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的职责
Ⅰ 工商局的职能是什么
尊敬的“刮开看”:
您好,你的问题很实际,我乐意为你解答!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
2、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登记工作,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核、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
3、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4、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商品行为;负责流通领域的商品服务质量监督管理。
5、负责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登记管理、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6、负责合同监督管理工作和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和监管拍卖行为。
7、组织监督管理商标注册工作,负责著名商标的认定;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商标印制;管理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评估机构并指导其工作。
8、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办理地方性广告核准手续。
9、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行为。
10、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协会工作。
11、管理当地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机构编制、行政人事、宣传教育、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工作。
Ⅱ 工商局、工商部门是做什么的什么职责有那些权力
工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能是:
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
Ⅲ 工商管理局的职能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号),设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十四)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Ⅳ 工商局的主要工作和职责是什么
工商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管理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受理消费者申诉,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与监督;监督管理电子网络经营行为。
(六)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工作。
(七)组织管理广告审批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指导广告审查机构的工作。
(八)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办理合同鉴证,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
(九)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十)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管理拍卖行为。
(十一)对企业名称,驰名和著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
(十二)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私营独资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三)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协会、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所在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Ⅳ 工商局是干什么的其职能是什么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与处理、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0、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开展安徽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负责驰名商标的审核申报工作;依法保护有关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5)工商部门的职责扩展阅读: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档案、信息、统计、保密、信访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宣传和机关资产管理等工作。
2、人教处
承办机关和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省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班子及相当级别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系统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3、财务装备处
拟订机关和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财务、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财务预决算;负责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4、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指导本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工作。
5、公平交易局(直销监督管理局)
拟订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查处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
6、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与处理、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7、市场规范管理处
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经纪人及经纪活动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8、合同监督管理处
拟订合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登记、拍卖行为有关工作。
9、企业监督管理处
拟订企业登记注册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内资企业登记注册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企业信用分类管理;组织查处违反有关登记管理法规的案件。
参考资料:
工商局职能及机构设置-安徽省工商局
Ⅵ 工商局职责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十四)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Ⅶ 工商局主要职能是什么
工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十四)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7)工商部门的职责扩展阅读
国家工商总局积极指导各地工商部门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深入开展打击“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针对当前侵权假冒工作的新动态,总局召开“傍名牌”相关案例研讨会,
并及时处理知名企业“傍名牌”的投诉举报,共受理今麦郎、莱尼、康美医药等知名企业投诉举报的“傍名牌”案件8件,指导督促地方工商机关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加大对利用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打击力度。总局召开全国工商系统推进诚信市场创建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地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标侵权等各类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认真落实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
积极促进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不断强化消费维权,切实维护市场秩序。总局印发《关于集中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重点,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了一批违法违规网络经营者。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