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工作分工
Ⅰ 治安案件的管辖分工如何确定
分工如下内容所示。
1:关于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指根据公安机关的管理区域,确定其查处治安案件的地域范围,是横向划分同级公安机关之间在各自管辖区内查处治安案件的权限分工。
2:关于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根据公安机关的级别,确定其查处治安案件的范围,是纵向划分不同级别公安机关之间在各自管辖范围内查处治安案件的权限分工。确定治安案件由哪一级公安机关管辖,也就是上下级公安机关之间对治安案件的管辖分工,应当按照本法第91条的规定执行。
3:关于共同管辖。共同管辖,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公安机关对同一治安案件都有管辖权的情况下,确定具体由哪一个公安机关管辖的制度。对此,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0条的规定执行,即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治安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
4:转移管辖,是指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定或者经上级公安机关同意,将治安案件的管辖权由原来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转移到无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使该公安机关因此获得管辖权。转移管辖是对级别管辖的变通和调整,通常在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公安机关之间进行。
Ⅱ 治安案件的管辖分工如何确定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l)关于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指根据公安机关的管理区域,确定其查处治安案件的地域范围,是横向划分同级公安机关之间在各自管辖区内查处治安案件的权限分工。确定治安案件由哪个地方的公安机关管辖,也就是各地公安机关之间对治安案件的管辖分工,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第20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9条第1款的规定执行,即,治安案件由违反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就同一公安机关所辖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公安派出所而言,治安案件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派出所管辖。 (2)关于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根据公安机关的级别,确定其查处治安案件的范围,是纵向划分不同级别公安机关之间在各自管辖范围内查处治安案件的权限分工。确定治安案件由哪一级公安机关管辖,也就是上下级公安机关之间对治安案件的管辖分工,应当按照本法第91条的规定执行,即治安案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管辖。这里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是指县、自治县、县级市、旗人民政府下设的公安局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下设的公安局派驻市辖区人民政府的公安分局,含直辖市和省级市辖区的公安分局,并非县处级公安机关。 (3)关于共同管辖。共同管辖,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公安机关对同一治安案件都有管辖权的情况下,确定具体由哪一个公安机关管辖的制度。对此,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0条的规定执行,即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治安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 (4)关于管辖争议。管辖争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公安机关对同一治安案件都认为属于自己管辖或者都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发生的冲突。对此,应当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如协商不成,则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第21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1条的规定执行,即: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就是上级公安机关以决定的方式指定下一级公安机关对某一治安案件行使管辖权。 (5)关于转移管辖。转移管辖,是指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定或者经上级公安机关同意,将治安案件的管辖权由原来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转移到无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使该公安机关因此获得管辖权。转移管辖是对级别管辖的变通和调整,通常在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公安机关之间进行。对此,《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2条规定:上级公安机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依法查处下级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下级公安机关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公安机关查处的,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查处;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申请移送的案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审查决定,并通知其办理移交手续或者由其继续办理。
Ⅲ 怎么来确定治安案件的管辖分工
在公安部对治安案件的管辖作出新的规定之前,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法第91条的规定和行政处罚法第20条、第21条的规定,以及2003年8月26日公安部令第68号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章确定治安案件的管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6)关于专门管辖。专门管辖,是指某一治安案件依照规定只能由某一机关内的某一职能部门管辖的制度。即铁路、交通、民航、林业系统的公安机关和海关侦查走私犯罪的公安机构(现为缉私机构)对治安案件的管辖分工,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条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6 条的规定执行,即:①铁路公安机关负责管辖列车上,火车站工作区域内,铁路建设施工工地,铁路系统的机关、厂、段、所、队等单位内发生的案件,以及在铁路线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损毁、移动铁路设施等可能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盗窃铁路设施的案件。②港航公安机关负责管辖港航系统的轮船上、港口、码头工作区域内和机关、厂、所、队等单位内发生的案件。③民航公安机关负责管辖民航管理机构管理的机场工作区域以及民航系统的机关、厂、所、队等单位内和飞机上发生的案件。 ④国有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管辖林区内发生的案件。⑤抗拒、阻碍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依法执行职务的,由设在直属海关、隶属海关的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抗拒、阻碍其他海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应当报告地方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Ⅳ 有谁知道公安局里1、2、3......处是怎么分工的
知道也不能告诉你,实话说吧,这是涉密的事情,劝你一句,没事别瞎打听。网络上有巡警,这年头真别没事找事。
Ⅳ 公安局和派出所各有分工还是一个概念
派出所是公安局的下属单位中的特殊部门, 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可以代表公安局直接直接行使治安管理的行政执法权力。
派出所与公安局内部的其他科室是平级单位,但公安局内部的其他科室没有直接的行政执法权,只能以公安局的名义行使权力;而派出所有权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执法权。
出所是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保一方平安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和纽带;是整个公安机关工作的根基。
公安局,县以上才可以设立, 镇以下设派出所。
1、以上只是因城镇级别不同,所以,称呼也不一样,公安局的内部设立方面当然好于派出所,
2、公安局可以设立看守所,但派出所只能短暂的拘留,这个是特别的区别,
3、公安局大派出所一个级别。
4、内部的设立方面,公安局当然要全面一些,比如,他有侦察科,可以立案,派出所则不行,只有上报权
5、在对治安方面,派出所好像就是处理这方面的事务,同时,镇派出所在人员的当兵上,有着强大的控制力,公安局则很少过问此方面的事情。
警察在县以上的,派出所也有,这个现在没有什么区别。
Ⅵ 治安大队的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一、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负责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发现、制止违法犯罪;
二、掌握、分析全县社会治安动态、研究制订预防、查处的对策;
三、负责查处重大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四、搞好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和大型群体、集会游行示威等治安管理,查禁社会丑恶现象,救助群众危难,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五、指导基层公安机关维护公共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治安秩序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指导派出所开展驻村联户、社区警务、等级评定、创建优秀责任区、创安等活动;
七、指导全县公安户籍管理工作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负责居民身份证管理,负责查处违反户政管理的案件,负责流动人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及租赁房屋管理等;
八、负责全县门牌管理、户口登记、户口统计、户口调查、户口变更迁移,负责户口档案管理、人口基本信息计算机管理;
九、认真组织了解、调查、审核、审批各类户口,负责对流动人口管理和人口查询以及人口统计,负责全县征兵政审工作;
十、指导基层派出所业务,督促贯彻实施上级和领导下达的任务,收集信息,解决、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6)治安工作分工扩展阅读:
治安大队隶属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专政职能,是指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进行镇压、制裁、改造和监督的社会效能。
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是专门用以对付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其实质是公安机关代表国家和人民对上述专政对象实行的政治统治。
公安机关专政职能的内容包括:专政目的是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专政对象是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专政手段是打击、制裁、改造、监督。
公安机关民主职能的内容包括:保障人民充分享受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人民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享受正常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用民主的方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依靠人民群众搞好公安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Ⅶ 公安系统是如何分工的派出所和治安队刑侦队是否有职能重叠
基本职能不重叠。来大部自分警情全部是经由派出所接警。刑事案件就转接给区/县刑警大队。
「主要干活的力量集中在县局」基本正确。越往基层,活越重,这个是公安部门颠扑不破的真理。所以一直在强调「警力下沉」。
刑侦支队和刑侦大队是不同级别的部门。支队一般由市局直接领导,大队由区/县公安局管辖。支队一般处理的是大案件,比如重案死亡2人以上,一般就由区刑侦大队的重案组移交到刑侦支队去了。
县/区公安局和地级市公安局的刑侦支队、交巡警支队,没有上下级或者谁分管谁的关系。市局和省厅各总队,同理。省厅和公安部各局,同理。
题主你过于天马行空,又不愿意自己去查阅资料。建议自己网络一下「市公安局/区分局机构设置」或者「市公安局/区分局机构职能」,一搜一大堆政务公开信息。
Ⅷ 派出所中民警的种类以及分工
派出所中民警的种类以及分工:
1、社区民警,就是片儿警,管辖区内的治安防控,行业场所的检查。
2、治安民警,管黄赌毒的查处或者是不够刑事处罚的案子。
3、刑侦民警,管刑事案件的侦破。
4、内勤民警,负责保障内勤。
5、巡逻民警,负责巡逻防控。
像所说的发现吸毒贩毒的人员,直接给你们辖区的社区民警反映,如果情况属实,知道怎么处理。
(8)治安工作分工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六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二)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三)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四)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五)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六)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七)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第八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