的管理;
(十一)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管理;
(十二)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的规定;
(十三)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的管理;
(十四)人员培训及考核的规定;
(十五)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十六)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十七)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
(十八)其他应当规定的内容。
D. 新版gsp岗位职责考核表
1.目的:为规范内部文件统一管理,有效分类、便于检索
2.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各类质量相关文件的管理。
3.职责:质管部
4.内容
4.1全公司文件实行统一文件格式编写,文件格式见附表。
4.2文件编码
所有文件都必须统一制定编码及修订号,并使全公司文件保持一致,以便识别、控制和追踪,同时避免发放过时的文件
4.2.1编码的要求
4.2.1.1系统性:文件由公司质管部指定专人统一分类、编码,文件编码应由质量部统一发放
4.2.1.2相对稳定性:文件编码一经确定,不得任意改动。
4.2.1.3可追踪性:根据文件编码系统规定,可任意调出文件,可随时查询文件变更历史。文件一经修订,必须对文件编码按要求进行修正
4.3文件编码制定
4.3.1质量管理文件编号由10位特定的字母、数字组成。
即:SWT-XX×××-XX
版本号
文件序列号
文件类别号
公司代码
类别号为大写字母 :
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由ZG表示
质量操作类文件有由CZ表示
行政部管理文件由XZ表示
销售部门管理文件XS表示
职责类管理文件由ZZ表示
操作流程图由LC表示
记录文件由JL表示
凭证类文件由PZ表示
表格类文件由BG表示
文件序列号以三位数字表示从001,002……顺序编写
版本号以两位数字表示,首次发布版本为00,修订后依次为01,02….
4.4文件标题为小二宋体,正文文件字体为小四号,段落行距为1.5倍,
4.5文件页眉,页脚字号为五号,汉字字体为宋体,文件编码字体为Times New Romar
E. 新版gsp规定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有哪些
新版复GSP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药品零制售质量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药品采购、验收、陈列、销售等环节的管理,设置库房的还应当包括储存、养护的管理;
(二)供货单位和采购品种的审核;
(三)处方药销售的管理;
(四)药品拆零的管理;
(五)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
(六)记录和凭证的管理;
(七)收集和查询质量信息的管理;
(八)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管理;
(九)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
(十)药品有效期的管理;
(十一)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管理;
(十二)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的规定;
(十三)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的管理;
(十四)人员培训及考核的规定;
(十五)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十六)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十七)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
(十八)其他应当规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