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条例
⑴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有什么不同
《条例》是《法》的前身,条例是国务院制定的,属于行政法规;法是全国人大制定的,属于法律。
现在条例已经失效了,执行的是处罚法。明白?
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到底是法律还是条例
原来是中华人民复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制罚条例,不过现在已经废止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合同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经颁布,变成了法律的形式了。
其实,原来的处罚条例,虽然是条例的形式,但是由于是全国人大制定的,其效力和法律是一样的,现在它的地位已经明确了,已经变成法律了。
⑶ 行政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如何区分
⑷ 在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里面有几款条例是针对聚众闹事和扰乱社会秩序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⑸ 治安管理处罚,叫做“法”还是叫做“条例”,倒底有何区别
我来试着解释一下。首先,不管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还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版》,权都是行政法。注意二者都是法律,而非行政法规。《条例》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前身,从“条例”到“法”是法律文件的规范化的体现。
你认为“条例”是法律的观点是正确的。因为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而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你提及的公安部属于国务院的部门,其制定的叫部门规章。效力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按照现在法治的观点和立法的原则,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这个就应该叫《治安管理处罚法》。
改“条例”为“法”主要是体现了一个法治的原则。与我们现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法法律至上”等口号相符。是法治发展和完善的结果。按照我们课上讲的,是意义深远,法治,人权,民主,甚至和谐社会等等。
⑹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区别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内委员容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1986年9月5日公布、1994年5月12日修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同时废止。
因此,讨论二者内容上区别已经没有意义,条例已经全部废止,实际上是处罚法取代了处罚条例,基本内容差别不大,只是将治安处罚的法规上升了一个台阶变成法律,法律效力位阶提升。
⑺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与治安管理处罚法有什么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两者没有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本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1986年9月5日公布、1994年5月12日修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同时废止。
也就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取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7)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条例扩展阅读:
1986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决定》修正。
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已失效。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于2005年8月28日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
长期以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力惩治了一些明显具有社会危害性、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轻微违法行为,对维护社会治安、规范公民日常行为等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使《条例》已无法适应当今复杂的社会需要。2006年3月1日起,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正式施行,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同时废止。
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什么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法律范畴;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属于法规范畴。
⑼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与条例内容上的区别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版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权会议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1986年9月5日公布、1994年5月12日修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同时废止。
因此,讨论二者内容上区别已经没有意义,条例已经全部废止,实际上是处罚法取代了处罚条例,基本内容差别不大,只是将治安处罚的法规上升了一个台阶变成法律,法律效力位阶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