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的职责
① 环保专员的职责有哪些啊
1. 负责建立并监督实施公司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2. 负责公司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制定和实施监控。
3. 负责ISO14000、ISO18000体系建立与贯彻执行。
4. 负责环保工程项目规划与实施,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监督并协助完成整改。
5. 负责废弃物、化学品处理。
6. 负责公司环保事务的对外协调。
工作挺轻松的。
② 环保局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赵局长:环保局是阜康市人民政府主管环境保护工作职能机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 2、统一监督管理固定废物、废水、废气、粉尘、恶臭其他、噪声、振动、放射性物质、电磁波辐射等污染与防治,做好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与防治。 3、负责权限内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三同时”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工作。 4、负责环境监察、统计、环境信息工作;负责查处上报环境重特大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调解污染纠纷,处理环境信访,征收排污费。 5、负责权限内大气、水污染物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烟尘排放合格证的办理。 6、组织对本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的监督与监测。 7、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③ 环保行业的主要职责
1)防治由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包括防治工业生产排放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产生的噪声、振动、恶臭和电磁微波辐射,交通运输活动产生的有害气体、废液、噪声,海上船舶运输排出的污染物,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城镇生活排放的烟尘、污水和垃圾等造成的污染;
2)防止由建设和开发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铁路、公路干线、大型港口码头、机场和大型工业项目等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农垦和围湖造田活动、海上油田、海岸带和沼泽地的开发、森林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新工业区、新城镇的设置和建设等对环境 的破坏、污染和影响;
3)保护有特殊价值的自然环境,包括对珍稀物种及其生活环境、特殊的自然发展史遗迹、地质现象、地貌景观等提供有效 的保护。
另外,城乡规划,控制水土流失和沙漠化、植树造林、控制人口 的增长和分布、合理配置生产力等,也都属于环境保护的内容。环境保护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共同行动和主要任务之一。中国则把环境保护宣布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并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保证这一基本国策的贯彻执行。
④ 公司环保专员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1、目的Purpose
依据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特制订非生产区清扫员岗位职责;建立一个非生产清扫员岗位职责文件,确保企业非生产区清洁卫生。
2、适用范围Scope
本程序适用于非生产区清扫员。
3、责任Responsibility
3.1起草本规程是行政人事部主管的责任;
3.2审核本规程是行政人事部经理的责任;
3.3批准本规程是主管副总经理的责任;
3.4贯彻执行本规程是非生产区清扫员的责任。
4、岗位职责Post ty
4.1负责办公楼场地、楼梯、洗手间的每日清扫工作,做到办公区域无杂物、洗手间洁净无异味,地面无痰迹、污痕;
4.2按时倾倒办公室通道的垃圾,做到物品堆放整齐,通道畅通无阻;
4.3按时清擦窗户玻璃、办公设施,做到窗明几净、一尘不染;
4.4负责劳保用品、卫生间用品的添放;
4.5除完成日常保洁工作外,做好迎接各项卫生检查活动的清洁卫生工作;
4.6按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清洁卫生工作。
⑤ 什么是环保责任
排污者付费
⑥ 环保部门职责任务
市环保来局的主要职责是:源
负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本市的贯彻实施,并对区、县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编制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区(县)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制定市环境保护的规范、标准、污染防治对策;
参与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决策和对大型建设项目、特殊工程、特定区域、特定污染物进行直接监督管理;
确定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区域和指标;
组织全市环境监测,调查处理重大污染事故和纠纷;
组织环境科学和重大环境项目的研究,推广环境保护的先进经验和技术,发展环境保护产业,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
区、县环保局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本辖区的贯彻实施;
编制本辖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
落实本辖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并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区域环境质量调查,对污染源进行监测并督促治理;
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和推广环境保护先进技术;
调查处理污染事故和纠纷。
⑦ 环保部门的管理职责是什么
环保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
2、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
3、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
4、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等等。
(7)环保的职责扩展阅读
1、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受国务院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 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2、拟定并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工作。
3、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
4、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省际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国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5、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发布;负责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备案工作;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国家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国家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重点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参与编制国家可持续发展纲要。
6、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审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7、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国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建立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8、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国家环境监测网和全国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新闻出版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9、拟定国家关于全球环境问题基本原则;管理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参与协调重要环境保护国际活动;参加环境保护国际条约谈判;管理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国内履约活动,统一对外联系;管理环境保护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
10、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核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核承压设备实施安全监督。
11、负责总局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组织开展全国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2、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