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会计的工作职责
① 村财务会计负责人和出纳应履行哪些岗位职责
看看下面的制度您就明白了吧。
2015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1、村级资金“乡代管”制。
村级收取的各项资金全部交乡农经中心代管,当月实现的收入要及时报帐,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得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做到日清月结。
2、村级资金使用实行备用金制度。
每个村核定的日备用金为1000元,超出部分必须全部上交乡农经中心存入银行,不得白条抵库。
3、村级一切经济收支活动,都要进入会计过程,按规定程序和会计制度记账核算。
超过时限不履行相关程序进入会计过程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4、村级收入包括所有资产、资源经营收入
企业上缴利润,“四荒”拍卖收入,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划拨,救济扶贫资金,征用土地补偿费,超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返还收入,以及向农民收取的“一事一议”资金、回收债权等,都要全部进账核算,不得设立账外账。
5、村级支出一般包括生产性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性支出、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办公费用以及偿还债务等。
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支出标准,出现扩大范围和超标准的支出,谁支出谁承担,谁批准谁负责。村级支出凡是能够取得正规发票的必须取得正规发票。工程类支出必须取得税务发票,且附有工程合同、材料清单及验收报告等资料。村级小额零星支出可以使用统一印制的支出报销单或“内部结算凭证”。严禁“白条”入账。5000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经村支两委集体讨论审批,后面附集体研究意见。5000元以上的工程款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支付款项时发票的后面要附村民代表会议诀议书,出席会议人员要在表决表上签字,村民会议表决结果报乡农经中心备案。
6、要规范使用票据。
属于农民负担范畴资金的收取,必须开具“农民负担专用票据”,其它方面的收入一律使用印有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监制章的内部结算凭证,不得以表代据或使用“白条”据。票据实行统一管理、专人保管。严格实行验旧领新,限量使用制度。
7、村干部报酬按组织、人事部门核定的定编人数
标准按照相关规定,年初由村委会制定补贴计划到人,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乡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并备案建档。村办公经费包括村干部的差旅费、培训费、办公用水电费、电话费、取暖费、办公用品、报刊杂志征订、账册账簿和凭证订购等。取消村级行政性招待费,压缩非生产性开支。
8、村级开支审批实行“两笔一章”制度
即开支发票先交村居会计审核其内容的规范性、计算正确性、金额的标准性,签署“符合规定”字样,再交村居委会主任审定其支出的规定性,签署“准报”,然后再交村支部书记审查,盖上“同意入账”印章。“两笔一章”不全者视为不合格票据,会计不得付款。后由民主理财组进行审核,并盖章。
9、村级资金管理实行账、权、钱分管制度
即乡农经中心负责计划审核、票据记账和核算,使用权由村集体按照规定程序决定(重大项目投资还要实行单独报告制度),村会计负责收款上解、现金支取、结算和报账;
10、加强村级债务管理,逐步化解沉淀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
化解沉淀债务,要认真执行有关法规政策,及时履行相关结算或变更手续。不经批准,严禁随意举债,杜绝高息举债。
11、规定每月28-30日为报帐日,1-5日为记帐日。
所有报账会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各村的当月账务。乡农经中心每月10日前要将村级上月资金收支结余情况告知到村,每季度初要将上季度村级财务核算情况书面告知到村,接受村级和群众监督。
12、理财小组成员要秉承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积极维护集体和群众利益。如发现把关不严,不负责任,串通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理财资格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② 村会计工作职责对文件的内容不懂
村委会会抄计的主要工作内袭容大致有:
1、负责办理本村村务收支及上报工作。
2、积极配合和协助镇财政所和其它相关部门抓好集体财务和资产、粮食直补和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
3、负责本村文书事务、统计年报、农村经济调查、档案管理等工作。
4、对集体资金的筹集、使用和资产管理提出工作建议,对违反财政制度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
③ 村支书,村长,村会计三者的各自职责。
村支部书记职责:
一、负责召开党员大会和各支委会议,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在村级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负主要责任。
二、及时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实施党支部工作计划、决定、决议,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支部报告工作,将重大问题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四、经常与村委会其他成员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工作,处理工作中的矛盾与磨擦,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党支部委员自身建设,组织党支部委员的学习,主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加强党员团结,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六、研究村民自治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村长职责:
一、推动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
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
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
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带领农民致富。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
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普及农业技术,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致富项
目,为农民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领导和支持集体经
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搞好生产服务和资源开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三、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到村民群众中去,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听取群众对村党支部。
村会计职责:
一、负责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财务制度做好 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对收支凭证的真实性和手续的完整性进行把关,履行 好“双核一批”手续。
二、负责按上级要求认真搞好种粮补贴等各项惠农补贴的基础资料采 集和信息管理,抓好农业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等 政策落实,搞好基础资料的登记、农民自筹资金的筹集;指导规范村“三 大合作”组织发展,协助有关项目建设的手续完善和资金使用监督。
三、负责转移支付的“三项资金”“一事一议” 、 、河塘清淤等财政奖补 资金、涉农项目的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协助负责本村“三资” 管理工作,履行好财务报账员职责,保管好相关章印,登记好资金拨付台 账。
四、负责本村各项基础资料的登记统计,对人口、耕地、水面等情况 准确登记统计,并真实反映。
五、负责本村文书会计档案管理。对当年的上级文件,各类合同,各 种报表等,及时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归档保管,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六、抓好乡党委、乡政府和村党总支、农业支部、村委会及上级统计、 农经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业务工作。
④ 村委会计的工作内容是哪些
负责办理本村村务收支及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和协助镇财政所和其它相关部门抓版好集体财务和资权产、粮食直补和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等,具体详述如下。
⑤ 村里的出纳的职责和要求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根据公司规定的费用报销和收付款审批手续,办理现金及银行结算业务。
2、负责银行账户的日常结算,包括银行结算单据的填发、取得、核对。
3、保管现金、存单及其他各类有价证券,并定期盘点核对,如发现涨短,及时上报处理。
4、严格控制现金库存限额,以保证公司三日内正常经营需要为限。
5、不得挪用现金或以“白条”抵库,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6、负责各项收付款业务及工资发放,做到及时准确,不得无故延误。
7、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并做到日清月结。
8、根据帐务处理需要,及时将在手单据整理移交会计主管编制记账凭证。
9、每日编制前日《资金日报表》,及时报告公司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
10、月末与银行核对存款余额,不符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1、按时清理帐目,督促因公借款人员及时报帐,杜绝个人长期欠款。
12、负责在手税务发票、收据、支票等票据的保管和安全。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注:出纳岗位职责范本仅供企业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制度作为参考。
⑥ 村小组出纳工作制度应尽职责
第一章 总则�0�2
第一条 为努力实现学院会计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学院经济活动中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管理,是指对会计记账、算账、报账、用账、内部稽核、会计分析、会计档案以及会计人员管理等会计事务的操作和控制过程。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稽核,是指对学院日常会计工作中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由财务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的内部稽查与审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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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会计岗位和会计人员配备�0�2
第四条 学院财务人员按办学协议由各家股东方委派,根据学院会计业务需要,财务处岗位分为:财务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稽核、会计电算化)、主办会计(负责固定资产核算、总账报表、财务成果核算)、出纳、工资核算、消费卡管理岗位(负责工资核算、学生事务支出核算、发卡中心管理、档案管理)。财务负责人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调整岗位设置,但须取得主管院领导的批准,并且符合内部稽核之规定。
第五条 财务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会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结合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需要,对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进行定期(二至三年)或不定期的换岗、轮岗。
第六条 校办产业会计人员由学院委派,委派人员列入会计人员轮换范畴,其工资由学院财务处按月发放,不得另外享受各派入单位的人员待遇。
第七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八条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财务负责人监交;财务负责人交接,由院长监交,必要时董事会可派人监交。
第九条 会计人员交接应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收据发票、文件、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各种密码和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移交清册须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姓名、职务、清册目录及意见;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十条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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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0�2 会计凭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应注意:是否附合学院财务管理制度所规定的程序、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是否用双面复写纸套写、有无填制单位的公章、有无超过该收据发票限额、更正处有无加盖开票单位公章。
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办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二条 会计核算过程中,需要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会计凭证的所有要素,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经济业务内容及有关人员签章等。
第十三条 为保证整齐装订单据,自制凭证的尽可能参照装订凭证的大小设计,以便查阅和保存。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票证的购买、印刷,由财务处统一安排。对
有价凭证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对印刷、购买、领用的各种有价票证进行登记。
第十五条 教职工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第十六条 财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和符合学院报销程序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分为银行收款凭证、现金收款凭证、银行付款凭证、现金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第十七条 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内容:填制日期、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人、稽核人、记账人、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付款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电算化记账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及财务负责人印章或签字。
除结账或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多张记账凭证的,不附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应注明所附记账凭证的编号。
第十八条 记账凭证的业务摘要要简单扼要;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划线注销。
第十九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将记账凭证连同附件按类别和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盖章。
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种类、编号,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附”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第二十条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因特殊原因需要复制时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并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收取人员签名。
从外单位取得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财务负责人和院长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财务负责人、院长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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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0�2 会计账簿
第二十一条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必须逐日结出余额。由于实行电算化后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和往来总账每年终集中打印。
第二十二条 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账簿扉页上应当附启用表,内容包括:启用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和财务负责人,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记账人员和财务负责人调动工作时,应当注明交接时期、接办人员或者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签名或盖章。为保持会计记录连续性,会计人员交接时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另立新账。
第二十三条 各种账簿按页次连续、认真、正确地逐笔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十四条 每一账页登记完毕时,应当结出合计数(本页、本月或本年)及余额,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的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并将合计数与余额结转次页。
第二十五条 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
登记账簿时发生错误,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数字划红数注销,但原有字迹必须仍可辨认,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对于错误数字应当
全部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的数字。
由于记账凭证引起账簿记录错误的,应当按更正的记账凭证登账。
第二十六条 实行电算化后,总账、明细账视核算业务量大小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定期打印。
第二十七条 月末应及时结账,在“本月合计(本年累计)”栏下面通栏划单红线,年终结账后在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面应当通栏划双红线。
年度终了,要把各账户余额结转到下一年度,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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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0�2 会计报告与分析�0�2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报告,是指学院对内部、外部提供的反映学院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报表或文件。
第二十九条 财务处不得随意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会计报表。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
第三十条 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第三十一条 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依次编写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名称、地址、所属期间、送出日期、并由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对外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须经院长或董事长同意后方可提供。
董事长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学院财务报告按月份、年度进行编制。月度财务报告简称月报,指月度计算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简称年报,指年度决算报告。财务报告应包括三部分:
(1)�0�2 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费用支出明细表、有关部门要求填报的其他报表;
(2)�0�2�0�2�0�2 会计报表附注;
(3)�0�2�0�2�0�2 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十三条 现金流量表在没有另外规定时按年编制;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仅指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及所送部门要求填报的其他报表;
第三十四条 学院应就学期、年度的财务资料及有关的计划统计等资料对经济活动过程进行比较和分析,即经济活动分析。经济活动分析应在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反映各项经济活动情况,另外还要就学院经营过程中如何提高资金使用效果、降低费用支出及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经济活动分析各项指标分别由归口管理处室进行分析,财务处负责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综合编写经济活动分析报告,通过经济活动分析来寻找、改进和检查问题。
第三十五条 会计报表的报出时间为:月报为在次月5日前报出;年报为次年元月20日前报出。月度财务情况说明书报顺延二个工作日,学期、年度经济活动分析顺延五个工作日。
第三十六条 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必须按照本院制定的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流动资产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和赔偿制度》等要求,进行全面资产清查和债权债务核实工作。
第三十七条 学院今后的校办产业如系独立法人且归属学院直接管理的,应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进行合并会计报表。本院合并会计报表有关制度待有必要时另行制度。
第三十八条 实行电算化报表的,应设专人负责软件的操作、运用,并注意保密工作。
第三十九条 财务部门对内提供的财务报表所反映的会计信息应力求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合作办学协议》的规定,向投资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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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0�2 内部稽核
第四十条 学院财务处应设兼职稽核人员,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内部稽核工作。�0�2
第四十一条 内部稽核,分为会计凭证稽核、会计账簿稽核、会计报表稽核三类。
第四十二条 会计凭证的稽核,是按上述规定要求来审查、复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及记账凭证的正确性。
第四十三条 会计账簿的稽核,是按上述规定要求来审查、复核账户设置的合理性和账簿登记的正确性。
第四十四条 会计报表的稽核,主要审查、复核应编报的报表是否齐全;格式、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真实可靠;各项指标是否与有关账簿记录资料相符;各表之间有关数字是否衔接;定额、指标的完成情况;财务活动是否合理、合法以及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等。
第四十五条 内部稽核可采用复核、调查、审阅、分析、抽样等办
法。为相互制约,防止弊端,除各类报表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稽核外,其他稽核应由财务负责人委托熟悉财务业务的会计人员负责,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
第四十六条 稽核人员对凭证、账簿、报表的稽核不得拖延。原始
凭证、记账凭证每天复核,各类报表每月复核,各类账簿不少于每季审查一次。稽核人员对稽核的凭证、报表要签名或盖章。
第四十七条 稽核人员在稽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有关标准、
规定及时纠正,并经常交流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以不断完善各项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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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会计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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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学院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0�2�0�2�0�2�0�2�0�2�0�2�0�2�0�2�0�2�0�2�0�2
第四十九条 根据学院具体情况,会计档案分为以下四类: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收据存根,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日记账、总账、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备查账簿及其他账簿。
3、会计报告类:月会计报表、年会计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经济活动分析、年度预算及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工作移交清册、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学院财务制度、支票领用登记本、财产清查底册、磁盘备份资料,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第五十条 凡列为会计档案管理的资料,应及时立卷、归档。会计档案一般应在次年3月底前全部归档。
第五十一条 会计凭证要按月按序装订成册。会计账簿在会计年度
终了,编报年度决算后,按规定划好双红线封账,抽出空页,按实际使用账页编写顺序页码,装订成册。其他会计资料按时序分类立卷。
第五十二条 对土地征用及重大固定资产的买卖单据、工资名册、
债权债务单据、交通肇事、工伤事故的处理、涉外会计材料及有关必要延长保管期的其他会计资料,要另行组卷。会计档案分类、编号、采用年流水法及分类流水法排列。
第五十三条 对会计档案的管理与利用要做到安全。按规定,财务处保存一年后,要移交给档案部门管理。档案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不得任意拆封,如要拆封须会同财务处一起共同拆封。重新装订,须经双方加盖印章。在不具备移交的情况下,财务处要加强管理,要有专柜存放,不得随意堆放,以免造成毁损、散失。
第五十四条 要建立《会计档案查阅登记簿》(附表1),详细记录
查阅会计档案的时间、内容、单位、查阅人员姓名、介绍信号码、领导审批意见等内容。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外借,外单位和本单位各部门需查阅时,要经学院分管领导同志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第五十五条 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对保管的会计档案应编制《会
计档案保管清册》(附表2)。会计档案的保管时间,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1、会计原始、记账、汇总凭证15年;
2、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登记簿、辅助账簿、会计移资清册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3、银行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5年;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4、月、季财务报告3年;
5、会计年度决算、涉外会计凭证、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保管;
6、学院财务制度、资产清查底册、经济活动分析及其他需保管的会计资料在不少于3年视情而定。
7、磁盘备份资料由备份资料中需保管年份最长的资料而定。
第五十六条 会计档案的移交与销毁。会计档案在保管期内,因管理人员调动,应按保管清册清点,办理交接手续。单位合并或撤销,应向并入单位或主管单位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应清册上签名盖章。
第五十七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事先应提出销毁意
见,进行清点、编报《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附表3),报董事会或原主管单位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第五十八条 本制度未涉及的会计管理事宜,均按国家对高等院校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操作。
⑦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答: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⑴ 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工作,年终搞好分配决算和分配兑现工作。
⑵ 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本单位处理会计事务的方法作出具体规定,如采用何种会计处理程序及选用何种成本计算方法等。
⑶ 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等。
⑷ 按照承包责任制的要求,及时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记录和考核合同执行情况以及结算和兑现工作。
⑸ 如实反映经济情况,定期公布账目,及时编报各种会计、统计报表。
⑹ 认真进行会计检查,搞好内部会计监督,并接受外部监督和指导。
⑺ 定期检查分析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指出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⑻ 指导承包单位搞好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业务水平。
⑼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⑽ 遵守、宣传、维护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同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
⑾ 办理其他会计事务。
⑧ 村委会计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负责办理本村村务收支及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和协助镇财政所和其它相关部门抓专好集体财务和属资产、粮食直补和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等,具体详述如下。
⑨ 实行村账镇代理村主办会计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干部群众思想疑虑消除后,对“村帐镇代理”工作表示支持和配合,为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