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权原则
㈠ 领导权力行使应坚持哪些原则
一、行使领导权力需要遵循的原则:
1、正当性原则,所谓领导权力行使的正当性原则,是指领导者在特定的职权范围内履行自己的职责,而无须顾及来自职权之外的其他因素的干扰。
2、可行性原则,所谓领导权力行使的可行性原则,是指领导者行使权力要充分注意组织内外的主客观条件,在现实基础上,在组织原则和社会道德规范内行使权力。
3、民主性原则,所谓领导权力行使的民主性原则,是指领导者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实行决策民主化和领导班子中的集体领导原则。
4、效益性原则,所谓领导权力行使的效益性原则,是指领导者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必须讲究取得成果的大小与快慢,即注重社会效益。
5、权变性原则,所谓领导权力行使的权变性原则,是指领导者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必须依据不同的环境和条件,审时度势,变换行使权力的方法和手段,调整领导权力的计划和目标。
二、领导权力的定义:
1、领导权力的主体。在这里,领导权力的主体包括党政机构的领导者、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者以及广大的社会组织中的领导者。
2、领导权力的目标。领导权力的根本目标是要通过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令和各类政策来有效地实现国家意志。
3、领导权力的作用方式。领导权力的作用方式主要是强制性地推行政令。
4、领导权力的客体。总体而言,领导权力的客体包括所有的居民以及由居民组成的不同社会组织和社会集团。可以说,领导权力的客体囊括了领土范围内的整个社会。
㈡ 如何在行政组织中贯彻执行职、责、权一致的原则
行政组抄织是一个权责体系袭,任何行政组织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贯彻职、责、权一致的原则。根据我国情况,在行政组织中体现职、责、权一致的原因,应强调以下几个问题:
(1) 要依法明确规定各个行政机构的职责范围,授予其相应的行政权,规定其对上级和下级应承担的责任,建立和完善权责一致的行政体系。
(2) 职、责、权一致原则,更主要的是具体体现在行政机构的每一个公务员身上,即每个公务员都要有明确的职务、职权和职责。要做到事事有人负责,人人各司其职,各行其权。
(3) 权责一致必须建立严格的监督、考核、奖惩、升降等制度,厉行奖惩是保证权责一致的必要手段。
(4) 实行权责一致还必须对职务明确划分。要分清领导和被领导、决策和执行、政务和事务等的职权范围。
(5) 权责一致还必须把管事和管人统一起来。把管事与管人分开,管事的不管人,管人的不管事,是不可能体现权责一致原则的。
㈢ 为什么说在领导活动中,必须实行职责权力相一致的原则
保证权责一致
由于权利是履行职责的必要条件,所以,职权设计必须贯彻权责一致的原则,即要保证各级部门及其主管人员的职责和权力相对应,有多大的责任,就应该有多大的权力。要防止两种偏差:
1、有责无权或权利太小。这将影响该部门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也不可能真正负起应有的责任,导致责任制形同虚设;
2、有权无责或权力很大却不负什么责任,这种情况必然助长滥用权力和瞎指挥的官僚主义。
为了 切实保证权责一致,职权设计要注意解决好以下两个问题:
1、决策权、指挥权用人权相统一。所谓统一,就是决策权、指挥权不能同用人权脱节,而应把用人权授予对本企业、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负有全面责任的决策者和指挥者,即领导人,这是有效行使决策权和指挥权的保证。企业和部门领导只有在各自管辖的范围内拥有用人权,才能真正树立起必须的权威。当然,服从权威,并不等于提倡以权压人。理想的状态 应该是上下级之间目标相同、思想一致、感情融洽。给予领导者用人权,包括提名权、任免权、组阁权等,正是达到这种理想状况的手段。
2、运用贡献分析法,正确处理直线职权、参谋职权和职能职权的配置。在企业内部,各部门为实现企业 整体目标而应作出的贡献,集中体现着各部门的责任。按照各部门不同性质的贡献,确定相应的职权类型,是保证各部门权责一致的有效方法,同时也能有效防止这三种类型职权由于配置不合理而产生冲突。
㈣ 职责与权限一致的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权利是完成任务的必要工具,职位和权利是相对等的。分工本身就内意味着明确职务,承担容责任,并确定与职务和责任相对应的利益。为了实现职、责、权、利的对应,要做到职务实在,责任明确,权利恰当,利益合理。遵循这一原则,要有正确的授权,组织中的一些部门或者人员所负责的任务,应赋予相应的职权。
授予的权利不应大于或小于其职责,下级也不能超越自身的权利范围。上级掌管总的权限,其他权限分配给下级,既统一领导,又分级负责。如果有权无责,会助长瞎指挥和官僚主义,有责无权或权限太小,会阻碍或束缚管理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组织缺乏活力,不能真正履行相应的责任。
㈤ 什么是职权一致的原则
与职位相称的权力是下级开展工作的基础,有职无权的人是打不开局面的;若权大内于职,也会造容成不良后果。因此,必须保证被分配权力的下属有职有权、职权相称。有职则明正言顺,有权则水到渠成。权力分配不但要使被分配权力的下属有职有权、职权相称,更要有权有责、权责对等。职权是执行任务时的自决权,职责是完成这项任务的义务。责任是中心,权力是条件、是手段.
㈥ 什么是权责一致性原则
所谓权责一复致原则,是指在一个组织中的制管理者所拥有的权力应当与其所承担的责任相适应的准则。
权责对等原则的内涵应包括如下几方面:
1.管理者拥有的权力与其承担的责任应该对等。所谓”对等”就是相互一致。不能拥有权力,而不履行其职责;也不能只要求管理者承担责任而不予以授权。
2.向管理者授权是为其履行职责所提供的必要条件。合理授权是贯彻权责对等原则的一个重要方面,必须根据管理者所承担的责任大小授足其相应权力。管理者完成任务的好坏,不仅取决于主观努力和其具有的素质,而且与上级的合理授权有密切的关系。
3.正确地选人、用人。上级必须委派恰当的人去担任某个职务和某项工作。人和职位一定要相称。应根据管理者的素质和过去的表现,尤其是责任感的强弱,授予他适合的某个管理职位和权力。
4.严格监督,检查。上级对管理者运用权力和履行职责的憎况必须有严格的监督、检查,以便掌握管理者在任职期间的真实憎况。管理者读职,上级应当承担两方面的责任:一是选人用人不当;二是监督检查不力。引咎辞职制度值得在中国推行。监督、检查应该主要由授权者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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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什么是职责分离原则
职责分离是指遵循不相容职责相分离的原则,实现合理的组织分工。例如一个公司的授权、签发、核准、执行、记录工作,不应该由一个人担任。
所谓不相容职责是指企业里某些相互关联的职责,如果集中于一个人身上,就会增加发生差错和舞弊的可能性,或者增加了发生差错或舞弊以后进行掩饰的可能性。通常对于以下一些不相容的职责必须进行分离:
1、某项经济业务授权批准的职责与执行该项经济业务的职责必须进行分离。
2、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责与审核该项经济业务的职责必须进行分离。
3、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责与记录该项经济业务的职责必须进行分离。
4、保管某项资产的职责与记录该项资产的职责必须进行分离。
5、保管某项资产的职责与清查该项资产的职责必须进行分离。
6、记录总账的职责与记录明细账、日记账的职责必须进行分离。
(7)职责权原则扩展阅读:
职责分工:
首先是会计电算化使用部门与业务部门的职责相分离(业务部门指产生原始数据的部门或人员),尽可能保持不相容职能(如业务授权、执行、保管和记录)的分离,其次是财务部门电算化岗位内部的职责分离。通过进行内部职责分工,以补救不相容职能集中化的不足。
例如在手工会计信息系统中其岗位设置一般为会计主管、出纳、稽核、会计核算各岗等基本会计工作岗位。会计信息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成本核算工作,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工程及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人员负责资金的筹集,预算管理人员负责各项资金预算、成本预算以及工程预决算等。
会计主管人员负责各项经济业务的合规、合法性审核,出纳人员负责资金的结算,以上各岗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在实行电算化后,各项职能分工均按照会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有电算主管或系统管理员按照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原则对上述电算岗位设置相应的功能权限、账套权限、操作时间权限等。
在功能权限设置上负责审核人员,不赋予制证权限,不兼任出纳工作,对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完整性负责。制证人员赋予审核权限,出纳人员不赋予除固定资产管理之外的其他工作,电算主管和系统管理员负责日常监督、系统安全运行、数据安全以及协调各工作人员关系等。
会计档案人员负责数据光盘、系统光盘及各类纸制资料的保管工作,但系统光盘和数据光盘应分开保管。
㈧ 什么是权责对等原则
权责对等原则 也就是权责一致原则,是指在一个组织中的管理者所拥有的权力应当与其所承担的责任相适应的准则。 权责对等原则的内涵应包括如下几方面: 1.管理者拥有的权力与其承担的责任应该对等。所谓对等就是相互一致。不能拥有权力,而不履行其职责;也不能只要求管理者承担责任而不予以授权。 2.向管理者授权是为其履行职责所提供的必要条件。合理授权是贯彻权责对等原则的一个重要方面,必须根据管理者所承担的责任大小授足其相应权力。管理者完成任务的好坏,不仅取决于主观努力和其具有的素质,而且与上级的合理授权有密切的关系。 3.正确地选人、用人。上级必须委派恰当的人去担任某个职务和某项工作。人和职位一定要相称。应根据管理者的素质和过去的表现,尤其是责任感的强弱,授予他适合的某个管理职位和权力。 4.严格监督,检查。上级对管理者运用权力和履行职责的憎况必须有严格的监督、检查,以便掌握管理者在任职期间的真实憎况。管理者读职,上级应当承担两方面的责任:一是选人用人不当;二是监督检查不力。引咎辞职制度值得在中国推行。监督、检查应该主要由授权者履行。 权责对等原则与绩效管理的关系 权责对等原则的贯彻和落实;对管理绩效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从系统的观点而言,影响管理绩效的主要因素,可以归纳为7个方面:管理者本人的责任和能力;上级的领导水平;下级的责任和能力;任务和目标;完成任务的资源条件;环境;管理者应得的利益。管理者的上级一管理者一管理者的下级,组成一条管理链。管理链有长有短,最短的由2个环节组成。管理链愈长,出现问题的可能性愈大。 对管理者而言;贯彻权责对等原则为做好管理工作提供了必要条件,同时也对管理者从两个方面进行约束:一是不能滥用权力;二是强调了管理者的责任,在其位要担其责。但是,这类约束是自我约束,它要靠管理者高度的自觉性才能起作用。 对上级而言,这条原则的贯彻和落实,必须做好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正确选人,并对选定的人予以授权;明确管理者的责任和要求;确定目标和目标值;合理地确定管理者的报酬;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出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一条管理链如果出现问题,一般情况下有两种可能一是某个环节出现问题:二是环与环的连接处出现问题。多个环节同时出现问题的概率比梭低。权责对等原则不仅对每个管理环节的管理效能产生重要影响,而且对管理环之间的连按产更为重要的影响。 组织行为科学的观点认为,绩效取决于管理者的能力、对自己作用的理解、努力程度及环境的限制等。这里,上级、下级、资源条件均包括在环境之中。管理者应得报酬的满足感,对管理者的努力程度产生直接的影响。即管理者的工作绩效不仅与权和责有关,而且与利有密切关系。这是我们在贯彻权责对等原则时也必须考虑的问题。从实质上讲,应得的报酬。也是管理着的一种权利。编辑: 陈金康
㈨ 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
职权抄法定原则是行政机袭关行使其法定职权时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是拥有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被授权组织及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行为的首要前提。行政职权是行政机关或公务员为实现特定的行政目的、履行其法定职责而拥有的权力,其持有者是行政机关或公务员,并且是行政机关或公务员依法取得的从事某种活动的资格或能力。行政职权具有国家行政权的一般属性,如强制性、单方性、优先性等,但其最重要的属性是其法定性。
㈩ 什么是责权相统一原则
是指在一个组织中的管理者所拥有的权力应当与其所承担的责任相回适应的准则。责权统答一原理,也称责权一致原理,其内涵是:
(1)管理者拥有的权力与其承担的责任应该对等。所谓”对等”就是相互一致。不能拥有权力,而不履行其职责;也不能只要求管理者承担责任而不予以授权。
(2)向管理者授权是为其履行职责所提供的必要条件。合理授权是贯彻权责对等原则的一个重要方面,必须根据管理者所承担的责任大小授足其相应权力。管理者完成任务的好坏,不仅取决于主观努力和其具有的素质,而且与上级的合理授权有密切的关系。
(3)正确地选人、用人。上级必须委派恰当的人去担任某个职务和某项工作。人和职位一定要相称。应根据管理者的素质和过去的表现,尤其是责任感的强弱,授予他适合的某个管理职位和权力。
(4)严格监督,检查。上级对管理者运用权力和履行职责的憎况必须有严格的监督、检查,以便掌握管理者在任职期间的真实憎况。管理者渎职,上级应当承担两方面的责任:一是选入用人不当;二是监督检查不力。引咎辞职制度值得在中国推行。监督、检查应该主要由授权者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