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调解规范
『壹』 请教《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问题
我研究过几年治安管理处罚法(这么说是希望你重视我的回答),我说几句:
1、首先赞同史雪松的观点,没有证据,不好回复。
2、遇到此类取证困难的案件,公安机关首先会考虑调解。这是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关于调解,更详细的规定是公安部的《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给一个连接http://www.cheng.gov.cn/uploadfiles/07040206020401/200839151234.doc),很多细节值得注意。
3、关于伤情问题和处罚问题。第四十三条 第一款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依据本条规定,殴打他人属行为犯,即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殴打他人行为,不论其是否造成被侵害人受伤,即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这与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有所不同。
如果确认两个人确实是“互相厮打”那么对两个人都是要处理的。
4、如果构成轻伤,属于刑事案件。相对于一般观念,轻伤是比较严重的伤害,鉴定标准可以自己到网上查查。
5、伤势是否是自己弄的,可以根据伤情进行判断。但是一般的派出所难以做得很好。
『贰』 公安机关调解案件的条件
民间纠纷引来起的,违源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治安调解。适用现场治安调解的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第3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治安调解。”也就是说,首先必须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其次必须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且是以上所规定的8种行为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叁』 法律规定打架斗殴派出所给调解多长时间了吗
公安部《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
第九条
治安调解一般为一次,回必要时可以增加答一次。
对明显不构成轻伤、不需要伤情鉴定以及损毁财物价值不大,不需要进行价值认定的治安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对需要伤情鉴定或者价值认定的治安案件,应当在伤情鉴定文书和价值认定结论出具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
对一次调解不成,有必要再次调解的,应当在第一次调解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
『肆』 治安调解案卷装订规范
不太清楚呀 封面、目录 这是基本的 ,
『伍』 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
如果双方都有愿意调解的意向,由公安机关主持进行调解并制作调解笔录,如调解不成功则在笔录上注明并由双方签字;如果从案件办理开始时,有一方不愿调解的直接进入法定程序
『陆』 打架派出所调解有规定时间吗,多长时间调解完
公安部《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
第九条 治安调解一般为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一回次。
对明显不答构成轻伤、不需要伤情鉴定以及损毁财物价值不大,不需要进行价值认定的治安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对需要伤情鉴定或者价值认定的治安案件,应当在伤情鉴定文书和价值认定结论出具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
对一次调解不成,有必要再次调解的,应当在第一次调解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
『柒』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适合调解的案件都有哪些呢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适合调解的案件前提条件是,引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原因必须是民间纠纷。民间纠纷,是指公民之间因家庭、邻里、婚姻、继承、扶养、礼仪、财产等民间关系引起的权益争执。对于非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适用调解。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作了明确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
(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
制造噪声、发送信息、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侵犯隐私、偷开机动车等治安案件也可以调解处理。
(7)治安调解规范扩展阅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调解的治安案件必须属于法定范围。即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公安机关对其他治安案件不得调解处理。
『捌』 公安机关对哪些治安管理行为不适用调解
治安调解,是指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劝说、教育并促使双方交换意见,达成协议,对治安案件做出处理的活动。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治安调解。
民间纠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和单位之间,在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等活动中产生的纠纷。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治安调解: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结伙斗殴的;
(三)寻衅滋事的;
(四)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五)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挑起事端的;
(六)其他不宜治安调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