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联防工作制度
① 联防队的治安联防队的工作制度和纪律
工作制度:复联防队工作要实行目制标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各种工作档案,要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奖优罚劣。
工作纪律:服务领导听指挥。执行政策办事公道,实事求是,依法办事;遵纪守法文明礼貌。不徇私情忠于职守;见义勇为,立场坚定。
② 治安联防督察制度是什么
治安联防制度
一、成立治安联防大队,村(社区、企业)成立治安联防中队,治安联防大队在中心领导下开展工作。中队隶属大队指挥和管理,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二、治安联防队伍的主要任务有:做好治安巡逻和执勤工作,及时预防、控制、发现现行违法犯罪活动;配合政府各部门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化解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安全检查,消除各种治安隐患,配合其他部门调查处理治安肇事纠纷;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发现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维护好现场周围的治安秩序;做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各级治安巡防队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以身作则,严格管理,秉公执法,当好上级领导的参谋和队员的楷模,及时了解掌握队员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认真抓好队伍建设、教育管理和业务学习。
四、治安队员应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治安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各类教育学习活动,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五、各级治安联防队伍负责人及队员应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绝不允许发生隐情不报和漏报的情况,遇有突发性事件、事故或其他治安紧急情况,应立即逐级上报大队和派出所作出应急处置。
六、联防队员必须佩带执勤标志上岗,做到举止端庄、精神饱满、文明执勤、以理服人、以礼待人,积极帮助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树立文明形象;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严格交接班制度,爱护公共财物。
七、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负责,完成任务较好,对维护社会治安有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或严重失误的,视情给予处罚。
③ 什么是联防机制
消防联防是在综合治理部门、公安消防大队、企事业单位消防处(科)领导下,由内消防人员和容治安积极分子参加组成的,活动在一定区域内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群防群治的重要组织形式。
联防机制,顾名思义就是联合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对待消防活动的一种机制。消防队员可以加入这种机制。
④ 治安联防队员管理办法
你问的是哪的?
你可以去google搜一下
下面的是贵州的,你可以参考一下
贵州省治安联防组织管理规定
发文机构: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日期:1992-7-7
实施日期:1992-7-7
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 加强治安防范 , 充分发挥群众治安联防组织的作用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结合我省实际 ,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治安联防组织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本地区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众性治安保卫力量。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 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在城镇 , 可以公安派出所辖区为单位建立治安联防队 , 以居民委员会为单位建立治安联防分队;在农村 , 可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治安联防队 , 以村为单位建立治安联防分队;大中型商场、集贸市场、车站 ( 码头 ) 、旅店、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 , 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治安联防办公室。
铁路、民航、交通、林业等部门 , 可以其公安派出所辖区为单位 , 建立跨地区的专业性治安联防队。
第五条 治安联防组织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组建和领导 , 县 ( 市、区、特区、下同 ) 公安机关负责业务指导 , 公安派出所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 , 并组织开展治安联防工作。
专业性治安联防队由其部门组建和领导 , 公安派出所负责业务指导。
第六条 治安联防组织的任务是:
( 一 ) 协助公安机关向群众进行治安防范和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
( 二 ) 在公安派出所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巡逻、值勤、定点守护 ,并做好安全防范检查工作;
( 三 ) 协助公安机关堵截、查缉犯罪分子;
( 四 ) 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和整顿公共场所及特种行业的治安秩序;
( 五 ) 协助公安机关检查、询问行迹可疑人员 , 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 并将违法犯罪分子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 六 ) 保护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 , 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积极参加抢险救灾;
( 七 ) 完成其他维护治安秩序的工作。
第七条 治安联防队员必须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 遵守国家法律 , 热爱治安保卫工作 , 作风正派 , 身体健康的人员。
第八条 治安联防队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 一 ) 听从指挥 , 忠于职守 , 文明执勤 , 不得打、骂、体罚人;
( 二 ) 廉洁守法 , 秉公办事 , 严禁以权谋私、假公济私 , 不得收缴赃款、赃物及实施罚款;
( 三 ) 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联防执勤标志 , 主动出示证件 , 接受群众监督。
第九条 配备治安联防队员的数额 , 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 , 本着既要维护社会治安 , 又要节省开支的原则确定。治安联防队员可以从辖区内的单位选派 , 或从社会上招聘 , 但须经当地公安派出所审查批准。聘用治安联防队员应签订合同。
第十条 治安联防队员的待遇:
( 一 ) 单位选派的职工为治安联防队员的 , 其工资、福利、奖金、补助等 , 享受派出单位职工的同等待遇 , 费用由派出单位开支;
( 二 ) 从社会上招聘的治安联防队员 , 其工资、福利待遇等 , 由治安联防队在聘用时确定并按月支付。有条件的治安联防队 , 可以 对聘用队员投保人身保险。
第十一条 治安联防经费来源:
( 一 ) 地方财政适当拨款;
( 二 ) 受益单位和群众筹集 , 筹集办法由省公安厅、财政厅、物价局另行规定;
( 三 ) 治安联防组织开展的有关治安防范的有偿服务收入。
第十二条 治安联防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 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经费使用情况 , 每季度向辖区单位和群众公布一次 , 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三条 治安联防队员执行任务时 , 在公安派出所的指导下可以配置防卫性器械 , 但不得配置枪支警械。
第十四条 对维护社会治安成绩显著的治安联防组织和个人 , 由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 治安联防队员在执行任务中致伤、致残、死亡的 , 单位职工由派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由民政部门按国家有关民兵因公负伤死亡的同等待遇办理;壮烈牺牲的 , 按《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治安联防队员违反本规定的 , 由公安机关予以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 , 单位职工由派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 聘用人员由组建单位予以扣罚工资直至解聘; 违反治安管理的 , 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 ,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治安联防队员执行任务的标志和证件,由省公安厅统一规定式样 , 县公安机关制发。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⑤ 小弟跪求 深宝综治办[2005]5号 文件《宝安区社区居委治安联防队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
别求我,求春哥
⑥ 那位高人帮忙做下派出所治安联防工作职责、管理制度啊。
治安联防队工作职责
一、教育群众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负责辖区内值班巡逻,落实防范措施,维护治安秩序。
三、围捕、堵截、扭送正在违法、犯罪的嫌疑人员到公安机关。
四、制止、打击辖区内各种违法犯罪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五、对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以及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积极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抢险救灾,疏散群众,维护秩序,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六、协助公安机关参与大型活动和重大事项的安全警卫,维护公共秩序。
七、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协助公安机关提供侦查破案线索。
八、协助公安机关清理收容街区流浪、乞讨人员和精神病人。
九、救助危难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
治安联防管理制度
为提高联防队员的整体战斗力,充实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严把 进门关,把政治思想合格、身体健康且热爱联防工作的优秀青年充 实到联防队伍,更好地做好群防群治工作,根据《**市治安联防管理办法》 ,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招收治安联防队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 聘用下岗工人、退役军人。被聘用的联防队员,必须经其户口所在 地或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审核后,报县公安局治安部门批准。
二、治安联防队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思想合格,热爱治安联防工作;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 18 岁至 30 周岁以内; 4、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 5、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6、未受过治安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三、 被招用的治安联防队员,必须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岗前培训, 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准上岗执勤。在岗的治安联防队员 必须参加规定的治安防范业务培训,否则,予以辞退。
四、聘用治安联防队员的单位与被聘用的治安联防队员签订聘用 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前试用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聘 用合同,时间为一年,合同期满后需续聘的逐年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单位为联防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治安联防队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治安联防队员的职责及要求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讲究风纪,文明执勤,严格依法办 事,勇于同一切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二、依法做好执勤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学习,爱岗敬业,热爱治安联防工作,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开展巡逻防范工作,坚持巡逻堵卡,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 犯罪活动,抓捕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立即扭送公安机关。
五、及时上报执勤区域内不能处理的情况,保护好发生在执勤 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有关工作。
六、协助公安机关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及时疏导和调解民间 纠纷。
七、协助公安机关抓捕流窜作案嫌疑人、在逃及其他通缉案犯。
八、积极向辖区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发动辖区群众做好群防群 治工作。
九、完成好各级公安机关布置的其他任务。
*****治安联防队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治安联防队员的权限
一、治安联防队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法犯罪和重大嫌疑人 员,有权进行盘查。
1、携带运送可疑物品的;
2、身带管制刀具或其他危险物品的;
3、有偷盗或流窜作案嫌疑的;
4、有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
二、治安联防队员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 有权制止和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1、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赌博、卖淫嫖娼、制贩传播淫秽物品 的;
2、破坏公安设施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3、正在进行抢劫、抢夺、强奸、爆炸、杀人、盗窃、伤害、贩 卖以及
吸食(注射)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4、公安机关通缉的在逃案犯或者劳改、劳教人员脱逃服刑的;
5、有其他违法犯罪的活动的。
三、治安联防队员禁止有下列行为:
1、不准使用国家行政、司法部门的搜查、审讯、拘留、关押、 罚款、没收财物等职权;
2、不得剥夺、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3、不准利用工作之便,索贿受贿,敲诈勒索,包庇纵容坏人;
4、不得扣押他人合法证件和财物;
5、不得参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治安案件;
6、其他的法律、法规所明令禁止的行为。
****治安联防队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治安联防队员工作制度
为加强联防队员思想政治建设,提高联防队员的业务技能和警 务技能,有效地促进联防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业务学习
1、联防队员除参加全所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外,每月进行一 次政治、业务学习。并认真做好记录,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请假;
2、积极学习有关法律和相关业务知识;
3、每周的星期六或星期天进行一次体能训练,队列队行训练;
4、积极参加派出所组织的各种活动。
二、日期工作
1、夜间巡逻的时间每天的 23 时至次日 2 时 30 分,此段时间由 民警带领联防队员巡逻。 夜间巡逻必须提前 15 分钟到所值班室集中, 之后整队巡逻。
2、巡逻工作坚持动静结合,除守点外,停留休息的时间不能超 过 15 分钟。
3、巡逻重点在街面,实现点、线、面有机结合,达到以静制动, 以动制动,以快制快。
4、根据辖区的发案情况,可适时调整巡逻的时间和地点。 5、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内务管理
1、坚持每天清扫值班室、卫生间、走道及办公楼、住宿楼周围的 环境卫生,确保清洁卫生,办公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每星期一和星期 五全体联防队员大扫除,大扫除范围包括办公楼、住宿楼走道,所会 议室,卫生间及办公楼、住宿楼周围的环境卫生,具体由值班联防队 员和在所上的联防队员共同完成。
2、宿舍必须保持整洁,做到被子、衣物、洗漱工具及其他杂物 整齐摆放,床铺平整干净。
3、妥善保管好所上发的各种器材,确保器材性能完好,严禁借 用或丢失。
****治安联防队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治安联防队员岗位责任制
为使某某乡治安联防队员的工作规范化,任务具体化,目标明 确化,充分调动全体联防队员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更好地完成巡逻防范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
一、共同遵守的职责
1、 按时上下班, 迟到、 早退一次扣 5 元, 旷工一天扣 20 元, (其 中夜巡、白班各扣 10 元) ,上班时间脱岗一次扣 5 元,迟到、早退、 脱岗超过 30 分钟的以旷工处理,旷工累计 3 天以上的予以解聘。
2、严格请销假制度,有事不请假的以旷工处理,联防队员每个 月可以请假 4 天, 有法定节假日除外, 超过四天事假的每天扣 10 元, 病假每天扣 2 元,婚假可从全年的 48 天中扣除,但不能超过 7 天, 请假条要写明理由,先由带队民警签署意见后报领导审批。
3、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否则一次扣 15 元。派出所有事打电 话联系不上的一次扣 10 元,有事请假的除外,联系上不及时赶到所 上处理事情的一次扣 15 元。
4、违反警容风纪规定的一次扣 5 元。
5、严格执行“五条禁令” ,上班时间饮酒或到上班时间还有醉 酒状态的,第一次扣 50 元,第二次解聘;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解 聘。参与赌博的一次解聘。
6、严肃生活作风,树立联防队员的良好形象,在辖区内记账消 费的发现第一次扣 50 元,第二次解聘;与社会闲散人员有来往过密 或纠缠不清的发现就解聘;不能正确处理婚姻、家庭问题而反映到 派出所或其他部门的,第一次说服批评教育,第二次解聘。
7、结团友爱,每名联防队员在工作中要做到团结协作,生活上 互相关心帮助,齐心合力,协助做好本所的各项工作,相互间闹矛 盾和发生争吵的一次扣 10 元,因不作为不协调而造成失误的一次扣 50—100 元,后果严重的一次性解聘。
8、严禁带无关的人员到所上或宿舍内停留或住宿,发现一次扣 20 元。
9、妥善保管好制服、警械、器材,严禁借用他人或非工作用, 发现一次扣 50 元,造成影响的解聘,发生丢失的一次扣 50 元,并 赔偿损失。发生器材损坏的一次扣 20 元,隐瞒不报的一次扣 50 元。
10、不按指定的责任区上班的一次扣 10 元。
11、涉黄、涉赌或为违法犯罪通风报信的一次性解除合同。 。
12、 滥用警械, 殴打或体罚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发现一次扣 20 元, 致伤的一次扣 100 元,并视情节予以解聘,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13、保持办公室和楼道、卫生间、宿舍及办公楼、住宿楼周围的环境卫生清洁干净,发现赃乱差的一次扣值班治安联防队员的 5 元,扣 其他在所上的治安联防队的 2 元。
14、看押违法犯罪嫌疑人时睡觉或脱岗的一次扣 20 元,发生在 押人员自伤或脱逃的一次扣 100 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解聘并追 究责任。
15、 民警上班时间协警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除民警允许外。 16、上班时间不得一切娱乐活动,如打乒乓球等。
二、具体工作
(一) 、刑事案件
1、抓获现行破特大案件的,每件奖 300 元,破重大案件的每件 奖 150,破一般案件的每件奖 100 元。
2、提供线索破特大案件的,每件奖 100 元,破重大案件的每件 奖 70,破一般案件的每件奖 50 元。
(二) 、治安行政案件
1、抓获现行查处治安案件达到拘留的,每件奖 100 元,达到治 安罚款的每件奖 50 元,治安警告的每件奖 30 元。
2、提供线索查处治安案件达到拘留的,每件奖 30 元,达到治 安罚款的每件奖 20 元,治安警告的每件奖 10 元。
(三) 、抓获批捕在逃的每人奖 250 元,劳教在逃的奖 50 元, 抓获逃犯:公安部通缉的奖 150 元,公安厅通缉的奖 100 元,市局 通缉的奖 80 元,其他在逃人员奖 60 元。
(四) 、为所上争得荣誉的一次奖 30 元。
三、考核办法
1、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实行季度奖,奖惩的金额季度兑现。
2、本办法未涉及的内容在执行当中由所领导提出,全体联防队 员讨论通过。
3、年度按考核评出先进,奖 200 元。 4、本办法由所领导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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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 容 风 纪
第一条: 治安联防队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警容风纪的规定, 养成 守纪律、有礼节,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的良好作风。
第二条:必须严格执行着装规定,经常保持服装整洁,执勤时, 应不按要求着制服,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方可着便服。
第三条:着装在街道上巡逻时不准搭肩、嬉笑、打闹及吸烟。严 格执行“五条禁令” ,在任何情况下,不得酗酒闹事。
每四条: 炎热季节, 除值勤外, 在办公区军事训练可以不带警帽, 不穿警上衣,但不得赤背或只穿背心。
第五条:着装应整齐干净。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 戴帽子、穿拖鞋和赤足。
第六条:标志齐全,应当妥善保管所配发的制服和徽章,严禁将 制服、徽章赠送或借给非治安人员。
第七第: 不准留长发, 蓄胡子, 留大鬓角和戴首饰, 不准染发 (黑 色除外) 。
第八条:注重礼节,进见首长和上级时,应当主动打招呼。对党 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接触时,应当主动打招呼。纠正违章先敬礼。 参加集会时,听到奏国歌、国际歌时应自行立正。升国旗时,应行 举手礼。
第九条:治安联防队员要文明执勤,尊重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接 受群众的招待和馈赠。
第十条: 治安联防队员应当接受纠察人员对警容风纪的检查和纠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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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联防队员守则
一、服从命令,听众指挥,坚决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决不畏 难手软,犹豫动摇。
二、遵纪守法,文明执勤,决不打人骂人,滥用械具,刑讯逼供。
三、 刚正不阿, 敢干碰硬, 决不偏袒干部和干部子女, 包庇亲友, 说情“走后门” 。
四、廉正奉公,办事公道,决不贪赃枉法,以权谋私,公报私仇。
五、热爱人民,服务人民,决不搞特权,耍威风,欺压群众。
六、机智勇敢,团结战斗,决不怕苦怕累,贪生怕死。
七、严守机密,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说 的绝对不说,不与无关人员谈论内部机密。
八、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决不放松警惕,玩忽职守。
****治安联防队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治 安 联 防 队 保 密 规 定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得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气、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治安联防队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⑦ 联防队职责
广泛发动群众,组织群众,采取各种防范措施,消除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减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达到治本目的,必须在“看”“防”上下功夫,加强治安联防这一“防范”工作的重要环节,形成群防群治机制。为了进一步发挥联防队的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治安联防队的性质
根据治保委员会工作的有关规定,治安联防队是在党支部领导下,一种群众性的自防、自治组织、是预防、制止打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辅助力量。联防队的一切活动均置于基础组织的领导和公安机关指导之下。
二、治安联防队的任务
1、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四防”(防爆、防火、防盗、防治安事故)维护公共秩序。
2、协助公安机关堵截捕捉违法犯罪分子、被通缉的在逃犯。
3、监视举报违法犯罪嫌疑分子。
4、保护发案现场,维护秩序,提供情况,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
5、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依照规定进行处理。
6、劝阻、制止、批评教育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
7、在当地公安、派出所统一安排下,组织“执勤、流动、巡逻”,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要做好夜间巡逻,执勤工作,防止“巡不到守不住”现象,不给坏人可趁之机。
8、协助公安机关或治安组织检查监督不安全的隐患。
三、治安联防队的工作制度和纪律
工作制度:联防队工作要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各种工作档案,要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奖优罚劣。
工作纪律:服务领导听指挥。执行政策办事公道,实事求是,依法办事;遵纪守法文明礼貌。不徇私情忠于职守;见义勇为,立场坚定。
四、治安联防队自身建设
联防队成员必须要政治素质好,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能坚持原则,严格按法律办事,必须有一定的文化知识,有处理问题的能力,必须坚持政治学习、坚持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依法办事,处理各类案件的水平。
五、治安联防队的报酬
中共中央国务院7号文件指出:“群防群治队伍可以是义务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对有偿服务的,除地方财政适当拨款外,经当地人民政府按规定审批后,可由企事业单位和居民适当集资或出人,用于维护本单位或本地区的社会治安,但要坚持自愿,受益适度,资金定向使用的原则,结合实际妥善解决好治安联防队的报酬。
社会治安联防队是城镇、街道、社区、农村设立的群众性的治安联防自治组织,是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新时期社会治安群防群治的有效形式。隶属所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管,接受公安机关业务指导。联防队人数按当地人口、地域、工作量的实际情况而配备。一般要求:县级建立一支100人以上的专业治安联防大队,镇建立一支10人以上的专业治安联防中队,村(居)委会建立一支5人以上的治安联防分队。联防队实行专业和业余,有偿和义务相结合办法运作,经费多以政府投入为主,兼受益单位分担、社会捐助、群众按自愿适度交纳为原则而筹集。
招收治安联防队员,须经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安派出所审核,并签订合同,明确治安联防人员的职责纪律。联防队员执勤巡逻佩带“治安联防”标志和配备必要的自卫器械,并持个人身份证件及工作证。联防队员不准超越职权行使逮捕、拘留、审讯、传唤和决定治安处罚的权利;对查获的赃款、赃物、凶器、违禁物品、群众拾交物品等必须上交公安机关。在处理违法事件中,不准打人、骂人、体罚;不准侵犯群众利益;不准承担维护治安以外的其它工作任务。
治安联防队职责任务:
1、宣传教育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落实群众性防盗抢、防火灾、防破坏和防其它治安灾害事故的防范措施;
2、协助公安机关维护本责任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3、负责本责任区内的执勤巡逻、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制止违反治安管理和违法犯罪行为;
5、在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时,协助公安机关保护现场,提供案件线索;
6、协助有关部门对有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对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监督;
7、疏导和调解本责任区内的民间纠纷;
8、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公安机关反映群众对社会治安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9、完成当地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公安机关布置的其它治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