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险职责6
Ⅰ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哪六项职责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以下六项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资料拓展
《全国职工"六五"普法简明读本:安全生产法》由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
目录:
1.我国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是什么?
2.《安全生产法》的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3.什么是安全生产条件?
4.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其各自效力如何确定?
5.什么是安全准入?
6.《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具体行业的不同负责人是怎样的?
7.工会组织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有什么样的重要作用?
8.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对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有什么义务?
9.特种作业人员的任职要求有哪些?
10.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享有哪些安全生产权利?
11.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负有哪些安全生产义务?
12.生产经营单位应怎样尽责保护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
13.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必须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缴纳保险费?
14.职工个人是否还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
15.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16.如何理解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17.职工遭遇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工伤,应当向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18.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9.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
20.非法雇佣临时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临时工的工伤待遇问题如何解决?
21.职工因工伤事故死亡,其合法继承人获得的一次性赔偿金,标准如何确定?
22.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其亲属应该如何领取抚恤金?
2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哪些义务?
24.当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25.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环境下作业发生事故时,单位能否因为经过职工同意而免除责任?
26.工伤社会保险与生产经营中的民事赔偿两种安全保障制度是什么关系,二者如何相互补充?
27.如遇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作业、强令冒险作业,从业人员怎么办?
28.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的“生死合同”是否有效?
29.职工在遇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能否撤离作业场所?
30.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报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31.矿山企业职工享有哪些权利?应履行哪些义务?
32.新进矿职工应该接受怎样的培训方可独立工作?
33.矿山企业职工应该接受怎样的安全教育?
34.煤矿安全生产监督员有什么样的任职条件,应接受何种培训?
35.我国在煤矿生产领域实行怎样的生产负责制度?
36.生产经营单位应该如何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7.《安全生产法》对高危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与验收有何规定?
38.哪些机构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使用,负有监督检查义务?
39.什么是危险化学品?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有什么具体规定?
40.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与重要场所的距离有何特殊要求?
41.什么是危险物品、重大危险源、易燃物品、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
42.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处理安全事故的预案有哪些?
43.企业申请销售民用爆破器材,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44.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应如何处理?
45.如何将安全生产意识教育更好地普及?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
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后记
Ⅱ 唐代六部的职责范围
1、吏部
中国古代官署。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
2、户部
户部,中国古代官署名,为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
3、礼部
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四司,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
4、兵部
官署名。隋始置,六部之一,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
5、刑部
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以刑部掌法律刑狱,与最高法院性质的大理寺并列。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
6、工部
为掌管营造工程事项的机关。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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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发展:
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的一种政治制度。隋唐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机构。 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
Ⅲ 单位消防安全的六项职责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内制度容、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应当依照前款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住宅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Ⅳ 应急抢险原则是什么
应急抢险原则是什么?
应急管理关系到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涉及政府的应急职能部门,必要时需要多部门联动并协调合作。因此,要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负责做好本区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在政府应急管理组织的协调下,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与政府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相匹配的应急体系。
3、预防为主,防救结合。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区域合作和部门合作,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快速应对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社会公众的基础作用。
5、社会动员,全民参与。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动员企业及全社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依靠公众力量,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合力。同时,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6、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7、信息公开,引导舆论。在应急管理中,要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做到信息透明、信息公开,但是,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不仅如此,还要积极地对社会公众的舆情进行监控,了解社会公众的所思、所想、所愿,对舆情进行正确、有效引导。
应急管理的基本任务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预防准备。应急管理的首要任务是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要通过应急管理预防行动和准备行动,建立突发事件源头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制度,有效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准备。
2、预测预警。及时预测突发事件的发生并向社会预警,是减少突发事件损失的最有效措施,也是应急管理的主要工作。采取传统与科技手段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预测,将突发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现不可消除的突发事件,及时向社会预警。
Ⅳ 管理人员在抢险作业时履行的职责有哪些
特种抄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如下: (1)宣传国家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并且适时更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 (4)组织特种设备验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变更手续; (5)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工作; (6)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督促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工作; (7)组织制定特种设备应急专项预案并且组织演练; (8)按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规定,组织、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 (9)按照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10)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履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义务; (11)发现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12)组织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13)纠正和制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Ⅵ 应急救援中各部门的义务是什么
(1)总指挥:应急状态下,全面指挥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批准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与终止;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负责确定事故现场的指挥人员;负责确定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工作。
(2)副总指挥:主要协助组长进行决策、指挥和协调,分工负责各专业组的工作。当总指挥不在现场时,副总指挥行使总指挥职责。
(3)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后续修订;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上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各部门开展应急培训及演练,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进行监督,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的考核、奖励和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应急设备的检查与维护,保证应急设备完好,随时可用。
(4)通讯保障组:负责事故应急响应过程中公司内外通讯线路、通讯方式畅通;负责将应急总指挥的命令传达给责任人;及时将应急反应的情况反馈给总指挥;负责对外的联络,可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进行;在总指挥的授权下,发布污染事故信息、发生发展情况以及污染事故救援、人员伤亡、受影响情况等。
(5)警戒疏散组:负责危险区域内人员包括厂外群众的疏散工作;负责警戒工作,协助组织人员抢险。
(6)医疗救护组:主要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进行清洗消毒处理,作好隔离控制,防止交叉感染和扩散。
(7)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抢险抢救物质及设备的供应和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保障。公司车辆或厂外救护车出动后,同时负责协助办理住院等手续及通知伤者家属和办理保险事宜等。
(8)抢险抢修组:应急抢险抢修组接到通知后,小组成员迅速集合队伍奔赴现场,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具,切断事故源,负责现场抢险过程泄漏物料的处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迅速抢修设备、管道,控制事故,以防扩大。
(9)交通运输组:负责管理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工作。
(10)应急专家组:协助公司总指挥指导公司现场应急处置等工作。
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6项消防安全职责是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版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权: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Ⅷ 加油站抢险作战的职责是什么
负责本班次的安全运营,商品进销存,班务记录等台帐的填写,卸油,补油计划申报,交接班商品的清点,本班次人员分工安排......简单的说:就是本班次的加油站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