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招摇撞骗
㈠ 冒充僧人算治安管理行为的招摇撞骗么
涉嫌诈骗罪
㈡ 招谣撞骗的刑事、治安区别
对于招摇撞抄骗的行为构成刑事案件或者属于治安处罚案件区别,如果招摇撞骗情节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大的,构成招摇撞骗罪,当事人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如果招摇撞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㈢ 招摇撞骗案是否可以当场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版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权,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第一百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按照上述规定,治安招摇撞骗案不附合当场处罚的条件。
㈣ 招摇撞骗和招摇撞骗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和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标准是怎样定的
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看是否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望采纳~
㈤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与非罪的界定问题
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招摇撞骗行为的情节不属显著轻微专、危害不大的情况,就应属该认定为犯罪。这个标准一般和骗取财物金额、作案次数等相关,但没有具体标准的规定,所以司法实践中这里还是有漏洞可钻的。我说的是一般情况。
但是在你的例子里,冒充警察属于招摇撞骗罪的结果加重犯,说明冒充警察的社会危害性更大,也就更容易被判断为犯罪。
同时,招摇撞骗罪的对象只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普通的招摇撞骗行为则可以包括其他对象。
㈥ 公安机关可以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违法分子,处多少日以下拘留并处多少以
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版份招摇撞骗的,权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㈦ 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中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义和范围
含义:国家机关赋予职务权限的有国家编制的工作人员
范围:仅限国家机关(公,检,法,行政职能部门)具有国家公务员编制——合同编制的除外
㈧ 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军警人员的界定
你是冒充抄军警人员了。但从袭你说的来看算不上违法,因为你没有利用你冒充的身份骗取包括财物在内的各种利益,比如骗色、骗财。那人是骗感情不算招摇撞骗。但如果你利用这个身份与该女子发生性关系或索要钱财,又把她甩了,玩弄女人,那么就是招摇撞骗了。
不过冒充早晚会揭穿的,如果你不是玩玩就算,最好不要冒充了。否则到时露馅了,你还是。。。。
㈨ 治安招摇撞骗案是否可以当场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 冒充国家机关版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权身份招摇撞骗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第一百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按照上述规定,治安招摇撞骗案不附合当场处罚的条件。
㈩ 治安管理处罚法里招摇撞骗行为(概念及构成要件)
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包括财产在内的各种利益的行为(骗钱,待遇、地位或玩弄女性等等)侵犯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同时也损害了公共利益或公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