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职责
A. 什么是房屋征收部门征收部门主要职责
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级确定,依法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机构。房屋征收部门有权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具体的征收补偿工作,对其监督,并为其承担法律后果。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主要职责:负责起草本中心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编制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年度计划,收集、汇总中心城市房屋征收项目,并分期分批下达给新罗区组织实施;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发布实施。
(1)房屋征收职责扩展阅读:
房屋征收的相关要求规定:
1、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2、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3、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B. 房屋征收职责不明确的体现有哪些
根据该条例,房屋征收部门负有以下职责:
一、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并负责监督
《条例》第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决定
《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三、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四、对征收的房屋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公布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五、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六、支付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条例》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七、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
《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八、报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九、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
《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十、不履行法定职责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 房屋拆迁工作人员是干什么的啊工作职责是什么
你指的房屋拆迁办工作人员是指拆迁人的工作人员还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工作人专员?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属对拆迁许可证申请进行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颁发该证。但不得不做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而拆迁人的职责就多得多。
具体请参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国家工作人员的失职可以参见刑法的相关表述。而拆迁人如果出现工作失误更多涉及侵权或者违约的民事责任。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是合同,根据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更多贯彻意思自治原则。而91年的条例中关于此协议具有行政强制的表述。
D. 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是做什么的,其主要职责是什么
最好别去,不是什么好差事。。。
E. 建设局房屋征收办公室职能
负责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包括制定征收补偿方案,组织拆迁调查和选定评估机构,监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和个人具体工作依法办事。协调拆迁补偿安置中的各项矛盾。
F. 拆迁办的主要职责
1、负责区内房屋拆迁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拆迁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执行市区、开发区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2、受理拆迁申请,审验有关文件、证照资料。办理拆迁审批手续。到市房管部门办理拆迁公告和拆迁通知。
3、负责评估公司、拆迁公司、旧房拆除公司前期业绩的考察工作。通过招标投标确定项目的评估单位、拆除单位和拆迁实施单位。
4、负责委托授权书的办理,委托拆迁协议的签订,监察拆迁实施单位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和备案。
5、负责向人民法院提出强迁申请并配合组织行政强迁。
6、受理房屋拆迁信访咨询。
7、请市房管部门支持依法裁决区内房屋拆迁纠纷。
8、负责拆迁安置资金和安置房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审批、发放工作。做好项目的统计、汇总工作,报财政局审核。
9、帮助乡镇、街办会办拆迁工作中的疑难杂症。
10、负责安置房的分配工作,并帮助拆迁群众到房产部门办理房产权证及土地证,做好安置房分配的结算工作。
11、组织拆迁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工作。
12、协助纪检部门依法查处拆迁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3、建立拆迁档案制度,严格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
14、协助做好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办理安置房建设的相关手续,提供安置房建设规划设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