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的职责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职能
国防部
1. 国家中央政府中负责掌管国防与军队事务的军事部门。通常隶属于政府首脑,也有直属武专装力量最高属统帅的。现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中央政府都设有军事行政机关,但名称、职权和组织机构不完全一样。在名称上,多数国家称国防部,有少数国家称“人民武装力量部”、“军事部”、“防卫厅”或其他名称的。在组织上,一般设部长或大臣一人、副部长若干人,部长或大臣通常是中央政府和国防决策机构中的重要成员,由军官或文官担任,也有由总统或总理兼任的,部内通常设有若干业务部门。在职权上,多数国家的国防部全面负责国防事宜及各种武装组织的建设和作战指挥;有少数国家的只负责指挥和管理军队,或只负责军队的行政事务,还有仅负责外交事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4年9月设立国防部,隶属于国务院,主要负责国防建设方面的具体工作。国防部的各项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和总后勤部分别办理。历任部长有彭德怀、林彪、叶剑英、徐向前、耿
② 军委与国防部的区别他们的职能各是什么
区别在于军来委是最高的军事领导自机构,国防部是负责掌管国防和军队事务的军事部门。
军委的主要职能是:直接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其组成人员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决定。
2.国防部的职能:
(1)在组织上,一般设部长或大臣一人、副部长若干人,部长或大臣通常是中央政府和国防决策机构中的重要成员,由军官或文官担任,也有由总统或总理兼任的,部内通常设有若干业务部门。
(2)在职权上,多数国家的国防部全面负责国防事宜及各种武装组织的建设和作战指挥;有少数国家的只负责指挥和管理军队,或只负责军队的行政事务,还有仅负责外交事宜的。
拓展资料:
党的中央军委由主席、副主席、委员组成,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党组织,根据中央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政治工作机关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政治工作部负责管理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军队中党的组织体制和机构,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作出规定。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网络
国防部-网络
③ 中国国防部的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是国务院的军事工作部门。它的基本职能是:统一管理全专国武装力量的建设属工作,如人民武装力量的征集、编制、装备、训练、军事科研以及军人衔级、薪给等。因此,国防部并没有实际军事指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一个组成部门,是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设立的,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设立的一个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国务院设立国防部,一切需要由政府负责的军事工作,则经国务院作出相应决定,通过国防部或以国防部的名义组织实施。国防部在接受国务院领导的同时也接受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需要国防部办理的事宜,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分别办理。
④ 国防部有什么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下属的一个部门,是1954年9月第专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议设属立的。
主要负责国防建设方面的具体工作。国防部的各项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和总后勤部分别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国务院设立国防部,一切需要由政府负责的军事工作,则经国务院作出相应决定,通过国防部或以国防部的名义组织实施。国防部在接受国务院领导的同时也接受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需要国防部办理的事宜,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分别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是国务院的军事工作部门。它的基本职能是:统一管理全国武装力量的建设工作,如人民武装力量的征集、编制、装备、训练、军事科研以及军人衔级、薪给等。因此,国防部并没有实际军事指挥权。
国防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军事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4年9月设立国防部,隶属于国务院,主要负责国防建设方面的具体工作。
⑤ 中央军委与国防部各自的职责是什么
(一)中央军委总部机关
中央军委的总部机关包括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它们既是中央军委的工作机关,又是掌管全军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工作的领导机关。其基本任务是:保障中央军委关于作战和建军的战略决策和各项方针、政策的实现。
总参谋部是负责组织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的军事建设,组织指挥全国武装力量的军事行动的军事领导机关。设有作战、情报、通信、军训、军务、动员、装备、机要、测绘、外事、管理以及各兵种业务部门。
总政治部是负责全军党的工作,组织进行政治工作的领导机关。设有组织、干部、宣传、保卫、纪检等部门。
总后勤部是负责组织领导全军后勤工作的领导机关。设有财务、军需、卫生、军事交通、油料物资、基建营房等部门。
总装备部是负责组织领导全军装备工作的领导机关。设有综合计划、军兵种、陆军装备科研订购、通用装备保障等部门。
(二)国防部
国防部是国务院的军事工作部门。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国防部,隶属于国务院。国防部的基本职责是:统一管理全国武装力量的建设工作,如人民武装力量的征集、编制、装备、训练、军事科研以及军人衔级、薪给等。国防部的工作由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分别办理。国防部不负责统帅和指挥全国武装力量,凡涉及对外军事交往活动一般以国防部名义进行。
⑥ 国防部的职能
国防部抄
1. 国家中央政府中负责掌管国袭防与军队事务的军事部门。通常隶属于政府首脑,也有直属武装力量最高统帅的。现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中央政府都设有军事行政机关,但名称、职权和组织机构不完全一样。在名称上,多数国家称国防部,有少数国家称“人民武装力量部”、“军事部”、“防卫厅”或其他名称的。在组织上,一般设部长或大臣一人、副部长若干人,部长或大臣通常是中央政府和国防决策机构中的重要成员,由军官或文官担任,也有由总统或总理兼任的,部内通常设有若干业务部门。在职权上,多数国家的国防部全面负责国防事宜及各种武装组织的建设和作战指挥;有少数国家的只负责指挥和管理军队,或只负责军队的行政事务,还有仅负责外交事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4年9月设立国防部,隶属于国务院,主要负责国防建设方面的具体工作。国防部的各项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和总后勤部分别办理。历任部长有彭德怀、林彪、叶剑英、徐向前、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