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入治安案件
『壹』 关于治安案件的问题,律师或专业人士进、
违法行为有连续行为,比如你今天侵入了,明天又侵入了,按最后的时间。按回你所说如果确实侵入时答间在17岁,派出所处罚时发案时间应按17岁那时,也就是说是依照行为时来确定的,因为一侵入计算机系统,危害已经造成了。如果一直没有发现,那就是追诉期的问题了。
“已满16未满18初次违反处罚法的,不得采取行政拘留·”。
不是不能被处以治安拘留处分,而是只裁决拘留处分,不实际执行拘留,还是会留档案的。
『贰』 律师代理治安行政案件,可否到公安派出呵
这恰恰是法律上的空白,因此公安机关以法律没有规定为由,往往是拒绝律师介入。
律师为行政被处罚人提供法律帮助,依法进行阅卷、会见等活动,是律师介入行政处罚案件,维护行政权合法有序行使的重要形式。但目前,我国规范律师介入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法存在空白,实践中行政机关往往具有绝对的决定权。
被处罚人亟须从律师处知晓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特别是申诉权、申请暂缓行政拘留权、复议或诉讼权以及无限制的自由通信权。而这些权利,往往在公安机关笔录中含糊带过,个别案件甚至采取欺骗、恐吓的方法,限制被处罚人行使。
拘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5天,这比刑事案件嫌疑人的羁押期限要短的多,但正因为如此,被处罚人更需要及时获得律师的法律帮助。比如申请暂缓执行,法律规定要由被处罚人提出,而一旦被关进拘留所,被处罚人如何知晓申请的详细规定?不让律师会见,又如何让被处罚人在律师起草的申请上签字呢?
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被拘留人的家属和单位领导可以会见被拘留人,律师作为家属的代理人,依法行使被代理人的权限,拒绝律师会见,这从法理的角度,显然是讲不通的。
在人身自由权受到限制或暂时剥夺的情况下,律师的及时介入显得尤为迫切和需要。目前,我们只能期待律师介入拘留处罚案件的相关权利能早日得到明确和维护。
『叁』 律师可以介入的行政执法、执行的辅助性工作有哪些
文/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 冯世雷 一、律师可以全程介入拆迁工作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律师参与拆迁工作长效机制能够使城市重点基地的拆迁工作大受裨益。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专业优势,拆迁前提前介入,搭建公信评议平台,拆迁后形成化解矛盾的合力,从源头上预防拆迁矛盾的产生。在拆迁工作正式开展之前,律师提前介入,对拆迁指挥部以及拆迁公司的有关法律文本、合同以及对居民的公告等进行把关审查,确保动拆迁工作合法、公开、公平进行。在拆迁实施阶段中,律师们同样全程参与。他们在拆迁基地设有"法律咨询接待窗口",为居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服务。"窗口"设立之后,大量拆迁疑难矛盾得到化解。 二、律师可以介入治安行政处罚案件,为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当事人提供申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代理服务。 在治安行政案件中,律师的代理活动有可能发生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也可能发生在行政处罚做出之后。前者比如代理相对人进行申辩;后者比如代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现行的《律师法》第三十条规定:律师参加诉讼活动,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可以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出席法庭,参与诉讼,以及享有诉讼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行政诉讼法》第三十条进一步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可以依照规定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可以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搜集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
『肆』 请问前面已经治安拘留了10天,这10天也在37天之内吗拘留多长时间内律师可以介入呢
一楼的回答有很多的问题。楼主所说的37天应当指的是刑事拘留期限。刑事案件只会导内致刑事拘留。唯一的情形容是形式案件立案侦查后,经过调查发现不符合刑事案件标准,但是需要予以治安处罚,才会对其决定治安拘留。这个时候已经结案了,就不存在包含不包含的问题。
目前今年6月1日施行的律师法规定: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也就是说,公安机关第一次对嫌疑人进行讯问(一般是传唤或者拘传)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一般是刑事拘留)之日起,就可以会见嫌疑人并了解案件有关情况,并且不被监听。一楼所说的“律师的花,37天后,或者侦查,审查期结束,则可以通过律师证会见当事人。”明显是不对的。而且,用“监视”这个词也是非常不恰当的。
但是我也提醒楼主,虽然律师法是这么规定的,虽然律师法也施行了,但是毕竟人还是关在公安机关。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还是按照以前的老惯例来执行的。不允许谈案情,公安机关派员在场,等等。律师法还远远没有真正执行。
『伍』 治安事件未做出处罚时律师能否介入
不可以的,但是你可以向律师咨询相关的法律问题。
目前,我国现行的行政处罚法规里,并未规定律师在案件调查期间可以参与。律师法规定,行政案件只有到了诉讼阶段才可以参与。当然,在案件未作出处罚决定前,可以与办案机关沟通,参与调解、仲裁等。
『陆』 律师可以介入派出所工作的治安案件吗
当然可以,只要你认为有这个必要
『柒』 律师可以调取调解中的治安案件材料吗
您好,可以申请调查取证的
『捌』 律师如何介入治安案件
律师可以去了解公安机关做出治安处罚的依据以及对事实的认定情况,代理当事人申诉或控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玖』 律师如何参与治安案件程序
治安案件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处罚以及强制戒毒、收容教育等强制措施的案件。作为一名刑事律师,笔者有时候也会接受委托参与一些治安案件的处理程序。律师在治安案件程序中,基于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立场,能有何作为?这是笔者在执业过程中经常思考的问题。笔者现在结合自身的执业经历,在本文中尝试做一个总结,以期抱砖引玉。
,《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及《公安机关处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均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只是规定在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中,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参与听证程序,代理人的范畴当然包括律师。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并不禁止律师介入程序,但是案件的证据材料,基本不允许律师查阅或者复制,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律师在治安案件处理程序中发挥的作用。在实践中,律师参与治安案件程序,主要在两方面发挥作用:一、就行政处罚提出律师意见;二、参与公安机关主持的调解。
一、就行政处罚提出律师意见
如前所述,治安案件的证据材料及相关案卷材料,公安机关基本上不会允许律师查阅或者复制,律师对案件事实的了解基本仅源于委托人的介绍,这在客观上给律师提出高质量的法律意见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基于立法规定在短期内无法改变的现实,律师务实的做法是向当事人尽可能详尽地了解案件的事实,通过分析和鉴别委托人提供的信息,依法就涉嫌行为的定性、应该如何处理提出法律意见,供办案机关参考。笔者在这里也提示当事人,应该坦率告知律师案件的事实及事实之全部,唯有这样才更有利于律师作出准确的判断,从而提出有针对性的律师意见。
除了依法就行政处罚提出律师意见之外,律师还应该注意监督公安机关办案的程序是否合法,一旦发现程序上存在违法情形,应该及时提出,以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二、参与公安机关主持的调解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二条更进一步明确: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公安机关主持的调解,也称为治安调解,是指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劝说、教育并促使双方交换意见,达成协议,对治安案件做出处理的活动。
当事人参与治安调解,可以委托代理人参与,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无疑是担任代理人的最佳人选之一。律师在参与治安调解时,应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和案件各种因素确定调解的目标,在调解活动中紧紧绕调解目标,通过娴熟运用专业技能,尽量争取对己方当事人有利的调解结果。
『拾』 治安拘留可以第一时间要求律师介入吗
如果警方已经把事情调查清楚了,当事人是可以要求律师介入此事,来及时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