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工作市政协委员职责
1. 谁知道市人大代表与市政协委员的职责是什么二者有什么共同和不同之处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的人员组成,代表人民行使国家的权利.政协委员是政治协商会议的人员组成,参政,议政,提建议.
参考一下人大和政协的区别,你就会更明白的:
1、性质不同。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大是实现和保证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大这一国家权力为基础和核心的政治制度,属于国家政权制度的范畴。而政协不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它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我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属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范畴。
2、法律地位不同。宪法和法律规定,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是全权的、至高无上的,在中国人大制度下,不存在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之间的制衡关系,“一府两院”(政府、法院、检察院)是人大的执行机关,它们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而宪法和法律没有赋予政协与人大相同或相似的国家权力,政协不产生“一府两院”,故不存在“一府两院” 对政协负责,受它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3、职能和作用不同。人大的职能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即立法权、任免权、监督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而且人大制度还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制度保证,因为根据宪法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规定,共产党执政是通过人大依法实现的,如果离开了人大,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就失去了制度载体,共产党执政就形同虚设。人民当家作主掌握国家政权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也是共产党执政的根本目的。而政协的职能主要是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人大最主要的职能是共产党通过人大依法执掌政权,而政协则是参政议政。也就是说,人大是人民掌握国家政权、行使国家权力的法定形式和法定制度,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作用上,政协是在决策之前对有关重要问题进行协商。而人大是在协商后表决作决策,决策后“一府两院”执行。
4、活动依据和法律效力不同。人大依据宪法和法律开展工作,进行立法,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决定重大事项等,对行使权利中发现的问题除了提出议案、批评、意见、建议和纠正外,还可以对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提出罢免和责成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事对人能够产生直接的法律后果。而政协按照其章程开展工作,对有关重要问题进行协商,对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是通过批评和建议进行民主监督,通过向共产党和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一般不产生直接的法律后果。
5、产生方式和结果不同。人大依据《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等由有选举权的选民进行直接和间接选举产生,全国和地方各级(乡镇)以上都必须选举产生人大,是法定必须产生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而政协产生的方式是依照其章程设立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均不进行选举;而且地方委员会不是必须设立,依照政协章程第40条规定: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凡有条件的地方,均可设立地方委员会。
6、工作形式和内容不同。人大行使职权的工作形式由宪法法律和法规确定,主要有制定、修改、解释、监督宪法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有关议案、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评议、任免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质询或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等;内容涉及立法(省级人大、较大的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重大事项的决定等(全国人大有15项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21项职权。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有15项职权、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14项职权。乡镇人大有13项职权。)政协的工作形式主要由其章程和共产党的文件加以规定,主要有民主协商会、小范围谈心会、座谈会等通过议案、提案和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建议等进行民主监督;内容由其章程或中共中央文件规定(全国政协有5项职权、全国政协常委会有7项职权。政协地方委员会有4项职权。中发<2005>5号文件规定政协协商的7个方面的内容)。
2. 市政协委员是什么啊
人民政协既不属于抄国家机构体系内袭的国家机关,也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团体,而是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它根据“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不断充实与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努力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各项建设事业和人民生活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并实行民主监督。这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改善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改进和支持政府的工作,实现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所以选你做政协委员,可能和你是少数民族有关,这不需送礼,但是你要牢记自己的职责,多体贴民情,特别是你这个民族的情况,在政协中多发挥自己的责任。
3. 政协委员是干嘛的
政协委员主要职责如下:
1、参加会议。
会议是政协协商讨论问题最主要、最郑重的形式。主要有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专题座谈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
2、提出提案。
提案是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党派、团体和专门委员会向政协全体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经提案审查委员会或者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承办单位办理的意见和建议。提案可以在全会期间提出,也可以在闭会期间提出。提案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方式,也是政协工作最有力度的抓手,一定要做实。
3、参加视察。
视察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委员行使民主权利、开展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视察具有以下作用:一是委员们通过这种层次高、参与广、影响大的视察活动,了解情况,开阔眼界,达到知情明政的目的,并得到学习和提高;二是发现和了解一些重要情况和问题,为领导机关决策提出参考意见,同时也对党政部门工作产生直接或间接的督查和促进作用;三是促进不同党派和不同界别委员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加强团结合作。
4、参加专题调研。
专题调研是政协履行职能的基础环节,是政协发挥优势的重要途径。政协的各项报告、建议、提案都应当建立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专题调研要有深度,调研报告质量要高,重在掌握实情、提出真知灼见。
5、反映社情民意。
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中央的要求,是政协履行职能的又一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通过政协委员发现其他渠道不易发现的问题,听到其他渠道不易听到的声音,使群众中个别、分散的意见得到系统、综合地表达,把社会中的真实情况和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搜集上来,及时、如实地向当地政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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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产生过程:
1、要想当政协委员,首先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各团体和各族各界的代表人物,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政协委员的产生程序是:参加各单位政协的提名推荐,中共党委有关部门对推荐的名单进行综合评定,并同各推荐单位协商,形成建议名单,再将建议名单报到政协常务委员会进行协商,经全部常务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才能成为政协委员,
2、政协委员的任期是5年。政协委员的产生机制是邀请制。这种被动的形式无疑折损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政治自觉,只剩下一种荣誉,正因为这样,我们很少看到有谁拒绝了政协委员的邀请,更没看见谁主动辞职。显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都为他们承担了成本。
3、因此,关键的是要改革政协委员产生机制,即使不能立即采用人大代表的选举制,也可以先行申请批准制——既尊重了委员的主体意愿,也有益于调动委员们的积极性,并借诸准契约的形式约束委员行为,完善制度且有利于提高政协委员的政治素
4. 县级市政协委员是做什么的
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和活动。专政协委员的民属主权利有:在本会会议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通过本会会议和组织充分发表各种意见、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该地方重大事务;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有声明退出政协的自由;在受到警告或撤销参加资格的处分时,可以请求复议。政协组织依法维护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民主权利。
5. 政协委员主要做什么工作
政协委员的工作包括:
1、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和活动。
2、政协委员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主要通过政协全体会
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协商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会议形式。
3、民主监督方面,政协委员既可以通过提出提案、社情民意等方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也可以将民
主监督寓于视察、参与工作检查等活动之中,有效提高民主监督质量和成效。
4、参政议政方面,政协委员就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
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党和国家机关
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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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二十条规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
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
别邀请的人士组成,设若干界别。
全国政协委员即参加全国政协的各单位的代表和特别邀请的人士。
各级地方政协委员即参加各级地方政协的单位的代表和特别邀请的人士。
6. 政协委员是个什么工作
中国人民政治协复商会议制的成员。包括全国政协委员和地方各级政协委员。由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反复酝酿协商推举产生,经全国或地方人民政协常务委员会同意成为政协委员。政协委员的权利有:在本次会议上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讨论国家和地方的重大事务,对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参加本会组织的视察、参观和调查研究等。政协委员的义务有:遵守人民政协章程和通过的决议;如有违反人民政协章程和决议,由本会常务委员会视情况给予处分或撤销其政协委员的资格。
7. 什么是政协委员,政协是什么单位,它的职责是什么
政协不是人民政府哦,它是爱国统一战线,它啊,呵呵,你去看高三的政治常识那本书就会明白哦.
8. 如何在政协舞台上履行好委员职责
一要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政协委员履职的主要方式是提案、调研报告和会议发言。提案、调研报告质量以及发言水平的高低,直接体现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能力的强弱。由于政协委员履职能力与自身素质息息相关,因而特别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对科学发展观、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政治制度的认识;要多读书看报,关心时事,通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先进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政治把握能力;要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提高理论及写作水平,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使自己的思想、工作和能力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适应新时期政协工作的新要求。
二要增强自身责任意识。政协委员这个称呼是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既是崇高的政治荣誉,还是一种神圣的职责和使命。因此,政协委员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关心国家大事,把握时代脉搏,有很强的政治意识和强烈的责任意识,这种责任来源于心系大局、情系大众的热忱。政协委员要担起这份责任,及时、真实、准确地反映社情民意,为上级有关部门决策提供详实的数据和可靠的依据,为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把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去。
三要树立自身良好形象。政协委员要解放思想,勇于面对挑战,把继承传统与开拓创新结合起来,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堂堂正正做人,兢兢业业做事,不为名利所累,不为金钱所惑;要团结群众,做好本职工作,起好表率作用,对社会上的不良现象决不听之任之,对原则问题决不妥协;要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发挥特色和优势,积极建言献策、履行职责,努力树立政协委员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四要心系广大人民群众。政协委员要心系广大群众,通过自身耳闻目睹、网络等渠道及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了解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所关心的事情,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多思考、勤写作,形成参政的意见和建议,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要充分发挥协调关系、服务大局的作用,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重,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协助党和政府化解社会矛盾,努力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
五要提高参政议政实效。政协委员要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积极探索新时期、新形势、新要求下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新途径、新方法;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好参政议政这个平台,积极建言献策,把真知灼见奉献给社会;要不断提高提案、调研报告及会议发言的质量,努力提高参政议政实效,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施展自己的才华,展现政协委员的风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9. 政协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政协的作用就是参政议政。
10. 政协的职能和政协委员的职责是什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本会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土参政议政。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可根据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提议,举行有各党派、团体的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亦可建议上列单位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协商。政治协商的内容十分广泛,就政协全国委员会而言,国家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改革开放中的重要方针政策及重要部署,政府工作报告、国家财政预算、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重大事项,国家的重要法律草案,中共中央提出的国家和其他重要领导人人选,国家省级行政区划的变动,外交方面的重要方针政策,关于祖国统一的重要方针政策,群众生活的重大问题,各党派之间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它重要问题等,都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内容。人民政协各级地方委员会则可参照上述内容的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政治协商的内容。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中共中央与国家领导机关制定的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遵守法纪等方面的情况,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等。民主监督不同于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督,它不具有强制性,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由于人民政协的组织构成和智力构成的特点,民主监督较之于一般的群众监督视野更宽,影响更大,更具有权威性。它与行政的、法律的、舆论的监督相辅相成,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之一。
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也是衡量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标准。政协全国委员会八届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协章程》,把参政议政列为政协的主要职能之一,进一步强调了参政议政的重要性。李瑞环主席说:“参政议政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是一致的。人民政协参政议政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就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又不简单等同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而是它的拓展和延伸。一般说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以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重大问题为中心议题,以各级领导机关为具体对象,以会议为主要形式,并依据一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参政议政则不完全受上述条件的局限,对象更加广泛,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方法更加灵活。把参政议政列入政协的主要职能,拓宽了政协工作的渠道和领域,为广大政协委员及其所联系的各界人士参与国事、发挥专长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同时也为各级政协切实有效地组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从题目的选择、信息的收集、材料的积累、人员的组织等方面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作为人民政协的组成人员,政协委员在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三项主要职能基础上,依法享有相应的政治权利。实际工作中,政协委员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主要通过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协商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会议形式。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形式,是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民主监督方面,政协委员既可以通过提出提案、社情民意等方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也可以将民主监督寓于视察、参与工作检查等活动之中,有效提高民主监督质量和成效。参政议政方面,政协委员就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