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民间职责
1. 专案组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专案组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启动应急预案,清查账目,及时采取内风险化解措容施,保全资产。
(二)调查涉及人员,及时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舆情控制,维护发案机构正常经营秩序,积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初步确定案件性质。
(三)查清基本案情,确定案件性质,及时向银监局书面报告。
(四)查找内部制度和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厘清案件有关责任。
(五)总结发案原因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和有关责任人处理意见。
2. 案件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1、案件管理来部门是行政自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为了加强自身执法办案活动的管理工作,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促进廉洁执法,设立的一个专门负责案件管理的综合性业务部门,主要承担案件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职能。
2、案件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有:(1)案件统一受理和登记;(2)案件流程监控;(3)案件质量评查;(4)案件统计管理;(5)案件信息查询;(6)案件综合考评。
3. 民间审计组织的职责有哪些
民间审计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审计师所组成的社会会计、社会审计组织,即版会计师事务所权和审计事务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对有关经济组织的有关经济事项所进行的审计查证业务。这是从审计组织形式角度,把注册会计师、审计师组成的会计、审计咨询组织开展的审计业务,合之为民间审计。用民间审计的名称,一方面能够与国际上统一起来,便于学术交流,避免“社会审计”一词多意的问题;另一方面从立法角度来讲,截至目前,在我国有关审计方面的条例、规定中并未规定社会审计组织内包括有社会会计组织。从社会会计组织的性质、职能、目的、工作范围、地位、任务、作用等方面基本与社会审计组织一样,都属于民间审计,用民间审计名称,双方都能包括进去。因此,对我国目前社会上出现的社会会计、社会审计组织统称为民间审计组织比较恰当。 综上所述,我国民间审计的含义,可作如下表达:所谓民间审计,是指依法成立的民间审计组织接受委托,对被审计者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依法独立进行审计查证和咨询服务活动
4. 公检法各自的职责是什么呢办案的先后顺序。
如果涉嫌敲诈勒索罪,当事人报案后,公安局认为已经涉嫌犯罪,就应当立案侦专查;
公安局侦查终结,就会属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认为也构成犯罪的,就到法院起诉;
法院根据检察院的起诉状进行审理,如果也认为是犯罪就判刑。
犯敲诈勒索罪的(以1000至3000元为起点),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10000元至30000元为起点),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5. 法院执行局民间借贷执行职责是什么
如果时间超过了6个月,还不执行
可以向上级法院要求执行
6. 办案民警岗位职责
保护群众利益,社会稳定、打击犯罪、
7. 治安案件查处的任务是什么
治安案件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条版例构成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规定权,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须是:(1)情节轻微,尚不构成刑事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已经触犯了刑事法律并够刑事处罚的,则按刑法处理;(2)依照条例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
8. 公安办案人员办理案件应遵守的制度
公安办案人员办理案件应遵守的制度有: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保障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案件,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处罚以及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等处理措施的案件。
本规定所称公安机关,是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公安派出所、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业务部门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第三条办理行政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四条办理行政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第五条办理行政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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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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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职责是什么有没有权利处理民间纠纷的权属
公安派出所职责任务
公安派出所是县(市、区)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的派出机构,是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保卫一方平安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
公安派出所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确保治安局势平稳的第一道防线,是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和纽带,其工作成效和队伍素质直接关系到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党委、政府的形象和党群关系、警民关系。
公安派出所职责任务主要是:
(1) 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 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 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 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 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6) 输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
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7) 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8) 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9) 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所长岗位职责
(1) 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对各项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理刑事、治安案件,实现“发案少、秩序好、
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3) 组织实有人口管理、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危险物品治安管理,整治辖区突出治
安问题,广泛研究和收集辖区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根据辖区情况开展巡
逻防控工作。
(4) 重点抓好案件质量的审批把关、强制措施运用、执法状况考评工作,对民警执法
行为经常开展监督检查,预防和减少执法过错;
(5) 组织指导社区治保组织和治保干部及群防群治组织的管理教育培训,做好安全防
范工作,使辖区可防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
(6) 实行警务公开,定期向辖区群众报告工作,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
(7) 在抓好派出所业务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派出所领导班子建设;
(8) 主持所务会议,制定全所的工作计划,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公安机关的
规定,组织民警正常履行派出所的工作职责;
(9) 按照绩效考核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对民警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及时掌握和正
确评价民警的工作业绩和日常表现,充分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
副所长岗位职责
(1) 组织开展基础工作,熟悉基础业务知识,会调查研究,会群众工作,会情报信息
收集整理;
(2) 组织民警和辖区治安力量开展巡逻防控,预防、减少案件发生。接受群众报警和
求助,现场处置警情;
(3) 组织侦破辖区内的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做好重、特大案件侦查协作,分析
掌握辖区内案件发生特点、规律及趋势,指导民警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派出所的工作职责】
(4) 熟悉内勤内务工作。会管理所内文秘、资料档案整理、数据统计等工作。规范内
务管理。撰写辖区治安形势及其他方面的调研报告。协助教导员开展民警思想政
治工作,发现、总结、推介典型。【派出所的工作职责】
社区民警岗位职责
(1) 收集掌握、上报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各类情报信息。
(2) 开展人口调查登记工作,了解掌握辖区实有人口情况;
(3) 进行法制和安全宣传教育,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4) 了解掌握辖区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基本情况。
(5) 协助办理各类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和查处治安案件;
(6) 物建、管理、使用治安秘密力量;
(7) 提供便民服务;
(8) 加强对高危人群的管控帮教工作;
(9) 按照消防三级管理责任制对社区加强消防管理;
(10) 对危险物品加强管理;
(11) 参与预防、抢救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工作。
巡逻民警岗位职责
(1) 接受群众报警和求助;
(2) 根据指令赶赴现场处理警情;
(3) 开展辖区治安巡逻;
(4) 盘问、检查可疑人员、车辆和物品;
(5) 组织、指导辖区群防群治队伍开展巡逻防控工作。
案件办理民警岗位职责
(1) 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报警、报案,如实登记,并及时赶赴现场,做好现场保护、勘
查、调查访问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
(2) 认真做好犯罪嫌疑人情报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加强刑事秘密力量和治安秘密
力量建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侦查破案服务;
(3) 加强对辖区内的地形地貌以及重点部位、重点人口、工作对象的熟悉和掌握,积累
有关资料;
(4) 负责查处辖区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行政)案件,协助处理治安灾害事故;
(5) 及时分析、掌握辖区内发案特点和带倾向性的治安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
协助其他民警做好辖区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行政内勤民警岗位职责
(1) 负责传达、督办、反馈上级公安机关和本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做好来函、来信、
来访的接待、转递、催办、回复等工作。
(2) 负责收集、积累、调研辖区内敌、社情和治安状况,进行综合研判,写出治安形势
分析或调研文章并及时上报。
(3) 负责掌握、综合全所工作情况,协助所领导制订工作计划,细化岗位职责,分解任
务指标,起草工作总结、汇报、请示、报告等公文,实施精细化考评。
(4) 负责情报信息的报送,属重大情报信息报送范畴的,要将发生的经过、先期处置情
况在两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送县局指挥中心;属一般情报信息要根据工作实际按时报送。
(5) 负责宣传报道和典型推介的文字材料工作,协助所领导发现、总结、推介先进典型
和工作经验,及时报道好人好事和工作成绩。
(6) 负责各项会议纪录和台账薄册的登记填写。
(7) 负责各类报表的统计、分析、上报。
(8) 负责文件的收发、保管、送阅、清理和印章管理。
(9) 负责财务收支、报账、票据领用、核销等。
(10) 负责文书、业务、视听档案的管理。
(11) 负责涉案款、物的保管。
(12) 负责枪支、警械、装备的管理。
(13) 负责后勤、内部安全及内务卫生。
值班备勤制度
(1) 公安派出所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工作必须保证警力充足,值班长由派出所领导轮
流担任,值班员由派出所民警轮流担任,严禁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代替民警值班。
(2)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规定着制式警服,携带警械和枪支,严禁脱岗、漏岗。
接待报警、报案、检举、控告、投案自首或者其他原因来访人员,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3) 严格请示汇报制度。发生案件、事故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上级,并按照上
级指示或者预案作出应急处理。
(4) 值班民警应当对所内安全情况进行巡查,对进入内部办公区的所外人员应当查验证
件,问清情况,进行登记,并予以引导,维护好本单位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做好派出所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5) 值班人员因故离开值班岗位时,必须经所领导批准,并应有人代岗。
(6) 严格遵守工作交接制度,下班人员应当将工作情况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履行交
接手续。
(7) 对上级公安机关的批示和命令必须及时传达,并做好登记。
(8) 值班民警必须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学习制度
1、 全体民警必须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公安业务、法律法规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政治、
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做到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会擒敌自卫、会执法执勤、会管理服务、会群众工作。
2、 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好详细的学习计划,落实好学习内容,并做好学习记录,每月必须
保证足够的集中学习时间。
3、 全体民警必须参加好每次学习,遵守学习纪律,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联系实际,写心
得体会,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因故缺席的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补课。
4、 学习具体内容:
(1) 政治学习。主要学习时事政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有关公安工
作的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理论、先进模范人物事迹。
(2) 业务学习。主要学习人民警察执勤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条令和政策,及
公安业务知识,结合具体案例进行讲评。
(3) 学习时间。每周保证一次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小时。
车辆管理制度
1、 对警车实行统一管理,使用车辆必须报经所领导批准。
2、 警车应当由公安派出所民警驾驶,驾驶警车时应当按照规定着制式警服(驾驶汽车可不
戴警帽,驾驶摩托车应当戴制式警用安全头盔),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和人民警察证。驾驶实习期内的人民警察不得驾驶警车,严禁无证驾驶。
3、 严禁公车私用,除公务活动外,不得在宾馆、酒店及公共娱乐场所停放警用车辆。
4、 严禁转借警车,严禁伪造、涂改、冒领、挪用、挂靠警车牌证。
5、 严禁警车用于婚、丧事。
6、 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维修,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档案管理制度
1、 收集:负责收集、接受本机关文书、专业、科技、会计档案及文件资料,要求门类齐全,
对本机关的全部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2、 整理:分类、卷内排列准确,编号无误,装订整齐美观。
3、 保管:维护档案安全,做到不失密、不泄密,切实做好防火、防水、防盗、防虫、防尘、
防潮、防晒、防高温、防鼠、防破坏“十防”工作,采用先进的保护设备和保护技术,延长档案寿命,对破损和变质档案要及时修复和复制。定期对库房保存档案的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4、 鉴定:判定档案材料的存毁与取舍,重点保护有长久保存价值的档案,对无保存价值的
档案予以销毁。
5、 统计:对库房档案的数量进行登记与统计(包括总藏量、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与销
毁的登记与统计)。档案人员情况统计、档案设施、经费、信息反馈登记与统计,对登记和统计数字进行综合分析。
6、 检索工具:做好案卷文件目录、分类目录、人物卡片的输入工作。
7、 编研:汇编档案文集(全宗说明、大事记、组织沿革、基础数字汇集),编写档案参考
资料及编辑公安史志、年鉴。、
8、 利用:明确服务方向,端正服务态度,掌握档案资源信息和档案需求信息,掌握利用工
作的规律,不断改进利用工作,加强档案利用宣传,扩大档案工作影响,为领导决策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服务。
例会制度
会议是贯彻上级精神,布置各项工作,落实各项任务,解决某些问题必不可少的经常性工作,会议应当力求精简,讲求实效。
1、支部会。由派出所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研究上级精神的贯彻实施;研究本所工作部署;研究民警岗位的设置调整;研究修改各项规章制度;研究重大奖金的使用;研究先进典型、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研究对民警处分的上报;研究其他由所党支部决定的事项。
2、日例会。例会应由所长、队长主持,所、队长不在时可委托副职主持。例会每日召开一次,会议的时间一般应放在每日早上上班之后30分钟的时间内,也可以放在每日下午下班之前。周一的例会可以提出本周总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周五的例会可以总结本周的工作完成情况,提出下周的工作任务和要注意的事项。
3、月民警会。派出所全体民警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所领导总结、报告本月工作情况。表彰先进,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请销假制度
派出所民警(含所领导)请事假、病假、休假或因公、因私外出离开县、区(含出境),必须按级请假,按时销假,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的,必须按规定续假。
(一)请假
(1)派出所正职领导请事假、病假、休假或因公、因私外出3天(含3天)以内的,由分管的局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先报上级政工部门审核,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报局长,政委批准。
(2)派出所副职领导请事假、病假、休假或因公、因私外出3天(含3天)以内的,经所长同意后报分管局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先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后再报上级政工部门审批。
(3)民警请事假、病假、休假或因公、因私外出3天(含3天)以内的,由所长批准;3天以上的,先报所长同意后再报上级政工部门审批。
(4)请假期间离开本县、区的,必须将理由、去向、时间以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逐级呈报。请假期间一般情况应保持通讯畅通。
(二)销假
请假人员假满上班后,应当向上级政工部门和批假的领导销假。
(三)续假
请假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时,应按请假程序逐级审批。非因重病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一般不得打电话和委托他人代请假。未经批准,不得超假或者逾假不归。
(四)其他
(1)执行特殊中者紧急任务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得请假。
(2)国家进入紧急状态或者工作需要时,请假人员应当立即返回单位。
(3)未按规定履行请销假制度的,按旷工论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内务卫生制度
(1)办公室内外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室内窗明几净,地面无尘土、杂物。
(2)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纸屑及其他物品。
(3)办公室内桌椅、卷柜由本人负责清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4)值班室被褥按军事化要求整齐划一,白天不准在值班室躺卧、嬉闹。
(5)内务卫生清扫轮值责任明确,食堂要做到无苍蝇、蜘蛛,厕所要做到无污垢、蛆蛹。 台账管理规范
(1)种类规范化。严格按照省厅、市局要求设置台账种类,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增加或删减。
(2)填写日常化。各类台账的填写必须当作一项日常工作及时完成。
(3)内容标准化。台账的内容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填写,项目不漏,内容齐全,书写工整。
(4)保管专人化。各单位台账统一交由内勤保管。
保密制度
(1)认真遵守各项保密制度,严守党和国家机密,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年地的文件绝对不看,不该带的秘密绝对不带。
(2)内勤收到文件后要进行分类,认真登记,及时做公文处理。对绝密文件必须单独登记,从严管理。
(3)文件统一由内勤保管、拆封,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拆阅,文件要有专柜存放,严格履行借阅手续。非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摘抄或翻印文件、档案。
(4)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党、国家和公安机关的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5)不得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
(6)不得携带秘密文件、内部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7)不准向犯罪嫌疑人(案件当事人)及家属、亲友或他人泄露案情,通风报信。
(8)公共网络计算机严禁连接互联网。
10. 公安派出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公安派出所的九项职责分别是:
1、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发挥点多面广线长、信息反馈快的优势,收集和掌握影响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的各类信息,做好紧急治安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协助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的疏导缓解工作,加强有关重点人口的控制工作。
2、打击犯罪活动和查处违法活动。做好先期处警工作,快速出警,保护现场,开展初步的现场访问及采取各类紧急措施。
3、人口管理。坚持居住地管理的原则,实行人口动态管理和控制,把辖区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及房屋出租户、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员、监管对象和监视居住对象纳入人口管理范畴。
4、社区防范。积极参与创"三安"活动,落实居民住宅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指导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安全防范,开展社区安全防范宣传。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组织辖区治安巡逻和守卡,做好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并及时调处各类治安纠纷。
5、为民服务。在办证、户口等日常管理工作中,为群众提供方便,实行前台受理,按规定及时办结。
6、队伍建设。加强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基础业务建设。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夯实派出所基础建设,并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加强民警的宗旨意识、职业道德、敬岗爱业和法制意识的教育,规范言行,严格执法。
7、积极参与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各项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各项公安保卫任务。
8、从日常治安管理和防范控制中发现线索,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为刑侦部门提供破案线索。对违法犯罪可疑人员开展调查,从人到案,打击查处违法犯罪。负责对辖区内突出治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查处治安案件。
9、及时受理人民群众求助救急,帮助群众排忧解难,遇有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发生,积极组织和依靠群众开展抢险救灾斗争,并严密灾害事故现场的治安防范,预防、发现和打击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深入社区,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密切联系群众。
(10)办案民间职责扩展阅读
派出所属于派出机构。
派出机构,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其管辖的某一区域内设立的管理具体事务的代表机构。主要包括:
(1)行政公署。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2)街道办事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3)区公所。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4)各业务部门的派出机构,如审计署的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工商所,公安派出所等。派出机构大多因管理需要而设,除地方组织法中对行政公署和街道办事处的设置有简单规定外,其他派出机构的设置尚无法律明文规定。
派出机构直接向委派机关负责,代表委派机关对外活动,其管辖事务及职权由委派机构决定,但在极少的情况下,派出机构的职权来自于法律的规定。(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在行政法上属于派出机关,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