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管理职责
Ⅰ 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57107
对分包单位管理的内容
一、对分包单位的技术管理
1.项目实施前,对各专业分包的方案、工艺、程序进行全息式技术综合,优化出各分包工程的最佳组合与最佳方案,以确保工程施工的最佳状态与最佳秩序。
2.总承包参加所有的施工图纸的审核,各分包商积极参加,并列出各分包商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重点,编制各分包商既相互交叉又互不干扰的预埋、预留管道孔洞的管线走向规划。
3.明确各分包商施工总工期、节点工期,且严格限定各分包商同一时间内的施工节拍与区域,以确保各单位同时施工时的有序、稳步施工。
4.所有垂直运输机械均由总承包单位布置与管理,同时组织协调好各分包商的施工时间;错开使用垂直运输设施的时间,以确保垂直运输设施的有效、合理使用,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率。
5.施工现场建立用水、用电审批制度,分包商须提前两天填报用水用电审批表,列明使用部位、使用时间及使用量送交总承包商审批,以便做好统一协调管理,避免磕碰事件。
6.现场施工总布置由总承包统一管理,在合同中明确各分包商在不同施工阶段中的使用场地,各分包商不得擅自随意乱用材料堆场或堵塞道路。
二、对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本工程总承包质量管理任务将主要是针对各分包商分别负责的系统功能质量的监控,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最终产品质量跟踪而展开的。在施工中,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1.对分包商的所有施工图均统一审核,对发现的设计缺陷、质量问题及矛盾部位应由设计单位重新修改,避免因设计引起的质量问题。
2.对分包商采购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全面验证,包括对其品牌、产地、规划、技术参数的全面对照,拒收与设计或合同中规定要求不符的材料、物资。
3.配备足够的质量管理人员,对各分包商施工过程的质量进行控制,各分包商均有总承包派的专业质量员,对分包商的过程质量开展面对面的监督与认可,凡达不到质量标准的不予以签证并促其整改,对一些成品与半成品的加工制作,总承包亦将抽派人员赶赴加工现场进行检查验证。
4.分包商完工后,对产品的保护进行系统管理,对分包商已完成并形成系统功能的产品,经验收后,即组织人力、物力和相应的技术手段进行产品保护,直至形成最终产品,并指派专人看护直至交付业主使用为止。
三、对分包单位的工期与总进度计划管理
总承包对该承包工程工期目标的最终依据是合同工期,即在约定的时间内必须向业主交付最终产品,为此总承包必须对总进度计划进行周密策划和严格管理,务使各分包商的工期满足总进度计划要求。为此,在工程实施当中,本公司总承包管理将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在排总进度计划时,各分包商的主要负责人员均共同参与,对总承包所排的计划进行论证、提出意见。同时充分预计为实现预定计划可能产生的技术、质量、安全问题,事先制定方案,确保总进度计划的顺利实施。
2.在总进度计划中标明各分包商最迟应开始的时间及最迟应完成的时间,同时注明关键工序的节点工期。
3.总进度计划一旦确定,所有分包工程的工期及节点时间均列入分包合同,产生法律效力。
4.当情况有变化,需要调整进度计划时,必须经过双方协调,并得到总承包的同意。
四、对分包单位的安全保卫管理
由于本工程建筑面积较大,且专业分包单位较多,为确保施工正常有序的进行,总承包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从思想上和组织上把分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纳入我公司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进场的管理人员与员工都要接受安全教育,及时制定统一完整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如:人员登记制、人员进出场制度、区域通行证制度、生活区管理制度、门卫制度等旨在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有序程序的管理制度。
2.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保卫人员,同时在各分包商内指定班组安全保卫兼职人员。以便随时核查施工人员的现场出入证。避免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所有的分包商必须按制度要求及时向总承包提交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名单及其上岗资格证书,以便监控检查,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4.随时进行安全检查,一旦发现有违背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立即令其整改,严重的严惩不怠。
5.生活区及施工现场均装设电脑监控装置,实现24小时监控录像。
Ⅱ 对施工专业分包的管理职责是指什么
分包市场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其主体是特定的。一般的,分发包人是直接从回建设单位承接工程任务的答建筑业企业,分承包人是从分发包人那里承接工程任务的专业承包企业或者劳务分包企业;其次,其客体是特定的。分包交易的客体是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承、发包范围内的专业性建筑产品或建筑劳务。且必须是建筑工程中由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允许分包的部分;最后,主体之间的关系是横向的平等的财产关系,它根源于承发包双方之间的地位平等。
Ⅲ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分包管理暂行规定的第三章 承包单位职责
第十二条 承包单位在选择分包单位时要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业绩要求及其它条件。
第十三条 承包单位应按照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或邀请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单位,尚不具备公开或邀请招标条件的,应选择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参加议标。
第十四条 承包单位应严格履行分包合同中的职责。承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项目的实施以及分包单位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尤其要对分包单位再次分包负责。
第十五条 承包单位应对分包项目的工程进度、质量、计量和验收等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十六条 承包单位要负责分包工程的单元工程划分工作,并与分包单位共同对分包工程质量进行最终检查。
Ⅳ 建筑工程总承包与分包单位职责界定有哪些
建筑工程总承包与分包单位职责界定主要区分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总承包负责按档案管版理标准要求对总权承包施工及总承包管理工程的工程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编制、汇总和管理。
2、专业分包人接受总承包指导,对其工程资料进行整理,使其满足评优申报要求和档案接受要求。
3、专业分包人对其施工的专业分包工程负有具体收集、整理、编制、汇总档案资料的职责,并对其档案资料完备性和有效性负责。
4、专业分包人在完成其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后25天内,负责将其工程资料汇总、上报总承包,总承包负责对该资料完备性,有效性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项目,要求专业分包人限期整改,直至满足要求。
Ⅳ 组织机构和职责 分包做哪些资料
现场分包管理组织机构职责提要:职责细则1)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负责相关项目的深化设计。2)按照装修总承包确定的质量目标,各专业分包自行控制为主,严格执行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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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分包管理组织机构职责
1职责总则
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消防、文明施工、成品保护负责。无条件地接受装修精装修分承包商(投标人)统一现场管理和协调。
2职责细则
1)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负责相关项目的深化设计。
2)按照装修总承包确定的质量目标,各专业分包自行控制为主,严格执行自检、隐检,工程验收采取分包质量初验,分包与装修总承包复验。分包、装修总承包和监理工程师会同综合检查验收制度。但必须使用统一验收表格,逐级传递,依次进行,缺一不可。
3)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以业务联系单的方式告知总承包商,由装修总承包商将分包单位意见和问题交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由装修总承包商和业主协商解决问题的方式和时间。
4)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按时参加装修总承包召集的各种形式的专题会、协调会,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并能代表分包单位的决策者,接受装修总承包安排和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指令,并贯彻、布置、落实下去。
5)各专业分包单位按时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月度计划和旬计划,落实和检查计划的完成情况。
6)施工现场的总平面布置由装修总承包规划后,各分包单位不得随意改变,确实需要调整,必须提前3至5天以书面报告的方式告知装修总承包商,经装修总承包商批准后方可改变。
7)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后必须执行装修总承包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则、规程。
8)主动、积极、无条件服从装修总承包商的现场指挥、管理,遵守装修总承包商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执行总包方的工作程序,对分包商工程质量、安全、消防、文明施工、成品保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